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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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制度中的一些方面:1. 维修维护责任: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包括学校管理部门、维修部门、教职工和学生。

2. 维修维护计划:制定定期的维修维护计划,包括对校舍设施的巡查、保养和维修任务的安排。

3. 维修维护报告:建立维修维护报告制度,要求将维修维护工作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

4. 维修维护预算:制定维修维护预算,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5. 维修维护流程:确定维修维护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设备报修、维修任务派遣、维修材料采购等。

6. 维修维护标准: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维修维护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

7. 安全管理:建立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处理等。

8. 设施更新计划:规划设施更新计划,定期更新老旧设施,以提升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环境。

9. 反馈和改进:建立学校与维修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维修维护中的问题和反馈。

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具体内容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二)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校舍设施的规模和规格也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学校校舍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效率,建立一套完善的维修维护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2 研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加强设施的保养与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维修维护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2.1.1 安全原则:保证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2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维修维护的效率。

2.1.3 预防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设施故障的发生。

2.1.4 及时维修原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运行不受影响。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产校具,是指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校产校具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校产校具的检修第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检修,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应当根据校产校具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频率制定。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档案,记录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检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检修质量。

三、校产校具的保养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保养,防止校产校具的性能下降和损坏。

保养内容应当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损坏部件等。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周期、保养内容、保养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保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保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保养质量。

四、校产校具的报废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标准、报废程序、报废处理方式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报废校产校具的管理,防止报废校产校具流入市场。

五、校产校具的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管理制度,明确校产校具的使用、保管、维护、检修、保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的保管,防止校产校具丢失、损坏或者被盗。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查验,确保校产校具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六、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队伍建设,提高维修、保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校产校具,防止过度消耗和浪费。

二、维修、保养责任第六条学校应当明确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责任人和使用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负责校产校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使用人负责校产校具的合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保养责任人。

三、维修、保养内容第九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一)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维护工作;(二)对校产校具进行必要的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使用;(三)对校产校具进行故障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校产校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四、维修、保养程序第十一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实行申报、审批、执行、验收的程序。

第十二条使用人发现校产校具有问题需要维修、保养时,应当及时向维修、保养责任人报告,并填写维修、保养申报表。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收到申报表后,应当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确定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将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报学校审批。

第十五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维修、保养工作,并负责监督、验收。

五、维修、保养记录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校具维修、保养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地点、项目、人员、费用等。

第十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归档保存。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为了确保我校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是指对学校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1.3 本制度旨在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检修、保养责任2.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施设备的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3 校领导负责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三、检修、保养内容3.1 定期检查:每月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定期维护:每学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3 定期保养:每年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3.4 紧急检修:对突发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检修,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检修、保养方法4.1 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2 检修、保养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 检修、保养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检修、保养记录5.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建立检修、保养记录,记录每次检修、保养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信息。

5.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检修、保养记录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监督、检查6.1 校领导应定期对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6.2 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检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制度7.1 对认真执行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违反检修、保养制度,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3.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4.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维修申报程序:1. 发现校舍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校舍校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2. 总务处接到申报单后,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维修必要性;3. 对紧急维修项目,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4. 对一般维修项目,总务处应制定维修计划,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维修审批程序:1. 总务处根据维修计划,提出维修预算;2. 校长审批维修预算;3. 总务处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六条维修实施:1. 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3. 施工过程中,总务处应加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总务处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 验收合格后,总务处应填写《校舍校产维修验收单》,并报校长备案。

第四章维修经费管理第八条维修经费来源:1. 学校年度预算;2. 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拨款;3. 社会捐赠。

第九条维修经费使用:1. 维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 维修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校长报告,接受监督。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维修责任:1. 总务处负责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2. 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施工;3. 使用部门负责校舍校产的保护。

第十一条奖惩:1. 对在维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维修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效率优先,保障教学;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4.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维修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或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

第八条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根据维修的轻重缓急进行审批。

第九条对于紧急维修事项,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维修申报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故障或损坏情况描述;2. 维修部位及所需材料;3. 维修预算;4.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十一条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按照维修申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维修技术规范进行操作;2. 不得擅自改变维修方案;3. 不得浪费材料;4. 不得损坏其他设施。

第十三条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验收,并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价。

第五章维修记录与统计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部位、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第十五条总务处应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为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六条对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浪费或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工等。

1.2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通过制定目标、考核、奖惩等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1.3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职工对校产维护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二、校产维护目标2.1 校产维护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包括校舍、设备、图书、档案等。

(2)设施完好:保持学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3)环境整洁: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

(4)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使用、报废等流程。

(5)节约资源: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降低学校运行成本。

2.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校产维护目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校产维护职责3.1 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1)自觉遵守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丢失、挪用学校财产。

(3)发现学校财产损坏、丢失、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产维护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考核,服从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奖惩。

3.2 学校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的监督与考核:(1)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维护目标考核体系,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3)学校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4)学校应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培训、教育,限期整改。

学校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合理使用,科学管理;(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保障资产安全,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五条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职责:(一)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三)负责组织维修工程,确保维修质量;(四)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五)对维修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合理控制维修费用;(六)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维修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所属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单位)具体职责:(一)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二)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三)配合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工程;(四)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

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程序:(一)发现问题:各部门(单位)发现固定资产故障,应及时上报后勤服务中心;(二)故障诊断:后勤服务中心对故障进行诊断,确定维修方案;(三)维修工程: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维修工程,确保维修质量;(四)验收工程:各部门(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五)成本核算:后勤服务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合理控制维修费用。

第四章维修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资金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一)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二)合理分配,确保维修需求;(三)定期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资金来源:(一)学校年度预算;(二)维修项目追加预算;(三)维修项目自筹资金。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一条对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学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节约资源”为原则,规范学校校产维修管理,确保校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产维修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校产维修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校产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维修申报、维修安排、维修监督、维修验收等。

三、维修申报1. 发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校产维修申报单》,于每日上午9:00前报送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

2. 《校产维修申报单》应详细注明维修地点、维修内容、损坏原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对于紧急情况(如水电故障、设备故障等),可直接电话报修,并及时填写《校产维修申报单》。

四、维修安排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接到维修申报后,应及时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人员。

2.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3. 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部件或材料,应优先选用学校库存物资,确需采购的,需经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批。

五、维修监督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对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维修质量。

2. 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安全。

3. 维修完成后,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六、维修验收1. 维修验收由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填写《校产维修验收单》。

2. 验收不合格的,维修人员应重新进行维修,直至合格。

七、维修记录1. 校产维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校产维修档案,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费用等信息。

2. 校产维修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

八、奖惩措施1. 对维修工作认真负责、质量优良的维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维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资产维修_报废制度

学校资产维修_报废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报废工作。

三、维修制度1. 维修申请(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部门填写《学校资产维修申请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报送总务处。

(2)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 维修流程(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请后,核实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人员。

(2)维修人员根据维修情况,提出维修方案,经总务处审批后实施。

(3)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学校资产维修验收单》。

3. 维修费用(1)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总务处负责审核、支付。

(2)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使用部门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报废制度1. 报废申请(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①设备因损坏、技术落后等原因,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②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③设备因其他原因确需报废。

(2)使用部门填写《学校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总务处。

2. 报废流程(1)总务处接到报废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2)根据核实情况,提出报废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3)报废资产的处理:①对报废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残值;②将报废资产进行拍卖或转让,所得款项上缴学校财务;③对报废资产进行拆除、销毁或捐赠等处理。

3. 报废费用(1)报废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2)报废资产残值归学校所有。

五、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资产维修、报废工作进行监督。

2. 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资产维修、报废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3. 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总务处开展资产维修、报废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1.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本1、学校财产分为固定校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资三大类,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校产的管理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发扬勤俭持校的优良传统;2、总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全校固定校产的登记、保管、新增、损耗、报废、调拨等帐册或报表,并检查各部门的固定校产使用与帐物是否相符;3、固定校产如发生变动,必须由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由校产管理员负责调动。

否则减少按丢失处理,增多酌情处理;4、各处室经批准购置的固定校产,必须到总务部门由校产管理员办理登记验收和领用手续,记入该组室固定校产帐册。

教师个人领借的物品,以部门名义统一登记入帐册,工作调动时交还该部门;5、凡固定校产报损或报废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说明原因,由校产管理员报经校领导批准、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消帐;6、加强对各班级宿舍和处室的财产管理工作,自然损坏的物品应及时维修,人为损坏视情节应照价赔偿,并纳入考核。

对保管使用较好者予以表扬奖励;7、总务部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每学期放假前清查一次。

发现丢失,缺少,损坏等问题,要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检查和清查;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9、校产如有损坏,相关部门或人员要及时报告总务部门,并共同认定损坏原因,由总务部门登记,处理和安排维修或更换;10、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班级,各部门鉴定校产使用登记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由总务主任,校产管理人员,使用者共同签字,各保留一份。

清单要注明校产和物品的数量,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

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放假前,由总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清查核对,处室负责人配合做好校产的核对;11、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须到总务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领用;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

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13、总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盘点,寒暑假定期维修,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14、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乐器、体育器材等)如有损坏和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15、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16、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需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维修申报1. 发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写《学校维修申报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

2. 《学校维修申报单》应包含以下内容:维修地点、维修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维修原因等。

3. 对于紧急情况(如停电、水管爆裂等),可直接电话报修,并在事后填写《学校维修申报单》。

4. 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三、维修审批1. 总务处收到《学校维修申报单》后,及时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

2. 对于一般性维修,由总务处负责人审批;对于较大维修项目,需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3. 维修审批通过后,总务处向维修人员下达维修任务。

四、维修实施1.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及时前往现场,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

2. 维修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3. 维修人员应确保维修质量,不得擅自更换或丢弃原配件。

4.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填写《学校维修验收单》,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维修验收1. 总务处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3. 验收不合格的维修项目,由维修人员重新进行维修,直至合格。

六、维修费用1. 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务处向维修部门或个人支付。

2. 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坏,报修人需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

七、维修档案管理1. 总务处负责建立维修档案,包括《学校维修申报单》、《学校维修验收单》等。

2. 维修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统计。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校校产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设施的使用效率,延长校产校舍设施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后勤部主任、资产管理人员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审批维修维护经费,监督维修维护工作的实施。

3. 总务处负责校产校舍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4. 后勤部负责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校舍设施的安全、卫生、舒适。

5. 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校产的登记、保管、使用、报废等工作,建立健全校产档案。

三、维修维护内容1. 校舍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建筑物的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给排水设施、门窗、楼梯、扶手等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2. 校产设施:包括教学设备、实验仪器、体育器材、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3. 校园环境:包括绿化、美化、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维护工作。

四、维修维护程序1. 日常维护保养:由总务处和后勤部负责,定期对校舍设施和校产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定期检查:总务处和后勤部应定期对校舍设施和校产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制定维修维护计划。

3. 维修维护实施:后勤部负责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总务处负责校产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维修维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维护质量。

4. 维修维护记录:后勤部和总务处应建立健全维修维护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维护的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五、经费管理1.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2. 维修维护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挪用。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1. 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与意义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是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制定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维修维护工作的责任、流程和标准,提高校舍设施的维护水平,延长使用寿命,为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 维修维护责任部门和人员2.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维修。

2.2 小区管理员负责根据学校行政部门的安排,定期巡查学校的校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维修工作。

2.3 学校维修队伍负责根据学校行政部门的安排,及时进行校舍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故障及时修复。

3. 维修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标准3.1 定期巡查检查校舍设施的完好程度,特别是电线、水管、门窗等易出现故障的部位。

3.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小问题可进行简单的维修修补,对于大问题则需要及时报告行政部门,进行专业维修。

3.3 维修工作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维修后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安全可靠。

3.4 维修工作要注重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清洁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部件。

4. 维修维护工作的流程4.1 学校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小区管理员开展校舍设施巡查工作,将巡查情况记录并汇报给行政部门。

4.2 行政部门对巡查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并制定维修计划。

4.3 行政部门根据维修计划安排维修队伍进行维修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4.4 维修队伍及时修复设施故障,并保留相应的维修记录。

4.5 行政部门根据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对常见的故障进行防范和改进。

5. 维修维护工作的经费保障5.1 学校维修维护工作的经费由学校预算进行统筹安排,确保维修经费的充足性。

5.2 维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预算计划,严禁挪用。

5.3 维修经费应按照实际维修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设施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6. 维修维护工作的考核与奖惩6.1 学校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维修维护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5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5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

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

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

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购置物品____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

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

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

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

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三、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一)保管员: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学校维修管理制度(通用9篇)学校维修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

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

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1.实行维修反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访工作。

凡督查或回访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障学校产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与高效使用,提高设施的品质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产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楼等。

二、维修维护责任1. 学校产校舍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学校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学校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维修队伍,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完成维修和保养任务。

3. 学校各部门、学院和教师应按照工作职责,对所属的产校舍设施进行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并及时上报维修管理部门。

三、维修维护流程1. 维修申报(1)发现产校舍设施需要维修的问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学院或教师报告,并填写维修申报表。

(2)维修申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维修设施的名称、位置、描述、故障现象等基本信息;- 维修申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或学院等信息。

2. 维修受理(1)维修管理部门收到维修申报表后,应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与评估,确保对维修工作有准确的认识和判断。

(2)维修管理部门将维修申报表归档并编号,确保工单的可追溯性。

3. 维修派工(1)维修管理部门根据申报表上报的信息,确定维修工作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维修管理部门根据人员、物资和工作计划,进行合理的派工安排,并记录在维修派工表上。

4. 维修执行(1)接到维修派工任务的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2)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3)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物料或部件的,应及时向维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采购和更换。

5. 维修验收(1)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通知申报人进行验收。

(2)申报人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并填写维修验收表。

(3)如申报人对维修结果不满意的,可提出书面意见,并及时向维修管理部门反馈。

6. 维修记录(1)维修管理部门应将每一次维修的申报表、派工表和验收表进行归档保存,留存相关的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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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1、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申请单”,向总务处报修;紧急情况直接向总务处打电话报修,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维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校产、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做出全面计划,做出预算,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原则上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2、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请单”后,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教育、教学、管理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由总务处及时报告分管校长,经同意后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并做好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

(4)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维修的,总务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并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联系维修。

3、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应征求申报人的意见,并请申报人签字。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总务处每周应整理好维修单并做出必要记录,供分管校长检查、分析校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4、报修责任人
(1)教室及阳台,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2)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室长负责。

(3)专用教室、专用场地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

(4)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教师负责。

(5)教师宿舍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住宿教师负责。

(6)食堂、餐厅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食堂负责人负责。

(7)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应。

5、检查与管理
(1)定期检查:由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述第四条所列维修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学期结束一次)。

(2)定期分析:在检查的基础上,研究损坏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节约开支,不断改进维修管理办法。

如修改各类制度、细则等。

(3)加强教育:在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加强教育的相关意见,并配合学校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做到服务育人,从而从宏观上做到节约开支、节约维修费,并坚持原则,做到谁损坏谁赔偿,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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