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正式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涵盖本单位员工在职业卫生监测、评估、防护及职业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和资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与机密性。
第五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以指导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工作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九条员工入职时,须依据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填写卫生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对员工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归档保存,并负责档案的更新与维护。
第十一条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档案应统一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和查询第十三条使用职业卫生档案应遵守职业卫生规定及保密原则,禁止未经授权的泄露或传播。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申请查询个人职业卫生档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迅速响应员工查询请求,依法提供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处置第十六条档案达到保存期限后,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必要时需取得员工本人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证明,并进行登记,以备查证。
第十九条如发生档案丢失或遗失,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维护企业良好形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四)职业卫生科研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九)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卫生审核、验收批件;(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十一)职业病报表;(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方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进展和工业化的进程,职业健康和劳动者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有效保障职业健康和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紧要措施之一,对于落实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具有紧要的意义。
为此,订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方法显得尤为必要。
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概述据统计,目前我国职业病病患人数已超过3600万,每年新发病例超过280万,每年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
职业健康的情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卫生管理的情况,因此,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企业职业安全和健康的基石。
职业卫生档案,指一份记录了职业健康卫生信息、工作环境信息、劳动者生命体征、体检结果等信息的文档。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指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中,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统一管理、保存、使用、更新等工作的全过程,以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和精准性。
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作用1.为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供给有效支持职业卫生档案中记录了劳动者的生命体征指标、职业病及其他职业健康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企业订立科学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价职业卫生情形以及订立职业病防治计划等具有紧要的参考作用。
2. 保障劳动者权益职业卫生档案记载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信息,是劳动者权益的紧要体现。
通过对职业卫生档案的完好保存,可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 帮忙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职业卫生档案的认真记录和使用,企业可以更加精准地评估职业卫生风险,提高职业健康水平,实现职业健康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实在要求1. 档案必需完备、精准职业卫生档案是保障职工健康的紧要工具,必需全面、精准。
职业卫生档案必需包含个人职业卫生全过程的信息,如入职前身体检查资料、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使用记录、职业病例、职业卫生检查记录等内容。
2. 档案必需保密保密是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紧要原则。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卫生档案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职业病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患者管理等信息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档案内容与分类第五条职业病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资料;(四)职业病患者管理档案;(五)职业病防治培训资料;(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卫生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一)综合管理类档案;(二)监测与评价类档案;(三)健康监护类档案;(四)诊断与鉴定类档案;(五)患者管理类档案;(六)培训与宣传类档案。
第三章档案建立与管理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更新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档案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相关资料;(二)进行资料整理和分类;(三)编制档案目录;(四)归档保存。
第九条档案的更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火;(二)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档案查阅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或破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一)未建立职业病卫生档案的;(二)档案管理混乱,影响档案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三)未按规定更新档案的;(四)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的。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xxxxxxxx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1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公司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职业卫生档案材料。
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向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报送。
3 职业卫生档案有以下资料:3.1 单位基本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地块、法定代表人、员工人数、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产品名称、产量、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厂原料等内容;3.2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资料,包括宣传形式、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3.3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3.4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的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3.5 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3.6 建设项目卫生审核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情况等内容;3.7 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卫生工作决策、职业卫生自查情况、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促检查记录等内容;3.8 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制、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肉类;3.9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的资料。
4 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基本情况、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化学物质、工作场所工种及其接触危害因素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劳动者基本信息一览表等内容)样式按市卫生局规定。
5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工作,按照要求填写,及时将职业卫生档案更改信息录入计算机,做到职业卫生档案的准确性;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职业卫生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6 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及时向原接受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职业卫生档案注销手续。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入职时间等;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及整改措施;3.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及劳动者接触情况登记;4.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查结果、疑似职业病诊断证明等;5.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记录;6. 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记录;7.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8.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9.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由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并设立档案室或档案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环节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收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职业卫生档案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查阅性;3. 归档: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顺序进行归档,并做好档案登记;4. 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5. 借阅: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周;6. 查阅:档案查阅需填写查阅登记表,查阅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当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职责与奖惩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对其进行培训。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保护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维护职业卫生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归档、整理、保密和查询。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防护措施的情况;2.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3.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4.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5. 职工职业卫生事故记录;6.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要求第四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管理。
第五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五条单位应及时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建立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六章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与保密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工作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有序、整齐和易于检索。
第七章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与使用第七条单位职位卫生档案的查询与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存与销毁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保存期满后,应将档案及时销毁。
第九章职业卫生档案的监督与评估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遗漏或不完善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是一个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与基本原则1. 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职业卫生健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并为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
2. 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 职业卫生档案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员工的职业卫生状况和相关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保护职工的健康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销毁工作,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信息化和电子化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泄漏和滥用职业卫生档案信息。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职业接触史以及接受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等信息。
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管理,包括职工的基本信息、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记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采用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和使用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档案保管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善和完整。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当坚持依法和有权限限的原则。
只有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档案信息。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不得泄漏档案信息,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档案。
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和便利性。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和迁移第十四条职业卫生档案在不再需要存储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当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档案在迁移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职业卫生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治理情况;3. 职业病防治措施及实施情况;4. 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5. 职业病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情况;6. 职业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情况;7.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的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档案管理负总责;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 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实施工作;4. 各部门及员工应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装订、归档等要求进行管理;2. 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真实,不得伪造、篡改;3.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检索;4.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5.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密。
五、档案使用与保管1. 档案资料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2. 档案资料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翻印、传播;3. 档案资料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阅的,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4. 档案资料的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灾害;5. 档案资料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的,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销毁。
六、档案监督与检查1. 单位应定期对职业卫生工作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2.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以及个体工商户。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四、档案内容(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文件;2.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人员名单及职责;3.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追究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及评价。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1. 职业病防护设施种类及分布;2. 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检修记录;3. 职业病防护设施更换记录。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1.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2. 职业病危害告知记录。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1.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2.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3.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六)职业健康监护1.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记录;2.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 职业病治疗记录。
(七)职业卫生教育培训1.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2.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3.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五、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
(二)档案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
(三)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查、更新,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卫生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档案;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档案;5.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考核档案;6.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档案;7. 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及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及岗位的职业卫生档案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实行集中管理,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应采用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保管设施应满足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要求;2. 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便民;2. 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3. 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业卫生档案,应当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公司员工健康管理的核心资料,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健康检查记录:入职体检、定期体检、职业病检查等;3. 职业暴露情况:工作环境、接触有害物质种类及浓度、暴露时间等;4. 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培训等;5. 职业病诊断及治疗记录;6. 员工健康状态评估及跟踪;7.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医学和档案管理知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3. 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系统。
第七条档案管理流程: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并整理员工个人信息及健康检查记录,建立初始档案;2.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更新员工健康检查记录;3. 发现员工职业暴露情况,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4. 对疑似职业病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并记录相关资料;5. 对离职员工,妥善保管其职业卫生档案,直至档案期满。
第四章档案使用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泄。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需使用档案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条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泄露员工隐私;2. 不得随意修改档案内容;3. 查阅完毕后,及时归还档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二篇)
2024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档案建设与管理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机构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设原则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设内容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设方法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制度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与要求第十条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第十一条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第十二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第十三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十四条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第十五条个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第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第十七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第五章档案的查询、使用与归档第十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查询第十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第二十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第六章职业卫生档案的评价与回顾第二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的评价第二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回顾第七章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二十三条管理制度的执行第二十四条管理制度的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管理制度的修订第二十六条管理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的正式生效2024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二)2024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将得以重要的发展和完善。
目前,职业卫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各国都在不断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管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卫生档案是指对从事劳动活动的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职业危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和利用的一种记录。
职业卫生档案记录了劳动者从事的职位和工种、工作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的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等信息。
通过对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首先,2024年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将更加强调数据采集和记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完善和强化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数据采集和记录工作,确保职业卫生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2023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并应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加强培训。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健康档案管理、职业病档案管理和职业卫生检查记录管理。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劳动者个人隐私。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管理衔接,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第六条劳动者进入本单位后,应建立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劳动者的个人信息、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业暴露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劳动者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等;(二)职业卫生检查记录,包括入职前体检情况、定期职业卫生检查记录;(三)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种类、数量等;(四)职业病防护措施使用情况,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职业病防护宣传教育情况等;(五)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劳动者从业以来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六)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包括参与的职业卫生培训项目及培训情况;(七)其他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信息。
第八条劳动者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由单位负责建立和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和复印自己的个人档案内容。
第九条劳动者离职时,个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应随劳动者一同离职,不得私自保留。
第三章职业病档案管理第十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职业病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职业病诊断情况、职业病鉴定情况等。
第十一条职业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病发生预防控制措施的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结果,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等;(二)职业病诊断和报告情况,包括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就医情况,职业病报告的次数和种类等;(三)职业病鉴定情况,包括职业病鉴定的机构、时间、结果等;(四)职业病特殊保护人员档案,包括因职业病原因取消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况等;(五)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本单位员工在职业卫生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资料。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机构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应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流程文件。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八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员工入职时,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填写职业卫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归档保存,并负责档案的更新和维护。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保存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保存地点应统一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和查询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职业卫生规定和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传播。
第十四条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申请查询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五条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响应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查询请求,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职业卫生档案的处置第十六条职业卫生档案达到归档保存期限后,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征得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有相应的销毁证明,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九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丢失或遗失,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职业卫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职业卫生工作的全过程。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4. 可利用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查阅、检索和利用。
5. 合法性原则: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报告;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维护记录;5.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6.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7.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8.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9.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 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收集:对涉及职业卫生的文件资料,应在形成后及时收集归档。
2. 规范收集:按照档案收集标准,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3. 完整收集: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避免遗漏。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整理: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标题整理:为档案拟定简洁、准确的标题,便于查阅。
4. 检索工具整理: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体档案保管:档案柜、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2. 电子档案保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并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是在特定的工作场所中,由于从事特定的工作活动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帮助工作单位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职业病卫生档案的意义职业病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职业病卫生档案可以帮助工作单位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病的风险因素和迹象,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其次,职业病卫生档案可以记录和保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数据,为职业病的认定、评估和赔偿提供有力的依据。
再次,职业病卫生档案可以指导工作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的防治水平,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二、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工作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和管理规定。
其次,工作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的风险因素和迹象。
然后,工作单位应将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数据记录在职业病卫生档案中。
职业病卫生档案应包括职工的个人信息、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等内容。
最后,工作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卫生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职业病卫生档案的管理职业病卫生档案的管理是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首先,工作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负责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建立、记录、归档和保密工作。
其次,工作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职业病卫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工作单位还应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保护职业病卫生档案的隐私内容。
最后,工作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卫生档案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应用职业病卫生档案的应用是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
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全面、系统、完整。
2. 准确性原则:确保职业卫生档案内容真实、可靠、准确。
3. 安全性原则: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可靠性原则: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可查询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3. 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鉴定、销毁和数字化工作。
4. 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5. 对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3.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4.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 熟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材料。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
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清单。
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5. 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7. 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分类和编号。
2. 对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电子化管理。
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3. 负责对医院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4. 负责对医院职业卫生档案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依据;5. 负责对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五条医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提供职业卫生档案所需资料;2. 各部门应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职业卫生档案,不得擅自篡改、损坏或销毁档案。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医院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2.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记录;3.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4.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5.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6.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处理的记录;7.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情况;8. 其他与职业卫生相关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七条医院职业卫生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以下类别: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2. 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档案;3.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4.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5.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处理档案;6. 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第八条医院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医院职业卫生档案的查阅和使用,需经医院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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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正
式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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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研究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
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四)职业卫生科研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计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
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九)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卫生审核、验收批件;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计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七)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使用记录;
(5)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
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
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6.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控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
控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计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实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四)研究工作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报
告、年终总结报告、最后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科研论文、推广使用报告、成果奖励文件、发明申请书、发明评议书、发明证书、发明奖励及研究项目的修订或撤销等文件;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
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一)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二)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三)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
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秘密的,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秘密。
对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情况要进行登记。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