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角下的《檀香刑》张亚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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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檀香刑》中刑罚描写的意义
莫言的小说一向充满对惨烈刑罚的描写,尤其是在《檀香刑》中,他将刑罚放到主要位置,前后描述了七次行刑过程,分别使用‚斩首‛、‚腰斩‛、‚阎王闩‛、‚凌迟‛、‚檀香刑‛等刑罚。莫言为什么要描写这些血肉横飞、惨绝人寰的酷刑呢?首先,关于刑罚应该这样来理解,‚刑罚带给人的是一种极端体验……相对和平、美好等人类理想来说,暴力、刑罚理应受到批判,但见诸文学作品时,我们不应该停留于社会伦理层面,而应该透过刑罚,以刑罚为中介去探讨人性、历史、政治等问题,去探索它的深刻意义与美学追求。‛我认为莫言是试图通过刑场背后的历史文化,实践对人的本质思考。
首先,莫言在《檀香刑》中成功地塑造了刽子手赵甲的形象。莫言以一个刽子手的眼光来探询人性的黑洞,确实是一个独特的视角。本文首先试图从文本和文化的双重视角中探析《檀香刑》刽子手赵甲这一人物,从而思考刑罚作为一种文化对人的本质所具有的意义。
先来看,莫言对赵甲的身世一段描写。其中写到赵甲还不满十岁时,第一回遇见京城执行任务的行刑队就对刽子手这个职业十分仰慕。‚我不错眼珠地盯着他们,一颗心完全被他们的风度迷住了。我也想做一个可以不动声色地砍下人头的人,他们冷酷的风度如晶莹的冰块,在我的梦想中闪闪发光。‛在这里,我们看到,童年的赵甲就已经产生了一种从恶的心理。卡西尔说,‚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并没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抽象本质,也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永恒人性,人的本质是永远处在制作之中的,它只存在于人不断创造文化的辛勤劳作之中。可以这样理解,‚人性并不是一种实体性的东西,而是人自我塑造的一种过程:真正的人性无非就是人的无限的创造性活动。‛所以赵甲的‚本质‛确立首先就规定于当时的中国的文化。而中国的文化又是存在于中国人不断创造文化的劳动中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赵甲作为历史长河中的一员,对他的文化本质以及这种本质的建构的探析,不仅对于了解中国的刑罚文化,而且对于探讨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中的某些方面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在《檀香刑》中,酷刑文化中的代表即赵甲,而赵甲就是在一次次刑罚中建构起自我的文化心理认同的,并且最终完成其自我本质确认的建构的。而本文将重点分析几次重要的刑罚。先来看他第一次的施刑,是和师傅余姥姥对小虫子施以‚阎王闩‛。在这个过程中,赵甲一面作为施行者,强忍住臭气和恶心,逐渐显得有担待,体现刽子手行刑的‚职业精神‛。而刽子手的‚职业精神‛首先表现在那种行刑中的‚不紧不慢‛、‚冷静‛,以此体现皇权的威信。另一方面,他作为一名看客,散发出邪恶的审美趣味。‚这道‘阎王闩’的精彩之处,全在那犯人的一双眼睛上。……‛在这里,一方面刑罚对统治者来讲,满足了统治者一种病态的娱乐心理。皇上就称赞这是一出‚好戏‛。另一方面,对臣民来说,则是一种血淋淋的警告:看,这就是触犯权威的下场!‛赵甲这次刑罚得到最终启示是:看透了这些大官们的本质——所有的文武百官,乃至臣民,对皇上的敬畏都是出于对刑罚的恐惧。于是,赵甲懂得,无论是权力地位,还是金钱荣誉,都在于他的刑罚,在于他手上的一把刀。
第二次是同师傅余姥姥凌迟一名妓女。在这次刑罚在文本中的叙述相对最少,但是却叙述这刑罚文化的本质。一方面,作为施行者的赵甲从这里开始接受行刑中要把人体看作一堆材料。与他来说,人不再是人。换一个角度来看,就像卡夫卡的《变形记》,从这种‚理性‛的材料选择中,赵甲已是非人,他已经被他所处于文化异化。卡西尔说,人的劳作怎样,人的本质也就怎样。而赵甲的‚劳作‛首先就是异化的。关于异化,马克思通过对劳动异化的探究,从反面说明了人的类本质。劳动实践是人的类本质的对象活动,对象化区别于异化,它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是对人自我的确证。异化则是随着社会分工和分化,在私有制和阶级存在的社会条件下发生的,是对人的类本质的否定。他进一步指出,人的类本质变成与人异类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赵甲的行刑是一种‚异化劳动‛,而刑罚文化不仅使他将这种异化变成个人生存的手段,而且还规定他把这种异化作为的自我本质的确认。
其次,另一方面,赵甲从刑罚的观赏者那里获得自我价值的判定。正如余姥姥所说,刑罚就是‚刽子手和犯人联袂演出‛,犯人‚适度地、节奏分明的哀号,既能刺激看客的虚伪的同情心,又能满足看客邪恶的审美心‛,因为‚所有的人,都是两面兽,一面是仁义道德,三纲五常;一面是男盗女娼、嗜血纵欲。‛这是他的师傅余姥姥多年的行刑经验得出的结论。这里揭示了人类是既有人性又有兽性,而刽子手的职业精髓就在于通过施行予受刑者,激发看者的兽性情绪达到一种集体狂欢。赵甲所谓‚职业精神‛的树立其实就是对自我价值的判定。
以上的两次施刑,赵甲在对判刑者与看客的认识过程中完成了对刑罚文化本质的把握,进而完成着对自我本质的确立。
第三场刑罚大戏是赵甲对钱雄飞施以500刀的酷刑。如果说以上的施刑是赵甲对判刑者和看客本质的认识,那么赵甲对钱雄飞的施刑则可以说是赵甲与受刑者的一场战争,在这种战争的程中,刑罚的极其残忍消解了一切英雄气概和一切崇高的理想,剩下的只是刑罚的残忍性,刽子手的冷酷性。
如果钱雄飞还称不上英雄,那他应该算是硬汉。钱飞雄的大义凌然、临刑不惧的英雄气势让赵甲心虚,而钱的恐惧使他充满着职业自信与荣耀。这里,我们看到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莫言通过这场较量不在于向我们展示两股力量的孰强孰弱,而在于揭示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心态。且看赵甲如何树立自我的‚信心‛。在这之前,他自己也认为刽子手是猪狗不如的东西,而刘光弟拔高过他,‚……国家纵有千条律法,最终还是要落实在你那一刀上‛。而这正是中国的统治者:他们向臣民推崇儒家文化的道德仁义,却推行着法家的酷刑暴力,暴力成为皇权的核心。这对刽子手赵甲来说,他与皇权是一种双向的建构。在这种双向的建构中,二者各得其利:统治者通过酷刑对民众施以震慑力, 使统治下的臣民不敢造次, 而终日活在恐惧之中:刽子手则享受到职业的荣誉感和物质的富裕感。于是,他只要想想身后统治者所期待着的和百官所惧怕的,他就确定了‚……自己是至高无上的,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代表。‛这种心理的自我确认使他抛开正义、道德、崇高,自发自觉地进入人性的黑洞之中。如果说,他在执行六君子时面对刘光第这样一位圣贤之才,他曾流露出人性,在这里他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而沦为兽性的动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