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招投标工程中最低价中标法

浅谈招投标工程中的最低价中标法【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招投标中最低价中标法的历史、优缺点、应用及建议。
重点分析了几种常见的不规范最低价中标带来的隐患,为最低价投标双方提供借鉴。
关键词:招投标最低价中标法对策及建议前言:招标投标制度起源于英国,美国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历史最长、最有实践经验。
在日本,一般规模以上的政府公共工程采用一般竞争招标。
一般竞争招标是通过公布竞争招标的工程概要,希望投标者全部参加竞争投标,原则上以最低价格的投标者作为中标者的合同方式。
为防止倾销,日本还设置了低投标调查制度和最低限制价格制度。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采用原港英政府遗留下来的最低价中标法。
虽然没有立法规定政府工程必须采取最低价中标法,但实际运作中一般都是最低价中标。
以下就我国在招投标中最低价投标法应用的情况加以简要说明。
2001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国内招标投标中,习惯将接近但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价格称为合理低价。
投标人希望以合理低价报价,增大中标概率。
招标人希望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选择一个最低投标价中标。
最低投标价,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最受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
下面就此方法的优缺点做进一步阐述。
一、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点1.促进施工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
通过长期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定额。
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2是强化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的优胜劣汰。
3.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
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4.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5.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二、最低价中标法的缺点1、最低价中标容易演变为低于成本的竞标,具有导引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的倾向。
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应用中的解析与建议

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应用中的解析与建议摘要:最低价中标法作为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评标方式,是一种最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的评标方法,在我国建筑行业物资采购被广泛采用。
但在我国目前的市场背景下及最低价中标法的实施情况中,此方法遇到了系列问题。
本文针对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建筑行业物资采购领域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要,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最低价中标法采购应用利弊分析原因建议一、最低价中标在物资采购方面普遍应用的原因1.虽然我国在最低价中标法方面的体系不够完善,但是还是有相关法律来保障“最低价中标法”。
比如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并且开始运行以及2012年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可以反映出来,在评标的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不只价钱一个,还有质量和服务方面。
但是在真正的评标过程中,通常都会把价格作为唯一一个标准。
往往这样会忽略其他一些更为重要的方面。
2.虽然在最低价中标存在问题很多,但是招标人在多数情况下愿意选用“最低价中标法”。
主要是因为在最低价中标中可以避开“履职风险”的问题,一级市场管理不到位、不严谨而造成的招标方过于注重价格而忽略品质和质量的问题。
但招标人把成本作为核心地位,过度注重低价,所以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给了某些投标人可乘之机,所以作为投标人要关注好各个方面。
二、最低价中标法的利弊分析最低价中标法作为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评标办法被普通运用,其优点在于:一是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确保招标人经济效益不受损;二是体现了良好的市场法则。
能够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三是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节约成本,尤其对于物资采购,能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最低价中标法的这些优势使得其具有广阔的应用市场,但我国相关配套政策及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也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步伐,使得其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供应商为了谋取项目中标,只能将投标价格压倒最低,因为中标价格太低,利润微薄,有的甚至低于成本价,供应商要么在质量和服务商打主意,要么采取调价的方式,尤其的混凝土材料,如果重新招标更换厂家重新试拌配合比,时间周期长,影响工期;如果不换厂家,又不得不被迫接受供应商调价的要求,陷入两难的局面。
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
教 师要认真学习教学大纲 , 从会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高度来看 的高素质的高职语文教师队伍 . 学校要 尽可 能多地创造条件让教 门语交际教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 ,l 2 世纪的 人才必须具备三 师进修学习要加强院校之 间技相关 行业的联 系和沟通 , 要组织教
人素质: 学会生存! 学会学习! 学会交际. 随着{会的发展, 十 人们的 师外出学 习观摩 , 会调研等 , 社 以使教师了解社 会对职业教育的需
交际范 围也在扩大 , 交际手段也在提高 , 口语交际的作用是无法 要 , 但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 , 从而顺利完成高职汉语 口语教学的 目的和 替代的 , 你无法统计你一天对多少 人说 了多少话 , 但你可以记得你 任务 . 与什么人, 在什么情境下说出的一句精彩的话 , 你也可能 久久不忠 2 6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用汉语 口语交 际的 自信意 识. . 你的那句让你尴尬 ,l i t ̄l : 人难堪的话 . 所以 , 加强 口语交际教学 , 提 自信是一个人成才所必备的素质 . 在教学 中, 尽可能给每个学 高 生的 I语交 际能 力 , 以使学 生终身受益 . j 七 ; 1 - 可 打破 甲 口语交际教学的限制 , i语交际教学与平时 的阅 .・ 把r - I 读 教学结合起来 , 平时课堂中的师生 的双 向交 流也是 师生之 间的 r 交际 , - 1 师生的认知水平 , 身份等差 异使得师生间的门语交际 在 同一层面上 , 往往需要教师对师生的 几语交际进行调控 , 这种调 控 本身就是 r语交际教学 , ] 只不过我们要 将平 时无意识 的 口语 交 际教学 , 变为有意识的 r语交际教学 . 1 1 = f 3 生提供更 多充分表现 自我的锻炼机会 , 组织学生 自发组织 , 积极参 加演讲 , 辩论 , 表演 , 知识竞赛等活动 , 不断扩大学生交往的 范围 , 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个学生 的最大潜能 . 在制定活动 目标时 , 针对学 牛的实际情况 , 确立切合实际的通过学生的努 力能够达 到的 目标 , 从较 低要求开始逐渐加大训练的难度 , 序渐进 , 循 让学生通过努 力 充分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 自信住学生的心里生根发 芽.f1 让 4
解析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及对策

解析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及对策摘要:本文对合理低价中标的法律规定,意义及对策和建议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招标;投标;最低价中标;意义;对策1.合理低价中标是法律规定的,是业主应享受的权利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的确定,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工程项目的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费用定额对于同一类工程的费用标准(即费率)是一定的,对于不同的企业,因其管理水平、科技水平等各方面实力不同,其实际费用也不同,有的高,有的低,用同一个标准限定就体现不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杠杆的作用;材料预算价格也适应不了建材市场日新月异的价格变化;至于人工费标准和机械台班费,也是几年不变。
这些作为预算的编制依据,就等于用一个不变框框限死了招投标工程的中标价,就象一个300万元的工程,在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条件下建成,却规定投资人可选用报价280万元的施工企业承建,但必须多支付20万元,以300万元的造价签订合同,这是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是一种不合理的强制行为,是对市场主体之一的业主利益的损害。
应该承认业主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是其合法权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2.合理低价中标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告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多项招标的尝试,并与现行的多种招标方法相比较,有以下主要的优点:2.1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
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2.2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2.3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2.4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

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
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选择报价较低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作为合作方。
以下是低价中标的合理应用:
1. 增加竞争性:低价中标可以吸引更多承包商或供应商参与投标,增加竞争性,促使承包商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或产品。
2. 控制成本:低价中标可以帮助业主或建设单位尽量控制建筑项目的成本,从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
3. 保证招投标的公平性:低价中标可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利益输送和不正当行为。
4. 风险分担:承包商在低价中标后,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他们的利润空间较小。
这可以促使承包商更加努力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鼓励创新:低价中标可以激励承包商或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寻找更加高效和创新的解决方案,提升行业的发展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低价中标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承包商可能以降低工程质量或暗中增加变更设计等方式来追求利润。
因此,在应用低价中标时,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承包商的信誉度、施工能力和过往业绩等因素,确保选择到最具实力和信誉的承包商。
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应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工程
质量、工期和变更设计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双方的权责和风险分担机制。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第一篇: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利弊及解决措施国家颁布《政府采购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堵住随意进行政府采购,无序、无规地开支财政性资金,损公肥私,滋生腐败的漏洞。
但是《政府采购法》的某些条款变成了只注重节约,而忽视其他因素的上方宝剑了。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竞争性谈判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询价采购,确定供应商的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从这些条款不难看出《政府采购法》是鼓励低价中标的。
低价中标有他的好处,但也有他的不利之处。
下面笔者根据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浅显的谈谈低价中标的利弊和解决办法。
低价中标的利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有三大益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在实际操作中简捷、方便、直观。
不需要复杂的操作程序和复杂的标书制作过程,只需要将所采购的需求罗列一个清单,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们自行选择后,进行报价,哪个的报价最低,就是哪个中标。
至于服务的水平和挡次、产品的质量,哪个又能在中标当时说得清楚呢!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所需时间短,能够及时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因为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需要一些复杂的过程和程序,供应商也不需要制作复杂的投标文件和准备工作,只需要测算投标报价,所需时间不长,所以能较快地进行实际采购,满足采购人的急需之用。
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最大的益处是能够节约财政性资金。
为了能谋取项目中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们,都不可能将自己的投标价报的很高。
如果是询价,供应商们都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一次机会多么重要哇,如果不能中标再没有更改的机会了,所以在报价时,供应商们都十分慎重。
为了满足采购人或供应商自己的某种要求或目的,只要不亏本,无利,供应商们就想中标。
这也就给项目的后期工作埋下了隐患。
低价中标的弊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的危害有六:最低价中标容易导致采供矛盾。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

浅析招标投标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政府和企业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择优选中的一种制度。
在招标投标中,最终的中标结果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低价中标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以及低价中标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什么是低价中标法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中,以合理低价获得中标资格的原则。
即在招标投标时,除了满足相关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外,还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低价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方提出的报价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以最低价格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低价中标法一般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性招标。
二、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1. 优点:(1)降低采购成本。
低价中标法能够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使得政府和企业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获取所需的商品和服务。
(2)公平公正。
低价中标法尊重市场价格,通过公开透明的评标程序,确保了中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减少了不必要的非理性竞争。
(3)利于市场竞争。
低价中标法能够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供应商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1)降低质量标准。
低价中标法容易导致一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质量,严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后期的运行效果。
(2)扭曲市场价格。
低价中标法可能会扭曲市场价格,导致一些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去竞标,从而打破市场价格的均衡。
(3)不利于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容易造成供应商为了获得订单而低价竞标,无法长期持续地保持服务质量,影响与政府和企业的长期合作。
低价中标法在实际招标投标中有其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商品采购。
对于一些规格标准化的商品采购,低价中标法能够很好地降低采购成本,因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相对固定,价格成为决定因素。
2. 服务性采购。
一些简单的服务性采购项目,例如清洁服务、保安服务等,低价中标法也比较适用,因为这类服务的质量和标准相对明确,价格往往成为决定因素。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是怎样的
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
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
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最低价中标法的优缺点
优点:
1. 采购招标是最适合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共同资金的采购方式,能够更好地反映政府采购的目的,满足采购需求。
2.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 竞争突出表明,招标可以节省资金,据统计,平均节省10%左右。
4. 评标科学、细致;每个投标人可以被告知失败的原因。
缺点:
1. 推进(标底)准备工作要求很高,特别是需要标记的关键和技术及商业指标需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以作出判断。
而未对招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则为不合格,且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评标时,对评标人员的要求更高;为了取得结果,需要对它们进行认真的评估和计算。
比较耗时。
3. 在大多数情况下,避免了出价最高者中标的问题。
然而,很难准确界定技术指标与价格转换之间的关系,因为有些国际招标有政府资助但具有竞争性的要求。
例如,目前的国际招标方法在技术方面有积极的偏向(技术性、加价性因素较高,有时不能反映实际水平差距;即使有合理的资金,也很难引进稍微高一点的设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摘要: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合理低价中标既能维护业主的利益,又可消除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寻租行为,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评标;合理低价中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以工程设计、施工或以工程所需的物资、设备、建筑材料等为对象,在招标人和若干个投标人之间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方法。
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法律层面上允许招标人可以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
一、业主合理低价评标是维护自身利益的趋势选择
作为市场主体的招标单位都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在可能的情况下招标单位都希望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办好事,而我们现阶段的价格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由定额取费标准定价的建筑产
品价格体制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形成价格体制相矛盾,不能真正反映建筑产品的价值,造成同一个单位工程,由于投标单位的资质不同,报价也不相同的现象;另外从当前的材料价格体制看,已经过渡到了市场价格管理体制,而建筑产品的价格管理体制却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即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又难以显现出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这些都是与市场经济的动态不相适应的,也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形成,应当承认业主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是其合法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二、合理低价中标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多项招标的尝试,并与现行的多种招标方法相比较,有以下主要的优点:1.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
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2.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3.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4.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当然,最低价中标的方法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为:1.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要求严格,确保参加投标的单位都有能力完成工程;2.招标前期工作要求质量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特别是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要求越精细;3.投标人员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可以按照它们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报价;4.要求招标保证配套措施齐全,最主要的是要有工程担保措施,投标要交投标保函,签订合同要提供履约保函。
合理低价中标会自然淘汰一批发展无望、难以生存的施工单位,招标单位的筛选结果会使建筑市场的施工单位强者恒强,弱者愈弱,弱者没有资金、没有实力、没有信誉,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处于劣势,一次次投标被筛选掉,没有发展空间,只有关、停、并、转,这是市场自身的魔力,用市场规律去改变”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施工力量与施工任务趋向于一个合理的比例:市场的不断变化将促使企业不断地研究市场,把握市场,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发展方针,增加企业竞争能力,并通过内部管理,努力改进技术,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时运用于施工中,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对最低价中标如何产生积极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招标投标法》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建筑市场改革深入,现在为了给”最低价中标”的普及应用创造必备的条件,根据目前中
国建筑行业的现状,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真正政企分开。
政府只负责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监督,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政府的”两难”困境,即政府既要管好政府的事情,还要操心国企投标者的生存和发展大事。
让所有投标者完全按市场规律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
2.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完全市场化。
在国家工程造价定额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施工企业要在国家定额指导下做好制定本企业报价定额的工作,做好企业个体成本的测定,使投标价拥有独立的估价体系,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3.完善建筑法规,培育信用体系。
创造”依法者昌,违法者亡”的法律氛围,培育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体现诚实信用的价值和失信违约的代价。
市场需要制定工程担保法和工程留置法,为建立工程风险转移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解决建筑业长期存在的三角债问题提供了表本兼治的法律手段,有效解决因建筑业”三角债”引起的一系列建筑管理和社会问”题。
4.建立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完善风险转移体系。
采用低价中标的工程利润微薄,降低了投标者抵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工程的失败。
为了规避各种有意或无意间产生的风险,规定所有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双向付款保函。
5.鼓励发展民间中间机构,建立工程建设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
中介机构的出现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社会化转变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立全社会建筑行业中有关企业、产品和建筑活动的各种信息,方便查阅和
索取,使招投标的双方都对对方情况有个基本的了解,建筑业信息集中管理将产生巨大的社会管理能力,同时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施工单位承诺的价值和违约成本,真正体现企业信誉的具体价值。
为保证”最低价中标”的顺利实施,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在各方面都采取有力的措施,首先应迅速建立起经济类专家评委库,从造价咨询部门、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等单位聘请数十位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造价师等专家作为评委,他们应当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为评标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为防止发生因施工图纸深度不够、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报价误算、漏项等不反映真实报价的情况,招标工程应当尽可能的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统一标准、便于评审;再者,为防止投标单位哄抬报价、保障建设单位利益,对于最低价中标的标价仍高于标底的,允许招标单位重新招标或与投标单位议标;最后,为防止中标单位低价争得项目后,因资金缺乏而停工,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前,须提供一定的银行履约保函,且随着中标价与标底相差幅度的增大,保函额度亦应随之加大。
招投标的本质是竞争,最低价中标中,只有投标单位足够多,竞争足够充分,才能显现工程在市场中的真正价值,才能发挥最低价中标的优势。
它的应用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消除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寻租行为,纯洁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
总之,经济体制改革将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各项配套招投标法规日益健全,”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必将以其科学性、先进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较大面积地进入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领域。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必须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运用好合理低价中标这个方法,促使整个行业各方通过努力都能获取应得的合理价值,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