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复到胡适:近代自由主义思潮的传承与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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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对变法的必要性有着充分的认识,但他又主张要充分考虑制约变革的各种因素如 国民程度、世俗人心、内外压力等。他一再强调应循乎自然实行渐进变革而避免骤变暴 变,指出“变法当以徐而不可骤”,坚信“国家法制之变也,必以渐而无顿”,应该循序 渐进,任天演自然,“不宜以人力强为变迁”,认为如操之过急、急躁冒进则会贻害无 穷。他认为变法不是要全部抛弃现有的东西,不是要“尽去吾国之旧,以谋西人之新”。 他一直坚持政治进程应兼顾革新与稳定双重目标,主张要避免因变革导致社会秩序的混 乱,他指出:“改革之倾,破坏非难也,号召新力亦非难,难在乎平亭古法旧俗,知何者 当革,不革则进步难图;又知何者当因,不因则由变得乱。” 胡适也对温和渐进的改革情有独钟,明确表示自由主义应该有“和平改革”的含 义。1919年,他在所写的《新思潮的意义》一文里说:“文明不是笼统造成的,是一点一 滴的造成的。进化不是一晚上笼统进化的,是一点一滴的进化的。”20世纪40年代末,他 在《自由主义》的讲演中将“和平的渐进的改革”与自由、民主、容忍并称为自由主义的 四个意义。他说:“有许多没有忍耐心的年轻人也许听了不满意,他们要‘彻底改革’, 不要那一点一滴的立法,他们要暴力革命,不要和平演进。我要很诚恳的指出,近代一百 六七十年的历史,很清楚地指示我们,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 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可以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 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最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 的目的。他们不承认他们的见解会有错误,他们也不能承认反对的人也会有值得考虑的理 由,所以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异己,也绝对不能容许自由的思想与言论。所以我很坦白地 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 制政治。” 严、胡两氏都主张渐进的自由主义,但他们作为近代自由主义的两位先驱者对关于自 由、民主与宪政的问题的思考还是有一些耐人寻味的区别。 严、胡两氏对自由与民主关系的认识就不尽一致。严复根据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将西 方资产阶级政治法律制度归结为“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在其看来,自由是西方文 化的根本精神,也是西方近代政治法律制度的核心;与民主相比较,自由更具有基础性、 本位性,也就是说民主政治只是自由的外在表现形式,自由才是民主政治的内在实质。胡 适很重视自由,同时也推崇民主政治对于保障个体自由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西方的自由 主义者“觉悟到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一个国家的统治权必 须操在多数人民的手里”,才“贡献”、“创制”和“发明”了代议制、宪法、无记名投 票等民主手段。胡适对民主、自由有过这样的解释:“基本权利是自由,多数人的统治是 民主,而多数人的政权能够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才是自由主义的精髓。”他的老师杜威 曾说过:英国重自由,法国重平等,美国则自由与民主并重。分别留学于英国与美国的 严、胡两氏大体也有重自由与自由民主并重之别。从严复强调自由为体、自由为先、自由 为本,到胡适以自由与民主并重甚至更彰显民主,到五四一代凸显“民主”而相对遮蔽自 由,这既反映了社会的演变,也是先驱者对政治进程的不同思考所致。 如何确立自由秩序?如何实现民主宪政?均坚持政治渐进主义的严、胡两氏仍然有着不同 的考量。作为一种全新的观念与一种全新的治理制度,严复对A由与民主是很推崇的。他 说:“民主者,治制之极盛也。使五洲而有郅治之一日,其民主乎。”但他反对将民主宪 政作为即时目标,反对遽行民主,主张先通过国民自由思想的启蒙与自治能力的培养使民 力民智民德达到必要程度再在将来迈向民主宪政,而在此之前还要以君主立宪作为过渡。 在《辟韩》一文中,他猛烈抨击了君主专制制度。然而,他话锋一转,接着表示:“然则 及今而弃吾君臣可乎?曰是大不可。何则?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也。彼 西洋之善国且不能,而况中国乎?”他认为民主政治意味着民众完全的自治,“乃治制之 极盛”,“虽然,其制有至难用者。何则?斯民之智德力常不逮此制也”。民主政治只有 在民众具备高度的精神文明时才能实施,以当时中国国民的智德力状况能否实行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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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不言自明。他还认为民智民德的优化需要一个过程,即“民之可化,至于无穷,惟不 可期之以骤”,因此,建立在良善的民智民德的基础上的民主宪政就只能作为长远目标, 而当务之急是“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启蒙主义,是从事自由观念的启蒙与自治能 力的培养,有效途径则是地方自治、国民教育与翻译西书。他相信不顾国民智德力的现状 而急于实行民主宪政,并不是什么好事。 在建立自由秩序、实现民主宪政的途径上,胡适的看法与严复的观点可以说是大异其趣。 胡适不同意以国民程度不足尤其是不具备参政能力为借口延迟宪政,也不赞成将自由观念 自治能力的培养与民主政治的实践割裂开来,反对先开民智后兴民权、先训政后宪政、先 灌输自由观念后实施民主宪政的程序设计。1929年,他在《新月》上发表《我们什么时候 才可有宪法》一文,对孙中山以人民参政能力不足为由主张“训政”延迟宪政不以为然, 指出这是没有看到民主制度自身的教育作用。 稍后,胡适进而明确,宪政并非高不可攀,在迈上“宪政”的起始之处宪政即可开 始。为此,他还提出了“幼稚园民主说”。他说:“我有一个很狂妄的僻见:我观察近几 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制度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 治经验的民族。”“我们看看世界的政治制度,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 于收容我们这种政治阿斗。”此后,胡适不断重申与发挥这一思想。1937年,他先是发表 《再谈谈宪政》一文,支持张佛泉的“民主宪政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标”与“宪政 随时随处都可以开始”的观点,认为这与其“逐渐推广政权”的说法很接近,重申“我们 不妨从幼稚园做起,逐渐升学上去”。不久,他在《我们能行的宪法与宪政》一文中又指 出:宪政“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是可以学得到的一种政治生活的习惯”。“宪政可 以随时随地开始,但必须从幼稚园下手,逐渐升学上去”,“宪政的学习方法就是实行宪 政”,这就如同学游泳必须下水,打网球必须上场一样。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个 下学而上达的程序是不能免的”。 清末民初,严复、梁启超以至革命派的孙中山都主张民主宪政需要循序渐进而不能一蹴而 就,主张在迈向宪政之前要以“强人政治”、“开明专制”、“训政”等以为过渡,在过 渡期内对民众进行启蒙教育。20世纪30年代,又有蒋廷黼、丁文江等人提出“新式独 裁”。胡适的观点与他们的看法相反。他认为“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而开明专制是特 别英杰的政治”,民主政治容易实行,故而不是从开明专制过渡到民主宪政,而是“我们 小心翼翼的经过三五十年的民主宪政的训练之后,将来也许可以有发愤实行一种开明专制 的机会”。他在对“民主与独裁的论战”进行总结时又说:“我现在郑重的说明,我近年 观察的结果,深信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近十年中出现的新式独裁真是一 种研究院的政治;前者是可以勉强企及的,而后者是不容易轻试的。”当然,胡适重点是 在强调在迈向宪政的起始之处就实施宪政,而不应以人民程度不具备为借口将民主宪政推 向遥遥无期的将来。
一、个体与群体:对西学与传统不尽一致的沟通 二、 严复与胡适的自由主义思想均主要来源于西方,但也均从传统文化的基线出发对自由 主义与本土资源进行了沟通。西方文化是多元的,西方自由主义有着不同的传统,有古典 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不同发展脉络。严复所引介的主要是洛克、斯密等人的古典自由 主义,而胡适的自由主义的思想渊源多半是来自新自由主义者、他的老师杜威。由于严、 胡两氏的生活经历、教育背景有别,他们据以解读西方现代性的视角包括进入其视野的自 由主义知识背景不尽一致,因而两氏对A由主义的移植与解读有着明显的个性风格与阶段 性特征。 西方文化重个体.中国文化重群体,这是包括严复、胡适在内的多位先哲均认可的中 西比较框架。大致来讲,严复较多关注了“个体与群”这对矛盾中的群体一端,胡适则比 较倾向、认同西方文化的个体本位传统。也就是说,至少从“个体与群”这一角度,相对 于前辈严复、梁启超等人,胡适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具有西方色彩。 严复对传统文化有过激烈批判的言辞,但他对重视群体、伦理本位、社稷为先的文化 传统还是认同的,并据以对西方自由主义的个体本位作出某种程度的调适。他把密尔的 《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强调“必明乎己与群之权界,而后自繇之说乃可用 耳”,“人得自繇,而必以他人之自繇为界”,凸显了个体自由不得侵犯他人自由与群体 自由的意蕴。他将“自由”作了“国群自由”与“小己自由”的区分,并认为在面临外敌 入侵的情况下“国群自由”急于“小己自由”。他说:“特观吾国今处之形,则小己自 由,尚非所急,而所以祛异族之侵横,求有立于天地之间,斯真刻不容缓之事。故所急 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可见,传统文化的群体意识深深制约着他对自由的理 解。他提倡个体自由,其着眼点是在国群自由,是在国家富强。他对个体自由的倡导是与 其对国家富强的关注密切关联在一起的,他相信自由是西方富强的本源,因而也是中国实 现富强的根本途径,自由很大程度上是因其作为达到富强的手段而受到推崇。他指出: “夫所谓富强云者,质而言之,不外利民云尔。然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 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欲听其皆得自由,尤必自各能自治始;反是且乱。”他希望向
二、民主宪政:“不可期之以骤”与“幼稚园的政治”
严复、胡适都向往、推崇自由与民主,期望中国最终走向民主宪政之路并由此给国家 带来统_、稳定与富强。他们对中国实现自由与民主的艰巨性、长期性也都有着清醒的认 识,主张渐进主义,反对急进而骤变的革命,赞同渐进而温和的改革。他们都以进化论作 为主张社会渐进变革的依据。严复指出:人类社会“其演进也,有迟速之异,而无超跃之 时。故公例曰:万化有渐而无顿”。胡适以严复引介的进化史观言渐变:“达尔文的生物 演化学说给了我们一个大教训:就是教我们明了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的演变,或是人为 的选择,都由于一点一滴的变异。”
赵慧峰
俞祖华
新华文摘2011年第4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始由严复等人开启、中经胡适等人拓展的自由主义思潮,以自身 的独特话语表达着寻求国家富强与追求现代性的诉求,虽始终未能成为引领中国社会走向 的主导性思想,但它却以鲜明的思想个性与顽强的生命张力在现代中国思想图谱中赢得了 属于自己的地盘,并以不同方式持续影响着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严复、胡适与殷 海光分别是近代自由主义思潮中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自由主义者的代表性人物,他们 之间思想的传承与调适标示着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一脉相承、薪火相传而又不断发展、不 断调整的思想历程。这里以严复、胡适为代表,分析从第一代到第二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自由思想的演进格局。
西方异质文化借取个体自由这一能够增强个性活力、发挥每个民族成员的内在潜力,从而 实现国家富强的刺激因素。群体优先、伦理本位、社稷为重,这种本土意识是严复引介与 传播西方自由主义的重要前提。 相对于严复以群体意识折衷个体本位的颇具东方化色彩并倚重国群自由的解读,胡适 强调得更多的是个性解放、人格独立,因此更忠实、更接近于西方原版个体本位的自由主 义。胡适大力宣扬“为我主义”、“健全的个人主义”、“真正纯粹的为我主义”。1918 年,胡适发表《易b生主义》—文,他借着阐述易卜生主义,向青年一代呼唤个体本位、 个性解放,他引述易卜生主张充分发展个性的话语:“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正纯粹 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 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 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胡适称这种“救出自己”的“为我主 义”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谈到个体自由的价值,严复所突出的是自由对于国家富 强的意义,而胡适则强调了自由对于个性发展与人格尊严的重要性,指出没有个体自由就 没有社会国家的健全。胡适也借本土资源诠释自由主义,但显然其重心是在“个体与群” 的个体一端,也就是从本土资源中选择比较偏重于个体自由的因素,如他指出:“孟轲说 ‘穷则独善其身’,这便是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的意思。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 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这就与严复以传统文化的伦理本位、群体意识调适、修正西方个 体本位的自由主义有着鲜明的区别。 严复、胡适同为近代中国倡导自由主义思潮的先驱,同时他们作为自由主义者也都有着深 厚、强烈的对于国家富强与民族前途的关怀。但他们对个体自由与国群自由、个体本位与 国家富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思考。胡适曾大声疾呼:“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 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 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这 里胡适不以为然并加以针锋相对的“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的说法,恰 恰是严复、梁启超等人以不同形式加以表述过的。严复曾经表示:“自不佞言,今之所急 者,非自由也,而在人人减损自由,而以利国善群为职志。”在严复的心目中,民族和国 家是第一位的,提倡个体自由是因其为实现民族救亡、国家富强的有效途径,当两者发生 冲突时则要牺牲个体自由去服从国家和民族,他还强调了个体自由与国家社会冲突的危 险。胡适则强调了个体自由与国家自由的一致性,凸显了个体自由的独立性、本位性,但 偏向于提倡个人奋斗,因而与主流自由主义的个体本位仍有一定距离。胡适反对将个人自 由与国群自由对立起来,他不仅不赞成为国家自由牺牲个人自由的说法,而且强调没有个 人自由就没有国家民族的前途。这样一来,从严复到胡适,在“个体与群”的问题上,从 着重于国家富强到重视发展个性,从强调个人自由是国家富强的工具到坚持个人自由是国 家自由的前提,从要求牺牲个体自由换取国群自由到呼唤从争取个体自由入手争取国家自 由,着重点发生了从国群到个体的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