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合集下载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道路旅客运输市场治理,加快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和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加大治理、保证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治理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方法(试行)》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行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方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治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

本方法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客运企业设置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客运分公司、客车队。

第三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布、公平、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大治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鼓舞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客运企业进展。

第五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分工与职责是:(一)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省交通厅公路运输治理局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体系,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公告考核结果。

(三)市、县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客运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档案,对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考核情形公示;市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考核。

(四)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省级交通稽查站负责不定期对客运单车进行稽查考核,并向有关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被考核车辆所属企业抄告单车稽查考核结果。

(五)四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进入本站的客运班车进行考核。

(六)客运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和全部客运单车进行考核。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合同执行。不符合规定,每人次扣 2 分。
社会保险: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育龄妇
每缺一项,扣 3 分;制度不健全或操作性不强每项扣 5 分,有制度但没有 认真落实,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
查制度文本及宣传 教育会议和培训记 录与责任人谈话了 解执行情况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评分说明 (考核方式)
备注
运输安全 80
(300 分)
(1)按规定税前提取上年度营业收入 1%作为安全风险金,注明安全经费使 用情况;
查看制度文本、日 常稽查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评分说明 (考核方式)
备注
10
社会责任 (120 分) 10
投保承运人 责任险
客运经营者未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辆次扣 5 分; 客运经营者未按最低投保限额投保的,每辆次扣 5 分; 客运经营者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每辆次扣 5 分。
(1)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2)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 (3)客运经营者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运行的; (4)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揽货; (5)包车客运经营者沿途揽客; (6)客运经营者擅自涨价的; (7)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旅客车票; (8)在高速公路违法违规停车、上下旅客的。
客运企业拖延不报或谎报企业交通责任事故,每次扣 20 分。
查制度文本 根据日常稽查、用 户反馈及有关举报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 机构 评分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
第七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
第八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运输安全指标
1、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次数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三)服务质量指标
社会投诉率:经查实,道路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服务质量原因,损害他人正当权益,受到旅客、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等的次数总和占该企业所有营运客车车辆数的比率。
(四)社会责任指标
1、国家规费缴纳情况:企业所属客运车辆按国家规定应缴交的交通规费(含运管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不得漏缴、少缴。
1、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和完善考评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等情况。
2、企业稳定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稳定工作。道路客运企业不得因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具体考核记分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条 道路客运企业考核总得分为考核项目与加分项目得分的累计。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第十一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优良(AAA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以上情况的。
第十四条 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B级):
(一)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发展。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概要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概要

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294号精神,结合我省道路客运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及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车站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细则所称的汽车客运站,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与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综合安全检验、企业等级评定、新增道路客运经营项目及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等挂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发展。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负责审定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全省三级及以上客运企业和一级汽车客运站的质量信誉评定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说明:
1.2.3.4.5.6.7.8.设有全资、绝对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数的计算:
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旅客及其他相关人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
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计分标准。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客车数
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客运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客车数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数=[Σ(子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分数)+母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分数]÷[母公司+子公司总数]子公司总数是指企业属下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数量之和
上述计算公式中营运客车数指企业上年度末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不包括出租车和城市公共汽车,也不包括所有子公司的营运客车
数。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客车数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客车数
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客运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县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不含下设机构)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集体荣誉称号。

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客车数
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前言为贯彻《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我省客运企业(站)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我们组织了常年在道路客运工作第一线的有关人员,结合我省客运企业(站)工作实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汇集了道路客运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写了本指南。

其目的和宗旨是为了使企业在日常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本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及自评报告;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的制作;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本基础管理制度的编写;第四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客运企业基础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

第一、二部分请用电脑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制成电子版。

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自评报告的内容按照《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的六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对照本企业的工作实际进行简明扼要自评并实事求是按规定自我打分。

若企业在经营生产中有创新或具有推广的突出经验可在报告中进行综述。

第三部分仅列出道路客运企业最基本企业管理法规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最低要求目录,各客运企业要根据企业管理现状自主完成编写规章内容并印刷装订成册。

各客运企业可扩大详尽丰富规章的内容,但不能压编目录要求内容。

第四部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制定的范本内容要求,采样收集、统计分类、整理汇总构成本企业原始基础管理资料(范本的内容可丰富),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范本中涉及到的管理机构或单位都应按要求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或资料及个人签名应人工填写,其余格式及内容均应电子制成,不得以空表出现,凡台账类均以封面装饰。

本指南罗列的管理制度和各种原始管理记录表格都是在质量信誉考核当中必须体现的内容。

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详尽丰富本指南的内容,但不能压缩本指南要求的内容。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和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客运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客运分公司、客车队。

第三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客运企业发展。

第五条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分工与职责是:(一)省交通厅主管全省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二)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体系,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公告考核结果。

(三)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客运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档案,对客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考核情况公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交通稽查站负责不定期对客运单车进行稽查考核,并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被考核车辆所属企业抄告单车稽查考核结果。

(五)四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进入本站的客运班车进行考核。

(六)客运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和全部客运单车进行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ﻫ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ﻫ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ﻫ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ﻫ(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ﻫ (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ﻫ(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ﻫ(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企业名称填报日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一、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济性质公司地址从业人员数驾驶员数押运员数装卸管理员数车辆数分支机构名称地址二、企业经营围:三、声明: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报的虚假信息,本企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将被将为B级。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职位(章)年月日注:请提供:①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如有分公司的还需提供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属分公司备案的,仅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②企业以及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基础管理情况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如实填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1、设施情况办公面积 m2自然间司机休息室 m2会议室 m2坚实平整的停车场面积 m22、设备情况固定部微机台办公桌椅套文件柜个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台专用交通工作车台车牌号具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警示标志3、管理人员情况企业管理人员人其中:正副经理人业务室人财务室人安全生产办公室人专职安全管理员人4、档案、台账建立健全情况建立的档案名称建立的台账名称现有运输车辆情况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填写(此表不够可加页)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填写(此表不够可加页)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填写(此表不够可加页)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填写(此表不够可加页)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如实填写,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原始资料,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⑵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⑴本年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次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次⑶累计参加人次人⑷企业本年度组织演练次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情况⑴安全生产费用台账⑵按上级要求提取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元/年4、安全生产检查情况:⑴出车前安全检查率 %⑵本年度企业组织安全检查次5、安装卫星定位情况⑴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台其中有效使用台有效使用率 %⑵本企业建立的动态监管措施⑶记录的驾驶员违章次填报说明:本表由企业如实填写,并同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报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5 (三)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应当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四)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达不到本款第(三)项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1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两年以上为B级或三年以上为A级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3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应收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收回一条。在经营期限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中,如果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长期不规范经营的,必须收回。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本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鼓励货源单位在选定货物承运单位时优先选择货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道路货运企业。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B级。 (一)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 (二)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限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个体运输经营业户的质量信誉考核,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记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记分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 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doc 14).doc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doc 14).doc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加快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称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年度内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办法所称的道路客运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是指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或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良好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具体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二)经营行为指标:经营违章率;(三)服务质量指标:社会投诉率;(四)社会责任指标:国家规费缴纳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加快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是指依据考核标准,对取得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企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指标进行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所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指从事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在我省已取得经营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考核。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其管理职能、权限具体实施。

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客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 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运输安全指标: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伤人率、企业安全管理等;(二)经营行为指标:超载情况、经营违章率等;(三)服务质量指标:被媒体曝光情况、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情况等;(四)社会责任指标: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企业管理指标:质量信誉档案建立情况、企业稳定情况、企业形象、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等。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普货)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普货)
质量认证或荣誉称号
20
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或者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加20分。
社会投诉率
100
每收到业户一次投诉扣10分;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50分。
货损货差率
100
每发生一次货损货差的承运行为扣5分。
社会责任(100)
应急运输方案
50
制定了详细、操作性强的应急运输方案50分;不详细或操作性不强,得20分。
保价运输或投保货物运输险
50
开展了保价运输,或开展了货物运输投保工作的得50分。
报表报送
20
每月向运管部门报送运输量报表,加20分。
现代科技应用
20
企业使用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网站并开展了网上交易、经营的,加10分;50%以上营运车辆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并有效运用的,加5分;全部营运车辆安装并有效运用的,加10分。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
20
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管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加20分。
制度建设
160
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每缺少一项,扣20分;有制度落实不好的每项扣2-5分。
加分项目(100)
企业形象
20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的,加10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的,加10分。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普货)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运输安全(220)
交通责任事故率
50
每0.01次/车,扣5分。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120
每0.005人/车,扣25分。

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监督,建立进退约束机制,规范道路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班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的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及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营运客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在本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运输企业进行考核。

在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运输企业,由企业法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考核。

所在地为设区的市的运输企业,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考核。

营运客车由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考核。

第五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服务质量、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三项内容,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计分800分以上为合格,799分以下为不合格。

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状况按《湖南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表》(附件1-1、1-2、1-3)进行考核。

第七条设置分公司的运输企业的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先由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对母公司和分公司进行考核,再由母公司工商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确定整个运输企业年度考核结果。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应单独进行考核,不纳入母公司考核范围。

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从考核结论作出之日起按下列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

(一)考核计分在599分以下的,整改期为1年;(二)考核计分在600-699分的,整改期为6个月;(三)考核计分在700-799分的,整改期为3个月。

第九条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或二起每次死亡3-9人的同责以上特大行车事故的运输企业,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整改对象为该企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材料清单
申报情况
备注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否
见业户年审材料
2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说明或安全管理网络图
□是□否
3
管理人员台账
□是□否
见业户年审材料
4
营运客车台账
□是□否
见业户年审材料
5
提供驾驶员台账
□是□否
见业户年审材料
6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是□否
7
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制
江苏省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日期: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许可证号码
经营范围
资质等级
注册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现有职工

高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师)

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

初级职称人员(含高、中、初级工)
□是□否
17
参加应急运输任务的说明
□是□否
填表人:填表单位:填表时间:

现有职称人员占在职职工的
%
一级客运站

二级客运站

三级客运站

四级客运站

营运客车
车辆数:座位数:
高级客车

中级客车

驾驶员总数

2010年度运输收入

2010年度运输成本

线路条数

备注
交通责任事故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日期
交通责任事故地点
□是□否
8
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记录
□是□否
9
GPS监控异常情况记录
□是□否
格式文本
10
安全考核奖惩台账
□是□否
11
交通责任事故情况记录表
□是□否
格式文本
12
驾驶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是□否
13
荣誉称号证明材料
□是□否
14
新闻媒体褒扬证明材料
□是□否
15
客车标识和人员统一服装的说明及照片
□是□否
16
ISO9000或其他认证材料
肇事车辆(牌照号)
肇事原因
驾驶人员
伤亡人数
事故责任认定
备注
填表人:填表单位:填表时间:
备注: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GPS监控异常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年度:
日期
违章车牌号
异常情况
处置办法
处置结果
备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营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营业执
照号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申请考核年度
自评
得分




江苏省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地址
营业许
可证号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营业执
照 号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考核
分数
信誉
等级




企业所在地运输管理机构
市级运输管理机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档案清单(企业提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