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值班加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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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值班和加班等事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值班、加班的管理,公司决定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严格加班管理。工作应该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利用创新的方法来提高效率,而不是采用影响休息时间的办法来完成。因此,除非确有必要,不希望加班加点。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严禁安排不必要的加班和日常工作加班,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部门负责人200元;

2、星期日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于星期六下午下班之前交人力资源部;

3、星期日值班人员需填写值班申请单,经部门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于值班当日下午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

4、对于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加班的,各部门先进行安排,但需于第二日补填加班申请单;

5、所有值班、加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完成计划工作,对值班、加班走过程的,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6、人力资源部按审批的值班、加班申请单进行考核、

检查。

人力资源部

201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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