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通用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通用版)规定第八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使用物业,并对物业的维护、保养、修缮等工作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业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损害物业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十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乱涂乱画,不得在楼道内堆放物品,不得在阳台外挂晾衣物,不得在室内使用违禁物品等。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妥善保管物业的钥匙、门禁卡等物品,不得私自转借或丢失。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烟蒂、纸屑等易燃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室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垃圾,不得在室内倒排污水等。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停车、乱摆放物品,不得在阳台外乱丢物品,不得在室内使用危险物品等。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给物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损害物业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导致物业发生火灾、水灾、电气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导致物业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整改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到期之日。
第二十条本规约的修改、补充和解释,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约未尽事宜,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另行制定规定,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规定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能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要求业主遵守法律、法规,以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为原则,处理好与相邻业主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一、物业管理的原则。
1.共同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住户合法权益;
2.尊重住户隐私权,坚决维护住户权益;
3.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维护社会治安;
4.落实居民出入管理,保障安全性;
5.坚决执行物业管理规定,严禁大声喧哗及混乱现象;
二、尊重住户。
1.尊重住户的合法权利,欢迎住户们参与物业管理的建设;
2.及时反馈住户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
3.根据住户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灵活的物业管理措施;
三、执行物业管理规定。
1.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严格执行住户用电、用水及其它物业收费规定;
3.严禁集体活动,不得随意更改住宅的外观形象;
4.严禁用非法手段破坏小区安静;
四、严格处罚。
1.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
2.对严重危害小区秩序的行为当场拘留;
3.对于经常发生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维护小区安全秩序;
总之,物业管理本质上是要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尊重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社会治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规定,保持小区的秩序。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公约为加强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 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它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对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边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专项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企业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XXXX小区的建设单位XXXX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
XXXX 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XXXX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开发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
第四条、《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XXXX黄河路南侧,民生路西侧(XXXX广场东侧)。
总建筑面积:141388.27平方米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供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煤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安保、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定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建筑面积为: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模板】
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住宅小区(二)坐落位置:(三)物业总建筑面积:第三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江苏国农置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规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19时至次日上午07时,中午12时至14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住宅小区,特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业主的共同利益、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买受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业主买受人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供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建筑物外的围墙、供排水管道、排污井、雨水井、化粪池、水沟、水池、水箱、水泵、二次加压、电梯设施、供暖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监控设施、出入口管理设施、康体游玩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棚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购房人)未公摊的公共配套设施有: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车位、车库)、商业用房(商店、超市)、幼儿园等。
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小区的秩序和良好环境,特制定以下《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所有业主、租户、承租人等均需遵守规约。
第二条小区业主自觉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按规定履行小区经营管理服务职责,同时定期履行卫生清洁、环境美化、绿化养护、道路维护和保安巡逻等职责。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需要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要求和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二章小区管理第五条凡是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垃圾处理、道路维护等方面的问题,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条小区内禁止乱倒垃圾、乱停车、乱摆放杂物等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物业有权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第七条小区内禁止商业广告、政治宣传、组织集会等活动。
如确有需要,需要提前征得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第八条小区内禁止在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垃圾桶、布置个人风格的花盆等。
业主不能占用公共空间。
第三章交通管理第九条小区门口禁止停车,如有业主需要停车,必须停放在小区内指定的停车位或小区附近的公共停车场内。
第十条小区内禁止大型车辆进入。
如需要进入,需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同意,事先安排好时间和路线。
第十一条电动车、自行车应当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在楼道、消防通道、门口等公共通道随意停放。
第十二条在小区内骑行自行车和滑板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和骑行装备。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竞技、追逐等危险行为。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三条业主应当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及时清理自家门口的垃圾、落叶、杂物等。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小区前期物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前期物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文件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高层、小高层、多层住宅及商铺;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1、;2、;3、;4、。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业主临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本公约受中国法律、法规、政策所限制及约束,内容如与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有任何抵触,以中国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本公约对本物业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商、管理者均具有约束力,公约涉及之对象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商及管理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公约内,下列用语(除公约中另有规定外)应具有以下含义:该土地(指:物业地址,占地面积)本物业指座落于该土地上的所有住宅建筑及相关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开发商指依据合法程序获取该土地使用权,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发建设本物业的*****开发公司。
业主指一切通过合法方式拥有本物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产权人。
使用人指依照合法程序向房屋产权人租赁或接受产权人馈赠,获得其产权名下物业面积使用权的一切自然人或法人。
物业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指在本物业内或该土地内由全体业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共同拥有或使用的区域面积和为本物业的正常使用建造、安装的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园林景观、绿化及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以上包括公共建筑、公共园林小品、公共绿化、公共水系、公共道路;公共设备及设施、配电室及配电设施、各类机房、公用水池、化粪池、为各产权人和使用人设置并供其使用的其它交通设备设施、市政设备设施、环卫设备设施、绿化设备设施等。
所有机器、设备、仪器、装置,包括上水下水管道、水景景观设施及设备、照明线路、照明灯具、排水设施、公共智能化系统、公共保安监控系统、沟渠、井、池、槽沟、公用通告牌和其它机械设备等,及为本物业的使用人和访客而特别设立的共用区域或范围,但不包括业主、使用人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区域面积和业主、使用人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维护“”(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公约。
本《业主临时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1、业主享有其名下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理转让权、抵押、出租等,且独自享有处理收益。
但业主在处置其房屋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约的规定。
2、全体业主可共同享有小区内任何共用部位、共同设施,但任何人不得占有和妨碍其他业主使用,且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的统一管理。
3、业主享有对小区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议权,业主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本规约或小区管理的其他事务的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4、业主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员工的投诉权,业主无权直接惩治小区服务中心员工,如对某员工不满意,可向物业公司投诉,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做出适当处理。
5、业主或使用人应如期繳纳物业管理费和车辆停放费(每季度缴纳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月)。
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多层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高层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含电梯运行费)。
逾期缴纳将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6、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根据浦东新区物价局收费标准,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
7、业主的私人或单位的任何车辆停泊小区内时,必须遵守小区的车辆管理规定,按指定地方停放并按规定缴纳临时停放费。
8、需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9、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0、合理使用水、电、气等专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装。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和维护物业:1、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业主自愿组织、临时管理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民主法制原则,依法行使管理权利,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四条业主临时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尊重邻里关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临时管理应从优化物业管理、改善小区环境出发,促进邻里和谐,提高小区整体品质。
第六条业主临时管理应公布管理条例,明确业主权益、义务,保障相关权益的实现。
第七条尊重科学、民主决策,听取业主意见,确保决策透明、公正,维护业主权益。
第二章业主权益第八条业主享有合法物业使用权,依法选择或者撤换临时管理组织,并参与管理决策。
第九条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管理情况,监督临时管理组织运营状况,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十条业主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不得被强制和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享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业主享有个人信息保护权,不得被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
第十三条业主享有维护小区安全的权利,有权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业主享有依法维权的权利,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临时管理组织第十五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由业主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成立前,应公示成立的目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组织结构,并征求业主意见。
第十七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制定组织章程,明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选举制度、经费收支和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业主信息管理机制,保障业主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保密。
第十九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选举管理人员,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合格的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制定重大事项决策。
第二十一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收支的公开透明,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业主临时管理组织应当协助物业公司或者责任人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精讲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精讲一、前言作为一座多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对于业主的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对于社区管理来说,规约的制定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将围绕规约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旨在让业主充分理解规定,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遵守。
二、基本规定1.权利与义务业主享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同时也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经费的支出、设备的维修、物业管理的监督等。
此外,业主还应当在社区中保持文明礼仪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2.安全管理在小区内,业主应保持警觉。
并尽可能的维护小区的安全,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若发现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物业报告。
物业也应第一时间应对并处理。
3.环境卫生业主应保持自家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将垃圾乱丢。
同时,建议业主逐步实行垃圾分类。
小区内的基础设施也应当得到维护和保养,保证居住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4.居民装修业主装修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小区的装修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特别要注意施工时间和废弃物的处理。
所有的装修行为均需得到物业的批准,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5.其它禁止事项在小区中,业主禁止喧哗、扰民、放烟花等行为。
禁止在小区内进食、饮酒、油漆、打牌等活动。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禁止非法拉电线、开其他业主的水、电、气用等现象。
三、补充规定1.小区道路上的停车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尽量停在车位上,如车位不够,可另行寻找合适的停车位。
但不要妨碍他人出入或遮挡窗户。
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特别提醒,火灾通道必须要保证通畅,不能堆放任何物品。
2.社区设备的使用社区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应当保证妥善使用和维护,例如消防设备、电梯、门卫等。
业主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设备和用品,防止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
使用公共设施时,要注意安全,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四、总结本规约是为了维护业主的权利和合法权益,改善社区的居住环境,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互信和互助,降低社区管理成本,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一、背景随着小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对小区内共有设施的管理需求也越来越多。
在管理公司或物业公司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下,业主经常需要参与到小区的临时管理工作中来。
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建立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小区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二、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共有设施的临时管理工作。
共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照明设施、绿化景观、垃圾处理设施等。
三、管理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
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2.公平公正。
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需公平、公正、无私,不得有擅权、谋私、暴力等不良行为。
3.自愿参与。
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是自愿参与的,不会因未参与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4.依法行动。
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需依法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小区安宁。
5.与物业公司合作。
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需与物业公司保持良好沟通,遵循统一安排、有序推进的原则,确保工作效果。
四、管理流程1.业主发起申请。
业主可以发起小区共有设施临时管理的申请,包括具体管理内容、时间安排、人力物力等。
2.物业公司审核申请。
物业公司收到业主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与评估,确认管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能够保障小区安全。
3.确认负责人。
在审核确认后,物业公司会指定专人负责协调临时管理工作,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4.实施临时管理。
具体的管理工作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实施,业主需按时到场参与。
5.评估和总结。
在临时管理工作结束后,物业公司会对业主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反馈相关建议和意见。
五、管理注意事项1.业主在参与临时管理工作前,需仔细阅读本规约,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确保自身安全。
2.业主需要沟通、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工作,积极协助物业公司安排好具体管理事宜。
3.业主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需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出现过激行为。
4.物业公司会给予业主一定的奖励或补偿,但不得侵犯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的利益。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精讲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最新)1. 背景和目的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小区的数量和规模逐渐扩大。
在小区居住的业主数量也越来越多,同时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秩序,业主委员会制定了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任何涉及业主活动及管理维护的事项。
本规约为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小区内存在其他有关规定时,以其他规定为准。
2. 权利和义务2.1 业主权利•业主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小区改进的建议。
•业主有权参加小区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议,有权对小区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有权拒绝任何未经认可的人进入他们或者家庭住所,拥有他们家庭财产和隐私的保护权。
•业主有权对小区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业主义务•业主应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干净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随意堆放杂物。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规定,保持安全,不得私自进行拆改等行为。
•业主应当尊重小区工作人员,配合小区管理人员完成工作和任务。
•业主应当积极参加小区公益活动,支持小区义务维修工作。
•业主应当遵纪守法,不得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
•业主应主动维护与其他业主之间的和谐和睦邻关系。
2.3 管理机构权利•管理机构有权导向小区规定,颁布和实施小区管理制度和措施。
•管理机构有权对小区内的业主进行管理和监管,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
•管理机构有权对业主和相关人员擅自进行拆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罚款。
•管理机构有权对小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
2.4 管理机构义务•管理机构有责任定期公开小区收支情况及社区服务情况。
•管理机构有责任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各种问题和建议,并给予相应的反馈。
•管理机构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开展对小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3. 其他规定3.1 规约修改本规约的修改(包括添加、修改或废除条款)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住宅小区物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样本
住宅小区物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样本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小区的服务管理、维修责任,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与使用,保证小区物业的保值与升值,小区业主应同心协力共同创造舒适、安全、高尚、文明、美好、温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小区业户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高层住宅第二条业主的权利、义务(一)业主的权利1.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列》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有权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5.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6.依法合理使用建筑物共用设施、部位和物业内公共设施和场所(地)的权利;7.有权按有关规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自用部位及设施进行合法装饰修缮;8.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依法追究其责任;9.有监督其它业主遵守本规约、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权利;(二)业主的义务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3.自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等费用;4.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业户应积极倡导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应遵守《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按照小区相关装修申报程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装修;6.业主如请物业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7.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按收费标准交纳费用;8.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和本临时管理规约,并承担连带责任;9.业户与物业公司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第三条物业的使用1.业户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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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约。
第二条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一)物业名称:住宅小区
第四条(二)坐落位置:
第五条(三)物业总建筑面积:
第六条第三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七条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江苏国农置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北京国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
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规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规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条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
生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会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
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
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
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五条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
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六条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第十七条(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
管理协议。
第十八条(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
位和公共场所。
第十九条(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19时至次日上午07时,中午12时至14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第二十条(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
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第二十一条(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
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二十五条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
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十七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
和使用协议。
第二十九条第十八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三十条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第三十一条(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第三十二条(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
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第三十四条(四)擅自摆设摊点;
第三十五条(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
施;
第三十六条(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第三十七条(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
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八条(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
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第三十九条(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
乱画;
第四十条(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第四十一条(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第二十条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四十三条第二十一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
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二种方式处理:
第四十五条(一)纳入管理费;
第四十六条(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第四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四十八条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
业以下权利:
第五十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第五十一条(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
本规约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规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
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第五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临时管理规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
买受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业主大会对规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
承诺书
本业主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江苏国农置业有限公司制定的《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现承诺遵守本规约。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各一份。
业主:
楼座房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