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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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入井人员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系统建设:1.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的入井人员考勤系统。

2.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具备数据准确性、实时性和可追溯性等基本特点。

3.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应与煤矿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相互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四条考勤管理责任:1.煤矿应指定专人负责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考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保密管理:1.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数据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外传。

2.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和修改考勤数据,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考勤异常处理:1.对于考勤系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2.如发现考勤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核实并进行调整。

第二章考勤管理流程第七条预备出井登记:1.入井人员应提前准备,准备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目的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矿井入井登记:1.入井人员进入矿井后,应进行入井登记。

2.入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井时间和工作区域等内容。

3.入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矿井出井登记:1.离开工作区域的入井人员应进行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井时间和离开原因等内容。

3.出井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迟到早退登记:1.入井人员如有迟到或早退情况,应进行登记。

2.迟到早退登记应由责任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考勤统计和分析:1.煤矿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和分析。

2.考勤统计和分析应包括入井人员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等内容。

3.考勤统计和分析结果应及时上报,供煤矿决策参考。

第三章考勤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入井人员佩戴考勤设备:1.入井人员应佩戴考勤设备,准确记录出入井的时间和地点。

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矿山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矿山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按时上下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工作制度第四条矿山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分为两个班次,即早班和晚班,每个班次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五条矿山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六条矿山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按照《矿山员工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打卡制度第七条矿山员工应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每日上下班打卡两次,分别记录上班和下班时间。

第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打卡,应在当班次结束后,向班组长或考勤员说明情况,并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

第九条考勤打卡系统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出现人为篡改打卡记录的行为。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审核第十条班组长负责监督本班组员工的考勤打卡情况,并定期将考勤记录汇总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三条对遵守考勤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工资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连续旷工、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次数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矿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蒙库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工作,保证矿山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蒙库矿山全体员工。

(八钢派驻人员、蒙库员工)2引用标准和术语《劳动法》3职责3.1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给于重视。

3.1.1由矿山(综合办)综合办事员负责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汇总统计工作,其工作要做到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

3.1.2各部室主管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15日前准确及时地将本部门员工出勤、缺勤情况如实填入考勤表上报至矿山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如当月出现差错,要负相应责任,考勤员必须签字负责,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考勤人员,除扣款外应予以处分并调离岗位。

3.1.4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3.1.5如实反映本部室考勤中的问题。

3.1.6综合办事员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换休单、病假条、请假申请等书面凭据)4具体内容4.1休假4.1.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4.1.2工作时间:a)办公室采用长白班的工作制。

上午:9点30 - 13点30, 下午:15点30 - 19点30,共计8小时。

其工作时间也可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具体以综合办通知为准。

b)炸药库采用两班倒的工作制,每7天进行一次倒班,每班共计12小时。

白班:早上9:00点–晚上21:00点,夜班:晚上21:00点–次日早上9:00点。

c)磅房采用三班倒的工作制,每5天进行一次倒班,每班共计8小时。

白班:早上9:00点–下午17:00点,中班:下午17:00点–凌晨1:00点),夜班:凌晨1:00点–次日早上9:00点。

4.1.3矿山员工每月累计工作22个工作日后,员工当月可休假8天。

八钢派驻的休假10天(加来回路途时间),员工家在富蕴县的休假8天。

矿山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矿山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矿山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矿山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中所有在岗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采用每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 - 12:30- 下午:14:00 - 18:00注: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调整工作时间。

2. 加班时间:根据企业生产需要,职工应按企业安排参加加班工作。

加班时间应在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

3. 休息日:每周安排两天休息,具体休息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

4. 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职工相应的休假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职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并进行签到。

- 签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指定的签到表,职工需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签到将作为考勤记录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20至08:30,下午14:00至14:10。

- 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下午17:50至18:00。

- 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职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立即补签。

- 补签需注明外出原因和时间,经上级主管确认后方可生效。

4、忘记签到处理- 职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立即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说明情况。

- 考勤管理人员在核实情况后,可允许职工进行补签,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 若忘记签到次数超过规定,将按照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考勤管理的责任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各相关部门配合。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矿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在编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公司高层领导、特殊岗位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特殊岗位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4.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需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报备相关部门。

5. 员工加班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加班时间、加班费计算及补休安排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 签到方式为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打卡、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

- 员工应在签到时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考勤管理人员。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至09:00,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立即完成签到。

- 员工需提供外出公务的书面证明,经上级确认后,考勤管理人员将据此记录出勤情况。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 员工需提交书面说明,经上级审批后,由考勤管理人员进行手动补签。

最新矿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最新矿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遵章守时的习惯,准时出勤,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职责权限:3.1行政部负责制定、修定本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考勤;3.2经营副总经理负责每月考勤的审核,总经理负责制度的审批。

4、作息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 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5、考勤内容:5.1迟到1)上班时间起至30分钟内到岗即为迟到,每月累计3次以上迟到以旷工半日处理(即扣除半日工资),第4次起每次均以旷工半日记;2)超过30分钟1小时以内,按旷工半日论处,1小时以上(包括1小时)均按旷工一日论处;3)迟到一次罚款20元;4)因突发事件,经查属实,可不予处理。

5.2早退1)未到下班时间且未经批准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2)早退60分钟以内均以旷工半日论处,60分钟以上以旷工一日论;3)早退一次罚款20元5.3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者为旷工;2)旷工一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另外罚款50元;3)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公司予以辞退;6、考勤办法6.1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工作,不得徇私舞弊;6.2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口头无效),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6.3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外出,须在留言板上写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返回时间(返回时填写),未按要求填写者罚款20元/次。

6.4中层以下人员外出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出;6.5考勤表不得涂改,涂改无效,一切责任由打考勤人员及主管领导负责;6.6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查岗,检查结果备案(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考核挂勾),同时对员工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6.7奖励对于认真负责,不循私情,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人员(打考勤人员)给予50元奖励,当月兑现。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入井人员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是指对煤矿入井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出勤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统计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考勤系统是指用于记录和统计煤矿入井人员考勤情况的技术和设备。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入井人员按规定参与考勤。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考勤流程和工作规程。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对各岗位的考勤规定和标准进行明确,确保公平公正。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时间安排,保证入井人员按时入井上下班。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的考勤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先进的考勤技术设备,确保考勤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入井人员考勤流程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与考勤。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应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指定地点,需提前申请请假。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岗位应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份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岗位应使用考勤技术设备进行刷卡、扫码等操作,记录入井人员的考勤时间。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岗位应将考勤数据进行及时统计和记录,确保考勤结果的准确。

第四章考勤异常处理第十六条若入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考勤,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若入井人员考勤数据显示异常,如多次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实。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入井人员,煤矿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五章考勤数据管理第十九条考勤管理岗位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条考勤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外传或泄露。

第二十一条考勤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及时提供相关部门的决策参考。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监煤矿下级单位对入井人员的考勤情况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

《煤矿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煤矿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煤矿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结合界沟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办法,望全矿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全矿各单位,凡是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并结合井下帽卡考勤的制度,其他所有不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单位,实行自主考勤和井下帽卡相结合的制度。

二、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包括:1、大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勤有效时间为:上午:6:30――13:00下午:13:30――18:302、小班跟班指纹考勤有效时间为:夜班:22:00至次日上午10:00止早班:上午6:00至下午18:00止中班:下午14:00至次日凌晨2:00止3、大班考勤以指纹机考勤为主,小班考勤以指纹机结合井下帽卡考勤,凡小班下井人员,井下帽卡小于8小时的不计小班下井数,小于3小时的不计下井数。

当日无指纹考勤的按旷工处理。

指纹考勤不完整的每少一次罚款50元,当月指纹考勤三次以上不完整的无绩效工资。

4、因公外出(含车队)的考勤。

1)、因公外出人员,要填写因公外出单,要写清外出事由、地点、时间,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劳财科审核后给予考勤,并备案待查。

2)、车队司机出差,由办公室开据派车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劳财科审核后给予考勤、备案。

3)、各因公外出人员,必须事前办理正常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办。

5、凡是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为防止指纹机出现故障以及确保全矿日报表的正常统计,从xx年3月1日起,各单位要自行备份月考勤簿,由劳财科考勤办人员每天上午8:30之前到各单位收取出勤统计,发现涂改、弄虚作假的,除按旷工处理外,罚当事人100元,单位主要领导100元。

每天上午12:00前考勤办人员把各单位点名簿送回各单位。

三、其他不在行政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由本单位自主考勤,不得有乱涂乱改原始点名簿的现象,更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及时准确反映职工出勤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目的是确保公司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考勤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严谨、规范。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勤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内容第六条考勤方式1. 地面考勤:矿本部地面单位、井下单位地面人员由单位委派兼职考勤员进行考勤。

矿内各单位每天下午、工人村各单位每周五将单位考勤送交考勤组。

考勤组根据各单位送交的考勤进行汇总。

2. 异地项目部考勤:异地项目部每月6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电传工资科考勤组。

第七条考勤要求1. 所有下井职工全部实行井下定位考勤,具体规定按《E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2. 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具体按《关于严格控制下井人数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井下工作时间规定1. 基层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机关管理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3.5小时。

2. 采掘、综采准备、巷修单位的核算员、材料员;机电、运搬、通风、皮带、供应、洗运科等地面单位工作量的大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

第三章考勤责任制度第九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和监督,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到岗,并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条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和监督,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到岗,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考勤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打卡和履行请假程序,服从部门经理和主管的考勤管理。

第四章考勤监督与惩戒第十二条奖惩机制:公司设立员工考勤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考勤制度者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考勤监督: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考勤管理的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惩戒措施:1. 迟到、早退: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以此类推。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

2024年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_煤矿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严明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防止上岗人员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影响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每班的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查岗。

二、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区队员工进行查岗考勤。

三、安监站对各部门、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查岗考勤。

四、对于下井人员,管理干部下井由调度员考勤,其他人员下井由井口检查员考勤。

五、考勤时,对于迟到、早退在半小时、1小时内,按半班考勤,超过1小时的当缺勤考勤。

六、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都当作缺勤考勤。

七、当月出勤天数达不到应出勤天数80%的,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0%,达不到应出勤天数50%,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当班不上班又无人顶班的,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

(因公出差、学习人员,该出差、学习天数累入出勤天数。

)八、每月底各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交总工综合审核,由劳资部门执行,如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任乱考勤,多考漏考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500元。

煤矿企业考勤管理制度篇2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制止虚报出勤的有力措施,是搞好职工工资核算的一个基本单元,是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

因此,我厂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规定1、车间及各办要建立考勤记工台账,车间由当日值班长(各办由指定人员)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符号进行出勤登记。

2、考勤台账登录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有空格,伤、病、事、探等缺勤必须与假条相符。

3、严格执行公司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各类假优先使用年休假,各车间、办室做好年休假台帐的记录。

4、井下工数考核以公司定位系统考核为准,每月由厂安全办提供工数,综合办核实上报。

5、夜班考核:小班人员由车间按照点班出勤认真考核。

车间干部值班按照当月日历天数一天一人,不得超报,厂干部值班由调度室提供,由综合办核实。

矿山考勤制度

矿山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总体规定1.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3.各部门(班组)必须指派负责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4.矿山管理部门及员工每月假期为4天,中层管理者每月假期为7天,高层管理者为10天。

5.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16日。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作出报告。

第三条考勤记载符号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 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第四条各部门应在次月5号之前将上月考勤上报到办公室进行汇总、核对,由办公室报给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发给财务科。

第五条请假消假制度(一)事假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提前3天请假。

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当天说明事情原委,部门领导核实后可予批准,或遇到特殊情形不能亲自请假的可用电话等方式请假。

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2. 一般员工请假,由其直接主管审批,主管请假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二)病假工伤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非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三) 婚假丧假1.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7天。

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2.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7天;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四)消假所有员工(包括各部门主管)在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消假手续。

第六条加班制度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普通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加班费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计发加班工资;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时间。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考勤管理办法》x煤〔xx〕xx号签发人:xx矿职工入井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矿属各单位:为提高我矿综合管理水平,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更好地为下井职工的日常考勤和精细化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从xx年11月1日起,对下井职工的上下班实行计算机自动定位考勤,为保证井下人员动态监测考勤系统正常运行,现制订《xx矿职工入井考勤管理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的人员范围。

凡到我矿井口以下工作、检查或参观的所有人员,在入井时均须携带由计算机自动识别纪录的信息卡(以下统称“入井考勤信息卡”)。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在岗实际人数办理“入井考勤信息卡”,保证职工正常工作需要。

今后凡因单位管理原因,造成职工入井工作没有考勤信息纪录的,入井职工不能得到相应经济报酬的,均由单位内部自行解决,矿方概不负责。

三、劳资科负责全矿井下职工考勤信息的收集、储存、汇总工作,每月按时完成考勤数据的汇总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

四、考勤系统原始纪录资料须保存十年以上,以备随时查看。

五、在考勤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单位使用的考勤台账等继续延用。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定员进行生产。

发现井下生产区域超过定员的要及时采取调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七、井下生产人员的岗效工资的岗位部分以及入井费、班中餐等井下岗位津贴的发放将以系统考勤的结果为依据。

九、确认职工正常出勤的工作时间标准:1.入井职工工作时间均须满八小时(其中:执行“四六”制的单位职工须满六小时),达到工作时间要求的方可享受入井津贴费和班中餐补助;2.工程技术人员和机关其他人员入井按实际入井工作时间进行核算:入井时间满六个小时的享受入井津贴和班中餐补助;满四个小时不满六个小时的只享受入井津贴;3.凡入井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小时的,一概不予支付入井津贴。

十、入井考勤信息卡的管理和使用: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一人一卡,编号管理,若下井人员没有携带入井考勤信息卡或一人携带2个卡及以上的,仪器报警查出后,均按严重违章处理,对多携带者按每卡xx元累计递增罚款,应持卡人每人1000元罚款,受罚者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承担员工教育不到位责任罚款100元,受罚者所在单位降低岗效工资1%。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矿业企业的员工考勤行为,保障矿业生产秩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矿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考勤条例,明确各项考勤规定。

第四条矿业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考勤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考勤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考勤管理责任第五条矿业企业的领导人员应当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负有主要责任,落实好考勤管理制度。

第六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和实施对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的主管应当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促使员工全面、认真履行考勤义务。

第三章考勤登记规定第八条员工应按照矿业企业规定的考勤时间,准时到岗或上班。

第九条矿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规定员工的考勤登记形式和要求。

第十条矿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登记设备及系统,确保准确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上班,应当提前向矿业企业考勤管理部门请假并报备原因。

第四章考勤处罚规定第十二条对迟到、早退、未打卡等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矿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频繁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矿业企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记大过、开除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矿业企业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考勤奖励规定第十五条矿业企业对考勤良好的员工可以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十六条矿业企业可以在年度考核中将员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第六章考勤异议处理第十七条对于员工对考勤记录的异议,矿业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并按照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因矿业企业原因导致的考勤记录错误,矿业企业应当及时做出更正并登记,以免误导员工。

第七章考勤管理监督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下考勤情况。

第二十条对于发现的考勤违规行为,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矿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明确考勤部门的工作范围、职责,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除公司经理层和特殊职位以外,其他所有员工应按本考勤制度执行。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考勤管理2.1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每周5 个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临时任务除外);每日工作七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35 小时。

2.2出勤时间2.2.1职员: 上午08:30 —12:00(08:30 —08:45 换工装、整理仪表、打扫卫生)(08:45 —09:00 各部门召开晨会)下午14:30 —18:00保洁员: 上午08:30 —11:00下午14:30 —17:002.3公司的考勤采取指纹打卡方式(办公地点不具备打卡条件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采取手工记录考勤)。

2.4考勤机正常工作时,全部使用指纹打卡。

确属指纹无法识别的员工需到行政主管核准备案,之后由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代码登记考勤。

2.5外勤部门或人员于每月26 日将本月度手工考勤表交于行政主管。

2.6员工进行指纹打卡时,应在考勤机显示成功后离开,如因个人原因未确认指纹识别是否成功即离开,而造成无打卡记录的按忘打卡处理,如因停电或机器故障而无法打卡时,由行政主管负责进行手工考勤。

2.7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打卡的,应提前填写《员工打卡特殊情况说明书》,交到行政主管处备案。

2.8无特殊原因逾期办理《员工打卡特殊情况说明书》备案者视为无效,按事假处理。

员工忘记打卡,按事假处理。

2.9考勤由行政主管负责监督、管理,财务部复核,月度考勤时间为上月26 日至当月25 日。

2.10行政部于每月的26 日将各部门《考勤统计月报表》及相应的《请假申请单》和《员工打卡特殊情况说明书》一起呈报给财务部,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2.11行政主管必须认真负责的监督好每日的考勤,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取消其监管职能并扣发当月工资及全年奖金。

矿业公司考勤制度

矿业公司考勤制度

矿业公司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出勤、休息和各类假期,明确公司各级部门的批假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各车间、班组必须如实的填写考勤表,对考勤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除责成其纠正外,扣除考勤员当月工资。

二、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溜岗的,查到一人次罚款30元,离岗时间在4小时以上者,作旷工1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月出勤必须达到24天以上(包括书面准假工作日),未达到24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各种原因请假,应书面提出申请,1天假由工区长批准,2天假由部室、车间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分管副总批准,5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工受伤,休假期限按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六、员工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视自动离职,企业予以除名。

七、员工因各种原因自愿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否则按旷工处理。

八、旷工一天,扣罚工资50元。

九、工作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看无关书籍、睡
岗、下棋、干私活等,一经发现,一人次罚款30元。

十、严禁上班时间酗酒。

严禁酒后下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酒后不能出勤的又没有按正常程序请假的,视作旷工。

十一、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书面请假的,允许口头请假、电话
请假或请他人代为请假,但次日必须补办书面请假条,否则视作旷工。

十二、车间、部室、工区可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具体岗位、人员作息时间,但必须考好出勤,做好记录,并将具体情况上报给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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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第17号一人力资源政策附属办法之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确保公司冶炼项目建设正常、有序、又好又快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勤是公司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确定保险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员工、聘用制工作人员及实习人员。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考勤管理、监督及检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员工的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各部门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工作人员兼职考勤工作;部门考勤表在报送前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六条考勤员职责
(一)按公司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二)协助人力资源部督促公司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如实地反映本部门考勤中的问题。

(三)熟悉公司的请假、休假、出差、考勤等管理制度,协助和指导本部门员工按规定、按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妥善保管好员工的各种休假凭证。

(四)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考勤结果,按时报送部门考勤表。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工资的发放及劳动、考勤等方面的沟通、解释、上传下达等工作;及时反馈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考勤形式及记录符号
第七条公司以书面形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统一格式及记录符号详见公司《员工考勤表》(附表1)。

第四章工作时间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区、市有关规定,公司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

第九条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必要时,公司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作出调整,调整内容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第十条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按第九条规定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或必要时,可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

第十一条涉及加班的相关规定按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考勤办法及要求
第十二条员工每月的考勤截止计算时间为当月1日至月底;各部门须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于次月3日前(遇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报送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的审批手续严格按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部门负责人(包括主持全面工作的部门副职)出差,不论出差天数多少,出差前必须向公司总经理当面或电话报告。

第十四条员工休假离岗前应做好工作交接,并把经批准的有效假单交部门考勤员。

请假条应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以便及时记录考勤,同时也便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按规定计算员工当月工资。

第十五条各部门考勤员须认真如实地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章休假、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休假、请假及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按公司《休假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休假必须根据所休假期的类别,提前1—3天
填写《请假条》,写明休假、请假类别、原因及时间,经批准后
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休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员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的当天内销假,各部门考勤员要及时对员工休假情况进行登记。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休假情况作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休假、请假手续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第二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早退、旷工由各部门指定的兼职考勤员记录,并在每月的部门考勤表上进行统计填写。

(二)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1、人力资源部每月将各部门的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统计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

2、同一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给予个别谈话、口头警告处理;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3次扣发一天的固定工资。

3、每旷工一天扣发当天的全额工资,旷工半天按一天计算;连续旷工达3日及以上者,公司将对其作出警告通知,并对其旷工情况进行公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含15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含30日)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若因旷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本管理规定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或违反情节严重者,报人力资源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完善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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