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安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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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告知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职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定义灵新煤矿:指位于灵新市境内的煤矿,是一个煤矿企业。

职业病: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慢性地接触或暴露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而引起的一种疾病。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目的1. 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了解,增强防范职业病的意识;2. 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的风险;3. 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内容第五条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煤矿工作环境中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2. 煤矿工作环境中的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源、污染源和暴露途径;3. 煤矿工作环境中对职工生产生活产生危害的物质、装置和工艺过程;4.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受到的职业病危害及其表现;5. 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职工使用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6. 职工有权了解职业病危害内容的途径和方法。

第六条告知的方式1.书面告知:煤矿应当向职工提供关于职业病危害的书面资料,内容应包含第五条所述的告知内容,并确保职工在入职前或入职时收到。

2.口头告知: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工集体学习,向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宣传和讲解。

3.培训:煤矿应当针对具体工作内容和风险特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培训。

第七条告知的频率和时限1.对于入职的新员工,煤矿应当在其入职前或入职时进行书面告知和口头告知。

2.对于煤矿的现有员工,煤矿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书面告知和口头告知。

3.对于煤矿的管理人员,煤矿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以提高其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灵新煤矿依法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检修和管理,确保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三条灵新煤矿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设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四条灵新煤矿应根据矿区的特点和工艺流程,合理规划、设计和布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灵新煤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用符合要求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保证设施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第六条灵新煤矿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施的安装、验收和调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灵新煤矿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三章设施使用第八条灵新煤矿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操作。

第九条灵新煤矿应对矿工进行相关设施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矿工的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使用档案,对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设施检修第十一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检修制度,明确检修的内容、方法和频次,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灵新煤矿应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设施的定期检修,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灵新煤矿在设施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操作,保证检修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设施管理第十四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对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检修等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灵新煤矿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好设施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灵新煤矿应组织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5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5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4、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一、背景随着煤矿开采的深入,煤矿工人长期暴露在高温、高湿、高尘、高噪音、有害气体等环境中,容易患上各种职业病。

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得以出台。

二、意义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煤矿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制度可以使煤矿工人了解自己所面临的职业病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采取防护措施。

其次,通过告知制度,可以促使煤矿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最后,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企业在职业病防护方面的管理水平。

三、内容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煤矿企业应当告知煤矿工人所从事的具体工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噪音、有害气体等。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灵新煤矿一直致力于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完善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范本。

二、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确保安全救援措施的迅速实施。

2. 矿领导层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情况的初步了解。

3. 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并通知职业安全专家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

4. 事故中受伤人员应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三、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程序1. 矿领导层应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由矿长或副矿长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2. 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灵活调配救援力量,合理使用救援资源,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包括救援人员在内的所有参与事故处置的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按照个人安全原则行动,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四、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1. 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影响范围及救援进展情况。

2. 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伤亡情况、救援行动等信息。

3.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矿山的矿产资源、环境及生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

4. 矿领导层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整改情况向全体员工进行通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教育。

五、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罚与追责1. 对于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人员,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 矿领导层应对事故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检查、降级、撤职等处理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矿领导层应进行调查并追究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整改措施到位,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科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组织宣传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教育培训科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是指在灵新煤矿中,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煤矿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煤矿管理方必须对所有进入煤矿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矿工、技术管理人员等;2. 告知内容应包括煤矿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类型和危害程度,以及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3. 煤矿管理方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向矿工告知职业病危害信息,可以使用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宣传标语等方式,确保告知的全面和及时;4. 矿工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必须知晓和理解,并签署确认。

同时,煤矿管理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保存矿工的告知确认记录;5. 煤矿管理方要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6. 煤矿管理方要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允许范围内;7. 煤矿管理方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病危害事件。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减少职业病发生,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相关法规和规章,灵新煤矿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使职工了解职业病危害的性质、程度、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的所有职工。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内容1. 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告知职工在煤矿工作中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程度和对健康的影响,包括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振动等。

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告知职工应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改善作业环境、定期体检等。

3. 职工权益和保护措施:告知职工在职业病发生时享有的权益和保护措施,包括工伤保险、治疗和赔偿等。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方式1. 新进职工培训:对新进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预防和控制措施等。

2. 定期培训:对职工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培训,包括更新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培训时间应至少每年一次,培训内容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变化进行调整。

3.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每年向所有职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告知职工职业病危害的性质、程度、预防和控制措施等信息。

告知书应包括文字和插图,以便职工理解和记忆。

4. 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职工普及职业病危害的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五章相关责任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组织职业病危害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2.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培训和指导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改善作业条件,定期进行体检。

3. 职工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危害培训和体检等工作,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章总结和改进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示范文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示范文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科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组织宣传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教育培训科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在招聘、培训和岗位安排时,必须向从事煤矿作业的职工明确告知煤矿职业病的危害及相关防护措施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职工对煤矿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从而减少煤矿职业病的发生。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病危害告知的范围:明确需要告知的煤矿职业病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如煤尘肺病、一氧化碳中毒等。

2. 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方式:明确告知的方式,可以通过口头告知、书面告知或培训等方式进行。

3. 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明确告知的具体内容,包括煤矿职业病的病因、危害程度、发病特点以及防护措施等。

4. 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时机:明确告知的时机,一般是在招聘、入职和培训等环节进行告知。

5. 职业病危害告知记录:煤矿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制度,记录职业病危害告知的情况,包括告知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告知对象等。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职工对煤矿职业病危害的了解程度,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源上减少煤矿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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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资料】.doc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资料】.doc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3 安全管理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保养,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4 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下列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产品名称、型号;
4.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6 各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一、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目的及依据为了保障全体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煤矿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告知内容1. 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及分类: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的分类以及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2. 煤矿职业病的特点和危害因素:告知从业人员煤矿职业病的特点,如尘肺病、职业性肺癌等,并详细说明煤矿作业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煤尘、硅尘等。

3. 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告知从业人员煤矿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如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并提供相关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4. 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和预防措施:告知从业人员不同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和预防措施,如定期体检、岗前培训和个人卫生等。

5. 职业病的申报、诊断和赔偿程序: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申报、诊断和赔偿的程序和相关政策,如职业病的申报流程、诊断标准和赔偿标准等。

四、告知方式1. 岗前培训:煤矿应组织针对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告知内容,并由参训人员签字确认。

2. 定期宣传:煤矿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全体从业人员传达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防护措施,宣传方式可以采用现场讲解、宣传册、宣传板等形式。

3. 现场告知:在煤矿现场设置明显的告知牌,清晰地标注煤矿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以及防护措施,以提醒和警示从业人员。

五、责任和制度执行1. 煤矿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全面、及时和有效。

2. 组织人员:负责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并确保参训人员签字确认;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

3. 从业人员:配合参加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岗前培训,遵守煤矿的职业病防护规定,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2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灵新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本制度旨在向灵新煤矿职工充分、真实地告知煤矿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减少职业病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的所有职工,包括矿山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三、告知内容灵新煤矿将向所有职工充分告知煤矿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1. 职业病危害告知灵新煤矿将向职工告知与煤矿作业相关的职业病危害,包括但不限于煤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振动、噪声等。

告知内容要包括危害的性质、影响的部位和程度、引起的职业病类型和症状等。

2. 防护措施告知灵新煤矿将向职工告知煤矿作业环境中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佩戴方法、工作场所的通风和标志、应急救援设备和演练等。

3. 监测和检测告知灵新煤矿将向职工告知煤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的监测和检测情况。

告知内容要包括监测和检测的周期和方法、结果的解读和处理措施等。

4. 监督和控制告知灵新煤矿将向职工告知煤矿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和控制情况。

告知内容要包括有关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要求,以及煤矿采取的各项措施和控制效果等。

四、告知方式1. 内部告知灵新煤矿将通过会议、培训、通知等内部渠道向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告知。

在接受培训前,职工应签署告知确认书,证明其已经被告知并理解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

2. 外部告知灵新煤矿将向外聘承包商、访客等外部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告知。

外部人员入矿前,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告知。

以上是《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内容,职工在入矿前、培训时必须签署告知确认书,以确保其已经充分了解并理解煤矿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相应防护措施,并将其应用于日常工作中。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控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灵新煤矿从事作业的职工。

第三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的程序、要求、评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及检查工作的职责由灵新煤矿的安全保卫科负责。

第二章项目申报的程序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应当由所在部门或工作区负责,具体包括以下流程:1. 职工应当详细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并向所在部门或工作区提出申报项目的意向。

2. 所在部门或工作区根据申报的意向,组织职业卫生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 如需申报,所在部门或工作区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给安全保卫科备案。

4. 安全保卫科将项目申报表送交煤矿领导班子评审,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的申报。

5. 如果申报获得批准,安全保卫科将项目上报给职业卫生部门进行专业评审。

6. 职业卫生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控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项目申报的要求第七条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实际意义。

2. 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和阶段性的成果。

3. 申报的项目应当能够科学合理地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

4. 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5. 申报的项目应当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团队。

第八条项目申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的名称和简介。

2. 项目的目标和阶段性的成果。

3. 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

4. 项目的经费预算和资金来源。

5. 项目的实施团队和项目负责人。

第四章项目的评审第九条项目申报的评审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委员会应当由相关部门和职业卫生专家组成,具体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的内容而定。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文灵新煤矿是一家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的大型煤矿企业,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灵新煤矿采取了一系列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并探讨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实施效果。

一、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1. 事故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灵新煤矿明确规定,事故责任人是指对职业危害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

事故责任人一旦发现职业危害事故,必须立即向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事故责任人还需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故扩大,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事故报告的流程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灵新煤矿采取以下流程进行报告:(1)事故责任人首先立即向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人数、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救援工作。

(3)同时,安全管理部门还将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以便组织调查和帮助解决事故产生的各种问题。

二、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制度1. 紧急救援措施灵新煤矿制定了一系列的紧急救援措施,以确保职业危害事故的最小化和救援效果的最大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紧急疏散: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矿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紧急疏散,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2)紧急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包括止血、包扎伤口、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3)灭火措施: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灭火,以防止火势蔓延。

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灵新煤矿明确规定,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必须组织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步骤如下:(1)组织调查小组:安全管理部门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进行现场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

(2)事故分析:调查小组将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各方面的原因。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和防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所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为降低或消除煤矿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采取的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

第四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按照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进行申报、评审、实施。

第五条灵新煤矿应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实施。

第二章申报程序第六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每年8月底前分别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的申报计划。

第七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煤矿作业情况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需要,科学确定申报项目名单和资金预算。

第八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在申报计划确定后,及时召开职业病防治专题会议,详细解读和布置相关工作,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九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在申报计划确定后,将申报项目资料准备齐全,并经厂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每年9月底前将申报计划和相关材料报送煤矿安监局。

第十一条煤矿安监局应在收到申报计划和相关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向煤矿下达意见。

第十二条煤矿质检部门应在煤矿安监局初步审查通过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煤矿安监局应根据煤矿质检部门的检查报告,决定是否拨付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煤矿安监局应及时将拨付资金的情况通知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五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工作。

第十七条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评审前向煤矿安监局提交评审材料。

第十八条煤矿安监局应在收到评审材料后的一个月内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安全管理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危害项目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3.1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3.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3.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

4安全管理科填报经矿领导审阅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安全管理科在竣工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矿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改变,安全管理科在变更后____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我矿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安全管理科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安全管理科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安全管理科严格执行卫生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2)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申报程序: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流程,包括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评审和审批等步骤。

2. 申报条件: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例如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一定规模的煤矿,拥有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条件等。

3. 申报材料:明确需要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例如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工程设计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

4.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标准和指标,用于评估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以便确定项目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5. 审批程序:明确申报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由哪些部门或机构参与审批,审批的时间要求等。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3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控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所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管理,确保申报程序合规、科学、公正。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将本制度向全体职工进行宣传,确保职工充分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将本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制定成文,并向相关职工进行培训。

第二章申报程序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由煤矿企业负责,具体程序如下:(一)项目选择: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制定相应的申报计划。

(二)申报材料准备:煤矿企业应准备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说明书、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三)申报资料审核:煤矿企业应将申报材料提交给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批准申报项目。

(五)申报结果通知: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应向煤矿企业反馈申报结果,并说明审核结果和批准意见。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将申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或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相关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申报制度: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和程序。

(二)组织申报工作:煤矿企业应组织编制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程序的具体操作,并按时提交申报资料。

(三)配合审核评审:煤矿企业应积极配合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评审工作。

(四)落实批准决定:煤矿企业应按照批准的相关要求,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和项目建设的各项措施。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了保障灵新煤矿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危害,加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特订立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 背景和目的1.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流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问题,减少员工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灵新煤矿的员工,包含矿工、管理人员等。

2. 申报主体和职责2.1 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

2.2 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料子,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必需的研究和调查。

3. 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流程3.1 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尽快向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负责人报告并提交初步申报料子。

3.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必需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完善申报料子。

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将完善后的申报料子和调查报告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核。

3.4 企业管理负责人依据申报料子和调查报告,决议是否批准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3.5 若申报被批准,相关部门应依据要求订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项目防备和掌控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3.6 若申报未被批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明确整改要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料子的内容要求4.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料子应包含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名称和描述;•职业病危害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性;•相关部门的现有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的研究和调查报告;•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防备和掌控方案。

4.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料子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依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组织和编排。

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时间要求5.1 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应在发现问题后的最短时间内进行,以便及时采取防备和掌控措施。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程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维护煤矿生产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

三、职业危害事故处置程序1. 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2)确保事故发生现场和周边的人员安全,必要时进行疏散。

(3)封锁现场,排除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隐患。

(4)确定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

(5)进行伤员救治工作,做好后续抢救和转运安排。

2. 上报汇报(1)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

(3)如事故属实,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置和救援措施。

(4)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至相关部门。

四、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 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事故类型。

(2)人员伤亡情况、失踪人数和以及受伤程度。

(3)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4)事故处置情况和救援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情况。

2. 报告流程(1)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及时报告煤矿安全负责人,并启动煤矿应急预案。

(2)煤矿安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调查。

(4)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置和救援措施。

(5)事故处理完毕后,煤矿安全负责人将事故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 报告时限(1)煤矿安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核实情况。

(3)事故处理完毕后,煤矿安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职业危害事故中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4、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是指煤矿企业应当向从业人员告知煤矿职业病的危害性、防护方法、应急措施、诊疗方法等相关知识的制度。

煤矿职业病是指在煤矿作业过程中,由于吸入煤层、煤岩工作面和石炭体中存在的尘和各种有害物质引起的威胁人体健康的疾病。

煤矿职业病主要包括煤工尘肺、石尘肺、矽肺、一氧化碳中毒等。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1. 危害告知:煤矿企业应当告知从业人员吸入煤矿尘和其他有害物质对健康的危害,如引发呼吸系统疾病、肺结核、尘肺等。

2. 防护方法:煤矿企业应当告知从业人员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如口罩、防尘帽等。

3. 应急措施:煤矿企业应当告知从业人员遇到危险情况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如迅速撤离现场、使用呼吸保护装置等。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准时有效地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方法。

1.2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峻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2.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1.2.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1.2.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1.3平安管理科帮助神宁集团公司对本矿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1.4.1依法实行临时掌握和应急救援措施,准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1.4.2根据规定进行事故报告;1.4.3组织事故调查;1.4.4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1.4.5结案存档。

1.5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快速、有效、科学、公正。

2事故报告2.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马上向平安管理科和矿有关部门报告。

2.2平安管理科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2.2.1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马上向神宁集团公司报告;2.2.2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神宁集团平安监察局报告。

2.2.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状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缘由、已实行措施和进展趋势等。

2.2.4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状况,由神宁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2.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3事故处理3.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依据状况马上实行以下紧急措施:3.1.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掌握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1.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3.1.3爱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3.1.4对患病或者可能患病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准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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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科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组织宣传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教育培训科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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