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2012最新
工作心得:逮捕必要性审查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四点不同
工作心得:逮捕必要性审查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四点不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监督的职责。
在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有的认为羁押必要性与逮捕必要性同义,只是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表达而已。
对此,从四个方面就逮捕必要性审查与羁押必要性审查之异同谈些看法。
其一,从内涵看,二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修改后刑诉法对逮捕强制措施进行了完善,在第79条细化了逮捕必要性的具体情形。
具体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把握逮捕必要性的内涵:一是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对于逮捕必要性首先要把握的问题。
社会危害性主要从犯罪嫌疑人所犯之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来把握,修改后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是人身危险性。
修改后刑诉法第79条规定中讲的“社会危险性”,从所列举的“五种情形”看,实际上就是“人身危险性”问题。
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性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人身危险性”还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怎么样,是不是累犯,等等。
三是诉讼可控性。
因为逮捕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就是保障整个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围绕这个目的来决定是否逮捕,修改后刑诉法对于逮捕条件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诉讼目的,第79条规定采取取保候审、一般监视居住(非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尚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其他社会危险性,特别是自杀、逃跑等这些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的行为,可以予以逮捕。
拘留、拘役、拘传
第二节 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拘传的特点是:(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
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有什么区别?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页眉可删)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有什么区别?导读: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的区别主要在于案件的审理阶段不一样,批捕在逃一般在检察机关已经下达了批捕命令的情况下,一般是处理审查起诉阶段,但刑拘在逃,一般是在调查取证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一、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在逃有什么区别?1、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2、刑拘在逃: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在逃犯如被抓获应当从重判决,如投案自首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ls的意见;辩护ls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ls的意见。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4、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5、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证逮捕证属于叙述类文书
拘留证和逮捕证一、引言拘留证和逮捕证是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侦查和执行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时所使用的文书。
拘留证用于拘留犯罪嫌疑人,逮捕证用于逮捕犯罪嫌疑人。
这两个文书的正式使用对于保护人身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拘留证和逮捕证的定义、用途、发放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介绍。
二、拘留证1. 定义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个人执行拘留措施时所使用的一种正式文书。
拘留证确认了被拘留人的身份、拘留期限、拘留事由等信息,并由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依据进行执行。
2. 用途拘留证的用途主要包括:•明确被拘留人的身份:拘留证上会注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确保对错人;•依法执法:拘留证是执法行为的依据,便于公安机关合法执行拘留措施;•确定拘留事由:拘留证会详细列出被拘留人的犯罪事由,让被拘留人清楚知道自己所涉嫌的犯罪行为;•确定拘留期限:拘留证上会明确规定被拘留人的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
3. 发放程序拘留证的发放程序一般如下所示:•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初步掌握涉嫌犯罪的证据后,可以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但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上级公安机关审批:上级公安机关会对拘留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下级公安机关可以发放拘留证;•发放拘留证:公安机关将拘留证交付给执勤民警,由民警出示拘留证并告知被拘留人。
三、逮捕证1. 定义逮捕证是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个人执行逮捕措施时所使用的一种正式文书。
逮捕证作为法院的批准和指示,确认了被逮捕人的身份、逮捕期限、逮捕事由等信息,并由执法人员作为依据进行执行。
2. 用途逮捕证的用途主要包括:•明确被逮捕人的身份:逮捕证上会注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确保对错人;•依法执法:逮捕证是执法行为的依据,便于相关执法人员合法执行逮捕措施;•确定逮捕事由:逮捕证会详细列出被逮捕人的犯罪事由,让被逮捕人清楚知道自己所涉嫌的犯罪行为;•确定逮捕期限:逮捕证上会明确规定被逮捕人的逮捕期限,法院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前期审查工作。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为方便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强制措施,但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
不过大家知道究竟我国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吗?下面小编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1、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遵守的规定更为严格。
4、刑事拘留适用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长时间为37天。
5、逮捕最为严厉,也最为复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如何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提请逮捕的,应当书面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公安机关依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执行逮捕的,应当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
逮捕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是
逮捕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是逮捕是指以强制的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在特定的场所,以便进行调查、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
逮捕的构成要件是指满足某些条件时,才可以对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逮捕。
以下是关于逮捕概念及构成要件的详细解释。
逮捕的概念:逮捕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和法定权力,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留置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同时为刑事案件的调查、审判和执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逮捕的构成要件:1. 有犯罪嫌疑:逮捕的首要条件是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合理怀疑。
这意味着有足够的证据或线索表明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行为。
2. 合法手续:逮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逮捕。
逮捕要依法由具备逮捕权的人员执行,同时应当出示逮捕令或向被逮捕人说明逮捕的原因和事实。
3. 立即必要:逮捕行为必须是立即必要的,即在特定时刻,必须立即限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自由以保证公共安全和调查的顺利进行。
逮捕不能存在任意和滥用逮捕权的情况。
4. 逮捕的合理期限:逮捕应当限于合理的时间,并在法定期限内移交给有关机关。
如果逮捕超出了合理期限,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则称之为非法拘留,司法机关将承担相关责任。
5. 逮捕的限制:逮捕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所以其范围必须符合法定规定。
逮捕不应给被逮捕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侵犯人权。
6. 逮捕的报告:逮捕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机关报告,明确说明逮捕的事实、理由和所采取的措施,确保逮捕行为的透明和合规。
总之,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用来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以此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逮捕的构成要件包括有犯罪嫌疑、合法手续、立即必要、合理期限、逮捕的限制和逮捕的报告。
这些要件的合法和合规执行,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相信我们都听说过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二者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是会留案底的,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什么时候会有案底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两种不同的拘留方式,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着明确的区分。
行政拘留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则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两种拘留方式的区别。
首先,行政拘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
行政拘留是由具备拘留权的行政机关决定,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行政秩序。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较短,一般为15天以内,可以调查取证或者进行教育改造。
行政拘留主要适用于滞留、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而刑事拘留是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刑事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后执行。
刑事拘留的期限较长,一般为30天,可以根据需要延长至37天。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取证,为刑事案件的依法处理提供充足的证据。
其次,在权力机关的执行上,行政拘留由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行政拘留主要由行政机关决定和监督执行,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主要由市、县级行政机关负责。
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决定和执行的,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再次,在法律性质上,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追究的是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而刑事拘留则是面对刑事犯罪行为的强制措施,追究的是法律责任。
行政拘留是在行政法律体系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手段进行限制和惩罚。
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法律体系下进行的,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顺利进行。
最后,在救济和追责方面,行政拘留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救济和行政追责方式,违法行为的被拘留人可以通过投诉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拘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拘留的定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强制隔离、收容教养、驱逐出境。
”2. 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情节轻微。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依法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
3. 行政拘留的期限(1)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3)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行政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 行政拘留的执行(1)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2)行政拘留的执行期限自拘留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3)行政拘留的执行,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负责。
(4)行政拘留的执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1)有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
(3)有暴力行为,可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刑事拘留的期限(1)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四日,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逮捕的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逮捕的名词解释当谈及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时,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一系列相关的名词和概念。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贯穿整个司法程序的核心步骤。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逮捕相关的名词进行解释和探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
1. 逮捕令逮捕令是指审判机关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并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
逮捕令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法律依据。
在逮捕令中,应当包括被告人姓名、犯罪事实、证据材料、逮捕决定等内容。
逮捕令的发布意味着被告人将被限制人身自由,并进入刑事诉讼的程序阶段。
2. 逮捕的条件逮捕的条件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所需要满足的一定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实施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且初步确凿;有可能逃避追诉或者阻碍诉讼;逮捕之必要性。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是刑事诉讼逮捕的基本要求。
3. 羁押期限羁押期限是指逮捕后被羁押的时间限度。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不同案件的不同羁押期限,以确保刑事案件的快速、公正审理。
一般情况下,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对于特殊情况,如案情复杂或相关证据不明确,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期限,但需要经过审判机关批准。
4.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期间实施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一种方式。
它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于不能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可以包括交纳保证金、监视居住、限制出境等措施,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逃避追诉和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5.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除了逮捕和取保候审之外,还包括了刑事拘留、审查逮捕、监视居住等。
这些措施的适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的规定,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追诉和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以保护被限制人身自由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刑事诉讼逮捕涉及到逮捕令、逮捕条件、羁押期限、取保候审以及其他强制措施等多个名词和概念。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拘役,是由⼈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的,短期剥夺犯罪分⼦⼈⾝⾃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坐牢,是指因为触犯法律进⼊监狱服刑。
那么,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是什么⼀、适⽤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于罪⾏较重的犯罪分⼦,⼜适⽤于罪⾏较轻的分⼦;拘役只适⽤于罪⾏较轻的犯罪分⼦;⼆、执⾏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三、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幅度⼤;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
《刑法》第四⼗⼆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个⽉以上六个⽉以下。
第四⼗三条【拘役的执⾏】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由公安机关就近执⾏。
在执⾏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每⽉可以回家⼀天⾄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执⾏以前先⾏羁押的,羁押⼀⽇折抵刑期⼀⽇。
第四⼗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条、第六⼗九条规定外,为六个⽉以上⼗五年以下。
第四⼗六条【有期徒刑与⽆期徒刑的执⾏】被判处有期徒刑、⽆期徒刑的犯罪分⼦,在监狱或者其他执⾏场所执⾏;凡有劳动能⼒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之⽇起计算;判决执⾏以前先⾏羁押的,羁押⼀⽇折抵刑期⼀⽇。
以上是店铺⼩编为您提供的关于拘役和坐牢区别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拘役犯虽然被剥夺⼈⾝⾃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期徒刑被剥夺⾃由强制劳动改造不⼀样,体现在执⾏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者需要紧急扣押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扣留和拘禁的惩罚手段,我国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其中,行政拘留的处罚最为严厉,那么,这几种拘留方式的区别是什么呢,小编这就为您介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区别。
▲一▲、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处罚,也称为治安拘留。
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适用的法律依据通常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行政法律法规。
▲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罪该逮捕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三、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
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
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四、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区别:(一)是强制的对象不同。
行政拘留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
司法拘留强制对象是指《民诉法》规定的妨碍诉讼,妨碍审理,妨碍执行,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哄闹冲击法庭。
(二)决定的机关不同。
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公安】刑诉课件 拘留、逮捕
注意:公为检执行拘留的 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 由人民检察院 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 在单位。
1)若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经批准,签发《释
放通知书》,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1)被拘留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虽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但 追究刑事责任; (3)虽有犯罪行为,但不是被拘留 人所为; (4)犯罪行为是被拘留人所为,但 不符合拘留的条件。
2)依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 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 拘留期限已满,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 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 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 续侦查。
三、拘留的期限 拘留后,被羁押的最长时限。 1、3(公安)+7(检)=10日 2、3(1-4) (公安)+7(检)= 14日 3、30 (公安)+7(检)= 37日 条件: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注意: 延长拘留期限的规定: 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当在期 限届满前二十四小 时内制作《呈请延长拘 留期限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责人批准。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 明,在三十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 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 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期间 : 已被拘留 ,7日; 未被拘留 ,15日,重大、复杂案件 20日 处理 批捕 《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执行 不批捕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
3)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复议、复核 期间:5日 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 +《复议决定书》
拘留拘传逮捕的异同有哪些
Authorization and trust are the effective way of authorizat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拘留拘传逮捕的异同有哪些导读: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拘传和逮捕的相同点是都属于强制措施,拘留拘传逮捕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期限不一样,拘传的时间最长是24个小时,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逮捕嫌疑人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最长是7个月。
拘传、拘留、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时间先后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导读:在我国逮捕令是由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来下发的,具体的执行部门是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时候需要出示逮捕证才算合法的,而逮捕证只能由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签发,和拘留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拘留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
一、逮捕令是由什么部门下发逮捕令与拘留证的最大区别是,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逮捕令;拘留证则是由公安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二、决定或批准(1)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注1:《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注2:《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另外,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还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能决定或批准逮捕。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逮铺和拘留都可能是警⽅在执⾏,由于逮铺和拘留犯罪嫌疑⼈都被关押了起来,很多⼈就开始对于逮铺和拘留的具体区别内容⾮常的好奇,不清楚逮铺和拘留之后的处理内容跟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底是什么等。
下⾯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采⽤的强制措施,不是⼀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采⽤的⼀种处罚办法。
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政诉讼法》。
2、适⽤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犯或重⼤嫌疑⼈。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政诉讼秩序⾏为的当事⼈,其他诉讼参与⼈或案外⼈。
3、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拘留的条件是:a拘留的对象是现⾏犯或者重⼤嫌疑分⼦,b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刑诉法规定的7种情形)。
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逮捕的条件是: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尚不⾜以防⽌发⽣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4、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5、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最多为14⽇;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逮铺和拘留是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你对于逮铺和拘留具体的规定内容处理的并不是特别清楚的话,可以委托给律师来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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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通知以后有什么结果
逮捕通知以后有什么结果逮捕通知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通知,一旦收到逮捕通知,意味着嫌疑人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那么,逮捕通知以后会有什么结果呢?首先,逮捕通知意味着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被送往看守所等拘留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
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对嫌疑人的罪行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了解案情,并进行相应的讯问。
其次,逮捕通知还可能导致嫌疑人的个人和社会声誉受损。
逮捕通知的发布通常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也会对此进行报道。
这样一来,嫌疑人的家庭、朋友、同事和社会众人都可能会得知嫌疑人被逮捕的消息,给嫌疑人的生活和人际关系带来不小的冲击。
逮捕通知还可能会导致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
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将对嫌疑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和定罪,然后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证据确凿,将会起诉嫌疑人。
最终,法院将依法对嫌疑人进行审判,并根据犯罪性质和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除了法律制裁,逮捕通知还可能对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产生影响。
在逮捕通知期间,嫌疑人的财产可能会被冻结或扣押,以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
这意味着嫌疑人将面临经济上的困难,可能无法支配自己的财产。
最后,逮捕通知还对嫌疑人未来的生活和职业产生长期影响。
一旦嫌疑人被判定有罪,将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将对嫌疑人的就业、信用、社会地位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很多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会对犯罪记录进行审核,嫌疑人可能会面临就业困难和职业发展的壁垒。
总之,逮捕通知以后,嫌疑人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他们将被限制人身自由,受到社会关注和法律制裁,经济状况可能受到影响,未来生活和职业将面临困难。
因此,我们应当珍惜自由,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犯罪。
双规与拘留逮捕有什么区别
双规与拘留逮捕有什么区别 双规与拘留、逮捕三者之间都有明确的区别,尤其是在法律适⽤条件上⾯。
下⾯跟随店铺来了解双规与拘留、逮捕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双规与拘留、逮捕的区别 1、两者的决定机关不同:双规的实施机关是纪委;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局、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法院也有司法拘留的权利; 2、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法律对拘留、逮捕的权利机关、实施条件、时限都有具体的规定;双规在法律条⽂中是没有的,是纪委依据党的纪律规定的; 3、后果不同:双规是纪委指定双规的地点,法律上没有规定错误双规的后果;拘留、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都由公安机关执⾏,具体就是指在看守所⾥执⾏,错误的逮捕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 双规适⽤的范围 ⼀是使⽤“双规”的机关。
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
⼆是“双规”适⽤的对象。
针对这⼀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
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包括⾮党员),但随着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益增多等原因。
中纪委对“双规”适⽤范围的要求也⽇益严格。
规定是只能适⽤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案。
也就是说“双规”只适⽤于违纪且需要⽴案查处的党员。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政监察对象使⽤;⼆是限制适⽤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 三是限制使⽤主体,只有⼀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 四是限制使⽤时限,从没有统⼀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时报批具体时限; 五是限制使⽤地点,从⽆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随着体制改⾰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适⽤频率会越来越低。
拘留的近义词是什么
拘留的近义词是什么
拘留的意思是指扣留,拘禁。
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拘留的近义词,一起来看看吧!
拘留的近义词
拘捕拘系逮捕扣留拘禁扣押拘押
拘留的反义词
释放
拘留的造句
经常在学校周围威胁小同学的那几个社会青年被派出所拘留了,这个消息真是大快人心啊!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王大爷的孙子被拘留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村。
他因为酗酒闹事而被拘留了。
他那个冥顽不灵的儿子,昨天又因打架被拘留了。
由于长期偷窃,他经常进出于拘留所。
拘留的解释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
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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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适用对象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留:(现行犯
...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
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
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
的;
④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⑤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重大嫌疑的;
⑥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的;
⑦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的;
Ⅱ、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
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
捕:
①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
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③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
或者串供的;
④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
打击报复的;
⑤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Ⅱ、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十年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或者有证据
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刑
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
............的,应
当予以逮捕;
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
以逮捕;
决定主体公、检批准主体:检
决定主体:检、法执行主体公安机关
讯问、通
知讯问:逮捕或者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谁办案、谁讯问、谁通知)
通知: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除外)
对特殊人的使用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拘留:
同级报、层层报、委托报、各级
..............
报.
①现行犯:先拘留后报告
......(人大
..
常委会或者主席团
........)
②重大嫌疑分子:先批准后拘留
......
Ⅰ、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先批准后逮捕
......
Ⅱ、外国人:
①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外交的案件——市.
检察院层报
..最高检,征求外交部的意见;
②其他案件——市.检察院报省.检,征求省
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并报最高检备案
..。
异地拘留、逮捕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适用程序自己决定;公安机关执行Ⅰ、审查后的处理:批捕or不批捕
Ⅱ、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救济:(原机关)复议
..&(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
..: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期限①3+7
②7+7: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1~4天;
③30+7:多次、流窜、结伙作案。
(检察机关不适用)
①已经被拘留的:7天
②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超过2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