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2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三章 劳动力与劳动力市场
第三节 劳动力与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力与劳动法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说,劳动法的每一项制度都与劳动力问题相关。促 进劳动力的开发、配置、利用,是劳动法的调整任务,而对劳动力的拥有者即劳动者的保护与救 济,又是现代劳动法的神圣使命。
劳动力也是劳动法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劳动者、劳动权一起构成劳动法学的范畴体 系。劳动者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意义上的范畴,劳动权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意义上的范畴,劳动 力是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意义上的范畴。三者相互联结,互为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另外两个都会落 空。劳动法学应强化对这三个基本范畴的研究,尤其要加强对劳动力问题的创新探讨,解放思想 、转换视角、实事求是、立足国情,将劳动力问题的法学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总则
第三章 劳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劳动力市场
第一节 劳动力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劳动力的商品化问题 第三节 劳动力与劳动法的关系 第四节 劳动力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 劳动力的概念与特点
一、劳动力的概念
劳动力是蕴含于劳动者体内的创造力,是人的一种能力。劳动力是 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也称为劳动力资源、人力资源等。劳动力不 是劳动者,不能混淆二者的本末关系,抹杀劳动法律关系主客体的界 限。 劳动力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由四个部分构成:体力、智力、知识、技 能。
第一节 劳动力的概念与特点
二、劳动力的特点
劳动力作为一种人力资源,与其他物质资源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生物性 (二)创造性 (三)时效性 (四)再生性 (五)条件性
第二节 劳动力的商品化问题
一、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但同时 也应该承认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承认劳动力是商品的理论意义有二:一是分离劳动者和劳动力 两个概念,为劳动力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奠定基础;二是 为劳动力市场概念的确立和实践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承认劳 动力是商品的实践意义有三:一是切实把劳动力作为具有价值 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纳入市场交易体系,充分实现劳动力的价值, 充分发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二是把劳动力作为一种经济资源、 一种生产要素来优化配置,避免或减少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三 是推动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刺激劳动力成本的投入,有助 于提高劳动力的质量,促进我国从劳动力资源大国转向劳动力 资源强国,调整劳动力的数量和结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劳动法第二编 第七章 就业促进
3、 4、 (四) (五)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规范与管理
一、劳动力市场的概念
• 广义的劳动力市场,是按照市场规律和劳动力 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自觉运用 市场竞争机制调节、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机 制,是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狭义的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流动和交换的 场所,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领域中,具体而言, 是指我国劳动管理部门筹建的为劳动力供求双 方相互选择进行运作的场所。
(二)
• 1953年至1992年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 这一时期就业促进立法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1953年至1965年,就业促进立法形成阶段 2、1966年至1976年就业促进立法停滞阶段 3、1977年至1992年就业促进立法恢复与初步 发展阶段
(三)
一、
•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 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报酬或经营收入
(三)就业训练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就业 训练的专门机构。
三、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 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 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 组织。
• 特征:
1、以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为主。
2、其由国家和社会扶持兴办的经济组织。
3、其的经营具有自救性的特点。
劳动法第二编 第七章 就业促进
一、就业促进的概念
• 就业促进,是指国家为实现充分就业的目 标,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 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 称。
• 主 要包括:制定劳动就业方针,确定劳动 就业原则,开辟就业途径,拟定劳动就业 计划,设置就业基金,提供就业服务、职 业指导、职业培训,实施失业保护等措施。
二、就业服务机构
(一)劳动行政部门就业服务机构
2023劳动法全文
2023劳动法全文2023劳动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
第三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社会关系。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第五条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第八条劳动者享有参与劳动关系协商和劳动合同订立的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九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五年,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的,劳动合同自动续期。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报酬应当按照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劳动者的个人安全。
劳动法2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含义(一)狭义上的劳动法 狭义上的劳动法,也称为形式意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于1995年1 月1日开始实施。
(二)广义上的劳动法 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定涵义劳动法所涉及的“劳动”在字义上具有很普通的含义,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
但在劳动法范畴内,“劳动”有其特定含义。
1、主体上是以职工身份从事的劳动。
这种“劳动”首先要求从事劳动的人具备作为劳动者的法定条件,而且劳动还必须建立在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的基础上,是从属于一定的用人单位或雇主的。
2、目的上是作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劳动是为了获取报酬。
劳动者从事的,是能够得到劳动报酬,从而用以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生活需求的劳动。
3、性质上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劳动者进行劳动,是基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义务,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助人为乐式的劳动。
4、形式上是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
这一特点使得劳动在形式上带有明显的社会化特征。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劳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在这两类关系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概念人与自然 劳动者与劳动者 劳动的关系 人与人 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也即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来看,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雇主。
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是劳动关系产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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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安全卫生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 标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 禁忌从事的劳动。 2.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 班劳动。 3.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5.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职业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 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二)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 动 者 在 下 列 情 形 下, 依 法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待 遇:(1) 退 休;(2) 患 病、 负 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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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
3.劳动法的兴起—— 独立劳动法阶段(20世纪以来)
法国《劳动法典》(第一卷,1910年)、 《苏俄劳动法典》(1922年)、美国《国家
劳动关系法》(1935年)等。
各国劳动法相继脱离民法,开始独立发 展,并在世界各国普及。
二、中国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3)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情况
(二)劳动服务关系
(三)劳动团体关系
(四)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第三节
劳动法的地位
一、劳动法地位的含义
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 位,即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 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以及它与其他 法律部门有何关系的问题。
二、关于劳动法地位的分歧
(一)劳动法是社会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劳动法是经济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
1. 国际劳工组织简介
1919年成立。是联合国下属的负责
全世界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 。
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通过促进
全世界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 高,最终在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建立 世界的持久和平。
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1)劳动不是商品; (2)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 (3)任何地方的贫穷对一切地方的繁荣构成危害; (4)反对贫困的斗争需要各国在国内以坚持不懈 的精力进行,还需要国际间作持续一致的努 力,在此努力中,工人和雇主代表享有和政 府代表同等的地位,和政府代表一起参加自 由讨论和民主决议,以增进共同的福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法》第2章练习题 最新
第章练习题一、单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的时间是在劳动者年满().周岁.周岁.周岁.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招用未满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文艺单位.边远地区企业.体育单位.特种工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劳动行为与事件.劳动行为.劳动行为与物.事件.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满()的劳动者。
.周岁未满周岁.周岁未满周岁.周岁未满周岁.周岁未满周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特种行业外,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为().周岁.周岁.周岁.周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周岁.周岁.周岁.周岁.某公司员工因打架滋事,经理决定将其调离原来的部门,该事项对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影响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消灭.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变更.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中断.下列关于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表述,错误的是().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周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可以分割的,如退休人员.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 ).周岁.周岁.周岁.周岁.下列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自用工之日起.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自劳动合同鉴证之日起.自录用通知到达劳动者之日起.作为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并在下列各项劳动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就业权.获得报酬权.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事实.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劳动法律规范本身不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事实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是().周岁.周岁.周岁.周岁.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的工作有().文艺工作.个体经营活动.建筑工作.餐饮服务工作.下列选项中对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描述不正确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可以由他人代理.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周岁二、多选.可以招用未满周岁的少年儿童的用人单位包括().文艺单位.体育单位.特种工艺单位.兵工厂.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以下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事实.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力包括().平等就业权.报酬请求权.自主择业权.报酬支配权.集体协商权.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变更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违法行为不会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者死亡会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女工因为怀孕,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调到其他岗位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有固定的住所.具有所在国国籍.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下列权利中属于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包括().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结社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集体协商权.不属于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有().律师事务所文员.现役军人.农业劳动者.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包括().自主择业权.接受职盘培训的权利.结社权.参与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包括().自主择业权.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结社权.民主管理权.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会议上,各国代表团成员中必须有().专家代表.政府代表.工人代表.雇主代表.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包括().劳动者死亡.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是宣告死亡.战争、动乱.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事件所做的裁定与判决三、名解.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事实。
劳动法第2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考试科目:《劳动法》第5章至第10 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我国法律将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确定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A、1至3名B、B、2至5名C、3至10名,双方人数对等D、2至5名,双方人数对等2、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应( )。
A、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B、不需要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C、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D、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A、企业工会的全体会员B、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代表C、参与合同讨论的企业职工D、企业全体职工,包括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4、如果劳动者未经培训即上岗从事特种行业工作而发生事故,事故责任由下列哪个主体承担( )A、劳动行政管理部门B、劳动者C、用人单位D、视具体情况由三方承担5、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主体是( )A、用人单位B、劳动保障部门C、财政部门D、工会组织6、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关于工资支付表述错误的是( )A、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B、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C、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D、工资一般应每月支付一次7、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国务院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D、工会8、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每月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24B、36C、48D、729、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B、安全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C、安全就是生产力D、安全第一,警钟长鸣10、我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作业。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三节 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四、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诞生于19世纪末,以反垄断法的出现为标志,是一个产生较晚的法律部门。劳动法 诞生于19世纪初的“工厂立法”。与民法、刑法等历史悠久的法律部门相比,劳动法诞生、成 长的历史也比较晚,若与经济法相比,劳动法的诞生则早了将近一个世纪。劳动法的产生源于职 业劳动关系的普遍化;经济法的出现则源于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常态化。劳动法与经济 法的关系,就联系(相同点)而言,都是具有现代性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功能和机理上都具有弥补 民商立法对新型社会关系调整功能不足的特点。就区别而言,经济法调整的是政府与市场主体 之间围绕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规制与调控关系,这是一种外部关系,其调整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 秩序化,实现经济生活在自由和秩序协调基础上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 的职业劳动关系,是一种单位内部关系,是组织体与其成员之间的劳动给付关系,调整的目标是实 现劳动与资本的结合(联姻)、协调、共进和劳动者利益之维护。
总则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第四节 劳动法的体系 第五节 劳动法与劳动伦理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分类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 和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律部门。 (一)国外关于劳动法概念的见解 通过考察国外关于劳动法的各种认识和见解,可得出以下结论: (1)劳动法诞生于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时期并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其规制对象。 (2)劳动法起源于工厂法,脱胎于市民法(民法)并超越和发展了市民法。 (3)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使命,以确保劳动者生存利益不受侵犯为理念。 (二)我国学界对劳动法概念的认识 (1)所谓劳动,是指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针对特定对象所从事的肉体或精神的活动 。 (2)劳动法的定义中涵盖了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但对于反映劳动法部门法精神(部门 法品格)的法理念并未加以明示 (3)“法律规范的总和”这种属概念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可以包含诸如民法、行政法, 甚至是刑法之中的有关劳动问题的立法规范。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就业与失业
二、失业的概念及种类
与就业相对应的概念是失业。失业的本质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未 能就业,呈现为与提供经济收入的社会职业相分离的状态。失业是 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回避的现象,是市场经济的伴生物。 失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类型。按照表现形式的不同,失业可 以分为公开失业和隐蔽失业(隐形失业、半失业);按照失业原因的 不同,失业可以分为自愿失业、摩擦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第二节 就业的意义与原则
一、就业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具有多重意义: (1)从经济生活角度考察,就业是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途径,是实现 社会生产的前提条件。 (2)从社会生活的角度考察,就业可以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安居乐业。就 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3)从文化的角度考察,就业有助于实现个体成员的职业化和社会化,有助 于培养和塑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 (4)从法律的角度考察,就业是实现劳动权的基础和保障。
第二节 就业的意义与原则
二、就业的原则
就业原则是劳动就业法律制度所应贯彻、体现和蕴含的基本精神,是整 个劳动就业工作的法律指导。 (一)促进就业原则 (二)平等就业原则
【法律】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解读(续2)
【法律】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解读(续2)引言大家好!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继续讨论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
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个重要法律的具体条款,并进行全面解读。
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修订的劳动法,以及对劳动者权益和雇主责任的规定。
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第一章:劳动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在这个新修订的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被定义为雇佣者和劳动者之间的书面的、订立的、双方共同遵守的劳动关系规范。
这个定义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强调了它是双方共同约定的关系规范。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的性质、地点和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和职责;–工作薪酬和支付方式;–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件。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在雇用前提供给劳动者阅读和了解。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变更后的15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章:劳动时间和休假•第四条:劳动时间的安排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但雇佣者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力资源计划协商确定具体的工作时间安排。
•第五条:加班和休息新修订的劳动法规定,雇佣者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加班,但应当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补休。
同时规定了劳动者的弹性作息和法定休息的安排。
•第六条:年休假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劳动者在累计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而定,具体的休假天数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七条:劳动报酬的支付根据新修订的劳动法,雇佣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并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周期、方式和应注意的事项。
•第八条:保险和福利新修订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一些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六章 劳动合同
第六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与后果 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其权利义务关系就消灭了。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其合同义务就无须 履行了。这是解除的当然效力(对后效力)。劳动合同解除后,虽然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但会产生 或继续存在后果. (五)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与赔偿问题 1.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 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或其 他损害而依法给予的赔偿。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二、劳动合同的分类和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可发挥如下作用: (1)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2)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劳动权利和义务,避免或减少劳动纠纷。 (3)有助于培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契约精神。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及原则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享有以对方的义务允诺为前提,所以考察劳动合同的 义务即可窥见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斑。劳动合同的义务分为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者的义务可概括为:劳动义务、忠实义务和附随义务。劳动义务是指劳动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即劳动 给付义务。忠实义务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关心与增进用人单位的事业发展,以及不 损害用人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利益。 用人单位的义务可概括为给付义务、保护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是指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护义务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相对应,也是基于劳动关系的身份要素而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主要包括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和费用返还的义务等。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八章 劳动工资
劳动法(第二版)
作者:冯彦君
总则
第八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工资与工资制度 第二节 我国工资立法的原则 第三节 工资形式 第四节 工资水平 第五节 工资支付 第六节 工资管控
第一节 工资与工资制度
一、工称薪金、薪水,是指劳动者因付出职业劳动所获得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 的标准和形式所支付的劳动报酬。 2.工资的性质 工资的性质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察: (1)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体现,即劳动力的价格。 (2)工资是社会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形式。 (二)工资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发挥着以下作用: (1)保障生活。 (2)分配财富。 (3)配置资源。 (4)刺激经济。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和构成 保障最低工资主要是通过确定和强制推行最低工资标准来实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依法 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二)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种劳动工资法律制度,对保障经济发展和职工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三)最低工资法的诞生与发展 (四)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国家确定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供各地区、各行 业统一适用;另一种是立法授权各地区确定区域内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最低工资标准的效力 最低工资标准是强制推行的标准,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变通和规避。
第五节 工资支付
一、工资支付的概念及意义
(一)工资支付的概念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效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或劳 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行为。工资支付的实质是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 同的行为,是一种债务清偿行为。 工资支付的特点如下: (1)在后支付。(2)间隔支付。(3)亲自支付。 (二)工资支付的意义 工资支付具有如下意义: (1)清偿工资给付债务。(2)实现生活保障功能。
人民大2024劳动法(第二版) 教学课件第十五章 劳动执法
第一节 劳动执法的概念和作用
二、劳动执法的作用
(一)推动劳动法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二)发现和暴露劳动立法的漏洞和不足,检验和完善劳动立法 (三)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提高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竞争力
第二节 劳动执法的职权和义务
一、劳动执法的职权
劳动执法是劳动行政机关专门从事的法治活动,必须依据法定职权并恪守 法定义务。劳动执法的法定职权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责令权 和处罚权。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障监察,是指由劳动行政部门内部的特定机 构和特定人员,依法对用人单位、其他组织和劳动 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 改正和处罚的劳动执法活动。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规定:劳动保障监 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 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定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进入用人 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 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 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三、劳动保障监察员及其权力和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 。 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劳动监察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力: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入有关单位进 行检查;在必要时可向单位或劳动者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监察指令书》,并要 求其在收到通知书和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向劳动监察机构作出书面答复;查阅(调阅)或复制 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劳动监察职责时承担下列义务: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为举报者保密;应由两名以上监察员执行劳动监察 公务,并应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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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 职业介绍 工作的 专门 机构。( 2.0 分)
11. 女职工应包括从事 体力 劳动和 脑力 劳动的妇女。( 2.0 分)
二. 单选. (共 10 小题,10.0 分)
1. 一般认为,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_______。( 1.0 分)
A .18世纪
B .19世纪上半叶
C .19世纪下半叶
D .20世纪初
答案: D
2. 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_______。( 1.0 分)
A .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
B .只能是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
答案: A B C E
4. 缩短工作日主要适用于_______工作。( 1.0 分)
A .有毒有害
B .条件艰苦
C .过度紧张
D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E .突击性
答案: A B C D
5. 我国现行法定节日包括_______。( 1.0 分)
D .300%
答案: B
7.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_______周岁。( 1.0 分)
A .18
B .17
C .16
D .15
答案: C
8.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集体协商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_______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1分)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分)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2分)
3. 简答最低工资的概念及其要件。( 5.0 分)
(4)保险关系当事人不同,前者投保人为企业、国家、职工个人与法定保险承办机构的关系,后者为任何投保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关系。(2分)
5.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5.0 分)
参考答案: 我国在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活动中。适用若干司法审判的具体制度,其中包括:
(1)争议案件管辖制度;(1分)
A .元旦
B .春节
C .国际劳动节
D .中秋节
E .国庆节
答案: A B C E
6. 我国《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_______。( 1.0 分)
A .同时设计
(2)回避制度;(1分)
(3)时效制度;(1分)
(4)送达制度;(1分)
(5)仲裁监督制度。(1分)
七. 论述. (共 1 小题,10.0 分)
1. 试述我国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0 分)
参考答案: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和对应性。(1分)
B .同时施工
C .同时验收
D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 .同时维修
答案: A B D
7. 我国职业技能考核依据的标准有_______。( 1.0 分)
A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B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 1.0 分)
A .5
B .4
C .3
D .2
答案: A
9.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_______支出不应列入企业工资总额范围。( 1.0 分)
A .计时工资
B .计件工资
C .加班工资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主要有:
(1)国际劳工组织章程;(1分)
(2)国际劳工公约;(1分)
(3)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书;(1分)
(4)联合国的有关文件;(1分)
(5)区域性有关文件和有关双边条约。(1分)
2.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5.0 分)
参考答案: 答题要点:
C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D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
答案: A D E
3.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为_______。( 1.0 分)
C .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D .失业保险调剂金
E .财政补贴
答案: A B C E
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不必缴纳的保险费有_______。( 1.0 分)
A .养老保险费
B .失业保险费
1. 以下_______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1.0 分)
A .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
B .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
C .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
D .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
D .3个月
答案: C
4.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_______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开工通知劳动者本人。( 1.0 分)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一. 填空. (共 11 小题,20.0 分)
1. 劳动关系 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1.0 分)
2. 我国劳动法的性质是 社会主义 的劳动法,具有 社会主义 的本质。( 2.0 分)
3.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1.0 分)
C .医疗保险费
D .工伤保险费
E .生育保险费
答案: D E
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和职工之间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争议有_______。( 1.0 分)
A .因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
B .因企业开除、辞退违纪职工的争议
7.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水平在 经济发展 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 工资总额 实行宏观调控。( 2.0 分)
8. 《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和 社会承受能力 相适应。( 2.0 分)
9. 《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 并取得 特种作业成员 资格。( 2.0 分)
A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 .应债权人请求代扣欠款
E .按劳动合同约定应由劳动者赔偿给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费用
2.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规定,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1)同用人单位依法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2)职工推举代表或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3)按照自己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获得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C .因职工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D .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争议
E .因履行承包合同发生的争议
答案: A B C
六. 简答. (共 5 小题,25.0 分)
1.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有哪些?( 5.0 分)
参考答案: 答题要点:
C .《技师考评标准》
D .企业内部的岗位规范
E .劳动合同
答案: A B C D
8.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有_______。( 1.0 分)
A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B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 .可以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 .事件
答案: A
3.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 1.0 分)
A .12个月
B .10个月
C .6个月
4. 1919 年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 创始会员国 。( 2.0 分)
5. 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划分,劳动法律关系可分为 本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和 兼职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 2.0 分)
6. 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 劳动权利 能力和 劳动行为 能力。( 2.0 分)
4.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5.0 分)
参考答案: 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1)被保险对象范畴不同,前者限于劳动者,后者为一切公民。(1分)
(2)保险性质不同,前者为强制性保险,后者为任意性保险。(1分)
(3)保险基金征集方式不同,前者主要为依法强制征集,后者由投保人自行投保。(1分)
D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案: D
6. 我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_______的工资报酬。( 1.0 分)
A .100%
B .150%
C .200%
(8)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9)组织工会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10)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5分)
D .职工福利费用
答案: D
10.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天_______。( 1.0 分)
A .120
B .90
C .60
D .45
答案: B
三. 多选. (共 10 小题,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