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农抑商政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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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农抑商”的几点思考

摘要:重农抑商政策在我国传统社会中长期存在并不是偶然的,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和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本文希望做一些逻辑分析和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寻找重农抑商政策与大一统的传统社会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重农抑商传统社会经济思想

重农抑商作为我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二、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三、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四、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堵仕途之路,不许其后代做官;利用税收制度惩罚商人;对重要行业采取官营,不许商人染指;从日常生活方面对商人进行限制,对其穿衣、建房、乘车都有歧视性规定,等等。

个人认为“重农抑商”政策更多的根源于我国历史的政治和文化观念,所以希望从这些方面做些思考。恩格斯指出“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所以“重农”是无甚争议的,我们把思考的重点放在“抑商”上。

一、重农抑商思想的形成

重农抑商思想形成为国家政策并得到切实推行,开始于管仲在齐国的改革。管仲明确提出了“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劳,则牛马育”的重农政策,实行了诸如推广铸铁农具、改造盐碱地、分配公田、相地衰征、相壤定籍、与民分货等具体的重农措施,又首创推行了“官山海”政策,通过实施制盐业和冶铁业的官府垄断运营,沉重打击抑制了齐国的私营盐铁业,使盐业和铁业重新回到“工商食官”状态。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将“重农抑商”政策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强力推行,实行了更加严厉全面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中国古代王朝国家重农抑商政策的全面成形。

二、“重农抑商”政策的经济原因

表面看来“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春秋张国的大分裂时期,但是我认为“重农抑商”政策是根源于我国大一统传统社会,服务于大一统传统社会。事实证明,从商鞅变法到汉武帝“算缗”“告缗”这几个世纪里我国的商品经济不但发达而且发展。其原因就是“抑商”与分裂的局面不相适应。首先,在分裂状态下,各诸侯国基本不可能实现自给自足,虽然自然经济条件下,交换种类需求很小,但是一些必需品只能要通过交换获得,最明显的就是当时的盐铁贸易,也由此而产生了一个“盐铁时代”。在当时诸侯敌对、混战的情况这种贸易大多数都要依靠商人来完成。其次,分裂时期每个诸侯的财富只是总财富的一小部分,而要获得另外的更大部分的可以看的见、想的到的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只有两个手段,一是

战争掠夺,二是通过商业贸易使自己的财富增值(财富增值来源与两方面:一是交换使财富的使用满足感增大;二是通过税收直接增加财富)。在这种必须和财富的刺激下分裂期的诸侯国国君是不可能排斥和抑制商业的发展,甚至会鼓励商业的发展。“春秋时作为统治中心的城邑,到战国时往往成为交换的中心,当时如周的洛阳、魏的大梁、韩的阳翟、齐的临淄、赵的邯郸、宋的陶、卫的濮阳、楚的郢、燕的蓟,既是政治中心又是著名的商业城市”①就是这种逻辑的明证。即使某一诸侯国资源丰富可以实现某种程度上的自给自足,他也不会放弃商业利益,毕竟只要贸易是自愿的,必能使人人受益。

而一旦国家统一,经济有所发展,中央政府的实力有所加强则“抑商”就自然被提上帝国的日程。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对传统国家而言,农业的发展可使人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使国库粮仓充盈,既可内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外无侵扰之虑。农业是社会财富的第一生产部门,在传统最高统治者看来农业可以创造社会的财富,是“本业”,而工商则不会创造财富,是“末业”。

在中国传统的经济思想里还有一种与“抑商”几乎一样普遍的思想就是“与民争利”。传统的中国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天子”,而这个世界的所有也就是“天下”又是属于“天”的,所以“天下”也就“天子”的私人财产“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所有的财富都是“天子”的,所以“与民争利”其实应该是“与天子争利”,那么“与民争利”也就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并且当实行“藏富与民”政策的时候,统治者总是会有一种施舍的感觉。

我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一但大一统的局面形成,在最高君主层面就会感觉到我们这里就是天下的所有,天下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在这里(在非统治区的财富比重极小)。站在传统最高统治者的高度来看,大一统的社会里,所有的财富都是“天子”的,商业交换再也不能给统治者带来更大的物资满足感(此时对于“天子”而言社会物资已经没有稀缺性了)此时的工商业者对君主而言业就没有任何价值(某些手工业还是有些价值的,但是这种价值只体现在把玩层面,而不体现在社会财富层面)。既然商业是不增加社会物资总量的,而私人工商业主一方面通过商品交换与高利贷盘剥农民,另一方面商业活动丰厚的利益回报又吸引着相当一部分农民“舍本趋末”,从而大大削弱了王朝的统治基础。全天下的财富都是“天子”的,而工商业不但与“天子争利”而且往往由“富民”变“豪民”冲击统治秩序,所以一般而言传统社会里希望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会由强烈的抑制商业的冲动。

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就意味着经济部门单调、有限,只要官僚体系有力就可以将整个社会经济社会控制起来,按照统治者的意志运转。对于一些必须要通过商业交换的品种往往种类很少,而且基本上需求无弹性,传统的官僚体系对这些产品实施专卖操作起来就及其方便而且往往可以获取巨大的财政收入。盐铁专卖就是传统社会里大一统时期操作交换的一个典型。也就是说在中国传统的大一统社会里商业的功能是可替代的,“抑商”是有高度可行性的。

最后,秦汉时期的生产力还是很低下的,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商品经济主要是满足生产生活的必须。“我们仅从当时社会的大宗商品主要是

①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67页

②《诗经·小雅·北山》

盐铁,以及大商人主要经营盐铁来看,汉代商品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还处于满足人们生存或温饱的水平线上。”①在这种生产力条件下,商品经济促进生产进一步扩大等重要功能是得不到体现的。即使在后世商品经济的其它功能得到体现的时候也往往被忽视了。

所以,综上所述在秦汉这一中国历史大一统时期里,工商业是“不创造财富的”

三、“重农抑商”政策的政治文化因素

从上面一段的逻辑来看好像似乎只要帝国足够大到自给自足,而又看不到而外财富的时候,“重农抑商”就成为了一种必然。但是,为什么在中国以外的世界其它的地方也出现过足以自给自足,并且疆域达到当时条件极限的庞大帝国,而他们确没有什么明显的“抑商”措施。

我们前面提到中国的君主是把“天下”看成私人所有,但是在大一统的传统社会里几乎连所有昏聩的君主都不贪财。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天下就是一个扩大化的家,君主就是家长。家长作为个人是不会聚敛财富,不会参与经济活动中去,君主个人往往采取一种超越的姿态,因为在他们心中已经认为所有的都是他自己的,他更多的考虑的是“子民”的“公平”与社会的总财富的增加。而其他的一些庞大帝国可能和我们就有些不同了,那里的皇帝可能就是一个征服者和掠夺者,他们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他们征服的目的是为了掠夺财富,所以他们的着眼点可能就是怎么使自己的个人财富增长。这样一来社会财富对于他们来说就具有稀缺性,他们就有极大的获得财富动力。追求个人财富的君主是拥有征收税赋的权利的,而商业可以使物资流动起来,一旦社会物资有更多的流动或多或少都会给这些君主提供多征收赋税的由头。作为一个理性的君主是没有任何理由去抑制工商业的活动。

在我国的传统社会中君主往往认为自己是“天下”、“子民”的保护者,大一统的传统社会里,庞大的帝国也要征收赋税,并且很多时候赋税是很沉重的。这些征收的巨大的财富一般要用于一维持君主的奢侈生活和维护庞大的官僚、军队体系,还有部分支出就是兴修水利等公共服务支出。这些所有的支出可能君主认为是为了确保“天下”、“子民”安全的必需支出。这些从我国历史上大一统时期的战争目的就可以看出来,几乎没有一次对外战争是掠夺战争,总结起来大一统时期的战争原因无外乎抗击落后部落掠夺或者彰显天威两种,对于战败者也基本不区分等级,而是一律以“子民”待之,当然也不能否认在历史长河中出现的一些兄弟民族之际的矛盾(更多是区域间的矛盾),甚至也有过“胡汉分治”的言论出现,但那些毕竟不是主流。既然是“天下”、“子民”的保护者,那么自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帝范》上说:“人主之体,如山岳焉,高峻而不动;如日月焉,贞明而普照。兆庶之所瞻仰,天下之所归往。宽大其志,足以兼包;平正其心,足以制断。非威德无以致远,非慈厚无以怀人。抚九族以仁,接大臣以礼。奉先思孝,处位思恭。倾己勤劳,以行德义。”这就使的确保“子民”安心生产免于遭受工商业者的盘剥成了君主对内的一个重大职责。

①吴晓亮撰《<史记·货殖列传>与春秋战国至秦汉社会经济》李延等著《<史记·货殖列传>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05,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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