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的认定

关于加班的认定
关于加班的认定

1、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

答: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当然也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答: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4、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加班吗?

答:妇女节、青年节部分公民放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

答: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6、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答: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7、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做加班费。

答:双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

了劳动,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的,应为加班。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只是在休息和游玩的,则不算加班。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全部或一部分加班费。

8、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或节假日算加班吗?

答: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9、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加班吗?

答:在加班上,外派人员跟本部人员是一样的,如果外派人员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那么就是加班。同时,外派人员在加班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外派当地的相关规定。

10、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属于加班吗?

答: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一般会认定属于单位的福利,因参加文体活动不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劳动者也不是从事了劳动,因此,一般不认为是加班。但考虑到类似活动用人单位都会要求劳动者必须参加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可能会有争议。为此,用人单位应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这类情况(在节假日和休息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以及在工作日下班后组织的娱乐活动)不属于加班,这样子,在认定上会偏向于用人单位。

11、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属于加班吗?

答:有些用人单位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情况,要求劳动者“放假期间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待命”期间劳动者也可以在家休息,也可以就近游玩,有可能整个假期都没有被要求到单位上班,那么这种情况是不能视为加班的。只有当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来单位上班,才能被认定加班。

12、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答:综合工时制,指用人单位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工时制。由于综合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认定为加班。

13、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因此,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论在工作日还是休息日还是节假日,都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但是,深圳和上海两地均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的,应认定为加班,工作日和休息日则不存在加班的问题。

另外,在北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只要双方有

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就可以。除此之外需要审批。其他地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不论什么情形都需要审批。

1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班可以不发加班费吗?

答:在北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而且,不需要劳动部门的审批就可以执行,此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存在加班的问题。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而是实施标准工时制度的,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费。

其他地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加班,要看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如果认定为加班的,则应该发放加班费。

15、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有无加班费?

答:是否认定加班,跟保安和门卫等特殊岗位并不相关,只跟是否存在着加班的事实有关,如果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存在加班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另外,在法定节假日,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会继续在岗位上出勤,鉴于其出勤也是从事本职工作,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加班而不能认定为值班。

1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答:《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另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是否安排补休,决定权在企业。优先安排补休,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因此,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关于调休的安排,不能拒绝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17、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答:《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当然,用人单位愿意安排补休的,可以视为用人单位的福利,但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

18、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安排,能否按违纪处理?

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以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没有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或者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对此,用人单位不能按违纪处理。

19、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能否认定为旷工,不发全勤奖?

答: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须与劳动者协商,故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的,不能认定为旷工,该发的全勤奖还要发放。

20、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员工同意单位安排加班,员工后来因故不能出勤,能否认定为旷工,能否处罚,能否不发全勤奖?

答:旷工是无故不请假而擅自缺勤,员工违纪可以处罚,全勤奖是由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各个单位的规定或许大体相同,但一些细节可能不同。在劳动者同意安排加班的情况下,

加班应该作为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处理,员工因故不来的,属于旷工,旷工单位有规章制度为违纪的,当然可以处罚。至于全勤奖,本例子就属于全勤奖中细节的规定了,因此要看各个单位是如何规定全勤奖的,符合单位发放全勤奖的条件的,比如达到法定出勤日算全勤,则应该发放全勤奖,如果不符合全勤奖的发放条件的,则可以不发放

21、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

答: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加班费的计算是法定的(150%、200%、300%)。而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来确定。因为如果一般性的值班也按照加班工资进行给付,就会违背《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工资的性质,会造成不平等。因《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要以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为基数来计算加班工资,而每个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的不同是因为对应的本职岗位不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上都未涉及到值班费,可以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支付。

22、值班是否需要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

答:值班和加班都是占用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虽然目的不同,但出于保护劳动者休息权的角度出发,值班最好也要协商一致。如果不需要协商一致的话,单位安排的值班,员工就必须参加了,否则就可能违纪,因此,这样规定的宗旨是防止用人单位以值班的名义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

员工自愿加班协议书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员工自愿加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劳动合作关系。为满足公司生产任务,更合理的优化产能提高效率,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在乙方自愿原则上,组织乙方___________加班。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自愿加班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更好的提高效率,满足生产目标,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按国家法定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因此,乙方必须遵守对企业相关规定,服从企业的管理调配。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在不破坏生产进度的前题下,由双方协商,按排适当的假期。甲方在生产计划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不需加班的时间范围。 第五条为保护乙方权利,乙方需按时打上下班卡或经主管登记考勤记录。甲方按打卡记录或主管考勤登记的考勤记录付给乙方工资和加班费用。 第六条乙方若违背甲方生产制度,甲方有权按现行生产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签定日期: 乙方: 签定日期: 合同协议模板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关于加班、值班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加班、值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值班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控制原则: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加班的认定 1、因岗位职责范围内正常工作未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2、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例如:遇突发事件或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时),必须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情况紧急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可事后补办加班审批手续,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3、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的,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4、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休息日值班的,不作为加班,日后做调休处理。

5、员工单次未超40分钟的,不按加班计算。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条加班的审批程序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先填写《加班申报表》,列明加班工作的原因及加班时间,得到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而不能事先申请者,应先以电邮形式取得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许可,且于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2、月底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加班记录表》并于次月6日前将签批《员工加班记录表》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加班时间不包括用膳时间。 第五条设计工程部值班 设计工程部作为施工现场的一线管理部门,每日需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 1、值班计划安排 (1)设计工程部每月30日前申报次月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计划申请表》,报上级领导审批确认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2)设计工程部按照通过审批的《值班计划申请表》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与要求 (1)工作职责:

自愿加班协议书4篇

自愿加班协议书4篇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自愿申请加班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40小时。因生产业务原因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2、乙方为增加收入,自愿放弃本人休息休假的权利,除用工单位安排的正常加班外,特向甲方及用工单位申请额外加班;甲方及用工单位为帮助乙方多劳多得,在保护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同意乙方加班申请。 3、甲方及用工单位同意乙方在人员调度不足时自愿申请加班。 甲方:乙方: 2员工自愿加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劳动合作关系。

为满足公司生产任务,更合理的优化产能提高效率,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在乙方自愿原则上,组织乙方xxxxxxxxxx 加班。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x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年xxxx月xxxx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自愿加班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更好的提高效率,满足生产目标,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按国家法定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因此,乙方必须遵守对企业相关规定,服从企业的管理调配。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在不破坏生产进度的前题下,由双方协商,按排适当的假期。甲方在生产计划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不需加班的时间范围。 第五条为保护乙方权利,乙方需按时打上下班卡或经主管登记考勤记录。甲方按打卡记录或主管考勤登记的考勤记录付给乙方工资和加班费用。 第六条乙方若违背甲方生产制度,甲方有权按现行生产管理制度处理。

自愿加班协议书(1)

员工自愿加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乙、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劳动合作关系。为满足公司工作需求及个人收入需求,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在乙方自愿原则上组织乙方加班。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自愿加班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更好的增加收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按国家法定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因此,乙方必须遵守企业相关规定,服从企业的管理调配。甲方承诺在乙 方要求下,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在不影响实际工作的前题下,由双方协商安排适当的假 期。甲方在工作需求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不需加班的时间范围。 第五条为保护乙方权利,乙方需按时打上下班卡或经主管登记考勤记录。甲方按打卡记录或主管考勤登记的考勤记录付给乙方工资和加班费用。 第六条乙方若违背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按现行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 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

员工加班费申请报告2(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1232-27 员工加班费申请报告 2(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员工加班费申请报告2(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 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修改和使用。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我是本单位员工张xx,因上月加班费未计算入上月工资,故申请补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20xx年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

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

律伴网(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 核心内容:加班是什么?值班是什么?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呢?下文律伴网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相关内容,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第一、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整规范不同。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间限制不同。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文章来源:律伴网 /

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

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供大家阅读! 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篇1 关于春节期间员工加班补助的’请示 各位股东: 春节期间食堂高飞负责公司的安全、值更及保洁工作;会所锅炉工两个人春节年三十在岗位,公司是否给与补助; 春节期间保安、司机、值更(高飞、锅炉工)是否给与加班补助(按照国家假日补助计算方法法定假日300%;公休补助200%标准执行,按照值班人员到岗记录上报财务); 假日不休息的员工除以上加班补助,是否考虑补贴。 当否 请批示 20xx年x月x日 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是某集团张三,从xxxx年x月某集团装修完毕,守护室从一楼搬到二楼(同楼异地),某集团要求我们公司安排队员二十四小时三班倒来上班(一个班两个人,三班倒也就是六个人),至今人员只有六名,一个月下来每个人都得上班,公休四天也就没时间休息了,望领导体恤队员们的辛苦,申请点加班补助下来。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加班申请的补助范文篇3 尊敬的公司领导: xx年3月1日至4月17日,因、,长期加班,节假日没有休息,晚上天天加班,有时甚至加班通宵,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出12小时,特申请将予以加班费补贴元。 附注:相关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 日工资报酬);

关于加班的认定

1、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 答: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当然也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答: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4、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加班吗? 答:妇女节、青年节部分公民放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 答: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6、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答: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7、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做加班费。 答:双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

加班费请示报告

加班费请示报告 篇一:加班申请报告 蒙城县玖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加班费的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公司前期开荒,各岗位人员配置不足,工作量较大,导致员工身兼数职的现象,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2小时。现期间不能满足员工调休,特申请将占用的休息时间调整为加班时间,予以加班费补贴。建议生效时间:XX年12月1日开始实行。 附则: 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 1、平时加班从18:00后算起,加班累积时间8小时即按一天工资计算; 2、周末值班即按正常工作日计算工资; 3、日常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 4、加班时间考勤依打卡机记录为准。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玖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XX年12月6日 篇二:加班费请示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

品质通字[XX]第号签发: 关于申请加班费的请示 公司领导: 4月份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出色的完成了QCT等各项指标。在这些指标完成的过程中,品保部冲焊检验组员工不怕困难.不怕辛苦.加班加点,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在此,特向公司领导申请加班费用,请领导酌情批示。附加班明细: XX年4月29日 篇三:关于给予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的请示22 关于给予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的请示 镇政府: 为加强我镇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镇土地执法巡查队从今年起划归我所管理,共有专职巡查员26人。巡查员实行分片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片长、定辖区、定责任、定任务”的方式开展国土巡查工作,明确规定巡查区域,制定巡查路线,实行按办事处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集中防范。由于我镇辖区范围之大,动态巡查区域之广,巡查员的巡查任务艰巨,针对违法用地者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偷建、抢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镇土地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力度,为截堵违法用地者利用真空时间进行抢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2加班津贴支付: .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支付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卡记录和EHR请假审批记录为准。以上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2015年12月25

自愿加班制度

自愿加班制度 一、目的 为鼓励员工在完成日常工作产量后,自愿选择在平时或周末等法定节假日继续自愿加班,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生产水平。 二、对象 公司生产部全体一线操作员工(包含车间班长) 三、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自愿加班是指生产部的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标准工作产量后, 根据公司及自身的需要,自愿选择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等法定节假日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自愿加班与平时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有所区别。 四、申请与批复 (一)自愿平时加班 1.时间:当日下班之前完成申请与批复 2.车间班长审批生产经理审批 (二)自愿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 1.时间:提前半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与批复 2.车间班长审批生产经理审批经理审批 五、加班管理 1.原则上未申请加班的一律不准加班,下班后不能在车间长时间逗留,更不能周末(或法 定假日)私自前往车间加班或其它。 2.《员工自愿申请加班表》务必详细填写加班事由,明确加班的工作内容及要完成的程度。 3.有人员加班的,生产经理提前与车间钥匙保管员说明,车间钥匙保管员注意清楚相关事情,具体如下:① 确保车间所有财物安全,无遗失; ② 确保加班不携带其它人员进入车间; ③ 加班结束后务必按要求断开车间设备电源,锁好门窗;

④ 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4.加班员工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且按照申请的时间做好自愿加班工作,不中途中断或提前下班,更不允许将其它人员带入车间; 5.车间班长于第二天做好检查工作,检查记录加班员工的产量; 6.生产部做好《员工加班申请表》的保存工作; 六、奖励与惩罚 1.对于自愿加班员工加班的,计件工资按原工资计算,达到平日加班效率的,每人每小时奖励8元; 2.对于当年自愿加班累计超过80小时的员工,允许其按照下列天数在春节提前离司或推迟返回公司。① 80小时<自愿加班累计≤88小时,奖励休息2天 ② 88小时<自愿加班累计≤96小时,奖励休息3天 ③ 96小时<自愿加班累计≤108小时,奖励休息4天 ④ 108小时<自愿加班累计,奖励休息5天 4.若发现自愿加班人员将无关人员带入车间或未按要求做好工作或中途离岗等违纪现象,当次自愿加班时间不计入累计加班时间,并按制度处理。 七、申明 1.个人申明:我了解并严格遵守公司自愿加班制度,且自愿选择加班; 2.公司申明:公司提倡效率至上原则,希望全体员工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不倡导频繁加班。 八、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生产部负责解释,总经理批准颁布后执行。

加班费申请报告

加班费申请报告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在标准工作日加 班的,支付1.5倍工资,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工资。那么加班费的申请报告又该 怎么写才妥当呢?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使国庆节期间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需安排在国庆节期间加班,而近期安全管理部缺编人 员及清洁部有偿清洁较多,并且考虑到11-12月份将进行收楼工作,故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10月份内不能进行全面排休。为体 现公司人性化的管理,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 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申请对国庆节期间加班的安管员、收费员及清洁工给予三倍工 资报酬,即上一天班支付三天工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管员、收费员: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 少于月度应休假。具体按国庆期间实际上班时间计算。 2、清洁工: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少于月度 应休假。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每人最多只能安排一天的国庆假期加班。10月份假期未能休息完的,可在11月份进行补休。 妥否,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我是本单位员工XX,因上月加班费未计算入上月工资,故申请补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某某总: 为更好的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五月1日起对基层和管理人员在非正常上班期间进行加班的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给以适当的加班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加班补贴的标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请示人: 日期: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 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 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 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 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 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班费申请报告范文

加班费申请报告范文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在标准工作日加班的,支付1.5倍工资,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工资。那么加班费的申请报告又该怎么写才妥当呢?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使国庆节期间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需安排在国庆节期间加班,而近期安全管理部缺编人员及清洁部有偿清洁较多,并且考虑到11-12月份将进行收楼工作,故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10月份内不能进行全面排休。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的管理,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申请对国庆节期间加班的安管员、收费员及清洁工给予三倍工资报酬,即上一天班支付三天工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管员、收费员: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少于月度应休假。具体按国庆期间实际上班时间计算。

2、清洁工:必须10月1-3日有上班,并且月度总休假少于月度应休假。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每人最多只能安排一天的国庆假期加班。10月份假期未能休息完的,可在11月份进行补休。 妥否,请领导审批。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我是本单位员工XX,因上月加班费未计算入上月工资,故申请补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加班补贴申请书

加班补贴申请书一:加班费申请书 某某总: 为更好的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五月1日起对基层和管理人员在非正常上班期间进行加班的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给以适当的加班补贴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加班补贴的标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请示人: 日期: 加班补贴申请书二:加班费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 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加班补贴申请书三: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 to:湖南公司人事行政部 attn:刘部长

fm:总经办20xx-8-16 sujb: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 一、申请原因: 因公司技术人员目前工作量比较大,同一人员负责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有的岗位,比如it人员,实际上一直是由技术质量工程师在完成本身的技术质量工作之外,再额外负责it、通讯等方面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较多工作量通常都是他利用加班时间完成的。 公司原来实行的调休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因生产线工作时,技术人员都必须跟进生产线工作,而生产线放休时,技术人员却因为需要跟进产品或新项目而无法休息,导致实际每月允许休息的时间少于调休时间。 为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申请将现有调休制度改为加班费制度。 二、目前申请所覆盖的人员名单:技术质量工程师,电气工程师 三、建议生效时间:从20xx年8月份开始实行 四、加班费计算方式:按《劳动法》执行,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4.1平时加班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1.5 4.2周六、周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2 4.3法定节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3 以上,敬请批准,谢谢!

劳动法对值班与加班的解释

劳动法对单位晚上19:00-7:00班值班怎么算工作日 我是一名邮政押运员白天上班8:00至12:00 下午2:30至18:00 晚上19:00至早上7:30这一天怎么算工作日? 网上答案: 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二、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调整规范不同。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不同。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加班费申请报告

加班费申请报告 公司领导: 总经理办公室后勤科食堂在餐饮接待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月度食堂接待费用已从年初的数千元增加到11月份的近13万元,且11月份食堂招待费支出已接近公司招待费支出(万元),由此可见食堂餐服人员较以往,工作量大幅度提高,由于餐服工作的特点,食堂人员的早到晚返已成常态。 12月以来,公司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公司总部的驻港人员大幅增加,考虑到饮食的卫生和方便,驻港人员统一食堂就餐,并专门提高早晚餐服务,每周一晚餐至周五早餐由食堂安排餐服人员制作菜肴提供服务,满足每餐近20人的就餐服务。 食堂原有的加班费,是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区分为工作餐加班费和接待餐加班费,工作餐加班费按早餐24元/人(8元/小时*3小时)、晚餐32元/人(8元/小时*4小时)核定;接待餐按接待桌数核定加班费,以接待单为依据,由食堂按人头申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由于食堂接待量和早晚工作餐就餐人员的大幅增加,需要更多的餐服人员投入到相关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核准的现行人员加班定额确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为简化核算程序,我们考虑可否采用包干制,以300元

/天包干(早餐:100元/天、晚餐及接待200元/天),每月按30天计,共9000元/月,由食堂根据人员加班情况,按劳分配,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月发放。 特此报告 20XX年12月27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20xx年3月1日至4月17日,因××××、××××××,长期加班,节假日没有休息,晚上天天加班,有时甚至加班通宵,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出12小时,特申请将予以加班费补贴×××××元。 附注:相关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加班计算:平均日工资4170元/31天=135元(没有扣除法定休息日,如要扣除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值班与加班的相关劳动合同法

值班与加班的相关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对单位晚上19:00-7:00班值班怎么算工作日 我是一名邮政押运员白天上班8:00至12:00下午2:30至18:00晚上19:00至早上7:30这一天怎么算工作日? 网上答案: 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大凡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大凡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张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二、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例外。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分外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第二,调整规范例外。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例外。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大凡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例外。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分外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完整版)员工入职登记表(正式表)

员工入职登记表

新员工入职须知 首先,欢迎您加入本公司,为了能让您有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使我们的合作轻松愉快,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司有关规定: 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完整的填写好《入职申请表》,出示所有有效证件原件交验,并将毕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特殊岗位必须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壹张前来办理报到手续,新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公司每天上下班的时间暂定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以完成当天工作为前提,如需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3、员工每天打卡时间为上班前和下班之后,共计2次。严格遵守打卡秩序,并不得替人打卡,违者每人处罚50元。 4、工资以打入个人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入职员工需提供本地建行工资卡一张;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20日发放上月工资。 5、本公司对员工提供工作餐补贴(补贴直接打入银行卡)。 6、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上班期间事假提前请假,否则不予批准(突发情况除外),没有请假外出者视为旷工处理;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事直接主管请示填写出门单,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按擅自离岗处理。 入职后在试用期内: 7.1公司规定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将对新入职员工“德、能、绩、勤”全面考核,试用期满后,公司正式录用,并按劳动合同发放工资。 7.2经公司和您协商同意:新入职员工,有10天的观察期,10天之内(含10天)离职者或者被辞退者,不计薪资;上班10天之后未满一个月离职或被辞退者,扣除10天工资;上班满一个月者,计满月薪资。

值班是否属于加班

值班是否属于加班 题要 通常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并不直接从事劳动,亦不存在工作任务,其仍然处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由于在值班期间并不会直接从事劳动工作,因此严格上值班是不能算作加班的,因此单位安排劳动者值班的,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 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可能会在周末、节假日的时候,安排员工轮流进行值班。很多时候员工想拒绝的,也为了自己的饭碗也就算了。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值班算不算加班呢?若算,则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算不算加班 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

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值班与加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调整规范不同。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不同。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

劳动争议案件中值班与加班的区分-史润华律师

张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律师代理补充意见着重论述本案有关“加班”与“值班”的争议焦点 史润华律师

一、加班与值班的论理解释法律概念分析 1.《现代汉语词典》针对“加班”与“值班”的定义分别为“在规定以外增加工作时间或班次”、“(轮流)在规定的时间担任工作”i。很显然,两者的区别在于劳动者的工作是否是在“规定时间”以外完成的。同时,“值班”概念强调了“轮流”。 A.本案之中原告的规定工作时间在原告提交的《南京市劳动合同书》第三条第一款有明确约定:“……乙方(原告)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日为2天。”且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针对原告实行综合计时或不定时计时工作制。而原告的每周休息日的工作时间理应算作加班。即使被告如果提交了有关“值班”的规范制度,但因双方第一应当遵守的是《劳动合同》,如在《劳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参考适用有关值班安排的规定。本案双方《劳动合同》有关于原告工作时间(即“规定时间”)的明确约定,因此该“规定时间”的解释应当首先使用双方《劳动合同》的规定。 B.提请法庭注意有关“值班”解释中的“轮流”二字,而本案之中,如被告公司人事当庭陈述:公司安排所谓的“值班”是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在每周基本都有安排,此为一种经常性的、不可调换的强制性安排,不存在合理的“轮流”更不存在任何“轮休”或“调休”。 2.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观点:值班是为了满足用人单位的安全、消防及节假日的需要。ii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值班应当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iii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值班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专门的休息场所,或休息环境和条件。iv i吕叔湘、丁声树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尚无印书馆,2012年第6版。 ii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8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22条。 iii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572号民事判决书。 iv参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1)黄埔民一(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在22:00至次日6:00期间并未向原告提供专门休息场所,亦未支付所谓的值班费,故被告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被告不仅未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提供休息场地更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就所谓的“值班”支付过值班费(庭审中被告仅承认提供餐补,但并非值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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