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绿壳蛋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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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黔南府办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8〕1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落实好磷石膏“以用定产”,推进我州磷化工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新进步,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特色优势地位,做大产业,做强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

2018年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2019年起在实现磷石膏增量为零的基础上,实现不低于10%的速度消减存量。

黄磷生产企业的副产物泥磷、磷渣、磷铁和尾气等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到2020年,攻克一批磷石膏减量化的前沿技术并基本实现产业化,建成一批规模大、附加值高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较大幅度提升。

——产业规模稳步壮大。

力争到2020年,全州磷化工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

——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品种进一步丰富和优化。

黄磷生产企业运用新技术改善生产工艺,提质量、上规模、降消耗。

湿法磷酸下游布局更加合理,从传统的磷肥路线转移到“酸-肥-盐”结合的路线上来;湿法磷酸净化的规模优势得到有效发挥,磷酸品质基本满足下游各种档次磷酸盐加工需求。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黔南府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2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2021年8月20日黔南州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为促进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州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和质量,围绕我州现有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招引一批服务业优势企业,培育壮大一批重点服务业龙头企业,稳定我州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2020年,我州服务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在库企业共计1170户。

从行业现状分:社会消费品零售业在库企业862户(批发业在库企业177户、零售业在库企业481户、住宿业在库企业97户、餐饮业在库企业107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库企业84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库企业34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库企业36户、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在库企业29户、居民服务业在库企业37户、文化体育娱乐业在库企业28户、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库企业14户、教育在库企业15户、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在库企业15户、房地产业在库企业16户。

从年营业收入情况分:500万元—1000万元在库企业324户,1000万元—2000万元在库企业352户,2000万元—5000万元在库企业285户,5000万元—1亿元在库企业110户,1—5亿元在库企业81户,5—10 亿元在库企业9户,10—20亿元企业3户,20—50亿元企业4户,50亿元以上在库企业2户,营收超过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现代商贸业。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黔南府办函〔2023〕76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5日黔南州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号),促进黔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坚持事业和产业并举,充分发挥黔南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黔南中医药(民族医药)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全要素保障,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实现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中药材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中药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力争建成“黔南州中药(民族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黔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三统一三进入”综合改革稳步实施。

到2030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实现70万亩以上,产量达40万吨,产值达3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健康医药制造企业达到40家,力争建成1个产值达百亿级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中药材产业集群且至少30%产值在黔南的中药材重点单品全产业链。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黔南府办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8〕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8日黔南州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根据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任务和时间要求,自2018年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划定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完成全州285万亩“两区”地块划定任务。

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220万亩(水稻130万亩、小麦15万亩、玉米7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5万亩(油菜65万亩),两区重叠面积65万亩。

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划定标准。

各县(市)要按照农业部颁布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划定要求、基本条件,明确本区域划定标准。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黔南府办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9日黔南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以下简称《规划》)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全面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

确保到2025年,全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累计达130项,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总数累计达50项。

确保到2035年,州级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85%,计量在我州重大战略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传统产业、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等重要产业领域,符合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计量基础研究推动技术创新(一)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

聚焦“四区一高地”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计量创新需求,开展计量测试应用和共性关键计量技术创新和攻关,力争在支撑产业链运行的计量技术瓶颈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5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5〕43号),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深度融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使林业产业真正成为全州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筑牢“发展、生态”两条底线,按“依法强化资源管理,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化,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总要求,以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林业转型升级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大改革创新和政策扶持,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努力构建存量优化、增量升级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一)林业总产值。

到2020年,全州实现林业产值400亿元以上。

(二)市场主体培育。

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30家以上;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木材加工企业3家;建成蓝莓产业示范园区15个、油茶产业示范园区5个、精品水果产业示范园区2个、竹笋产业示范园区2个;建成珍稀树种绿化苗木花卉示范观光产业园20个以上;立足森林资源和山体资源优势,打造森林康养、休闲观光度假养生基地园30个。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发〔2018〕34号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发〔2018〕34号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发〔2018〕3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81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我州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州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市)、乡镇、村,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全州农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达到260亿元以上;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提高到70%;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28%;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乡村旅游业综合收入达177亿元以上;建设州级以上农业园区100个,其中省级农业园区60个;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0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个以上,规范运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000家以上。

力争农村产品上网销售额年均增长4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13000元以上。

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做优做特山地现代农业(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美村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南府办发[2016]20号【发布部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6.08.24【实施日期】2016.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美村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6〕2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现将《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美村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4日黔南州做强都匀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美村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推动黔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根据中央、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要求,按照“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以推进黔南山地新型城镇化发展为载体,着力开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做强都匀,推动都匀向都市的转型;做优县城,以城市建设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做特乡镇,激活小城镇发展活力;做美村寨,巩固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乡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镇、乡村,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式,着力转变城乡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镇、乡村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乡管理服务,走出一条具有黔南山地特色的城乡建设、发展道路。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黔南府办函[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矿产资源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0]3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黔南州2020年“三磷”环境整治监督帮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聚焦近期排查发现的问题,精准扎实推进“三磷”(磷矿采选、磷化工、磷石膏库)(以下简称“三磷”企业)环境整治,实现行业治污减排达标排放,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帮扶对象全州59家“三磷”企业,重点是近期明查暗访、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环境治理不到位的48家(含2019年36家)企业。

二、工作目标以前期专项排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县(市)的指导督促和帮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因时因地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做到精准发力、科学施治、依法推动,通过“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整治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环境治理水平,确保“三磷”行业“三废”有效治理,重安江、瓮安河流域水质保持稳中向好态势,重安江凤山桥边国控断面水质(月均值)消除劣Ⅴ类水体,“三磷”行业发展质效得到提升。

三、帮扶措施(一)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

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为导向,组织开展疫情对“三磷”企业污染防治影响调查,总结评估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施情况,继续精准服务支持“三磷”行业企业恢复性生产和绿色发展。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黔南府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单位):《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5日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方案为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构建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和长效运行监管机制,通过“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补充”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州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定点屠宰场。

三、重点工作(一)健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福泉市牛场镇罗尾塘工业园区内已建成的黔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处理中心)作为承担全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试点的经营主体,可根据其处理能力、辐射范围等因素配备专用运输车辆。

专用运输车辆在福泉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负责到收集点收集辐射区内的病死畜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步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黔南府办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8〕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5日黔南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适度规模、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推方式,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持续提高养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加快现代山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同步建设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遵循原则(一)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分配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指标;奖惩并举,有效推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重点突破,分类指导。

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地制宜、因场施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畜禽类别和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采取匹配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实现所养殖畜禽粪便资源的就地就近利用。

(三)属地管理,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不断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31•【字号】黔南府办函〔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8〕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31日黔南州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生态之州·幸福黔南”目标,集中力量,为推进全州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路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结合我州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推进我州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为核心,港航联动,标本兼治,协同推进,努力实现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船舶与港口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与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具体目标。

船舶污染治理方面,完成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建设、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及实施、船舶报废和船舶改造。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5•【字号】黔东南府办函〔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0〕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5日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渔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函〔2019〕47号)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融合旅游、文化、休闲、生态等新业态,创新机制体制,塑造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构建兴渔富民的产业平台,实现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和修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守好生态底线,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

2.坚持产业理念,创新发展。

按照“产业集群、技术集成、要素集聚、资金集合、效益集显”的发展思路,打破地域限制,通过招商引进国内水产龙头企业整体开发养殖水域,建设高起点、高规格的精品生态渔业生产基地。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30•【字号】黔南府办发〔2017〕52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7〕5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黔南州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充分发挥旅游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州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2017-2019年期间,通过实施九项旅游扶贫工程,带动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9364人以上受益脱贫。

(二)年度目标2017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319人受益脱贫;2018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04人受益脱贫;2019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341人受益脱贫。

(三)县(市、开发区)目标都匀市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15人受益脱贫;荔波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30人受益脱贫;平塘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50人受益脱贫;三都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00人受益脱贫;独山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90人受益脱贫;福泉市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30人受益脱贫;瓮安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73人受益脱贫;贵定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60人受益脱贫;龙里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3人受益脱贫;惠水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50人受益脱贫;长顺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64人受益脱贫;罗甸县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50人受益脱贫;都匀经济开发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49人受益脱贫(将根据机构调整作出调至都匀市)。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02•【字号】黔南府发〔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绿色经济“四型”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9〕1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动我州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四型”产业(以下简称“四型”产业)加快发展,构建我州绿色产业体系,促进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绿色经济发展制度基本健全,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强度下降,一大批“四型”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或建成投运,其产业增加值占比达50%左右。

到2025年,“四型”产业增加值占比达60%左右,重点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产业规划体系,推动绿色经济有序发展。

1.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三区三界,明确不同区域准入、限制和禁止发展事项,有序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州国土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覆盖全州的监测系统,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自然资源空间开发格局;严守资源消耗上限,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管控。

(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推动“泛都匀”和南北“两翼”发展。

打造瓮安、福泉磷煤电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推进荔波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打造龙里黔中龙溪内陆开放绿色发展先导区;推进贵定昌明国际陆港及1030万吨物流基地等一批助推绿色经济发展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长顺融贵阳和贵安发展战略,将长顺打造成为全省装配式建筑及建材生产基地、贵阳市鲜活农产品保供直供基地,加快构建“贵(安)长(顺)”经济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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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绿壳蛋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南府办函[2017]51号
【发布部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22
【实施日期】201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绿壳蛋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7〕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绿壳蛋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黔南州绿壳蛋鸡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精神和黔南州“稳定发展生猪,突出发展特色家禽”的产业化发展思路,大力助推扶贫攻坚,推动我州绿壳蛋鸡本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绿壳蛋鸡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立足黔南州生态环境优势,依托长顺绿壳蛋鸡优异良种资源和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把发展绿壳蛋鸡产业作为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扶贫开发、培育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内容。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保护与开发并举,不断夯实长顺绿壳蛋鸡种质资源基础;以培育壮大产业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不断地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做大规模;以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和可持续为发展方向,着力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户+家庭农场的产业链条,逐步构建科、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产业化体系。

最终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经济协调发展、农产品生产上规模、农产品质量上档次、农民收入大提高、农村面貌大改变。

(二)主要目标。

以调结构、上规模、创名品为主线,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强力构建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绿壳蛋鸡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体系,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把黔南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绿色、有机绿壳蛋鸡商品供
应基地,打造成“中国绿壳蛋鸡之都”。

1.总体目标。

2017年年末,全州绿壳蛋鸡存栏数量2000万羽。

2018年年末,全州绿壳蛋鸡存栏数量3000万羽。

2019年年末,全州绿壳蛋鸡存栏数量4000万羽。

其中绿壳蛋鸡产蛋母鸡存栏数量2000万羽,年产绿壳蛋20亿枚;年出栏肉用绿壳蛋鸡(公鸡+淘汰母鸡)2000万羽。

实现产值45亿元,其中绿壳鸡蛋产值30亿元,肉用绿壳蛋鸡产值15亿元。

2.具体目标。

到2019年年末,实现“7个1”、“3个100%”。

实现“7个1”:一是全州建立1个长顺绿壳蛋鸡遗传资源保种区;二是全州建成1个绿壳蛋鸡种鸡繁育中心;三是每个县(市)绿壳蛋鸡年存栏100万羽以上;四是每个县(市)建立1个以上绿壳蛋鸡扩繁场或育雏中心(基地);五是每个县(市)建成1个以上绿壳蛋鸡产业园区;六是每个县(市)培育1个以上绿壳蛋鸡龙头企业(加工);七是每个县(市)创建1个以上绿壳蛋鸡系列销售知名品牌。

实现“3个100%”:一是绿壳蛋鸡规模场“三品一标”认证100%;二是绿壳蛋鸡规模场生态饲养方式100%;三是绿壳蛋鸡规模场产品质量安全100%。

3.各县(市)年度目标任务分配(见附件)。

二、产业布局
依据资源、市场和产业基础等条件,围绕高铁通道及州内高速交通网络,结合州委、州政府“一圈两翼”区域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以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场户为骨干,按照“突出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集群,提高竞争能力”的原则,重点在贵新、厦蓉、惠兴、马遵、惠罗、余安、都惠、惠安等八条在黔南境内的高速公路沿线,建立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壳蛋鸡生态养殖产业带、因地制宜的壮大绿壳蛋
鸡产业。

(一)种禽产业。

以长顺县为核心,重点布局绿壳蛋鸡种禽产业,把长顺打造成黔南州乃至全省、全国的本地绿壳蛋鸡种质资源保护及其选育、生产和供种基地。

逐步建成长顺绿壳蛋鸡遗传资源保种区--原种场--祖代场--父母代场--扩繁场紧密结合的绿壳蛋鸡良种繁育生产体系。

重点支持先期入住长顺的天龙公司加快多级种禽场的建设,加快绿壳蛋鸡品种选育、品质提纯、性能提升、疫病净化,全面提高种禽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水平,保障绿壳蛋鸡雏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重点支持长顺绿壳蛋鸡原产地,逐步打造成为国家级绿壳蛋鸡遗传资源保护区;重点支持天龙公司种鸡场打造成国家级原种场(资源场)。

2017年在长顺天龙公司初步建成绿壳蛋鸡种鸡繁育中心(包含原种场、祖代场、父母代场),达到绿壳蛋鸡鸡苗年生产能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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