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商建[2007]15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7.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川商建〔2007〕152号)

各市(州)商务局,各扩权试点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速推进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范有序地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制定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109号)要求,现决定在全省开展县级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为目标,以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新消费服务方式、改善服务功能为出

发点,优化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促进城乡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乡规划相结合。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商业网点规划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市场需求、现有商业网点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不搞形象工程,避免贪大求多和重复建设,并要为将来发展留有余地。

(三)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相结合。要体现大力发展各类新型零售业态,调整、提升和规范传统零售业态的要求。商业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区要增加商业网点,竞争过于激烈的地区要控制新增商业网点。要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合理规划批发、零售、物流布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