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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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演变

西汉初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演变

西汉初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演变引言:郡县制的由来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

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

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

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

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

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

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

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西汉前期,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上郡国并行,这也是当时形势使然。

汉高祖刘邦为了维护刘氏家族的统治,耗尽后半生余力,方将异姓王除去,但他同时又大封同姓诸侯王,为后来的诸侯王叛乱埋下了祸根。

经过文景武帝等人的削藩努力,到汉朝中期终于确立了郡作为中国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主体地位。

并且这种地方和中央的行政权力的分野,作为一种政体,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汉初发生了哪些地方和中央的政治斗争,后来的文景武帝又为了削藩做了哪些努力,这种郡县制和侯国制之间权力的消长说明了什么。

以及这样的结果对后世有哪些影响,是本文所力图加以描述的。

一、西汉初期的政治形势及斗争西汉建立之初,刘邦先后分封了七个异姓王。

这七个异姓王分别是汉二年封的韩王信,汉四年受封为楚王的韩信、被封为淮南王的英布以及赵王张耳(死后由其子张敖继任),汉五年封的梁王彭越,燕王臧荼,以及长沙王吴芮。

“这七个异姓诸侯王的封地占当时汉朝疆域的一大半,太行山以东原六国旧地只有齐国的地方还属朝廷,其他最富庶的地方都在诸侯统治之下。

”[①]当时全国有60多个郡,而汉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只有15个郡。

加上有的诸侯重兵在握,不受朝廷约束,这些诸侯国的存在构成了对中央政权的严重威胁。

分封异姓王本来就非刘邦所愿,所以从分封之日起,刘邦就在策划如何一一消灭。

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

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

方法的明快考究和内容的丰富多彩,应是本书的特点。

作者首先用详尽的考证,建立起立论的基础;又用精当的分析、洞察历史的幽隐;再用归纳抽象,建立新说新论。

十四年前,作者曾经自创包含基层,中层、高层的史学层次模式理论。

时至今日,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本书乃是实践该理论的结果。

提出了“军功受益阶层”这一陌生的史学概念,作者李开元教授试图从这个全新的视角出发重新阐释西汉帝国的建立以及西汉前期的政治史从著名的“高帝五年诏”中,作者“发现”了汉初帝国政治结构的钥匙在史学研究中,一个概念的成功提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著《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提出了“军功受益阶层”这一陌生的史学概念,作者李开元教授试图从这个全新的视角出发重新阐释西汉帝国的建立以及西汉前期的政治史,大胆新锐,让你有不得不读下去的冲动。

作者是从原典的解读入手的。

从著名的“高帝五年诏”中,作者“发现”了汉初帝国政治结构的钥匙。

《汉书•高帝纪》载有“高帝五年诏”二百七十八字,《史记•高祖本纪》仅采用了其中“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复之六岁,食之一半”二十三字。

历史系的学生自然会记得这一段诏书的重要性,在我自己的记忆中,这就是“高帝五年诏”中最核心的重要内容。

李开元氏将《汉书》所载文字分作十五节,逐节予以解读,为全书的立论奠铺基石。

“军功爵赏”在历来论述秦史的著作中被一再提到,使人更多地把它与秦的历史联系在一起。

而李氏将汉高帝五年诏书中的“军功爵赏”特别表出,为他的中心立论“汉初军功受益阶层”找到了坚实的史料依据,认为其中“特别是关中军吏卒的军功爵赏规定事宜,更是诏书中的中心内容”(44页),也是“汉承秦制”的核心内容。

“爵赏”即军功所受之“益”,依作者的分析,有政治权力、社会身份、经济财产三个方面,从而形成“军功受益集团”,极大地支配了当时的社会权力。

因此,作者认为汉初与秦之社会是同一性质的“军功社会”(244页)。

汉朝的政治体制与思想文化

汉朝的政治体制与思想文化

汉朝的政治体制与思想文化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自公元前206年刘邦称帝,到公元220年曹丕篡汉建魏,历时四百余年。

汉朝的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对中国历史的演变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篇文章将从几个方面分析汉朝的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

一、政治体制1.中央政府:汉朝的中央政府设有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指的是太尉、司徒和司空,九卿包括度支、都尉、太仆、光禄、中郎、太史、博士、太医和军师,在这些官员的带领下,中央政府的职责包括制定政策和管理官员等。

2.地方行政:汉朝地方行政的形式分为郡和县,其中行政权利掌握在太守和县令手中。

汉朝还设立了州、府等媒介机构。

只要是官员,无论从哪个层次上讲,都必须受到监督,这也是汉朝制度稳定的一大特点。

3.丞相制度:丞相是中国古代政治体系中的高级领导,负责国家行政大权的处理,也是汉朝官制中比较重要的一环。

丞相在任时可以主持外交大权、决定战争、制定政策以及上奏天子等权利。

4.科举制度:汉朝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录取官员。

制度形成之初其目的是确保人才培养的透明度和竞争性,最终使得社会上的人才有了更多的施展空间,也有利于文化和 education 的发展。

5.春秋制度:汉朝实行春秋制度,即按照季节调整官员岗位,这样有利于解决贪污和贿赂等问题,维护了治理机制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二、思想文化1.儒家思想:汉朝时期,儒家思想成为了国家官方思想,汉朝推行儒学,认为“仁者爱人”,“平同民间之道”。

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影响了整个中国的文化与社会价值观。

2.道家思想:汉朝时期,道家思想开始流行起来,提出了“吾道一以贯之”、“自然自发”等理论,这些理论对现代社会的环保和自由主义思想有着一定的引导作用。

3.墨家思想:墨子思想强调聪明的利用需要完全依靠技术性的建筑和工程实践,支持经济和国家建设的发展;同时将爱人作为行动和态度的核心,崇尚平等与普及的社会价值观。

4.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主张法律统治,强制执行,这种思想快速发展,对国家治理以及政治士等方面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西汉分封制度

西汉分封制度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专业:历史学年级:08级学号:0803052 姓名:刘召军西汉初期的分封政策西汉初期,刘邦以为秦亡是未采用分封之法的原因为教训,广封诸王,用以来达到拱卫王室的目的,然而诸侯王渐渐成为尾大不掉之势。

到汉武帝时期,经过一系列的政策,逐渐的消弱了诸侯王的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在与封建诸王的相互博弈之中,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逐渐加强。

从中也体现出中央与地方权利的矛盾斗争。

下面我将对西汉初期的分封政策谈谈我的一些浅薄的认识、见解。

一、汉室初定,刘邦无奈分封诸王刘邦以沛县一区区之地之主,一跃成为汉王。

楚汉之争中,处于劣势的刘邦为了摆脱自己的被动地位,取得几个重要的反秦军事力量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

在当时,刘邦采取了列土分王的办法寻求同他们的合作。

这一举措的实行使楚汉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重大的变化。

垓下之战,三军用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无可置否,刘邦的胜利是以其为首的军事同盟的胜利,所以胜利前所允诺的分割果实的诺言是必然要履行。

“八载而天下乃平,是论功而定封”〔1〕,刘邦鉴于当时的形势,毫不犹豫而又无奈的选择了分封七个异姓王:张耳、吴芮、彭越、黥布、臧荼、卢绾和韩信,这七位诸侯王在楚汉之争中刘邦的胜利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这几个人的鼎力相助,刘邦的大好河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得到的。

当时的诸侯王的封地占到了全国领土的一半,而且汉朝的富庶之地也尽在诸侯王的统治之下,诸侯的权利极大。

高祖十年,诏曰:“诸侯皆令自置史,得赋敛,女子公主。

为列侯食邑者,赐钱奉邑。

”〔2〕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时的诸侯王可以任命除了太傅和丞相以外的官吏,王国的政权机构和中央相差无几。

诸侯可以在封国内征收赋税,而且中央还要定期拨款给诸侯王用于诸侯的礼乐等事物。

此外,诸侯王在地方还有一定的军事权利。

当时的王国在政治上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可以称得上是“国中之国”。

此时的诸侯王显然已经对中央的统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郡国并行”背后汉初的政治生态分析

“郡国并行”背后汉初的政治生态分析

“郡国并行”背后汉初的政治生态分析汉朝建国时期的制度设计中,有一项基本的政治安排――“郡国并行”,即封国与郡县并行,“一朝两制”:既有周朝的封建制,又有秦朝的郡县制。

早年有七八个异姓王国,后来又有几个同姓王国。

这种政治生态在几十年后,汉景帝即位初年,引起一场大祸。

以吴国与楚国为首的诸侯王发动叛乱,提出清君侧、诛晁错的口号。

一时间气势汹汹。

晁错是景帝为太子时的侍读老师、藩邸旧臣,力主削藩。

吴楚七国之乱以诛灭晁错为借口,实质是指向朝廷。

汉景帝竟然息事宁人,想通过杀晁错以满足叛军的要求。

结果自是枉然,叛军直逼京师,史称“吴楚七国之乱”。

汉初“郡国并行”的方针,受到了最大的挑战。

如何评价汉初“一朝两制”及其引发的动荡?为此,我们必须从汉初的政治生态谈起。

一、刘邦为何搞“一朝两制”战国七雄并立,各国内部大多实行郡县与封邑并行的行政体制。

即使在秦国,商鞅变法之后,也有封邑存在,比如商鞅的商於、魏冉的陶邑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兼并六国,采纳李斯的建议,海内皆郡县,废除了封邑制度。

赵高诬告李斯的一个罪名就是,想获得分封。

项羽称霸期间,完全恢复了分封制度,分封了十八个诸侯王,他自称西楚霸王,害死义帝之后,连一个名义的共主也没有了,天下又成了分裂局面(霸王毕竟不是天子)。

至少在刘邦任汉中王的封国内,依然是郡县制。

楚汉之争之初,汉二年(前205)彭城大败之后,刘邦问张良,我可以把函谷关以东“等弃之(分封出去),谁可与共功者?”①张良推荐了英布、彭越、韩信。

为了团结同盟者,刘邦承诺封为异姓王。

汉五年(前202)十月,汉王追击项羽到固陵(今河南太康南),约定韩信、彭越夹击之,韩、彭不至,汉军再次被楚军击破。

刘邦迷惑地问张良,“诸侯不从(从即合纵,指不联合出兵),奈何?”张良就道出了实情:“楚兵且破,二人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

君王能与共天下,可立致也。

”②刘邦于是重申承诺,最终韩信出马,指挥了著名的垓下之战,消灭了楚国。

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构成

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构成

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建立赵沛(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方文化研究所威海264209)摘要:从刘邦定陶即位,到平定异姓诸侯王,与大臣共立“白马之盟”,可视之为汉初政治模式的调整时期。

这一时期,就其政治形势而言,刘氏皇朝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与军功集团分享政治权力。

军功大臣又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和可能与刘氏进行政治合作和分享政权,这是汉初政治体制创立过程中的首要问题。

本文认为:“白马之盟”所定立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非有功不得侯”的政治原则,是刘邦与他的核心层军功大臣之间的一种政治契约。

它一方面保证刘氏宗室的皇权以及分封同姓为王的特权。

另一方面保证了军功大臣阶层可以因功封侯并在汉皇朝政治中的保持其政治支柱的地位;通过“白马之盟”建立的这种政治模式又是对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有限的继承,若就其对整个中国古代政治史的影响而言:“白马之盟”后确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国并行的政治模式,甚至可以说是为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确立了基本的范式。

关键词:白马之盟;政治合作;契约;政治模式。

作者简介:赵沛(1965-)河南武陟人。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方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史学博士。

从事秦汉史研究。

Tri al Discussion About “BaiMa Covenant ” And The Political Patternof The Early Han DynastyZhao-Pei(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Abstract:To what extent can liu’s feudal dynasty accept to shave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with the military bloc? And To what extent can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be willing to and be possible to undertake the political cooperation and share power with liu’s dynasty . this is the first important of the early Han Dynasty. “The whole country would send a punitive expedition against him who is not liu’s clansmen and proclaims himself as the king of the country”. This principle of BaiMa Treaty is the political contract of LiuBang and his care of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It ensured the enfeoffed king’ privil ege of liu’s imperial clan. On the other hand it ensured the prop position of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in the politics of the Han feudal dynasty.Key Words;BaiMa covenant; political collaborate; covenant;The Political Pattern从刘邦定陶即位,到平定异姓诸侯王,与大臣共立“白马之盟”,可视之为汉初政治模式的调整时期。

汉朝的政治知识点总结

汉朝的政治知识点总结

汉朝的政治知识点总结汉朝政治实践的起源在秦朝的垮台和刘邦的建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削弱了诸侯国的权力,使政权高度集中于皇帝一人。

这种高度集权的制度为后来的政治体系带来了影响。

刘邦建立汉朝后,继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权制,但也吸取了秦朝的教训,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封建制度。

刘邦在位期间,对国家的政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使得汉朝政治体制逐渐形成。

汉朝政治体制以“三公、九卿”为基本架构,中央政府设三公、九卿之职,下设郡、县等各级行政区划,并设立学校、宫廷等机构,形成相对完整的政治机构体系。

三公分别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大司马,九卿包括太常、太仆、卫尉、大理、少府、大匠、太史、大司农、少府。

这一体制在汉初确立并延续了两百多年,为后来的历史政治体制奠定了基础。

汉朝政治改革的代表人物是汉武帝。

汉武帝在位期间,对汉朝政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推行郡县制、设立太学、推行乡里制、设立都尉等措施。

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了国家的统一度。

此外,汉武帝还通过“铸大钱”、“推田法”等经济政策,推动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汉武帝的这些改革举措为后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基础。

汉宣帝在位期间,推行了一系列的宽政惠民政策。

汉宣帝时期的政治改革主要包括减赋息民、宽政惠民、打击宦官等方面。

宽政惠民政策包括裁减官员、降低徭役、减轻赋税等,打击宦官则有力地削弱了宦官在朝廷中的势力。

这些政策改革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后来王莽的新政做了准备。

王莽在位期间试图革新朝政,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王莽推行的新政主要包括废黜皇帝、自立为帝、改元建政、取消长安宫、置平原王宫、给天下士民田地、废除苛法重禁、改革行政体制等方面。

可惜此举引发国内外强烈反对,王莽政权难以巩固,政治上三番五次地重新改组朝政机构,自行时又废行,最终倒台败亡。

尽管王莽新政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其改革措施为后来的政治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

浅论汉初马政

浅论汉初马政

浅论汉初马政摘要:汉初,随着国家对马匹的需求上涨以及政府各种鼓励政策的推动,养马业大兴。

至武帝时,养马业已颇具规模,官方马厩遍布全国,分工细密。

在长期实践中,西汉养马业已形成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不仅国有厩苑蓬勃发展,私人养马、官贷民牧等经营方式也长足发展。

在马匹管理方面,西汉政府法令明确,管理严格,对马匹养护科学得法,表现出较高的行政效率和良好的行政秩序。

关键词:西汉;马政;厩苑汉初,北方匈奴骑兵时常侵扰边境,威胁汉朝统治。

为了抵御匈奴,提升军队战斗力,汉王朝积极整顿军备,尤其是加强骑兵部队建设。

对骑兵而言,马匹数量的多寡,质量的优劣,又直接决定了其作战能力的强弱。

为此,自汉高祖起便大修马政;文、景二帝继承并进一步支持马政;直至武帝时期,汉朝已发展出机构完备、制度完善、经营模式多样、养护措施科学的马政,形成“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牛马成群,农夫以马耕载,而民莫不骑乘” [1]的繁荣景象,故后人论曰:“汉唐之所以能张者,皆为畜牧之盛也。

”[2]具体而论,汉之马政内容如下。

一、养马机构1.常置马厩《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舆马,有两丞。

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

又车府、輅軨、骑马、骏马四令丞。

又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长丞。

又边郡六枚师莞令,各三垂。

又牧橐、昆蹏令垂皆属焉。

中太仆掌皇太后典马,不常置也。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洞马,初置輅軨。

”《汉官六种·汉旧仪·卷下》:“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騊駼厩、輅軨厩、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从上述两条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天子六厩及其他常置马厩均由太仆主管,其令、监、丞也是太仆属官,太仆位列九卿可见汉政府对马政的重视。

而“马者,兵甲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济远近之难”[3],可知车骑仪卫是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均有数量不等的马匹以充车骑仪卫,并运用法律手段,严格规定了车骑使用管理的权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车骑仪卫使用管理制度,以“别尊卑之序”。

古代联盟夺天下的案例

古代联盟夺天下的案例

古代联盟夺天下的案例一、刘邦对分封的策略的考虑是更多的结交盟友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并非出于本意,而是一种政治策略。

刘邦集团决定分封的主要原因是项羽集团对刘邦集团的强大压力。

在竞逐天下的战争中,刘邦集团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甚至在一定时间里面临着重大的危机。

如何争取更多的人加入到自己的阵营,加强自己的力量,这是刘邦集团所要首先思考的问题。

公元前204年,刘邦大军被围荣阳,形势危急。

此时刘邦的谋士郦食其就向刘邦献策,分封分六国后人。

后因为张良的反对,而没有当即施行。

没有施行,不是刘邦集团放弃了分封这一策略,而是在当时背景下对六国后人的分封不能体现当时各方势力的要求。

因为很多势力虽占有六国之地,却并非六国之后,这样分封六国后人,反而可能会为刘邦集团带来更多的敌人。

可是分封确实是当时各方势力所追寻的最终目标。

不论是割据的诸侯,还是刘邦的部下,都有在乱世取得自己的一片天地并惠及子女的想法。

甚至于刘邦的部下,实力派军人韩信就向刘邦明确地提出了这个要求。

韩信并非无知之辈,他对于自己提出分封的要求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有所预料。

可是韩信还是向刘邦提出了请求,最终二人的分裂也起始于这次分封的请求。

这么危险的行为,仍然无法韩信心中对于分封的渴望。

而韩信的渴望,何尝又不是其他人的渴望。

每一个刘邦的盟友,每一个刘邦的追寻者,也都存在韩信的想法。

只不过是韩信凭借自身的实力,还有就是刘邦对其依赖最先提了出来而已。

从刘邦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来其对于分封的态度。

刘邦并不反对分封。

不过他对于分封的理解,是争取盟友的策略。

韩信是刘邦的部下,刘邦视其为本方势力,韩信提出分封的要求,是刘邦所不能接受的。

虽然不能接受,在对于韩信已经产生依赖的情况下,刘邦作为一个军政集团的领袖,很快调整了心态,痛快地答应了韩信的要求。

只不过这次分封之后,韩信在刘邦集团成为一个局外之人。

刘邦不再视韩信为本阵营的成员,对其采用的策略和手段也更加无情。

可以说,分封之后严重影响了刘邦对韩信的认同感,这也反映了刘邦本人对于分封的实际态度。

西汉前期三大政治集团的“平衡”及其破局

西汉前期三大政治集团的“平衡”及其破局

理论学刊Theory Journal 2019年11月第6期总第286期Nov.2019No.6 Ser.No.286西汉前期三大政治集团的“平衡”及其破局孙家洲(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摘要〕西汉前期的政治舞台上,活跃着功臣、刘氏宗室、呂氏外戚三大政治集团,他们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 以及最高统治者对他们的驾御和控制,构成了政治大局演变最重要的因素。

汉高祖刘邦以盟誓示诚,兼施笼络手 段,勉力维持三大政治集团的良性平衡,保证了政局的基本平稳,但是矛盾并未完全缓和。

呂太后当政后,尽管她为 维持三大集团的平衡而费尽心机,但是由于她冲破了 “白马之盟”的制约,强行晋封吕氏为王,从而打破了三大集团 之间的微妙平衡,最终导致在她身后宫廷军事政变的发生,呂氏外戚集团被功臣集团和宗室集团联手诛灭。

〔关键词〕政治集团;封爵之誓;白马之盟;平衡;破局〔中图分类号JK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19)06-0138-12西汉前期(起于汉高祖开国,止于“文景之治”)的历史不过数十年,但却开创了两个“历史记 录”——其一,刘邦以布衣之身“提三尺剑取天下”,成为开国之君,汉初的政局被称为“布衣卿相”,其实 就出身而论,天子何尝不是布衣?而天子不必只有世胄贵族才可以出任,这与此前夏商周秦等历代王朝 都是贵族统治的格局大大不同。

其二,吕太后去世之后,功臣集团的首领周勃等人发动宫廷军事政变, 最终导致代王刘恒入继大统,是为汉文帝,这又开创了在一姓王朝统治期间,天子位置可以依靠军事暴 力和政治手段强取豪夺的成功先例。

新君继位不必经由上一代君王钦定,只要运作成功,原本无望继位 的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君临天下,而已经登基在位的皇帝也可以被以种种借口推翻和杀害。

这就使得原 本笼罩在“天子”宝座之上的神圣性和神秘性大为褪色。

这种新的“历史成例”,对后世政治史的影响无 疑很大。

汉高祖以及其后的最高统治者吕太后、汉文帝,都不得不面对汉初政治舞台上的三大政治集团一 功臣集团、刘氏宗室集团、吕氏外戚集团。

历史解释与历史连续性——以汉初郡国并行制为例

历史解释与历史连续性——以汉初郡国并行制为例

历史解释与历史连续性——以汉初郡国并行制为例作者:李凯来源:《中学历史教学》 2019年第4期历史解释不仅是学术研究的重要任务,也是高中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

它应该如何落实,是中学历史教学中的热门话题,众多学者与广大一线教师对此有不少精辟的论述。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老师们往往把历史解释的工作集中在重大的历史现象上,比如秦王朝的郡县制、汉武帝的推恩令、董仲舒罢黜百家的建议、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等内容,越是令学生费解的概念,老师放置的精力就越大。

于是,重大历史现象能够解释到位,而不少零碎的历史概念一带而过,要么是不予解释。

这样的处理自然可以理解,毕竟在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把所有历史现象解释得头头是道。

但问题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铺垫,使得重大历史概念之间产生了断裂感;与其说历史课叙述的是历史,不如说是解释得当但已片段化的若干历史现象。

即便老师精心地过渡,用人物线索或其他方式弥合了课堂呈现效果的断裂感,但历史内容的断裂感依然存在。

事实上,历史叙述和历史解释不能分割,教学内容的推进过程中已经融入了老师对历史现象的理解。

在一线教学中,老师完全可以对一些边缘化的历史概念进行科学诠释,借此建立历史连续性。

比如在讲述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时,在秦王朝的郡县制与汉武帝的推恩令之间,还存在汉初的郡国并行制。

一般老师习惯于把它一带而过,指出刘邦错误地认为,秦王朝不分封亲戚子侄是秦亡的原因,所以在其晚年大封同姓诸侯。

这样处理也能自圆其说,毕竟刘邦高估了同姓诸侯的忠诚度最终酿下苦果;但这样解说不能弥合秦的郡县制和汉武帝的推恩令之间的裂缝:(一)如果说秦王朝的统治是铁板一块、郡县制推行顺畅的话,那为什么不能通过国家制度的运转平息秦末农民战争?(二)制度并不是心血来潮就能实践的,当时社会对这种制度一定存在内在的需求。

即便是在汉武帝以后,郡国并行制仍旧没有废止,只不过王国不再成为中央政权的心腹之患,足见它在特定的历史时空中存在合理性。

叶少飞、田志勇:“白马盟约”辩疑

叶少飞、田志勇:“白马盟约”辩疑

叶少飞、田志勇:“白马盟约”辩疑摘要:《史记》所载汉初历史中有汉高祖刘邦刑白马与天下约“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的记述,即世称的”白马盟约”。

但盟约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以及影响在《史记》、《汉书》中均没有直接记载,而且与汉高祖封大功臣为王的政策以及汉朝与匈奴、南越对峙的形势有严重的冲突。

后世学者对“白马盟约”形成了认可、否定、避而不论三种观点,“白马盟约”从发生到执行都存在很大的疑问。

关键词:史记;汉书;白马盟约《史记》关于“白马盟约”的记载共有三次。

首先是吕后欲封诸吕为王,丞相王陵以“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为由反对,并斥责承顺吕后旨意的陈平和周勃“始与高帝啑血盟,诸君不在耶”[①];吕后也以“高帝已定天下,与大臣约曰,非刘氏王者,天下共击之”告诫诸吕[②]。

第二次则是汉景帝时周亚夫反对封王皇后兄王信为侯,再次提出“高皇帝曰,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

不如约,天下共击之”[③];第三次是司马迁在《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陈述“高祖末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④]。

虽然王陵和吕后没有提到“非功臣不侯”,但是因为周亚夫和《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都将“非刘氏不王”和“非功臣不侯”相提并论,故而可以认作其均为“白马盟约”的约文[⑤]。

然而“白马盟约”的发生过程《史记》却没有直接记载于《高祖本纪》之中,只是通过吕后、大臣之口和史家陈述间接而来。

一、“白马盟约”的学术史分析因为记载的不确切,后世学者对“白马盟约”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态度。

首先是认为“白马盟约”实有其事。

班固《汉书》和司马光《资治通鉴》对于事关“白马盟约”的记载一如《史记》,略无变更;荀悦《汉纪·高祖皇帝纪》中记述“高祖六年冬······又申之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作十八侯之位次”[⑥];宋徐天麟《西汉会要》关于“非刘氏不王”引用荀悦原文,并对“非功臣不侯”做了考证[⑦];明凌稚隆《史记评林》认可其事,并且肯定王陵的做法[⑧];清梁玉绳在《〈史记〉〈汉书〉诸表补订十种》中提到汉高祖“末年令非刘氏不王”[⑨];王先谦《汉书补注》也认可其事[⑩];夏曾佑《中国古代史》记述“高祖惩秦以孤立而亡,大封子弟同姓为王,约曰:非刘氏不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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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中学2024届高三暑期质量检测历史试卷一、选择题(48分)1.距今约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在北方辽河上游的红山文化出土了精美的玉器,并且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祭坛和神庙。

在长江下游与它属于同一时期的文化遗存是()A.大汶口文化B.龙山文化C.河姆渡文化D.良渚文化2.据考古学家和古人类学家推断,从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到中期,世界人口的年增长率不足0.001%;而从公元前9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世界人口的年增长率已提高到0.03%,与采集和渔猎时期相比高出30倍。

出现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A.农业生产改善了人类的生存条件B.铁犁牛耕的广泛应用C.人类掌握了某些动物的生长规律D.水利工程的大量修建3.秦统一后在全国普遍实行任官赐印制度。

官印是官吏任职的凭证,任官授印,免官收印,印随官转,任命朝廷大臣和地方小吏均是如此。

秦朝《法律答问》规定,丢失“公玺”必须治罪,即使寻得,也要承担一定的刑罚责任。

这反映出秦朝()A.官印赐予制度程序较完备B.选官制度承袭了先秦模式C.为官之道必精通法家思想D.国家权力强化的特征明显4.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杰里·本特利在《新全球史》中强调秦汉两朝的统治者们建立了复杂的官僚体系,修建了四通八达的道路设施,在帝国内还鼓励文化上的统一,在大约450年的时间里,秦朝和汉朝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方向。

这“一种方向”指的是()A.道路建设维护了国家的统一B.官僚政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C.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D.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化的发展5C.统治集团积极开拓海陆丝绸之路D.艺术创作受宗教政治因素的影响6.西汉前期的政治舞台上,活跃着功臣、刘氏宗室、吕氏外戚三大政治集团。

刘邦通过“封爵之誓”与“白马之盟”,借助神灵之威,安抚和控制了功臣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保护了刘氏宗室集团的利益。

由此可知,汉初政权()A.深受黄老无为思想影响B.形成了郡国并行的局面C.协调了中央各部门关系D.注重协调权力集团利益第1页7.北魏初期,地主豪强把宗族、佃客组织起来,修筑坞堡,代政府征收赋役。

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建立

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建立

Trial Discussion about 'Baima Covenant' and the Political Pattern Of the Early Han Dynasty 作者: 赵沛
作者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方文化研究所,山东威海264209
出版物刊名: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13-116页
主题词: 白马之盟;政治合作;契约;政治模式
摘要:从刘邦定陶即位,到平定异姓诸侯王,与大臣共立'白马之盟',可视之为汉初政治模式的调整时期.这一时期,就其政治形势而言,刘氏皇朝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与军功集团分享政治权力,军功大臣又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和可能与刘氏进行政治合作和分享政权,这是汉初政治体制创立过程中的首要问题.'白马之盟'所定立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非有功不得侯'的政治原则,是刘邦与他的核心层军功大臣之间的一种政治契约.它一方面保证刘氏宗室的皇权以及分封同姓为王的特权;另一方面保证了军功大臣阶层可以因功封侯并在汉皇朝政治中的保持其政治支柱的地位;通过'白马之盟'建立的这种政治模式又是对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有限继承.若就其对整个中国古代政治史的影响而言,'白马之盟'后确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国并行的政治模式,甚至可以说是为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确立了基本的范式.。

“白马之盟”与汉初政制——以政治正当性为线索

“白马之盟”与汉初政制——以政治正当性为线索

作者: 朱志昊[1]
作者机构: [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
出版物刊名: 政治学研究
页码: 35-47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期
主题词: 白马之盟;政治均势格局;政治正当性;集团分析法
摘要:在政治秩序内部探讨执政者的正当性,需要审视其中的权力配置与势力变迁。

汉初刘邦与功臣、诸侯王订立的'白马之盟'就展现了这一层面上的政治正当性问题。

各政治势力通过相互承认而达成共识,订立了这一具有基础性的开国盟约,其核心在于通过分权共治来换取对汉帝国后世君主继续统治的认同与忠诚。

'白马之盟'展现了汉代早期皇权的正当性,同时也体现了政治均势格局,皇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来自功臣与诸侯王等政治集团的制约。

但由于法吏、儒生、士吏等'治国者'集团逐渐借助个人能力取代了功臣、诸侯王等'立国者'集团,政治均势格局逐渐瓦解,'白马之盟'也遭到背弃,专制皇权得以确立与成熟。

在帝制中国初期,皇权正当性来源于其他政治势力对皇帝的认可与支持而非皇帝自身的伦理德性,其产生方式依赖于政治格局、基础规范、细微技术、宏大话语等重要元素。

刘邦与群臣的白马盟

刘邦与群臣的白马盟

刘邦与群臣的白马盟导读:白马盟是汉高祖刘邦在位时与群臣以杀白马方式定立的盟约,此为古代盟誓的方式之一,其要杀牲取血,并用手指蘸血来涂在嘴上,以示恪守盟约,而此盟约的内容为确保只有刘姓者可为王,即“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

汉高祖晚年的时候,宠爱了一个戚夫人。

戚夫了孩子,叫做如意,被封为赵王。

汉高祖老觉得吕后所生的太子刘盈生性软弱,怕他将来干不了大事,倒是如意说话做事很像自己。

因此,想改立如意为太子。

他曾经为这件事跟大臣们商量过,但大臣们都反对,连他一向敬重的张良也帮着吕后。

请了当时很有名望的四个隐士叫“商山四皓”(皓,音hào,就是白发老人的意思),来辅佐太子刘盈。

汉高祖知道没法废掉太子,就对戚夫人说:“太子有了帮手,翅膀已经长硬了,没有法子改变了。

”戚夫人也伤心得没法说。

汉高祖在讨伐英布的时候,胸部中了流箭。

后来,伤势越来越厉害。

有一次,有人偷偷地对他说:“樊哙(吕后的妹夫)和吕后串通一气,只等皇上一死,就打算杀掉戚夫人和赵王如意。

”汉高祖大怒,立即把陈平和将军周勃召进宫来,对他们说:“你们赶快到军营,立刻把樊哙的头砍下来见我。

”那时候,樊哙正带兵在燕国。

陈平、周勃接受了命令,两人私下商量说:“樊哙功劳大,又是皇后的妹夫,咱们可不能随便杀他。

这会儿皇上发火要杀他,以后万一后悔起来,怎么办?”两人商量了一阵,把樊哙关在囚车里,送到长安,后来果然被吕后释放。

汉高祖病重了,他把大臣召集在他跟前,又吩咐手下人宰了一匹白马,要大臣们歃血为盟。

大伙儿当着高祖的面,歃了血,起誓说:“从今以后,不是姓刘的不得封王,不是功臣不得封侯。

违背这个盟约的,大家共同讨伐他。

”大臣们宣了誓,汉高祖才放下心。

汉高祖病越来越重了。

他叫吕后进去,嘱咐后事。

吕后问他:“陛下百年之后,要是萧相国死了。

谁可以接替他?”汉高祖说:“可以让曹参接替。

”吕后又问:“曹参以后呢?”汉高祖说:“王陵可以接替。

不过王陵有点戆直,可以叫陈平帮助他。

白马之盟的名词解释

白马之盟的名词解释

白马之盟的名词解释白马之盟是历史上著名的一场盟约,发生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末年。

它标志着南北方势力的联合,共同抗击北魏朝廷的侵略。

一、背景白马之盟发生在公元534年,当时北魏朝廷内部权力斗争激烈,局势动荡不安。

北方的游牧民族势力逐渐扩张,南方的地方豪强也开始积极抵抗北方统治。

在这样的背景下,南北方势力开始尝试联合起来对抗北魏朝廷。

二、盟约内容白马之盟的盟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政权划分:北方和南方各自维持独立的政权,彼此尊重对方的领土疆界。

2. 合作抗敌:南北方势力共同合作,互相支援,抵御北魏朝廷的进攻。

3. 动员资源:双方互通消息,共享军事和财政资源,以增强联合抵抗的实力。

4. 世袭福利:双方约定,联盟成员的王族和豪族子孙世袭特权,保护他们的地位和财产。

三、影响与意义白马之盟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具有深远的意义:1. 南方团结:白马之盟将南方各地方势力联合起来,使他们能够共同对抗北方的威胁。

这种南方团结为后来的统一南北的隋朝奠定了基础。

2. 削弱北魏:盟约的形成削弱了北魏朝廷的统治力量。

南方势力的崛起和北魏内部的分裂,使北方统治者难以有效地控制南方地区。

3. 文化交流:盟约的形成也促进了南北方之间的文化交流。

南方地区的文化因素开始影响北方,南方文化的流传成为后来北方文化发展的基础。

4. 统一中国:白马之盟为后来的土地整合和政权统一提供了模式。

这一模式在中国历史上多次重演,对政治格局的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结:白马之盟作为南北朝时期一场重要的联盟盟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标志着南方势力的联合,共同对抗北方统治者的进攻,还为后来统一南北和发展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国家打下了基础。

白马之盟的形成,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我们认识和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白马之盟的典故

白马之盟的典故

白马之盟的典故白马之盟是汉高祖刘邦在位时与刘氏诸王以杀白马方式定立的盟约,此为古代盟誓的方式之一,杀牲取血涂在嘴上,以示恪守盟约,而此盟约的内容为确保只有刘姓者可为王,即“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三月中旬,离刘邦去世还有一个月时间,刘邦拖着重病之身将朝廷重臣和他的老婆吕后聚集在一起,杀掉了一匹白马,对天盟誓。

这就是在汉朝历史上影响极为深远的白马之盟。

白马之盟共有两个内容,第一,(对大臣们发誓)国以永存,施及苗裔(只要汉帝国存在,大臣们及其子孙就永远有酒喝有肉吃)。

第二,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也就是说,非皇族成员不得封王,如没有军功者不得封侯。

白马之盟的两个内容构成了一个整体,汉帝国对功臣诸侯们的厚待既是对其过去功劳的报酬,又是实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的基础,后者则是刘邦白马之盟的最终目的。

刘邦死后,吕后想要封她的亲戚为王,丞相王陵立即跳了出来,高声叫喊,并指责陈平与周勃,“你们难道忘了当初与高帝歃血而盟的事了吗?现在高帝死了,吕后想要违反高帝之盟,你们却不制止,他日在阴间,你们有何面目见高帝?”虽然吕后的提案最终还是强行通过,但王陵的这一态度至关重要,有了王陵的这一态度,分封诸吕的行为就永远是违法的。

这样的前提就为将来诛灭诸吕奠定了现实基础。

吕后自然知道白马誓词的重要,就在临终前,她对自己已经被封为王的两个亲戚说:“老皇帝当初与大臣有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我快要死了,你们一定要小心从事。

”事情果然如她所料,当周勃在军营振臂一呼,吕氏瞬间土崩瓦解。

许多年后,汉景帝的王皇后唆使景帝封自己的哥哥为侯,时任丞相的周亚夫又把白马之盟拿出来,汉景帝只好作罢。

汉成帝时,外戚王氏当政,大臣们乞灵于刘邦的白马之盟,又把阴阳五行之说拿出来,最终迫使极不安分的外戚大将军、大司马王凤辞职。

由此看来,白马之盟的誓词简直就是一道维护刘氏政权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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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建立赵沛(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方文化研究所威海264209)摘要:从刘邦定陶即位,到平定异姓诸侯王,与大臣共立“白马之盟”,可视之为汉初政治模式的调整时期。

这一时期,就其政治形势而言,刘氏皇朝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与军功集团分享政治权力。

军功大臣又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和可能与刘氏进行政治合作和分享政权,这是汉初政治体制创立过程中的首要问题。

本文认为:“白马之盟”所定立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非有功不得侯”的政治原则,是刘邦与他的核心层军功大臣之间的一种政治契约。

它一方面保证刘氏宗室的皇权以及分封同姓为王的特权。

另一方面保证了军功大臣阶层可以因功封侯并在汉皇朝政治中的保持其政治支柱的地位;通过“白马之盟”建立的这种政治模式又是对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有限的继承,若就其对整个中国古代政治史的影响而言:“白马之盟”后确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国并行的政治模式,甚至可以说是为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确立了基本的范式。

关键词:白马之盟;政治合作;契约;政治模式。

作者简介:赵沛(1965-)河南武陟人。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方文化研究所副教授,史学博士。

从事秦汉史研究。

Tri al Discussion About “BaiMa Covenant ” And The Political Patternof The Early Han DynastyZhao-Pei(ShanDong University at WeiHai WeiHai 264209)Abstract:To what extent can liu’s feudal dynasty accept to shave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with the military bloc? And To what extent can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be willing to and be possible to undertake the political cooperation and share power with liu’s dynasty . this is the first important of the early Han Dynasty. “The whole country would send a punitive expedition against him who is not liu’s clansmen and proclaims himself as the king of the country”. This principle of BaiMa Treaty is the political contract of LiuBang and his care of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It ensured the enfeoffed king’ privil ege of liu’s imperial clan. On the other hand it ensured the prop position of the official of military merit in the politics of the Han feudal dynasty.Key Words;BaiMa covenant; political collaborate; covenant;The Political Pattern从刘邦定陶即位,到平定异姓诸侯王,与大臣共立“白马之盟”,可视之为汉初政治模式的调整时期。

通过“白马之盟”所确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国并行的政治模式,可以说是为两汉四百年乃至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模式确立了一种范式。

安作璋、孟祥才二先生曾指出:“谭嗣同在其《仁学》中曾断言:‘二千年之政,秦政也;二千年之学,荀学也。

’……实际上,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二千年之政,汉政也;二千年之学,汉学也……因为正是汉朝较多地从经济、政治、思想上损益了秦政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部分,奠定了后来历代中国封建皇朝所遵循的基本模式。

”[1](2页)这无疑是颇具洞察力的见解。

问题是,汉初为什么会出现以血腥的屠杀、族灭异姓诸侯王为代价的政治模式的重新调整?要知道,分封制度仍是符合这一特定时代的价值观念的一种政治模式。

是为君臣一致接受并认为是顺理成章的。

何以仅仅数年之间,这套政治模式就匆匆让位于“白马之盟”所确立的“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的政治原则呢?其二,所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以及“非有功不侯”的政治契约,是否意味着汉初所确立的政治模式,就是对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彻底否定呢?抑或是对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有限的继承?本文是对上述问题的一点思考,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指正。

一,从刘邦分封到铲除异姓王刘邦分封,始于楚汉战争的关键时刻。

公元前204年十二月,刘邦的大军被项羽包围在荥阳,形势岌岌可危,郦食其向刘邦提出遍封六国后裔,以为项羽广泛树敌的建议。

刘邦当即采纳,并命人刻制王印,准备付诸实行。

但在张良的坚决反对下,没有实施。

但是,张良反对的并不是分封本身,他反对的是封六国之后,而对于分封追随刘邦南征北战的将士和谋臣,他是举双手赞成的。

事实上,刘邦的分封,实际上受到了两大因素的影响。

其一,是出于战争形势的需要;其二,则是受古代分封政治传统的影响,而且,这种传统的影响作用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在楚汉战争中崛起的韩信之类实力派军人,正是抱着裂地分封、子孙永享的观念,来要求和对待已经得到的土地和权利。

这是中国传统分封政治在当时的社会观念上的延续。

当然,这种政治要求与刘邦希望建立的专制皇权是南辕北辙的。

事实上,刘邦之分封异姓王,尽管说在理念上是符合当时整个时代的价值观念的,尤其是对那些希望通过分封来达到裂土称王目的的臣子们来说,这种价值观念所具有的诱惑力是不言而喻的。

如韩信就一再强调:“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

”[2] (《韩信传》)这种观念在当时是颇具时代特征的。

但是,从刘邦分封几个异姓王,尤其是韩信、英布、彭越三王的情形来看,与其说是刘邦君臣对这一特定的价值观念的实践,莫如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政治需要的权宜之计。

韩信可以两次以拒不出兵相要挟,向刘邦要求封号,实是最典型的说明。

这里实际上再清楚不过地提出了一个在当时政治条件下的尖锐而又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处理分封政治传统与现实的集权政治的关系?一方面是古代分封政治传统所赋予军功大臣“裂土封王”的政治理想,另一方面是战国以后,尤其是秦王朝的政治实践已经确立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模式所赋予封建帝王的集权理想。

当然,这绝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理想的冲突,更反映在双方对国家政权中的实际斗争。

斗争的结果是刘邦所分封的异姓王被逐一诛杀。

这些异姓诸侯王一则跨州连郡,划地自治,一则自领军队,手握重兵,这些都使刘氏皇帝如芒刺在背,实际上也的确形成了一种半独立的割据政权,对西汉中央政府构成了严重威胁。

所以,异姓诸侯王最终被铲除,实际上是当时政治局势的必然结果。

刘邦从主要出于战争需要和政治传统的分封异姓王开始,最终以铲除异姓王为结果,汉初的政治舞台尽管经历了一次次的血雨腥风。

然而,异姓王被铲除了,但如何调整刘氏宗室与其它军功大臣之间的政治关系,还句话说,如何和建立怎样的政治模式的任务到此时还远远未能完成,或者说这一任务才刚刚开始。

为此,刘邦与军功大臣所定立了“白马之盟”,可以说,这是为完成这一任务所进行的初步尝试。

实际上这也是刘邦对汉初政治模式所进行的初步调整。

二,白马之盟的订立及其内容《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刘邦与其大臣订立白马之盟说:“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历,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

”师古注白马之盟曰:“谓刑白马歃其血以为盟也。

”关于白马之盟的具体内容,在这里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倒是《史记》、《汉书》的其它章节保存了这一盟约的些内容,据《史记·吕后本纪》载,吕后欲王诸吕,王陵廷争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

’今王吕氏,非约也。

”又据《史记·周亚夫传》载,周亚夫反对景帝封王皇后兄王信为侯,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

’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

”此事在《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亦有明确记载,其文曰:“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无功非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是以高后欲王诸吕,王陵廷争、孝景将侯王氏,条侯犯色。

”据此,所谓“白马之盟”的内容似乎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王与侯之分封之权,只能在皇帝一人(非上所置……云);其二,封王只能在刘氏皇族内进行;其三,封侯者必有功,“无功、侯之,非约也。

”其四,若违反上述誓约,天下共击之。

[3]不难看出,这一盟约的核心内容,也是这一盟约订立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为如何处理刘氏皇族与功臣之间的政治关系,找到一个稳妥又可以为双方都接受的政治模式。

因为血淋林的诛杀异姓王的现实,就发生在刘氏皇族与开国功臣们的眼前。

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从盟约的内容看,刘邦希望通过这一盟约所建立的政治模式,并不是对传统分封政治的彻底否定。

很显然,分封政治中最核心的内容——分封制度被继承下来。

只不过分封的对象和等级又重新做出了调整而已。

从对象看,盟约所规定的分封对象包括同姓宗室和异姓的军功大臣,就等级而言,明确了同姓宗室与军功大臣各自的分封等级。

区别在于,军功大臣所受封的侯,从开始就没有“封土治民”的政治权力。

当然这样的区别,对于异姓的军功大臣而言,毕竟被剥夺了成为自己所拥有的土地的主人的权力,他们的政治权力被限制在一定的政治框架之中,只能受制和服务于这一政治框架。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军功大臣对刘氏宗室的政治妥协,也正是这种政治妥协,为如何处理刘氏皇族与功臣之间的政治关系,找到一个稳妥又可以为双方都接受的政治模式。

三,“白马之盟”与汉初政治模式的确立前文指出,随着异姓王势力被铲除,对刘氏皇室的最大威胁尽管已不复存在,但汉皇权的统治秩序并没有因此而得以理顺。

如何尽快和以什么样的方式补充异姓王被铲除而留下地方统治的空缺,另外,如何在新的政治框架之下安置随刘邦建立政权的军功集团成员们,这些问题还摆在刘邦面前。

显然,刘邦建汉的政治基础之一是在七年的反秦和楚汉战争中建立的军功,而这些武功的取得,自然离不开随刘邦征战的军事将领们。

这其中的一等功臣被封王,接着又被逐一诛杀了,这反映了受封的异姓诸侯王与汉皇朝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然而,军功集团毕竟是汉初政治的支柱。

这就使得汉初军功集团与汉皇室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既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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