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合集下载

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1

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1

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
给予工商管理支持
实施部门:工商总局
优先提供有关合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培训、宣传和受理调节合
同纠纷
降低市场监管的随机抽查比例
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
给予一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支持
实施部门:质检总局
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
优先安排办理免办CCC和免办CCC认证货物担保放行以及后续核销
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
给予商务领域政策支持
实施部门:商务部

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等事项时,给予优先处理的便利政
策,缩减办证的时间
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
金融部门授信融资参考
实施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
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条件在专项建设基金项
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支持措施
实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部分申 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 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在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企业债发行过程中,鼓励发行人披露海关认证信息,增强发行人的市场认可度,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中,可以将申请人信用状况与获得配额难易程 度或配额数量挂钩,对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给予一定激励措施。 在电力直接交易中,对于交易主体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 虑。 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同等条件下加快办理进度,适时选择海关高级认 证企业开展年度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试点。 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提交进出口证明的,可以简化进出 口证明等相关手续。 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抽查 比例。 支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

企业诚信报告在哪查到

企业诚信报告在哪查到

企业诚信报告在哪查到企业诚信报告是了解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查询企业诚信报告的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企业诚信报告查询方式,帮助大家更方便地获取想要的信息。

1.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维护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查询企业诚信报告的主要途径之一。

通过该系统,用户可以查看到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律诉讼记录等相关信息。

使用该系统查询企业信用报告需要先注册一个账号,然后根据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2. 信用报告查询平台除了官方查询系统外,很多第三方平台也提供企业诚信报告的查询服务。

这些平台通常会汇集大量的企业信用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查询特定企业的诚信报告。

一些知名的信用报告查询平台包括中国信用信息网、天眼查、企查查等。

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3. 其他政府部门官方网站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官方系统外,一些其他政府部门也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例如,税务部门会有相关的纳税信用信息公示页面,用户可以在该页面查询企业纳税情况。

海关、环保部门等也有相应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征信机构征信机构是收集和整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这些征信机构通常会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的查询服务,用户可以向征信机构申请查询特定企业的信用报告。

不同的征信机构收集的信息有所不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征信机构进行查询。

5. 商务信息媒体很多商务信息媒体也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这些媒体通常会收集并整理各类企业信息,包括信用报告在内。

用户可以通过购买或订阅相关媒体的服务,获取所需企业的诚信报告。

一些知名的商务信息媒体包括商业杂志、商业数据库等。

总结企业诚信报告的查询方式多种多样,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在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时,需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尽量选择官方渠道或知名的查询平台,避免因为不准确或虚假的信息对决策产生误导。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食品部分申请和核销操作说明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食品部分申请和核销操作说明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食品部分)申请和核销操作说明一、检疫审批申请操作(一)第一步:企业备案。

申请单位在“互联网+海关”平台的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申请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先获得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1.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1)网址:;(2)操作界面:2.纸质材料办理。

(1)办理机构:企业注册所在地海关;(2)咨询电话:重庆海关12360热线。

(二)第二步:登录平台。

1.注册。

(1)登录海关总署网页,进入“互联网+海关”。

(网址:;电话:)(2)新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在“新用户注册”上填写注册信息。

(3)已有注册企业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或使用电子口岸法人IC卡登陆平台。

2.登录系统。

(1)点击“登录”,使用“IC卡登录”或账号登录。

(2)进入“行政审批”或“进出口食品”的“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模块。

(三)第三步: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1.录单,界面如下:(1)进境检疫物信息。

首先,选择HS编码大类,界面如下:其次,在下拉框里选择“HS编码名称”、“CIQ编码名称”。

肉类、水产品、杂粮杂豆应在品名的下拉框里选择,其余产品的品名需要手工填入;然后,依次选择填写“数重量”、“贸易方式”、“用途”、“是否转基因”、“产地(国家)”、“产地(地区)”、“用途说明”。

(2)运输信息。

依次在下拉框里选择“输出国家”、“输出地区”、“运输方式”、“装载方式”、“目的地”、“查验场”,依次选填“受理机构”、“是否过境”、“进境口岸”、“进境日期”、“指运地(结关地)”、“运输路线”。

(3)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信息、境外生产加工单位信息。

界面如下:分为4块内容,其中:a) “境内生产加工单位”、“其它境内生产加工单位”进境肠衣、动物源性中药材等须经海关总署批准境内定点生产、加工的产品,在下拉列表中选择;进境后还需生产加工的产品填写在“其它境内生产加工单位”一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1.11.19•【文号】海关总署第令第25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海关总署第令第2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第三条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见附件)。

第六条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一)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二)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三)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四)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五)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第七条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备案信息应当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

报关单位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海关应当提供。

第八条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和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海关作为国家对外贸易的门户窗口,承担着保障贸易安全、促进贸易便利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海关监管能力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应运而生。

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一个集信息公示、信用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平台。

通过该平台,海关与企业之间可以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效果。

企业可以在平台上查询自身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了解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从而更好地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该平台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海关事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进程,提高监管的科技含量。

通过数据的共享和分析,海关可以掌握企业的信用情况,及时发现和预警风险,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识别和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企业方面,该平台的建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和监管机制。

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到企业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这对于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活动、招标投标、融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等级的提高将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贸易便利化政策、优惠待遇和合作机会。

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合作伙伴的信用状况,降低交易风险。

此外,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还可以帮助企业构建诚信意识和文化。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核心,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和文化。

平台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公示企业的信用状况,对于诚信经营和诚实守信的企业来说是一种鼓励和认可,同时也是对不诚信企业的警示和制约。

通过该平台,企业将更加注重信用的积累和信誉的管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为海关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提交申诉和投诉,与海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解决问题。

海关也可以通过平台发布通知、政策和法规,与企业进行双向信息传递,构建沟通的桥梁。

进口中药资质要求及申报手续

进口中药资质要求及申报手续

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

食药物质①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药典》的物质。

中药材(食药物质)进出境时,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预期用途,明确“药用”或者“食用”。

为便于表述,本节下文中“中药材(食药物质)”统称为“中药材”。

一、进口中药材申报为“药用”的进口中药材应为列入《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

进口药用的中药材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检验和检验监督管理。

海关依照《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进境药用的中药材实施检疫和检疫监督管理。

申报为“食用”的中药材应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可用于食品的物品(即应当是已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②管理的物质)。

现行《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详见本节参考资料。

进口食药物质由海关依照进出口食品相关规定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境中药材实施检疫准入制度。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海关总署对进出境中药材实施风险管理;对向境内输出中药材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以下简称“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

海关总署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确定需要实施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中药材品种目录。

海关总署对列入目录的中药材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

部分已注册的境外中药材生产企业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新西兰输华鹿茸鹿角注册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动物产品类”-“其他动物产品”栏目中查询;“希腊输华西红花注册企业名单”“老挝输华植物源性中药材注册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植物产品类”-“其他植物产品”栏目中查询。

3.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动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源性中药材)实施检疫审批。

进境中药材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办理指南见本书第十三章第二节、第三节。

海关信用管理规定(企管)

海关信用管理规定(企管)
4
(三)197号令与225号令过渡对照
AA类企业 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 D类企业
Page 6
重新认定
5
高级认证企业
认证企业
一般认证企业 一般信用企业
失信企业
申请换领
适用AA类、A类管理的法律文书
认证企业证书
认证企业可以凭适用AA类、A类管理的法 律文书向海关申请换领《认证企业证书》
Page 7
13
14
24.场所安全
31.危机管理
25.进入安全
30.运输工具安全
四、贸易 安全标准
29.集装箱安全
28.货物安全
15
26.人员安全 27.商业伙伴安全
16
•认证流程
接受企 业申请 之日起 的90日 内完成, 特殊情 形下办 理时间 可以延 长30日。
17
2/26/2023 2:14 AM
6
(二)管理原则

信 守
便利管理

便
利 便利管理

信 违
常规管理


戒 严密监管
高级认证企业
一般认证企业 一般信用企业 失信企业
7
根据 企业 信用 状况
(四)信用信息公示
企业在海关 注册登记信息
海关对企业 信用等级 的认定结果
企业被海关 行政处罚信息
海关高级认证 企业名录
8
海关
工商局
税务局
质检 总局
19
(三)一般信用企业
一般信用 企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首次注册登记的企业
认证企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且未发生上述失信行为 失信企业满一年,且未再发 生失信行为

海关统计数据可以在线查了!附查询方法

海关统计数据可以在线查了!附查询方法

海关统计数据可以在线查了!附查询方法为进一步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中国海关在定期公布海关统计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设计了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

查询系统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积查询人次已达743万。

每月海关统计月报正式数据公布后,大家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上的“信息公开-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路径,进入在线查询系统,对商品、贸易伙伴国(地区)、贸易方式和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统计项目进行二维交互进出口数据查询。

其中商品按HS8位数商品代码细分。

未来,海关还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设置,不断提升平台用户体验,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如何进入查询系统吧01进入海关总署官网,点击导航栏中的“信息公开”,进入信息公开页面。

02在信息公开页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海关统计”,进入海关统计页面。

03在海关统计页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数据在线查询”,进入数据在线查询系统页面。

014、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怎么操作,小编写了详细的操作步骤供大家参考。

① 在“起止时间”处选择时间范围。

②“输出字段分组”为第一个分组关键字,可选择的字段有国别、商品(8位)、贸易方式、企业注册地(省)。

此字段为必填项,不清楚输入参数可在⑥所示位置下载。

可一次最多输入5个条件代码,不同条件代码间用英文逗号分隔,样例如下图所示。

③“输出字段分组”为第二个分组关键字,可选择的字段有国别、商品(8位)、贸易方式、企业注册地(省)、无。

此字段为选填项,其中“无”表示不使用第二个分组关键字,第一个分组关键字已选择的字段不可在第二个分组关键字中选择,可一次输入多个条件代码,不同条件代码间用半角逗号分隔,样例如下图所示。

④“进出口标志”可选择需要汇总的进出口方式为进口、出口或进出口合计。

海关年报企业年报怎么做!

海关年报企业年报怎么做!

海关年报企业年报怎么做!【年报范围】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年报时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年报流程概述】01登录年报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一、入口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点击“信息填报” —“年度报告”如您在年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点击年报系统页面中的右侧-在线客服,咨询客服哦~二、登录1、数字证书登录(分移动版和介质版)•移动版:打开手机“e照通”APP,扫一扫页面上的二维码,手机上选择证书,输入密码即可登录;•介质版:在电脑的USB接口插上数字证书,点击“数字证书登录”,选择证书,输入USB-Key口令即可。

2、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点击“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按钮,然后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一扫屏幕上的二维码,选择企业、输入密码、授权登录。

三、信息完善企业联系人(联络员及主要负责人)信息请如实填写,以免校验不通过耽误您年报。

联系人电子地址将作为企业重要文书送达的电子地址。

注:如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一般为上次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调整并确认。

四、微信扫码完成联络员信息验证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公众号。

并在手机上根据提示,完成验证。

(手机操作如下图)完成验证后,按提示进入年报信息填报。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时,系统会校验证书信息与联络员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选择“将证书管理员作为联络员”进入联络员变更流程或者选择“作为临时办事人”继续填报。

五、选择填报年度在企业年报报告下,选择对应申报年度,点击该栏的右端“填报”按钮。

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的年报。

02填写年度报告一、市场主体年报填报年度报告内容:分为出资信息、对外投资、资产状况等几项表格,系统将根据企业类型自动展示需填报的表格。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网上报送操作指南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网上报送操作指南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网上报送操作指南一、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首页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首页,点击页面右下方“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链接。

登陆“电子口岸首页”,点击这里进入“海关企业网上办事平台”二、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输入本企业“中国电子口岸”IC卡密码登陆“平台”。

在此输入IC卡密码三、企业年报管理(一)核对本企业当前海关注册信息请详细核对“企业信息表”、“出资关系表”和“报关人员表”中的各项企业信息。

黑体字段属可变更内容,灰体字段为不可变更内容,根据本企业当前情况进行信息修改。

《年度报告》中的以下信息(统称“关键信息”)应当与企业在海关注册信息一致:企业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济区划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上级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备案报关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因《年度报告》中关键信息与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不符,被年报系统自动退回的,企业应当根据退回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待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办结后,再重新在线填写《年度报告》,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中除关键信息以外的其他注册信息与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不符的,不需要企业到海关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在《年度报告》电子数据通过年报系统自动审核或者海关人工确认后,年报系统自动将《年度报告》中非关键信息更新至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

(二)详细填写“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请关注系统自动弹出的提示框内容。

“经营信息表”和“信用信息表”红色星标项为必填项。

由此菜单进入年报管理请详细核对此3个表体中各项信息,并按当前情况修改。

请详细填写此2个表体中的各项信息。

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与AEO
截至2014年3月 WCO中179个成员中已有168个签署了实施《标准框架》意向书 5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AEO制度 (包括中国、欧盟、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 港、中国台湾等主要经济体) 签署了24个互认协议或安排: 2007年:美国-新西兰; 2008年:日本-新西兰,美国-加拿大,美国-约旦; 2009年:美国-日本,欧盟-挪威,欧盟-瑞士; 2010年:日本-加拿大,加拿大-韩国,加拿大-新加坡,欧盟- 日本,韩国-新加坡,韩国-美国; 2011年:安道尔-欧盟,日本-韩国,韩国-新西兰,日本-新加 坡; 2012年:欧盟-美国,中国-新加坡,美国-中国台湾; 2013年:中国-韩国、中国-中国香港 2014年:以色列-中国台湾,中国-欧盟
2、企业认证申请 3、守法证明
谢谢!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办事流程
北京海关网站()-在 线服务-企业管理
1、企业注册登记(注册、变更、注销、 临时注册登记、跨境电商注册、年度报告)
AEO互认合作
已实现AEO互认的国家和地区 韩国、香港、新加坡、欧盟
其他正在进行的互认磋商: 美国、中国台湾、日本、以色列

开展AEO互认接触的国家: 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哈萨克斯坦、马来西 亚、巴西、瑞士、阿根廷、墨西哥、南非、土耳 其
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
《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的合作备忘录》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与AEO
AEO互认 相互认可是一个国际性的概念,指某个行动、决定 或某个认证过程为一个行政机构所认可的同时,另 一个行政机构也给予了相同的认可。相互认可可以 避免重复监管,并很大程度上给贸易带来便利。 AEO的国际互认是指各国海关通过双边、次区域、 区域、以及未来全球范围多个渠道上实现AEO的互 认。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海关公平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信用评价1. 企业信用分类(一)按照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信用记录,将企业划分为信用优良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

(二)信用优良企业:指在海关监管下,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各项海关事务,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三)一般信用企业:指在海关监管下,信用状况良好,主动履行各项海关事务,偶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四)失信企业:指在海关监管下,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或者拒不履行海关义务、扰乱海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企业。

2. 信用评价标准(一)企业纳税记录:按照企业的纳税记录,包括税款的缴纳情况、申报情况、报关种类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合规经营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与海关监管有关的案件、事故等情况。

(三)海关事务履行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按时申报报关单、履行报检手续、配合海关核验等情况。

(四)企业规范经营:包括企业是否存在商品假冒伪劣、侵权盗版、质量不合格等情况。

3. 信用评价周期(一)海关将根据企业的纳税记录、海关事务履行情况、合规经营情况等因素,定期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评价周期一般为一年。

(二)在评价周期内,若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海关有权随时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信用激励和约束1. 信用激励(一)信用优良企业,将享受海关监管便利,包括报关单核对比例降低、优先办理退税等优惠政策。

(二)一般信用企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海关将给予适当的激励政策,包括适当的报关单核查比例、加快办理退税等政策。

(三)海关将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开展“红黑名单”式的信用管理,对信用优良企业给予公示和表彰,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惩戒。

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平台使用须知(新)知识讲解

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平台使用须知(新)知识讲解

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平台使用须知为加强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的管理,保障公示平台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推动广东对外贸易单证公示服务工作,制定本须知。

1、公示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以下简称“省分局”)承担。

2、公示平台部署在广东省金融业网间互联综合前置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11.36.1.61。

如金融机构由于内部网络设置问题无法访问的,可提请本机构技术部门协助解决。

3、公示平台使用范围为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外汇局及各金融机构,公示对象为省内企业报关单信息。

4、登录公示平台需使用IE9或IE9以上版本的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8.1正式版)极速模式、360极速浏览器(8.5正式版)极速模式。

5、新设的金融机构如需加入公示平台,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在开通外汇局其他系统时一并申请。

外汇局负责所辖金融机构的新增、修改、停用和删除,以及金融机构管理员的设置和管理。

6、公示平台用户分别为外汇局管理员、外汇局操作员、金融机构管理员、金融机构操作员。

外汇局管理员负责机构管理和用户管理。

机构管理包括负责所精品文档辖金融机构的新增、修改、停用和删除。

用户管理包括设置外汇局操作员、金融机构管理员。

外汇局操作员负责公示平台的业务管理,包括报关单数据库管理(经授权)、公示信息维护。

金融机构管理员负责设置辖内金融机构操作员。

金融机构操作员负责单证查询、单证公示等操作。

7、用户调离工作岗位,管理员须立刻停用该用户。

8、金融机构在办理贸易融资发放、大额贸易付汇业务时可使用公示平台将涉及的报关单信息进行公示。

本须知所述贸易融资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进口和出口贸易项下以报关单为业务审核资料之一的贸易融资业务,不含外汇贷款。

本须知所述大额贸易付汇指单笔等值100万美元(含)以上的进口付汇业务,包含向境外机构境内账户、离岸账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付汇以及深加工结转付汇业务。

如何查找企业海关信息报告

如何查找企业海关信息报告

如何查找企业海关信息报告1. 什么是企业海关信息报告?企业海关信息报告是由海关部门提供的关于某个企业进出口货物的详细信息报告。

它包含了企业的进出口行为、海关缴税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企业海关信息报告是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企业了解自身进出口情况、合规管理以及市场调研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2. 公开途径查找企业海关信息报告2.1 海关官方网站大多数国家的海关部门都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企业海关信息报告。

通过访问海关官方网站,你可以找到相关搜索引擎或数据库,提供企业海关信息的查询功能。

在搜索框中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号码,系统将会给出相应的搜索结果。

2.2 商务部门网站除了海关官方网站外,某些国家的商务部门也会公开发布相关的企业海关信息报告。

这些报告通常会提供一些特定的行业分析或市场趋势分析。

通过访问商务部门网站,你可以找到相应的报告下载链接或查询功能。

2.3 第三方商业数据库除了官方渠道外,一些第三方商业数据库也会提供企业海关信息报告的查询服务。

这些商业数据库通常需要付费,但他们提供了更为详细和全面的企业海关信息报告。

通过访问这些商业数据库的网站,你可以注册账号并使用其查询功能,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号码即可获取相应的报告。

3. 注意事项和限制在查找企业海关信息报告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和限制需要注意:3.1 信息的时效性企业海关信息报告通常会持续更新,因此你查找到的报告可能已经过时。

在使用这些报告时,要注意报告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是否与你需要的信息相符。

3.2 数据的可信度海关信息报告中的数据主要来自企业自行申报和海关部门的监管。

虽然一般情况下这些数据是可信的,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错误或误差。

因此,在使用这些报告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3.3 数据的完整性企业海关信息报告通常只包含了某个企业的部分信息,而不是全部信息。

在使用这些报告时,要注意数据的完整性,避免基于不完整的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完善海关信用管理制度

完善海关信用管理制度

完善海关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公示和奖惩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海关信用风险防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海关信用管理,是指海关依法对与海关业务相关的主体进行信用状况评价和分类,根据评价结果分类管理、采取对应措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海关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等原则,确保信用评价客观、公正。

第四条海关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海关对境内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跨境贸易、出入境行为中的信用管理活动。

第五条海关总署指导各级海关依法开展信用管理,海关总署信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海关信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并整理各类信用信息,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第七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评估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保证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强制整改失信主体,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第九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对信用优良主体予以奖励和激励,建立信用优惠政策,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第十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第十一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依法收集和整理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税务信息、海关信息等。

第十二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模型,设定信用评价指标和权重,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评价和分值计算。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指标应当包括主体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守法诚信、履约能力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指标和权重。

第十四条海关信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权重对相关主体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分类管理。

第十五条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主体,应当及时通知并要求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暂停业务、限制进出口、加盟保证金等措施。

银行跨境业务洗钱风险防控报告

银行跨境业务洗钱风险防控报告

银行跨境业务洗钱风险防控报告面对庞大又不断成长的跨境电商交易金额,银行不可忽视为跨境电商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服务背后所隐藏的洗钱风险。

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名录”中,跨境电商的参与者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和支付企业。

目前,银行参与跨境电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业务,也就是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其次是银行提供本身的银行卡支付功能,直接为跨境电商提供结算服务。

在第一种模式中,由于交易资金流是通过支付机构的收付款来完成,所以支付机构本身要对跨境交易的往来背景、交易主体身份的真实性承担主要审核责任,但根据汇发[2019]13号文《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银行作为合作机构须与支付机构审核责任捆绑在一起,如果发生因支付机构未进行合理审核导致违规情况,银行也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银行在为跨境电商提供服务过程中,无法把责任都推给支付机构,仍须面对跨境电商业务交易往来中的种种责任,像是外汇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外汇业务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对合作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审核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与技术手段等进行评估。

此外,银行在依托支付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时,还应在与支付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支付机构与银行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银行可以要求支付机构及交易相关方,就可疑交易提供真实合法的单证材料,如果不能确认交易真实且合法,银行完全可以拒绝办理相关业务;如果支付机构不配合银行针对部分交易进行审核或抽查,银行也可以拒绝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业务;银行应建立起以市场交易主体为主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将拒绝服务的市场交易主体列入负面清单中,每个月将该负面清单及拒绝服务原因通报其他外部合作银行。

银行在跨境电商业务中,最须防范的是企业对外明明承揽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但具体操作时,为了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好处,达到逃避缴税或少缴税款目的,通过虚构个人订单、快递单和制作虚假支付信息方式,以跨境电商贸易形式谎报为个人海外采购而进口的商品,跨境电商交易模式里类似“刷单”行为,实质上已属于走私,按规定银行须上报可疑交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一个旨在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并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工具。

该平台由中国海关总署负责运营,旨在公开发布海关涉企信用信息,以提供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和监管参考。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建立是为了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推动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加强法治化和市场化的监管,提高进出口环节的效率和透明度。

该平台通过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各界传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重视诚信、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的关键。

在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可信度评估、信用等级等。

这些信息通过海关的数据分析和监管工作获得,并经过专业评估机构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向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查阅企业的信用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合作伙伴的信用状况,降低交易风险。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企业信用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维护和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成为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企业通过自主申报、合规经营、执行诚信义务等方式,可以获取更高的信用等级,从而在进出口等领域享受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政策。

同时,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提供了诚信评价、市场监督等功能,强化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建立也推动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在传统的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通过价格、质量等方面的竞争来争夺市场份额,信用因素往往被忽视。

而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出现,使得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以充分体现,优秀的企业有机会通过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质量获取更多的机会。

这对于塑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

消费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查阅企业的信用状况,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
信誉记录,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
权益保障,也为企业营造了一个竞争的压力,促使它们更加注重产品
和服务的质量。

然而,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由于平台的信息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存在数据分析和审核的难度。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担心自身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对于信息的公开有
所顾虑。

这些问题需要在平台建设和管理中得到妥善处理,保障企业
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持平台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之,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一个在企业信用管理和市场竞争
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具。

通过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该平台促使企业
更加注重信用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对于消费者而言,该平台为其提供了信息参考,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海关信用信息公示
平台的建立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中国企业走向
全球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未来,我们可以期待该平台进一步完善
和发展,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益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