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写作教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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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用语文课程教案

几部分。

这类报告篇幅较长,应恰当安排其层次结构。可标出序数,分条分项陈述,也可列小标题分部分或分问题写。

基本情况可简要交代时间、背景和工作条件;

写主要成绩应把工作的过程、措施、结果和成绩叙述清楚;

经验体会主要是指对工作实践的理性认识,要从实际工作中概括出规律性的东西来,以便指导今后的工作;

写存在问题要写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

基本教训是指工作失误的原因和值得吸取的教训;

今后意见指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提出今后开展工作的建议。

不同类型的工作报告,在这些内容上各有不同的侧重点。

(2)情况报告。

情况报告常用于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

1)严重的灾害、事故、案情、敌情;

2)重要的社情、民情,

如社会生活中的新动态和上级某项有关国计民生的新政策、新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的反映等;

3)督促办理或检查某项工作的情况,

如财务、税收、物价、质量、安全、卫生等项工作的检查结果;

4)举办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基本情况,

各级各类代表会议的选举结果等;

5)对某项工作造成失误和问题的检讨与反思;

6)其他重要的、特殊的、突出的新情况。

情况报告一般以“情况――原因――教训――措施”的结构来写。先将情况叙述清楚,然后分析情况产生的原因,接着总结经验教训,最后提出下一步的行动措施。

情况报告多数写成专题报告,其写法不强求一律,但都要力求做到:第一,内容集中、单一,突出重点,抓住事物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第二,把情况和问题讲明白,把事情的经过、原委、结果、性质写清楚。

第三,若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写得具体、明确、简要,尤其是注意提出意见、建议的写作角度,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四,情况报告写作要及时,以便让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尽快了解重大、特殊、突发的种种新情况。

无权自行处理的问题。

6.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涉及面广而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请示上级领导或综合部门,以求得他们的协调和帮助。

(4~6为请求批准的请示。)

(二)请示的主要类型

1.请求指示的请示。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的,对如何处理新情况作出明确的指示等请示,即属此类。这类请示,多涉及政策上、认识上的问题。

2.请求批准的请示。这是请求上级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或要求对本单位处理某个问题的意见作出批示的请示。这类请示,多涉及人事、财物、机构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三)请示的结构及写法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几部分。

1.标题。

请示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如“关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

写标题要注意,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标题中尽可能不要出现“申请”、“请求”之类词语。

2.主送机关

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

3.正文。

请示的正文结构: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

(1)请示缘由

请示缘由是上级机关批准的依据,应简明扼要而又充分地陈述请示的原因、依据。这部分是为请示事项做铺垫的。简要不意味着简单化,必须讲清情况,理由充足,不能笼统、含糊,不能夸大事实,这样才能有说服力。

(2)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是请示的核心,就是要将请示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及事情全盘托出,请求上级机关作出答复。内容要具体,所提建议和要求要切实可行;用语要明确肯定,不能含糊其辞;若内容多,可分条列项;语气要得体,一般应写“拟”怎么办,而不能写“决定”怎么办。如需要上级机关审核、批准的事项,要进行具体细致地分析,还可

提出处理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供领导参考。提出的请示,要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切实可行。

(3)请示要求

请示要求是请示的结语部分,为了使请示的事项得到答复,发文机关应明确提出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一般是另起一行空两字书写。请示结语语气要谦恭,常用的结语有:“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复”、“特此请示,请予批示”、“请批准”、“请指示”等等。若是请求批转的请示,则以“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等语作结。

正文根据内容的多少,可分别采用篇段合一式、三段式或总分条文式结构。

4. 落款

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

(四)请示与报告的异同

1.请示与报告的相同之处。

(1)行文方向一致。均属上行文,而且是公文中用得很广泛的两大文种。

(2)在格式上,都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及时间四部分组成。都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2.请示与报告的不同之处。

(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批准、指示,需要上级批复,重在呈请。

报告要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不需上级答复,重在呈报。

(2)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需要事前行文,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过程中行文。

(3)主送机关数量可以不同。

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有时可写多个主送机关,如在情况紧急需要多级领导机关尽快知道灾情、疫情时。正式印发请示报送上级时,还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以利主送机关在必要时查询,而报告没有此项要求。

(4)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同。

请示属办件,收文机关必须及时批复。报告多属阅件,除需批转的建议报告外,收文机关对其他报告都可不行文。

(5)涉及内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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