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避讳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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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避讳趣谈
与西方诸国以取先人之名表达缅怀纪念之情不同,儒家文化向来强调高低分明、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避讳便是这一制度的一个表现。为长者讳,为尊者讳,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无从查询,但习惯认为避讳“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帝王作为封建时代至高无上的尊者,与其相关的讳词更是普通人不能提及的,否则就是对皇权神圣性的挑战,有下狱甚至丢脑袋的危险。
帝王避讳最严格的莫过于宋代,宋人避讳之例最严。《容斋三笔》里就说:
“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有五十字者。举场试卷,小涉疑似,士人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宋太祖赵匡胤,避讳字有匡、筐、涯、眶、惟、勖、眶、胤、靷、引、鈏、酳等,更甚者其远祖、始祖、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等已故受追封之人的名讳都一概要避,避讳之字词多达40余。宋仁宗名赵祯,蒸包子蒸馒头的“蒸”字就得改为“炊”字。更有甚者,宋高宗名构,为避“构”字而牵及够、媾、购、遘,, 避讳的字达50 多个!实在无法避免的常用字,也需要增减笔划或者改变读音,以示区别。如宋真宗赵恒,“恒”字多见缺末笔者。物极必反,当历史的车轮碾过宋代,进入元代时,草原民族蒙古入主中原,一改儒家世俗传统,以蒙古族的习惯,父子不避,尊卑无讳,因此避讳几乎终止。
照宋代周密《齐东野语》的说法,起码从周朝起,中国封建社会就有了避讳制度。
所谓避讳,按照《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即是:
“谓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例如,唐高祖的祖父名虎,凡写到或讲到“虎”,都得改为“猛兽”,或改为“武”。又如,唐太宗名世民,他死后,“世”字、“民”字都必须回避。于是,李世勣改名李勣,
“为民作主”改为“为人作主”。
避讳制度影响甚广,连百姓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影响。据说五代时,吴越王钱鏐有子跛足,讨厌人说到“茄子”,因“茄子”与“瘸子”音相近。后改“茄子”为“落苏”。百姓只得跟着说。至今上海人仍称“茄子”为“落苏”。吴越王钱鏐不许用跟“鏐”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改石榴为金榴,改刘姓为金姓。宋仁宗名祯。宫中改正月为初月,蒸饼为炊饼。以此之故,《水浒》中武大郎要称蒸饼为炊饼。
因为避讳,引出了很多不近人情的事。
《唐律》禁食鲤鱼,违者打60 扳子。唐朝皇帝自以为是老子李耳的后代,李、鲤同音,吃鲤就是吃李。鲤鱼也不让叫鲤鱼,改称“赤鯶公”(“鯶”音“涣”)。北宋法令规定,官员所担任的官职的名称如犯高祖、曾祖、祖父讳,该官员有罪。
唐朝李贺因父名晋肃,不敢应进士举。唐代冯宿父名子华,朝廷任命他为华州刺史,他以避讳不予接受。贾曾被任命为中书舍人,以父名忠一再推辞,朝廷只得另外安排。
北宋xx 以父名xx,终生不听音乐。
徐绩父名石,终生不用石器,走路不踩石头,遇到石桥要人背着过。
因为避讳,还闹出了一场官司。北宋时,有一年举行科举考试.刘攽、王介都是开封府考官。有一名举子用了一个“畜”字,王介认为犯皇上嫌名(宋哲宗名刘煦)。刘攽则认为礼部事先没有将“畜”字定为必须避讳的字,不可以因为用了这个字就将该举子黜落。两人纷争不已。
御史张戬、程灏将刘、王二人一并弹劾,刘、王都被处以罚金。御史中丞吕公著认为处分太轻,朝廷乃加重对两人处分,“夺其主判”。
奸佞小人往往利用避讳谄谀上司或当道。北宋蔡京任宰相时,每当宰相们在相府一起吃饭(当时称作“堂食”),小吏要报菜名。报到“菜羹”这道菜时,因“菜羹”音近“蔡京”,乃回避而报“羹菜”。当时凡往来公文,都得回避“京”字,“京东”、“京西”分别改为“畿东”、“畿西”。蔡京门下蔡昴避蔡京讳尤其谨慎,并要求家人也这样做,家人有违犯的,要打板子。有一次他自己违犯了,家人提醒他,他便扬手打了自己一记耳光。《捕蛇者说》最后一句道:
“故为之说,以俟观人风者得焉。”此处的“人风”本应为“民风”,是柳宗元笔下误吗?不是。看了古人的“避讳”习俗,大家就知其所以然了。
我国自周代起,就出现了避讳这一特殊的文化现象。所谓“避讳”,就是在说话或行文中遇到应忌讳的人名、事名、物名时,不能直接说出、写出,就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方法来改说、改写,以表示尊敬的一种方式。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古人避讳的种类和常用的方法。
一、避讳的种类
1. 国讳即当朝皇帝及其祖先(七世以内)的名字,全国臣民都要闪避。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如:
唐代前,盛小便的容器叫虎子,因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为避讳,就把虎子改叫马子。今人所谓马桶,即源于此。随着避讳内容的扩展,连皇帝的姓和属相都要避讳。
慈禧太后属羊,就不许人们说“养羊”、“杀羊”、“吃羊肉”一类的话。但她又爱吃羊肉,便下令把羊肉改叫“福肉”或“寿肉”。
2. 家讳即父母、祖先的名字,应回避,以示尊敬。如:
范晔父名泰,他所撰《后汉书》中郭泰、郑泰的“泰”都改作“太”。苏轼祖父名序,东坡为人撰序时,就改“序”为“叙”;后觉音同,又改用“引”。
3. 圣讳就是讳圣贤的名字,包括黄帝、孔子、孟子、周公等。孔子名
“丘”,
宋代就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
二、避讳常用的方法
1. 改字法在属文时,若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要用意义相同、相近的其它字来代替。如:
为避汉高祖刘邦之讳,凡遇“邦”字都用“国”字来代替。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先秦时叫“启蛰”,为避汉景帝刘启讳,改作“惊蛰”。为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唐太宗名世民,唐人属文就用“代”字代替“世”字,用“人”代替“民”字,故《捕蛇者说》中把“民风”写成了“人风”。
2. 缺笔法即书写时遇到需要避讳的字,把此字缺一笔。如:
为避李世民讳,人们将“世”写作“丗”,将“民”写作“氏”。为避宋真宗赵恒讳,不写右边“亘”字上面的一横。宋朝和清朝的缺笔,一般都缺在字的最后一笔上。玄烨的“烨”字,少写最后一竖;林黛玉母名贾敏,她写“敏”时,就少写最后一捺。
3. 空字法有多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