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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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调整优化我市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重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0〕38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1〕493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全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落实的通知》(粤公网发〔2020〕74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三条市、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负责入户复核、办理入户手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人才引进、救助人员和收养弃婴、退役军人安置受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上述类型人员落户工作。

第四条中央和省属事权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入我市,按照《关于明确中央和省属事权单位在职人员户口迁移有关工作的通知》(山安通〔2019〕3号)有关规定办理。

中山人才认定标准

中山人才认定标准

中山人才认定标准《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前言嘿,朋友们!咱们都知道,中山可是个发展得很不错的地方呢。

随着城市不断向前进步,对人才的需求那是越来越大。

为了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也为了让那些有本事的人能够在中山有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就有了这个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啦。

这个标准就像是一个大筛子,把那些符合中山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给筛选出来,然后给予他们相应的待遇和支持,这样大家都能在中山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啦。

适用范围这个中山人才认定标准啊,适用的场景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说,你想在中山找一份好工作,一些企业会参考这个标准来确定你是不是他们要找的高端人才,然后给你开出合适的薪酬和职位。

像有一家科技企业,他们想要招聘一些在人工智能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才。

那怎么判断呢?就看是否符合中山的人才认定标准里关于高新技术人才的条款呗。

再比如说,你想在中山享受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像住房补贴、子女入学优惠之类的。

那这个人才认定标准就是你的一个重要依据啦。

假如你是一位优秀的教育人才,想要把孩子带到中山上学,按照这个标准认定为人才后,孩子入学就可能会更顺利,还可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分配呢。

总之,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享受城市的福利政策,这个标准都在发挥着它的作用。

术语定义1. 高层次人才:- 简单来说呢,高层次人才就是那些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非常厉害的人。

他们可能有很高的学历,像博士学位之类的;或者在某个行业有很多年的经验,取得了不少了不起的成果。

比如说,在医学领域,那些能做高难度手术,还在国内外知名医学杂志上发表过很多重要研究成果的医生,就可以算是高层次人才啦。

2. 急需紧缺人才:- 这就是中山目前发展特别需要,但是数量又比较少的人才。

你可以想象一下,就像中山现在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可是懂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的人不多,那这些懂电池研发的人就是急需紧缺人才啦。

3. 创新型人才:- 这类人才啊,脑子特别灵活,总是能想出新点子。

他们不满足于现状,总是在寻找更好的办法去解决问题。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7•【字号】中委[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2010年8月2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以下简称“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步伐,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人才队伍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资源开发,城市竞争焦点由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向人才资源的争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从一个农业县发展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关键靠人才。

近年来,我市在培养引进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实施以来,全市人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升。

随着《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和“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步伐加快,我市对人才尤其是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进入前所未有的膨胀期,人才供给将面临严峻挑战。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中山市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科技创新的发展。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中山市从事科技创新工作,中山市制定了一套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

一、学术成果学术成果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的学术成果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被引用的次数、SCI/SSCI/EI收录论文数量等。

二、科研项目科研项目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主持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等。

三、专利成果专利成果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申请和获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四、奖励情况奖励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获得的科技奖励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国家级科技奖、省级科技奖、市级科技奖等。

五、学术影响力学术影响力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在学术界的影响力进行评价,包括学术论文的引用次数、学术会议发表的演讲和主题报告等。

六、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价,包括组建团队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团队的创新成果等。

七、社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是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将根据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行评价,包括人才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作用、人才的科技成果对行业发展的推动力等。

综上所述,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包括学术成果、科研项目、专利成果、奖励情况、学术影响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将综合评价科技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到中山市的科技创新工作中来。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补助发放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人社局财务科各存一份。

2、补助逐年申领,申领时填写本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3、补助标准:经评定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购房
补贴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年审合格后按年发放。

其中,第五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1.8万元/年,购房补助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为6万元,第三年为4万元,共20万;第六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1.2万元/年,购房补助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为3万元,第三年为2万元,共10万;第七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0.96万元/年;第八层次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为0.72万元/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附件: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0日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及参评第三章评定标准及程序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有效促进我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注重典型示范激励和能力业绩导向,实施分类及多元综合评价,强化用人主体自主权,简化人才层次划分,不断优化人才评价支持保障体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综合领域,系指除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以外的综合领域。

第四条人才档次划分及补贴标准: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 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

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正处级以上单位:经市委同意,现将《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20日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突出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企业是指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中山市人才导向目录》、所学专业或专长与岗位相匹配、工作业绩突出的企业实用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认定与评定两种方式产生。

对达到《意见》规定标准的一至六层次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

在《意见》所列六个层次的基础上,增加第七、第八两个层次。

对不符合《意见》规定标准的五至八层次人才,可按本办法申请评定。

如特别优秀的,经专家组认可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的,认定为一至四层次人才。

第四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遵循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以业绩为导向,突出专业水平、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衡量标准。

第五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原则上采用计分核准制,对申报人实行多元评价、核准计分和综合评审。

第六条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局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经信、科技、税务、财政、教体等职能部门配合开展。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办法(试行)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资格评定,规范专家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促进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每年8-9月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下同)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第三条评委会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组建产生。

第四条评委会按当年评审对象行业分类情况,设置若干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设组长1名。

专家评委在省、市相关领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各评审组设计分员及监督员各1名。

第五条评审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并主持现场评审工作,协调同组专家评委明确科学、合理的具体评分办法及标准,及时处理评审过程中有关问题,汇总评审结果材料提交评委会,并向评委会汇报本组评审情况。

第六条评审组各专家评委在对评审对象的材料全面审阅的基础上,对评审对象的技术水平、专业成就、科研成果、创新能力,以及对所在单位、行业(领域)、产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作用等指标进行评分,并将分数填入评分表内。

第七条计分员负责核算评审分数,在收到本组全体专家评委递交的同一评审对象评分表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合计分数后,计算平均分,确定评审对象评审分数,监督员复核无误后,填入汇总表内。

第八条监督员负责按照本办法监督本组评审过程,会同计分员审核评审分数,检查报表填写规范,对评审过程中出现影响评审的相关问题及时向评委会汇报。

第九条评审组确定本组全部评审对象分数后,相关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要认真听取评审组组长关于评审情况汇报,审阅相关评审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专家评审结果。

第十条评委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评审评委会成员、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或被告知回避,不可参加打分、评价。

中山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中山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

附件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申领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材料清单
经评定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申领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须填写《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补助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政府特殊津贴。

1、身份证明(国内人才凭身份证,境外人才凭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2、工商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二、购房补助。

1、身份证明(国内人才凭身份证,境外人才凭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证明或自建房有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类材料收原件);
3、工商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国有企业职位信息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汇总表

国有企业职位信息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汇总表
协助总工程师工作,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博士
工程治理
高 级
工程师
15年以上
担任过国际级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治理负责人
柔性引进
面议
工程技术
治理员
2
项目施工监督治理
工程硕士
水工结构工程
工程师以上
15年以上
聘用
年薪8万元以上
项目规划
治理员
1
项目进展规划和投资价值分析
硕士及以上
高级
具有大、中型项目建设治理工作体会
挂职
年薪10-12万元;提供住宿(公寓)
建峰化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1
负责公司投融资方案制定、执行;操纵公司投融资风险,和谐、组织和实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工作
本科
金融学
高级
具有资本运作、证券治理工作体会
挂职
年薪15-18万元;提供住宿(公寓)
建峰技术中心副主任
1
组织开展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评审、立项等工作;开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取、转让、推广应用及新产品的研发工作
聘用
面议
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总办(科级)
1
负责总工办日常事务及技术文件的收集、处理
硕士
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中级以上
3年以上
有给排水企业类似工作体会者优先
聘用
面议
集团供排水水质检测站技术负责人(副主任)
2
负责水质检测站技术工作
博士
化学分析相关专业
高级
5年以上
国家级类似分析检验中心在职人员优先
聘用
面议
集团
硕士及以上
高 级
工程师
柔性引进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中府规字〔2022〕9号、中府〔2022〕60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部认定标准第三章扶持奖励第四章暖心服务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六章附则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积极融入一体化发展战略,不断增强中山“三个定位”作用,全力促进总部经济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实际经营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本市,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在一定区域内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究开发、集中销售、财务结算、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的法人企业或机构组织。

第三条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审议有关总部企业支持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总部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总部认定标准第四条从市外迁入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认定为总部企业:(一)在本市经营不满1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且其(或其控股母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并签订投资监管协议,承诺第二年在本市核算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经济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第三年在本市核算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经济贡献不低于1亿元,经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审议同意的总部企业。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1)
附件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
序号 一级指标 (A) 分值及权重 (A%) 二级指标 (B) 学历或学位 分值及权重 (B%) 三级指标 (C) 分值及权重 (C%) 三级指标评分说明 须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明,含全日 制与非全日制。 得分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中职(含中专、中技、职高等):2分;大学专科:3分; 9分(30%) 最高学历或学位 9分(100%) 大学本科(或学士):5 分;研究生(或硕士): 7分;博 士:9分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 6分(50%) 3年及以下:1分;3年以上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 作年限 6分。 12分(4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属市10大重点产业、上市企业、“新三百”或总部企业、 近5年任职企业情况 6分(50%) 新型专业镇重点企业 : 3分;国内100强企业:5分;世界500 强企业:6分。
由一家或多家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企业情况由工商、经信部门出具相 关证明,任职情况由人才提供劳动 (聘用)合同。
1
基本要素
30分(30%)
工作经历
2
需求匹配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专业技术资格】初级:3分;中级:5分;副高级:7分;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 资格 9分(30%) 9分(100%) 正高级:9分。 (执业)资格 业)资格证书。 【职业(执业)资格】高级工:3分;技师:5分;高级技 师、注册类:7分。 与中山人才需 是否列入市人才导向 10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是 10分(50%) 未列入:0分;已列入:10分。 求契合度 目录 (100%) 否列入市人才导向目录。 20分(20%)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申 专业岗位 10分 10分(50%) 专业与岗位是否匹配 不匹配:0分;匹配:10分。 请人所学专业是否与劳动合同里所 匹配度 (100%) 列岗位对口匹配。 在规模以上企业或高 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 10分(25%) 企业担任管理层职务 及时间 10分(25%) 年累计纳税情况 10分 (100%) 10分 (10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没有任职不计分。 任中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2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由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其任职情况 高不超过6分。 证明。 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6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高不超过10分。 1万元及以下:2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累计。 【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 【省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 【国家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9分。 【世界级】10分。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来源:广东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10-17字号:大中小第一条为加快培养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适用人才,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专业水平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市紧缺适用人才的认定部门,对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技能、荣誉等进行认定。

第四条《意见》实施后,引进或经我市自主培养,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紧缺适用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紧缺适用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除对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外,原则上《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第六条属于《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属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报送到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审核。

(三)审核报批。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8]45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8]45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8〕45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山市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工业立市和工业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表彰在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定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优秀企业30家和优秀企业家30名。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成员单位包括市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海关、卫生局、质监局、财政局、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总工会和工商联等单位组成。

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优秀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营业额)达3.5亿元以上;企业税收入库达1500万元以上(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其中所得税入库为7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保值增值率〔(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100%〕≥100%。

(二)企业申报年度的每万元增加值耗电量低于上一年度单位耗电指标。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

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一、前言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是为了推动中山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而制定的。

本指标体系旨在全面反映特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的选拔和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二、指标分类本指标体系分为三大类:基本条件类、学术成果类和团队贡献类。

其中,基本条件类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学术成果类主要考察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团队贡献类则主要考察申请人在团队建设和组织管理方面的能力。

三、具体指标1. 基本条件类(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等。

(2)学历背景:包括最高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3)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及任职时间等。

2. 学术成果类(1)发表论文:包括SCI、EI、核心期刊等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

(2)科研项目:包括主持或参与的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3)专利成果:包括自主申请或参与申请的专利数量和质量。

3. 团队贡献类(1)团队建设:包括组建和带领科研团队的能力、团队人员结构及合作情况等。

(2)组织管理:包括对科研项目的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等。

四、指标权重本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权重不同,具体如下:基本条件类占10%;学术成果类占60%;团队贡献类占30%。

五、评价标准根据上述指标体系,特聘人才评价标准如下:(1)优秀:满足基本条件,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和组织管理能力。

(2)良好:满足基本条件,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团队建设和组织管理能力。

(3)合格:满足基本条件,学术成果一般,具有一定的团队建设和组织管理能力。

(4)不合格:未满足基本条件或学术成果较差,缺乏团队建设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总结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是一个科学、全面、有效的评价体系。

通过此体系的实施,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中山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

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

X X市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X发〔2020〕1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及待遇落实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与社会认可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高层次优秀人才,是指在XX市行政区划内工作、学习,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贡献卓越、业绩及专业水准处于领先地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胶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XX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和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XX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省、青岛驻胶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日常监督与宏观协调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各负其责。

第三章认定条件和标准第六条高层次优秀人才,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研究水平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第七条申报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符合XX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四类人才标准之一,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且在青依法缴纳社保或经国家、省、青岛、XX相关部门批复认定。

第八条申报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的,应为与辖区内企业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在青缴纳保险、无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

第九条申报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的,应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四章评价认定程序及要求第十条组织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高层次优秀人才的认定申请,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采取集中申报和随时受理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年1月、7月各进行一次集中申报,“一事一议”等高层次优秀人才的申报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开展。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修订说明(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推进我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中山加快转型升级,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精准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对《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体系》(以下简称《人才评定体系》)进行修订。

一、修订背景2015年,我市出台《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性地提出多元评价和综合评审的评价方式,解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才认定方法机械单一问题。

五年以来,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精英人才脱颖而出,共评定出高层次人才共?人,受到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好评。

但是,随着我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企业的人才需求更加细分,对于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人才评价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根据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不同领域人才所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近年来组织开展人才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聘请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广泛征询基层意见建议,收集评定工作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对评定工作实际作用进行分析评价;二是修订政策条款,对《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修订建议,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参评条件、审查条款等;三是完善评分指标体系,根据产业、行业细分以及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特点,借鉴我市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评分指标体系,设计出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新的评分指标体系,明确运作机制、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中委组通〔2011〕13号)和《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中所列七个层次认定标准的,但综合素质和能力业绩突出的企业或机构的专业人才,可以通过《人才评定体系》申请评定第五至第八层次人才。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实施方案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实施方案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实施方案一、实施方案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山市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引进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加分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加分政策公开透明,企业及人才平等享受政策优惠。

2. 重点突出: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贡献给予加分。

3. 动态调整: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适时调整加分政策。

4. 简便易行:简化加分申请流程,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三、加分标准1. 企业研发投入:按照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给予相应加分。

2. 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人才层次、数量、结构等方面,给予相应加分。

3. 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贡献,给予相应加分。

4. 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合作成效给予加分。

5. 企业荣誉:对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给予相应加分。

四、加分程序1. 企业申报:企业根据加分标准,向所在镇区科技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镇区审核:镇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加分建议。

3. 市科技局复核:市科技局对镇区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企业加分。

4. 公示:对拟加分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发布: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加分结果。

五、政策支持1. 加分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 对加分企业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人才选拔、培训等活动。

3. 加分企业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如税收减免、融资贴息等。

4. 鼓励镇区对加分企业给予配套支持。

六、组织实施1. 建立市、镇两级人才积分制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2. 定期开展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政策评估,优化政策体系。

3. 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加分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4. 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完善人才积分制管理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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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说明:本表总分为115分,其中100分为基本分,或多家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企业情况由工商、经信部门出具相 关证明,任职情况由人才提供劳动 (聘用)合同。
1
基本要素
30分(30%)
工作经历
2
需求匹配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专业技术资格】初级:3分;中级:5分;副高级:7分;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 资格 9分(30%) 9分(100%) 正高级:9分。 (执业)资格 业)资格证书。 【职业(执业)资格】高级工:3分;技师:5分;高级技 师、注册类:7分。 与中山人才需 是否列入市人才导向 10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是 10分(50%) 未列入:0分;已列入:10分。 求契合度 目录 (100%) 否列入市人才导向目录。 20分(20%)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判断申 专业岗位 10分 10分(50%) 专业与岗位是否匹配 不匹配:0分;匹配:10分。 请人所学专业是否与劳动合同里所 匹配度 (100%) 列岗位对口匹配。 在规模以上企业或高 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 10分(25%) 企业担任管理层职务 及时间 10分(25%) 年累计纳税情况 10分 (100%) 10分 (10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没有任职不计分。 任中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2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由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其任职情况 高不超过6分。 证明。 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6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 高不超过10分。 1万元及以下:2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累计。 【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 【省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 【国家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9分。 【世界级】10分。
附件1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总表
序号 一级指标 (A) 分值及权重 (A%) 二级指标 (B) 学历或学位 分值及权重 (B%) 三级指标 (C) 分值及权重 (C%) 三级指标评分说明 须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最高学历或学位证明,含全日 制与非全日制。 得分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中职(含中专、中技、职高等):2分;大学专科:3分; 9分(30%) 最高学历或学位 9分(100%) 大学本科(或学士):5 分;研究生(或硕士): 7分;博 士:9分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 6分(50%) 3年及以下:1分;3年以上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 作年限 6分。 12分(4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属市10大重点产业、上市企业、“新三百”或总部企业、 近5年任职企业情况 6分(50%) 新型专业镇重点企业 : 3分;国内100强企业:5分;世界500 强企业:6分。
任职层次
个人所得税 3 业绩评价 40分(40%)
近5年所获奖项,奖 政府(部门) 项与从事工作密切相 或行业协会 10分(25%) 关,根据获奖层次、 评价 等级情况计分 企业认可度 10分(25%) 企业法人代表评价
10分 (100%)
提供获奖证书及有关文件。
4
专家评审 发明创造 (加分项目)
10分 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亲 一般:3分;较好:6分;良好:8分;优秀:10分。 (100%) 笔签名的书面评价意见。 评委会专家针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包括个人对所在单位、行业(领域)、产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 10分(10%) / 用等。 15分 由申请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 本项指标为加分项目,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两类,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其中拥有被授权发明专利 利证书,经网上验证后予以加分。 1项加3分,拥有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如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 情况的,不予加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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