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指南
中国农业银行远期及掉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远期及掉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操作规程为保证我行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稳健、合规地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精神~制定本规程。
第一部分业务定义及基本规定一、远期结售汇,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约定将来某一时刻或某一期间内为客户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等交易要素~到期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交易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币、丹麦克朗和瑞典克朗等主要货币。
,三,远期结售汇交易类型分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标准期限分别设有,天、20天~,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10个月、11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等十六档,期限1超出12个月的远期结售汇价格需电话询价~畸零天数的报价根据标准期限线性插值计算得出。
,五,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交易日和到期日决定~客户可以灵活选择择期起始日~择期起始日需大于择期交易日。
,六,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客户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交割的视同如约交割。
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一,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合同~约定近期时点上为客户办理的卖汇或买汇交易的外汇币种、汇率、金额等交易要素~同时根据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价格约定远期时点上的买汇或卖汇交易~在近期/远期两个时点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买汇或卖汇业务。
,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币种与远期结售汇相同。
,三,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类型分为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期限规定与远期结售汇相同, 期限超出12个月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价格需电话询价~畸零天数的报价根据标准期限线性插值计算得出。
2024年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5篇)
2024年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与乙方欲进行货币兑换操作,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2024年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并执行,双方同意如下:第一条结汇、售汇的共同约定1.1 甲方与乙方均同意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方式进行货币兑换操作,包括结汇和售汇。
1.2 结汇是指将一国货币兑换为另一国货币的行为,将与乙方将所持有的外币换算成本国货币。
1.3 售汇是指将本国货币兑换为另一国货币的行为,将甲方将所持有的本国货币换算成外币。
1.4 双方约定的汇率为:1国家货币(甲方货币)= X国家货币(乙方货币)。
1.5 双方约定的结汇日期为:_________。
1.6 双方约定的售汇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汇率管理办法,外汇管理法等,确保兑换操作的合法性。
2.2 甲方应提供真实的汇款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等,以便乙方进行汇款操作。
2.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售汇日期提供所需的本国货币,确保兑换操作的顺利进行。
2.4 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兑换操作无法完成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3.1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汇率管理办法,外汇管理法等,确保兑换操作的合法性。
3.2 乙方应提供真实的汇率信息和汇款信息,确保甲方获得准确的结汇和售汇信息。
3.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结汇日期提供所需的外币,确保兑换操作的顺利进行。
3.4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兑换操作无法完成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兑换操作的流程4.1 甲方在结汇日期前提供乙方需要的外币,确认甲方货币的数量和种类。
4.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外币数量和种类,按照约定的汇率进行结汇操作。
4.3 乙方在售汇日期前提供甲方需要的本国货币,确认乙方货币的数量和种类。
4.4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本国货币数量和种类,按照约定的汇率进行售汇操作。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xx总发〔xx〕107号附件2,xx年6月15日印发为规范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售汇、收付汇管理有关规定,和《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客户申请。
客户向我行业务部门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客户需提交如下单据。
(一)当客户为首次办理业务时需提供的单据:1、经客户有权签字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式四份(见附1),如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时,应同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业务授权书(格式由客户拟定,如果该被授权人需转授权其他第三人签署总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申请书,则应在本授权书中授予该被授权人转授权权限。
)正本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为协议的有权签署人和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有权签字人,客户法定代表人也可以针对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签字人员进行授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见《协议》附件2)。
3、客户递交《协议》的同时交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如采用现汇保证金的形式,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5、缴纳交易保证金。
如客户通过授信的形式,由业务部门配合客户发起授信或对现有授信额度进行切分。
如客户通过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客户应在交易前将保证金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按活期利率计息。
保证金金额=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
远期结售汇的保证金币种为本交易项下的外币或人民币,如为外币,应为国际上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6、客户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向业务部门查询最新的交易价格(业务部门向总行计划财务部电话查询最新价格,总行计划财务部向具备资格行电话或传真咨询价格后确定我行报价)并逐笔提交《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客户版,见《协议》附件1)或其它相关交易申请书,及未来相应时间段内的外汇资金流收支信息书面文件。
远期结售汇业务(行内培训)
3 3
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简介 交易币种
美元/人民币 港币/人民币 欧元/人民币 英镑/人民币 日元/人民币 瑞士法郎/人民币 加拿大元/人民币 澳大利亚元/人民币 USD/CNY HKD/CNY EUR/CNY GBP/CNY JPY/CNY CHF/CNY CAD/CNY AUD/CNY
4 4
人民币掉期交易概念:
在买进或卖出一笔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 同种货币的一笔远期外汇,两笔交易金额相同、方向 相反。
掉期交易Βιβλιοθήκη 即期交易远期交易24 24
远期结售汇业务——我行优势
人民币掉期交易的作用 ——调整原远期结售汇交易的交割时间
25 25
远期结售汇业务——我行优势
掉期结汇
远期结汇
交割日
远期结汇提前交割
目录
1 2 3
远期结售汇业务简介 远期结售汇产品特点 远期结售汇适用客户 远期结售汇操作流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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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售汇我行优势
远期结售汇我行收益
各地区业务开展情况
32 32
远期结售汇业务——我行收益
2‰ 远期结售汇 1.77‰ 即期结售汇
33 33
34 34
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简介
交易期限
远期结售汇交易 从隔日到1年任意天数均可
择期结售汇交易
超远期结售汇交易
可以以隔日到1年之间的任 意两天为起始日和到期日
从1年到7年任意天数均可
5 5
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简介 违约与展期
违约条件
1、到交割时客户资金不足,无法与我行交割。 2、客户未按规定按时提交全部有效凭证。
签订 总协议
签订 合同
远期结售汇定价机制及操作流程
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
目录
第一部分 远期结售汇定价机制
定价原理 利率平价公式及参数选择 我行远期结售汇定价机制
第二部分 远期结售汇操作流程 第三部分 总行平盘处理及头寸控制
•13 Mar 2003
第一部分 远期结售汇业务定价机制
•13 Mar 2003
一、定价原理-利率平价理论
CNYIRBID =1.89% 人民币利率的BID价格
USDIRASK =1.21%
美元利率的ASK价格
ACT = 92
实际天数
•13 Mar 2003
我行卖出三个月美元的成本价格
=USD/CNYASK *(1+ CNYIRASK * ACT /365)/(1+ USDIRBID * ACT /360) =827.95*(1+2.29%*184/365)/(1+1.11%*184/360) =830.37
•13 Mar 2003
三、我行远期结售汇定价机制
以3月12日美元三个月远期结售汇价格的制定为例说明远期结售汇定价 2003年3月12日,美元三个月LIBOR 市场价格为BID1.11%,ASK1.21% 。人民币三个月存放利率为1.89%,拆入利率为2.29%,美元兑人民币中 间价格827.70。三个月实际天数为92天。
•13 Mar 2003
四、交易
受理客户交易申请
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逐笔提交申请书及/或有效凭证、有效商 业单据等。
交易单据审核
我行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进出口核销等有关规定,对客户 提交的申请书及/或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的核对 。包括有权签字人签字及公章、交易金额、交易期限等。
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确定汇价在前而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即期结售汇中两者是同时发生的)。
企业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
在交割日当天,企业可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
一、币种和期限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为美元、日元、港币、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英镑和加拿大元。
远期结售汇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择期。
固定期限包括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10 个月、11个月和12个月。
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决定。
起始日和终止日的确定应以上述远期期限为标准并与远期期限的任何一档相吻合。
产品要素灵活,种类丰富。
还包括平价远期结售汇、超远期结售汇、增强型远期结售汇、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和付汇理财通等。
二、费用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不付任何额外费用,银行收益已通过买卖汇率差价来实现。
远期结售汇的汇率计算,采用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所通过的方法,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美元与人民币的利率以及交割期限的长短。
三、交割和展期远期结售汇按照申请书规定的交割日交割。
银行在交割日当天为企业办理结售汇的转帐手续,如交割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企业应在交割日前备足卖出货币的全部金额。
由于贸易的不确定性,企业在交割日当天交割有困难,银行可给予企业3个工作日的交割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仍视同企业如期交割,并仍然按照原合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如果企业做的是择期交易,则在择期期限的起始日和终止日之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均可交割。
如企业预期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办理交割,应向银行办理展期,申请时间不得晚于交割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
每笔业务至多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违约和风险因企业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以下情况均属企业违约:1、企业无法在交割日前提交有效凭证。
会计经验:什么是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流程
什么是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流程
什么是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流程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
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
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
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对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都是适用的,这其中也包括了外商投资企业。
一般情况下,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是不付任何额外费用的。
银行的收益会通过买卖汇率差价来实现。
远期结售汇的汇率计算,采用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所通过的方法,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美元与人民币的利率以及交割期限的长短。
远期结售汇的申请条件
1.经常项目下,凡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可办理结售汇的外汇收。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doc-厦门港务发展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厦门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未来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规避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批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司应按以下章节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公司的操作流程,并报本公司备案。
第五条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临时报告或者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二章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第六条公司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于每年度审议批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种类和各种类交易的总额度并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事宜。
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最高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的金额和时间。
第七条具体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司应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该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参与投资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八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司开展该业务前,可由其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工作小组或聘请咨询机构负责评估远期结售汇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关注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
系统安全
检查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性,防止因系统故障 或网络攻击导致的操作风险。
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
合规性审查
01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要求。
合同法律风险
02
审查交易合同中的法律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降低
市场需求与前景
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企业对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随着人民币国际 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企业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
市场前景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未来,随着人民币国际 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会更加活跃和多样化。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 和应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也将不断提高。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要求
信息披露
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业务透明度。
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制定详细的信息披露流程和责任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与投资者沟通
积极与投资者沟通,提供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解答疑问,保障投 资者的权益。
05
远期结售汇业务案例分析与实 践经验分享
成功案例解析与经验总结
实践经验分享与交流互动环节
经验一
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 和汇率市场动态,及时 调整策略,降低汇率风 险。
经验二
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探 讨适合双方的解决方案 ,实现双赢。
经验三
XX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基本操作要求第一条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结汇、售汇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和中国银行关于国际结算业务的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期限、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第三条服务对象:国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三资企业,在符合实需原则的前提下,均可向我行申请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四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包括:一、经常项下,凡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可办理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交易到期交割时,需提供结售汇业务所要求的全部有效凭证。
二、资本项下的远期结售汇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偿还我行自身的外汇贷款;(二)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三)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第五条交易期限。
远期结售汇的交易方式分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一、远期交易期限分为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10个月、11个月、12个月共14档报价;二、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到期日决定,起始日和到期日的确定应以上述远期期限为标准并与远期期限的任何一档相吻合,择期交易的最长期限为1年。
第六条交易币种。
远期结售汇的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瑞士法郎、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总行将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状况增减报价币种。
第七条受理业务的基本原则一、客户资格审查。
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应在我行开立帐户。
二、客户须与我行鉴定书面协议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与我行签定总协议,并逐笔提交申请书。
协议书和申请书应使用我行规定的固定格式,并由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指南_通用版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指南(通用版)一、业务定义远期结售汇,是指客户与我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期限、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后,汇率立即锁定,免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二、我行业务特点1、币种多样,支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澳元、加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等9种交易币别。
2、期限灵活,可锁定至未来的任一日期(非我国及该币种节假日)汇率(一般最长不超过1年),或1年内任一时间段的汇率。
3、多元服务:对大额(单笔大于等值USD100万)交易,分行提供盯盘、挂单、操作策略建议等服务。
4、交易系统先进:支持提前交割、部分交割、展期、违约等灵活操作。
三、交易前准备工作(一)客户准入客户经理填写并提交《客户分类和产品交易种类审批意见表》至分行资金交易中心(见附件1)。
(二)签署协议(以下资料首次办理时提供,须在交易前提交分行资金交易中心)1、董事会决议(见附件2)——客户签字加盖公章2、《远期结售汇总协议》(见附件3)——客户签字加盖公章,我行盖分行公章,一式两份,客户与分行资金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三)开立远期结售汇保证金户定活皆可,不可与客户其他类型的保证金户混淆。
客户所存保证金币种不限于人民币,若客户申请缴存外币保证金,需开立对应币种的保证金专户。
若客户有资金交易类额度且所办理交易满足完全占用额度的条件,可以不开保证金账户。
(四)提供客户信息以便资金中心发送报价补充《远期结售汇客户信息表》(见附件4),便于分行资金交易中心人员向客户提供报价、市场信息及操作策略建议。
报价模板如下:9月29日美元远期结汇报价(牌价)期限 结汇价 掉期点(BPS )贴水率 即期 6.6723 0 - 1M 6.6725 2 0.00% 2M 6.6695 -28 0.04% 3M 6.6665 -58 0.09% 4M 6.6602 -121 0.18% 5M 6.6542 -181 0.27% 6M 6.6475 -248 0.37% 7M 6.6414 -309 0.46% 8M 6.6354 -369 0.55% 9M 6.6295 -428 0.64% 10M 6.6232 -491 0.74% 11M 6.6170 -553 0.83% 1Y6.6105-6180.93%该报价仅供参考,具体交易价格以成交时为准注:1、远期价格=即期价格+对应期限的掉期点;2、掉期点由银行间外汇掉期市场形成,由两国货币利率差、市场预期等因素决定;3、贴水率为远期价格相较于即期价格的升值幅度。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客户远期售汇估值=〔我行估值使用的售汇价—该笔 交易约定的远期售汇价〕×远期售汇本金
保证金的估值与相应处理
如因市场变化造成的估值亏损到达保证金的50%,资金部通过经办网点,通知客户增加保证金,经办网点将增加的保证金金额书面通知资金部。如果客户没有及时增补保证金,在估值亏损到达保证金额的90%时,资金部将该笔交易视为违约,对外叙做平仓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并通知经办网点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远期结售汇的操作流程
.经办支行向总行资金部询价〔此时客户必须接受我行回复的价格〕,同时发送客户的《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
.资金部填写《深圳安全银行远期结售汇成交确认书》,发送回网点。
资金部进行平盘交易
网点填写《远期结汇/售汇证实书》交给客户。
客户远期结汇估值=〔该笔交易约定的远期结汇价—估值使用的结汇价〕×远期结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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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售汇到期正常交割
经办网点根据本网点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台账》,在交易履约时提醒客户进行资金交割,完成与客户的资金清算。 客户如期交割头寸后,将释放其保证金账户中的金额。清算中心与经办网点应同时完成相应账务处理。
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展期
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可以申请展期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为防止违约,应提醒客户尽可能准确预测收付汇日期。客户办理展期手续时,应填写《远期结售汇提前交割/展期申请》,该申请必须在交割日前两个工作日上午送达经办网点,经办网点在交割日前两个工作日上午12:00以前将展期申请加盖本网点公章 至资金部。
远期结售汇的操作流程
远期结售汇牌价的发布
客户确认接受,办理业务
远期结售汇的操作流程
按规定收取保证金〔资金部可以根据市场趋势的判断来调整保证金比率〕。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经办机构应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向客户提供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服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远期结售汇业务服务对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客户。
第五条远期结售汇业务办理范围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进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经常项目下,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交易到期交割时,需提供结售汇业务所要求的全部有效凭证。
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二)以下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偿还我行自身的外汇贷款;2、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3、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4、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5、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6、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以上资本项目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目前办理即期结售汇的程序进行审核,客户在交割日前应提供办理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关凭证,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
(三)客户应按远期结售汇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充抵。
第六条受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一)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在我行开立相应的账户;(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必须与我行及具备资格银行签订总协议书并逐笔提交交易申请书,总协议书和交易申请书应使用我行规定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三)客户应提供授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及印模授权书);(四)客户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按相关要求酌情收取。
远期结售汇
从2003年4月1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在全行范围内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大连分行首批位列其中;一、什么是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二、叙做远期结售汇所需具备的条件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均可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2.远期结售汇业务实行实需原则;客户的下列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A贸易项下的收支;B非贸易项下的收支;C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D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E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三、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能给您带来什么好处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事先约定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对于有未来一段时间收、付外汇业务的客户来说可以起到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货币保值的作用;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和期限远期结售汇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欧元、日圆、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远期结售汇交易可以是固定交割日交易,也可以择期交易;对于固定交割日交易,期限有7天、20天和1个月、2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决定,起始日和终止日的确定应以上述远期期限为标准并与远期期限的任何一档相吻合;五、叙做远期结售汇业务还需支付其它费用吗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不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六、办理远期结售汇的手续1.申请在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逐笔向我行提交远期结汇或售汇申请,并应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2.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我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我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3.在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我行向客户收取不少于交易金额3%的保证金或落实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在交易成交后,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对客户来说可以起到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货币保值的作用,并且办理该项业务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档次;交易可以是固定期限交易,也可以是择期交易; 办理指南 1.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客户与银行各执一份; 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中国银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中国银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2.交易成交;中国银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3.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中国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因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客户到期无法及时提供全套单证的,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 远期结售汇业务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割; 4.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但必须在交割日当天向中国银行提交展期申请书和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中国银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按当时市场价格将客户原有交易反向平仓,然后签订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注意事项客户因下列原因致使远期结售汇协议不能履约的,中国银行可以要求客户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1.客户未在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 2.客户的外汇收支期限、金额与远期结售汇合同不一致;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银行在受理企业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循实需原则,对于单据不齐、手续不全的企业一律不得予以办理;目前开办的远期结售汇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对各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远期结售汇的汇率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而确定,以当日的外汇即期汇率加减升水、贴水的方式来表现;其期限有多种,企业可在6个月内任意择期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处理流程如下:1、报价银行总行资金部门每日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制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并负责向系统内进行发布,而系统内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操作部门则根据资金部门发布的远期汇率向企业进行报价;2、申请企业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在合理考虑当天市场行情的情况后,向银行提出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书面申请;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必需逐笔提交,申请书为一式两份,同时企业要将业务的有效凭证、有效商业单据一并提供给受理银行;3、审核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进出口核销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或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的核对;在操作过程中规定申请书应由申请单位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申请书中的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的金额,而远期结售汇交易期限应基本符合实际的收付汇期限;4、办理经审核符合规定者,银行将为其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须将其中一联具有双方签章的申请书寄送申请人备案;同时要于当天办理保证金转帐手续,并向企业寄送“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5、交割在申请书规定的交割当日银行必须按照交割合同,办理转帐手续,之后将结汇水单及核销联交付企业;在远期售汇业务中,若交割日早于付汇日,应按期交割,并将待付款项存入保证金帐户;而在远期结汇业务中,若收汇日早于交割日,有关出口收汇款项要先存入保证金帐户,待到交割日再办理结汇;6、推迟交割展期若申请人因履行贸易合同遇到困难,可于交割日前的三个工作日之前向银行提出推迟交割的申请,推迟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推迟交割的具体手续为:首先,申请人要以书面形式向原业务受理银行提出推迟交割的申请;第二,银行业务操作部门要将原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期限、价格、金额等报外汇资金部门,外汇资金部门据此向各业务操作部门进行重新报价;申请人在按要求向银行提交新的远期结售汇申请书后,一笔新的交易合同正式形成;第三,银行可于交割日当天办理原交易转帐以及新交易的会计核算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展期交割也会存在风险或收益;按照规定一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展期交割只能进行一次,由于推迟交割给银行造成的损失要由申请人承担,而由此产生的收益银行将在最终交割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经办机构应对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向客户提供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服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远期结售汇业务服务对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客户。
第五条远期结售汇业务办理范围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进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经常项目下,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可办理即期结售汇的外汇收支,均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客户在远期结售汇交易到期交割时,需提供结售汇业务所要求的全部有效凭证。
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二)以下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可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1、偿还我行自身的外汇贷款;2、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3、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4、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5、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6、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以上资本项目项下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目前办理即期结售汇的程序进行审核,客户在交割日前应提供办理结售汇业务所需的相关凭证,对客户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办理交割。
(三)客户应按远期结售汇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充抵。
第六条受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原则:(一)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在我行开立相应的账户;(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必须与我行及具备资格银行签订总协议书并逐笔提交交易申请书,总协议书和交易申请书应使用我行规定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三)客户应提供授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及印模授权书);(四)客户交易保证金的比例按相关要求酌情收取。
远期结售汇指南
谢谢,再见
(三)交割 1、凡我行已受理其远期结售汇申请的客户, 必须按申请书规定内容与我行办理交割。交 割当日办理转帐手续。 结算科应在办理远期结汇交割转帐手续后, 再将结汇水单及核销联交付客户。
业务流程
(三)交割 2、由于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 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 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 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 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
注意事项
2、保证金账户管理 (1)保证金账户不得用于与远期结售汇无关 的收入和支付业务。 (2)远期结售汇违约和展期进行反向平仓交 易所形成的汇率损失,应直接以申请人的人 民币保证金抵扣,不足的部分再从其人民币 结算账户中扣收。
注意事项
2、保证金账户管理 (3)远期外汇交易完成后(包括正常交易、 违约和展期),应将保证金账户中对应交易 的保证金余额退回申请人的原结算账户。 (4)当所有结售汇业务履行完毕后,可以按 照客户的要求为其办理保证金账户的销户, 账户利息进申请人的原结算账户。
业务流程
(五)违约 1、我行不受理客户提出的提前交割的申请。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做客户违约: (1)客户未在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 商业单据; (2)客户的外汇收支期限、金额与远期结售汇合同 不一致; (3)进口付汇日早于交割日; (4)客户因其他原因无法履约。
业务流程
(五)违约 3、凡不能按协议书中的规定与我行办理交割 的客户,应承担由此给我行造成的损失。结 算科应将违约情况逐笔填写《远期结售汇到 期未履约情况表》,于当日报资金计划处。
业务流程
(四)推迟交割(展期) 3、展期汇率与原协议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 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 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4、展期交易到期后,如客户执行交易则将其盈利退 还客户,如客户不执行则将其展期交易时的盈利入 银行汇兑收益帐,并按照违约办法处理其后一笔远 期交易。
中国农业银行远期及掉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1)
中国农业银行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操作规程为保证我行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稳健、合规地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精神,制定本规程。
第一部分业务定义及基本规定一、远期结售汇(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约定将来某一时刻或某一期间内为客户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等交易要素,到期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交易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币、丹麦克朗和瑞典克朗等主要货币。
(三)远期结售汇交易类型分为固定期限的远期交易和择期交易。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标准期限分别设有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7个月、8个月、9个月、10个月、11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等十六档;期限超出12个月的远期结售汇价格需电话询价,畸零天数的报价根据标准期限线性插值计算得出。
(五)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交易日和到期日决定,客户可以灵活选择择期起始日,择期起始日需大于择期交易日。
(六)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客户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办理交割的视同如约交割。
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一)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合同,约定近期时点上为客户办理的卖汇或买汇交易的外汇币种、汇率、金额等交易要素,同时根据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价格约定远期时点上的买汇或卖汇交易,在近期/远期两个时点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买汇或卖汇业务。
(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币种与远期结售汇相同。
(三)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类型分为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和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期限规定与远期结售汇相同, 期限超出12个月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价格需电话询价,畸零天数的报价根据标准期限线性插值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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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处会计科 二○○四年八月
业务简介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 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 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 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业务简介
1、交易币种 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
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
进出口核销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交的申请书 及/或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 表面一致性的核对。 (2)申请书应由申请单位有权签字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
业务流程
(二)交易 3、审核 (3)申请书中的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
汇的金额。 (4)交易期限应基本符合实际的收付汇
期限。如客户不能确定交割日期,也可 选择择期交易。
2、交易期限 一周、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至12个月,
共14个期限档次
业务简介
3、交易方式 可以是固定期限交易,也可以是择期交易
4、汇率 美元兑人民币报价采取一日一价方式 非美元兑人民币报价根据国际外汇市场情况
采取浮动报价方式(即一日多价)
适用对象
客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 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业务流程
(二)交易
(5)经审核符合规定者,我行可同意为其办 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
结算科 风险管理科
经办人员填写《远期结售汇授信、 保证金联系单 》
若资金计划处确认正确,则办理会计 转帐手续
风险管理科办理授信额度扣减或 收取保证金
经办人员询价——客户确认—— “银行意见”栏签字,填《远期 结售汇签约登记表》
受理原则
一、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中国银行申 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1. 贸易项下的收支 2. 非贸易项下的收支 3. 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 4. 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5. 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受理原则
(二)签订书面总协议。 客户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前,需与我行签订《远
业务流程
(三)交割 7、会计核算 转回交易日所作会计分录 作资金交割的会计分录 退保证金
业务流程
(四)推迟交割(展期) 1、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
期,每笔交易可允许展期一次。 2、我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首先转销与客
户间的原交易,同时确认因展期汇率和原协 议利率不同而形成的损益,然后按新的远期 结售汇汇率办理展期交易。
业务流程
(三)交割 2、由于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
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 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 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 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
业务流程
(三)交割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远期售汇业务中,若交割日早于付汇日,
应按期交割,并将待付款项存入保证金帐户; 在远期结汇业务中,若收汇日早于交割日, 有关出口收汇款项先存入保证金户,待交割 日办理结汇。
(四)客户与我行签定远期结售汇交易时的 签约币种必须与真实经济背景(如贸易合同 等)涉及的币种保持一致,即保值币种必须 是未来实际要收付的货币。
业务流程
客户资格审查 交易 交割 推迟交割(展期) 违约
业务流程
(一)客户资格审查 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客户应在我行开立账户。
贷:客户号(外汇买卖保证)—8405 ccy [业务编号]
业务流程
(二)交易
额度扣减
授信金额=交易金额* 15% T-保证金
业务流程
(二)交易 交易日会计核算 远期结汇 远期售汇
业务流程
(三)交割 1、凡我行已受理其远期结售汇申请的客户,
必须按申请书规定内容与我行办理交割。交 割当日办理转帐手续。 结算科应在办理远期结汇交割转帐手续后, 再将结汇水单及核销联交付客户。
业务流程
(二)交易 询价 申请 审核 额度扣减 会计核算
业务流程
(二)交易 1、询价 各结算科经办根据客户选择的货币和交易期
限向资金计划处询价并向客户报价。 各结算科也可从NOTES中接收资金计划处发送
的远期结售汇报价信息。 询价后客户可据此填写《远期结汇/售汇申请
业务流程
(四)推迟交割(展期) 3、展期汇率与原协议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
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 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4、展期交易到期后,如客户执行交易则将其盈利退 还客户,如客户不执行则将其展期交易时的盈利入 银行汇兑收益帐,并按照违约办法处理其后一笔远 期交易。
业务流程
(三)交割 4、对于申请宽限期及择期交易的交割请参见
清算处下发的沪中请EM[2003]2号“关于以书 面方式确认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交割事项的通 知”。
业务流程
(三)交割 5、经办人员填写《远期结售汇授信、保证金
联系单》,交风险管理科办理授信额度的归 还,同时办理保证金的退还。 6、根据交割情况登记《远期结售汇业务登记 簿》。
《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正本交换至 清算处资金调拨结算科
登记《远期结售汇业务登记簿》
复核人员审核,加盖业务公章, 编注流水号,传真资金计划处确 认
若资金计划处确认汇率已变化则 需重新向客户报价
业务流程
(二)交易
收取保证金
借:客户号(单位活期存款等)—809* ccy [外 汇买卖保证金]
书》。
业务流程
一、交易 2、申请 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
需逐笔提交《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及 /或有效凭证、有效商业单据。 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汇时可不提交有关 单据,但最迟应于交割日前提交我行。
业务流程
(二)交易 3、审核 (1)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
期结汇/售汇总协议》,并逐笔向中国银行提交远期 结汇或售汇申请。客户应另向我行出具《授权委托 书》,授权其业务人员至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上由客 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但应与客户 预留我行的印鉴相符。
受理原则
(三)远期结售汇必须依据远期合同中订明 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客户 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进行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