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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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导论——沃尔什和历史哲学

摘要:历史客观性的问题一直是历史学中有着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一个肯定的答案,而由这个问题引申出的历史科学性问题则更加困扰着我们,通过浅读沃尔什的《历史哲学导论》,对这两个问题有了一定的想法。关键词:历史哲学、历史客观性、科学性。

关于客观性。沃尔什将“客观性”定义为“为人公认”、“普遍接受”,这与通常意义上的“客观性”是迥然不同的。按照一般的理解,“客观”或指人的意识以外的物质世界,或指不带个人偏见,按物质的本来面目去说明或认识。但是沃尔什的“客观”似乎可以理解为一种态度,即“公正无私”。沃尔什意识到这种区别,但他坚持认为自然科学的客观性与其说“所关切的乃是独立的客体(物理世界)”不如说是“发展出了一套标准的思维方式”。

为了明确历史知识的性质,沃尔什用了很大的篇幅讨论历史和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及其真实性的问题。这一问题,是沃尔什历史哲学讨论的中心问题。他承认历史客观性的问题是批判的历史哲学中最为重要而又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对这个问题通常我们有两种答案,一种是客观主义的,即认为历史事实是绝对地客观存在着的;另一种是怀疑主义的,即否认历史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而认为每种历史事实都只有相对于历史学家的主观认识而存在。沃尔什于这两种答案之外,提出了第三种答案’即他的配景

主义。这种观点所主张的是,历史事实具有其相对于某种观点的客观性。他倾向于相信有可能发展出如下一种观点而为人们普遍接受,即历史学家们虽然从不同的道德的与形而上学的前提出发,但终究有可能获得一致的意见。这样一种规定表明了他的理论的唯心的性质,因为这一规定并不符合人们在日常意义上对科学客观性的概念。在日常意义上,我们说一件事物是客观的,我们的意思就是说,它的存在并不有赖于人的意识。但沃尔什这里所谓的客观性却有赖于每个人的意识。正因如此丹图才称沃尔什所谓客观性的学说是“相对主义”的。

在谈到造成历史学家之间意见不一致的因素这一问题时,他归结为以下四类。第一是个人的好恶,有关这一立场,沃尔什认为其比较简单,因为大多数历史学家都承认了自己的偏颇性,因此我们充分提防着它了,只要我们能保持充分的怀疑态度,它就无须对我们构成更多的恐惧。第二是集体的偏见,对于这种偏见,比起个人的好恶来,是更不易察觉的,因而是更不易于改正的。它们作用起来时更加微妙而又广泛的,而且正由于它们为集体所普遍接受,所以就更缺少一种鞭策,使我们能意识到它们从而克服它们。第三是各种相互冲突的有关历史解说的理论,其主要是指各种不同的有关历史上因果性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的理论。我们非常清楚地是,历史学家们确实是在运用这些理论,哪怕他们并没有明白的总结出它们来,而且,对于许多这类可能的理论之中哪一种是正确的,他们之间也并没有一致的意见。因此有关历史

解说的各种互相冲突的理论,就是历史学上意见不一致的一个重要的根源。

在这里值得我们探讨的则是第四种情况,就是根本的哲学冲突。在沃尔什心目中,是道德的和形而上学的信念。所谓道德的信念,指的是历史学家所带给他们自己对过去的理解的那些终极的价值判断,所谓形而上学的信念,指的是与这些判断相联系着的对人性以及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理论观念。这两组信念是密切相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并非所有抱有这些信念的人都明显地察觉到这个事实。

历史学家是各以其自己的哲学观念在看待过去的,这对他们解说历史的方式有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沃尔什认为历史学家之间的分歧归根结底便是哲学之间的分歧;而究竟我们能不能解决它们,就有赖于研究我们能不能解决哲学的冲突。如前所述,沃尔什历史哲学的基本论点似乎可以归结为:对于历史的理解或解释,赖于历史学家对于人性的概括和总结。大体上包括经验的成分,也有先验的成分(大体相当于人们做了什么和人们应该怎么做这两个部分)。当然,他也看出这个论点很容易引人质疑。人们不仅要质疑对历史解释的有效性,而且要质疑历史事实本身存在的根据;因为历史事实是以判断的形式呈现的,而判断又有赖于不同的前提假设,但不同的前提假设又可以得出不同的事实构图。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他提出了他的配景理论。这一理论的要点在于承认不同事实之间存在着“不可公约性”。(就是没有统一

尺度);也就是说,在具有不用的道德和形而上学观点的历史学家们之间,可以有“不可公约的”历史事实,而在有着共同的道德和形而上学观点的历史学家们之间,则可以达成一种共同的或客观的历史意识。

我认为,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历史学既然是一门科学,所以他就必然有着科学的普遍性;凡科学具有的普遍性,它也是具有的。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就具有它的独立性,即他所不同于一般科学的特殊性,例如它所看到的历史发展就必然不同于生物演化的过程我们也不能以描述生物演化过程的方式来描述历史过程,更不能把生物学的研究方法搬移到历史学中。

就历史学而论,客观性“要以诉之于独立的事实来超越前面的配景理论的说法而前进就是不可能的事。就自然科学而论,范式并不是科学家们共同认识客观世界的结果,即它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体系,而仅是科学家集团的共同信念。波普尔则一面确信“虽然我们不知道距离真理有多远,但是我们能愈来愈逼近真理”;一面表示“我们的理智不是从自然界引出规律,而是试探着——以不同程度的成功——把理智所自由发明的规律强加于自然界”。我们认为,这样的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由此构成了事物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的内部结构。这种客观的结构反映在人的认识中,在方法上,就形成知识的或理论的框架。科学的范式是客观实在的普

遍联系的反映。当然它也含有一定的想象的成份,这是人的认识的能动性的表现。通过对沃尔什分析的历史哲学和现代科学哲学的比较,通过对这两门科学(学科)共同关注的基础性问题的探讨,我们的结论是:历史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就是一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可以盲目照搬自然科学理论。历史学的“事实”,是对人类历史事实的能动认识;历史学的解释,是对历史事件内在联系的局部概括;历史学的预言,基于对历史事件本质联系的把握;历史学的客观性,基于对社会历史及其规律的能动反映。历史学的这四大基础性问题归根结底,是历史学与客观历史的关系问题。它们从不同侧面证实:历史学是客观历史的反映,是对客观历史的科学研,从而历史学就是一门科学。历史学是科学,并不意味着迄今为止我们的历史学实践都是科学研究。要使历史学达到自然科学那样的“精确性”,我们尚需付出巨大努力。但是我们坚信:“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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