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寿县-民间花鼓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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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间花鼓灯

2014-5-13 13:40|发布者: 文安|查看: 8966|评论: 0|来自: 安徽文化网

摘要: 花鼓灯是寿县民间歌舞的一种形式。因主要伴奏乐器为花鼓,故名花鼓灯。

花鼓灯是寿县民间歌舞的一种形式。因主要伴奏乐器为花鼓,故名花鼓灯。

清光绪年间寿县地区已有玩灯闹元宵的风俗。随着人们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花鼓灯艺术靠扭扭唱唱,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在本县瓦埠湖以西地区,开始出现一些花鼓灯班社演出有故事情节的花鼓灯节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这一民间歌舞,在全县发展到了鼎盛时期,男女老少皆能唱会扭,表达人民欢庆解放的喜悦心情。此后原有的花鼓灯艺人大都参加了业余剧团,花鼓灯这一民间歌舞形式又被搬上了舞台,参加上级举办的会、调演,并

获演出奖和创作奖,如花鼓灯《治淮小车》、《送郎上堤》、《拾棉花》等节目,均获地区和省的奖励。

花鼓灯,以舞为主,载歌载舞,以伞把子、鼓架子、小丑和兰花(也称腊花)为主,伞把子手持岔伞(形似伞的道具),以岔伞的交换来指挥舞台上的表演;男角称鼓架子,女角称兰花,他们是整个花鼓灯表演中的主要角色。解放前,兰花均由男子扮演,戴上假辫子和彩绸做的珠花,前额扎上头勒子,上穿彩褂,下穿裙子,粉墨登场。小丑虽不是主要角色,但也是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表演过程中他相间的穿插一些笑话、快板和顺口溜之类的语言来逗趣,以活跃演出气氛。

花鼓灯的演出分大花场、小花场两种形式。大花场是一种集体情绪舞,一般由七至十一人表演,演出时由伞把子引兰花和鼓架子等进场,在伞把子的带领下表演各种图形,如:“单篱笆”、“双篱笆”、“蛇退壳”、“分箱”、“篱笆团子”、“相面”、“狗尾圈”、“二龙吐水”等。

小花场一般由二至三人表演,演出时鼓架子在锣鼓的伴奏下边舞边上场,舞后口唱花鼓歌,请兰花下楼(即请兰花上场表演),观众谓之请兰花。兰花上场后,两两在锣鼓的伴奏下开始表演。另外,带故事情节的花鼓灯节目,一般是鼓架子、兰花和小丑分别扮演角色,在演出中舞唱,相间穿插道白和数板,使花鼓灯这一民间歌舞趋于花鼓戏的雏形。

花鼓灯表演有空场表演,也有边走边演的,行进表演的形式一般都在城市和集镇大街小巷流动表演。在街上流动演出时,伞把子领头打场子,后面紧跟着鼓架子和兰花,他们边走边手舞足蹈。锣鼓压阵于后,他们所过之外人们燃放鞭炮相迎,清末和民国期间,有些大户商号还在门口设盘,用铜板或大钱摆成字(一般都是一些“春”、“寿”、“吉”、“财”之类的吉利字),让花鼓灯艺人减字拾钱,减一笔

画唱一段,按字即兴编唱,唱词中一般都以赞美这家的商品好,有现代话说就是为这家商号作一次活广告。字减完后这些大钱和铜板就作为商号给艺人的赏钱。这一活动,多为伞把子来完成。

花鼓灯和其它民间艺术一样,是人们用来自娱自乐的活动形式,在演出时内容一般比较健康。花鼓灯舞、歌、剧的主要内容多是反映表年男女的爱情生活,表现他们相互爱慕,挑追嬉戏和反对封建礼教的故事、传说等。常演的歌、舞、剧有《团媳妇诉苦》、《懒老婆》、《扑蝶》、《十八里相送》、《游春》、《火烧莲花庵》、《丢手巾》、《对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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