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黑价联[1997]1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7.04.10
【实施日期】1997.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1997]11号1997年4月10日)
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新版税务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