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的税名词解释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8章城镇土地使用税8.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及基本法律内容8.1.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8.1.2 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占有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需要说明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8.1.3 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的土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县城的土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经济学名词解释

一级土地市场二级土地市场土地经济学名词解释第一章1.土地——地球陆地一定高度、深度范围内的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
P32.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的勘察、技术经济评价、土地资源的规划与计划、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区位利用、土地规模利用以及土地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经济问题。
P153.土地财产制度——土地财产的权属制度,具体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问题。
P164.土地资产流转——土地作为资产其权属的市场流转和随之而产生的土地收益分配问题,具体包括土地市场的建立及其供求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土地作为商品买卖而形成的价格、土地作为标的担保物形成的债务抵押关系以及国家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土地税收等。
P16第二章5.[6.土地利用——人类劳动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这一活动表现为人类与土地的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
P267.土地利用程度——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改造程度以及土地受人影响的变化程度。
P278.土地利用结构——在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或土地覆被之间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以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
P279.土地开发——对未利用或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或效益更高的土地的过程。
P2810.土地保护——通过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经营,是当代人得到最大的持续效益,并能保持土地的潜力以满足后代人的需要。
P2911.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对土地的投入与取得有效产品(或服务)之间的比较。
P3712.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人类对土地的利用过程和结果符合生态平衡规律。
P3913.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土地利用后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及其相应产生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城镇地区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征收的一种财政税收。
它的根据在于城镇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发展,确保城镇地区规划发展的合理性、可持续性,以及公共服务供应的公平性。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1、土地价值。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价值,这里指的是土地实际功能价值及其使用者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
2、土地建设及使用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土地计税金额也可以根据土地获取者所付费用调整。
3、土地开发程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金额还可以反映土地开发的程度。
4、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
对于非居民和个体户等土地使用者,其所得税状况也会是计税依据之一。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1、占地面积与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法。
这种方法是按占用土地面积和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确定税额,适用于证载覆盖度最大的城镇地区。
2、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
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是指根据城镇地价标准对土地的估价结果乘以纳税比例来确定税额的计算方法。
3、以所得税状况法求税额。
在某些地区,根据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如果土地使用者不缴纳所得税,则采取按百分比计税的方法。
4、以调查法求税额。
这种计税方法是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根据对城镇地区实际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税额,以反映城镇地域利用及发展状况,是当前比较常用的计税方法。
三、结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城市发展稳定、资源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计税依据多种多样,计算方法也十分复杂。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办理缴税时,应注意土地计税政策和标准,以免给自身以及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土地的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向国家支付的一种地方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本文将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依据和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依据主要包括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税款的计算是依据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综合确定的,通常采用的计税依据是每平方米每年的税额。
同时,不同城市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对土地使用权类型和地段进行分类,并设置不同的税率,以实现税收的差异化调节。
一般来说,土地面积越大、土地使用权类型越好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就越高。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机构和程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这些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对纳税人的登记、核定、征收和管理职责。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分为目标管理和事中管理两个环节。
目标管理是指通过税务机关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登记和核定工作,确定其土地使用权类型和面积,并按照当地的税率计算得出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事中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款的实际情况,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监督和管理,确保纳税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和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办法》,所有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和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需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核定的税款金额,缴纳相应的税款。
逾期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用途和意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城镇土地资源的一种税收调节手段,通过对土地的收益进行抽取,实现了对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

一、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2019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适用单位税额,所以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如何区分你所在城市是大城市还是中等城市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人口数量在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把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之后才行。
三、2019土地使用税各地征收标准是多少?1.山东调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山东省最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4.8元-19.2元一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8元一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元-4.5元一平方米;省黄三角农高区土地4元一平方米。
2.安徽蚌埠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安徽蚌埠市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蚌埠市区一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2元、10元、8元和6元,分别下调至10元、8元、6元和4元,每平方米普降2元,降幅达22%。
怀远、固镇和五河县也同步下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标准版文档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适用税额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适用税额求得,其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计算公式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一)纳税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 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 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什么

城镇⼟地使⽤税概述是什么
在⽇常⽣活中,⼟地是归国家和集体⼟地所有的,对于拥有⼟地使⽤权的我们是需要依法进⾏缴纳相应的⼟地使⽤税的,相信这个⼤家都清楚,那么什么是城镇⼟地使⽤税呢?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下⾯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
城镇⼟地使⽤税概述是什么
城镇⼟地使⽤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地使⽤权的单位和个⼈征收的⼀种资源税。
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地。
2、从2007年7⽉1⽇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地也要征收城镇⼟地使⽤税。
城镇⼟地使⽤税的特点:
1.对占⽤⼟地的⾏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差别幅度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地使⽤税概述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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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目的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旨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耕地占用税
旨在保护耕地资源,限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
征收对象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 内的土地进行征收。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征收。
税收优惠比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 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等给予免税。
ABCD
税务机关核定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核定应缴纳税 额。
税务机关监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 税进行监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方式
定期征收
按面积征收
土地使用税或耕地占用税一般按年征收, 每年征收一次。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征收,耕地占 用税按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征收。
CHAPTER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 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如税收征管不规范、税负不公等问题 。
VS
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旨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 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制度,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税 收征管,提高税收遵从度。
改革内容与措施
统一税制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并 为统一的土地使用税,简化税制,降 低征管成本。
调整税率
根据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经济发展 水平等因素,合理设置土地使用税税 率,实现税收负担公平分配。
完善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
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密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新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与原条例相比,在两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改。
一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征税范围,二是将原来的定额税率提高了三倍。
除此之外,其他条款和征税精神基本没有发生变动。
扩大了的征税范围和提高了征税标准后的土地使用税势必为更多的经济利益主体所关注。
那么,回眸土地使用税自开征以来所制定的政策,览阅连年来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情况,也一定会有所价值。
一、土地使用税的渊源土地使用税的全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个税种。
其目的是通过对占有“土地”这一短缺资源,采用不同的税额标准对占用不同档次的土地所形成的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它属于财产类税制体系范畴的税收。
对城市土地征税,是近代的产物。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从事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我国人多地少,节约用地是一项重要的国策。
在我国对农村土地征税始于夏朝。
古代的各个时期,都把对土地课税,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国民党统治时期,曾制定土地税法,在部分城市开征过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
建国后,就设立了房产税和地产税。
1951年8月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中合并征收房产税和地产税。
始称城市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房地产税并到工商税中,只保留了对城市房产管理部门、个人和外侨征收此税。
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设立了土地使用税。
1988年9月,为了利用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促使城镇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
并规定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土地使用税的政策规定及其沿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之后的16年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先后制定、印发了近120份“国字头”文件。
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税种,是指对城市和城镇的
土地使用权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下面将从税收法律依据、征收范围、计
算方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城镇及其他规模地区的宅基地、厂矿、商业、旅游、娱乐、市场等用地。
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工业
用地、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等不同类型。
对于使用权的所有人,在占用土地发生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按规定交纳税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土地使用权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土
地的分类情况来计算税款。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
积×土地使用税税额。
土地使用税税额根据城市土地等级、不同类型的土
地使用权以及地区的区划来确定,各地区税额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例如,对于保护性绿地以及国家和地方提供的一些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减
免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税。
同时,对于受公用事业建设规划需要征收土地的
单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土地使用税。
此外,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个体农民使用的土地,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减免税的政策。
综上所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对于
规范土地使用、加强土地管理以及调节土地资源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镇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助于减轻企业及个人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什么是城镇⼟地使⽤税
在现实⽣活中,有关于⼟地使⽤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泛关注,⽽使⽤⼟地是需要交纳税费的,⽐如城镇⼟地使⽤税,国家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那么,⼤家知道什么是城镇⼟地使⽤税吗?接下来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什么是城镇⼟地使⽤税
城镇⼟地使⽤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范围内,对使⽤⼟地的单位和个⼈,以其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种税。
⼟地使⽤税计算公式⼀般为: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
城镇⼟地使⽤税通常采⽤定额税率,即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中、⼩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分别规定⼀平⽅⽶⼟地使⽤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1.⼤城市⼀平⽅⽶⼟地使⽤税为1.5-30元;
2.中等城市⼀平⽅⽶⼟地使⽤税为1.2-24元;
3.⼩城市⼀平⽅⽶⼟地使⽤税为0.9-18元;
4.县城、建制镇、⼯矿区⼀平⽅⽶⼟地使⽤税为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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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课件

减免政策的实施方式包括直接减免和间接减免。直接减免是指直接减少 应纳税额,而间接减免则通过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等方式实现。
03
减免政策的影响
减免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减免政
策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
会进步。
税收返还政策
0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背景与目标
改革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面临诸多挑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
改革目标
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
改革内容与措施
01
02
03
04
扩大征收范围
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扩 大到所有城镇土地,包括农村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与发展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案例分析
01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 方式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方式可能包 括直接减免、间接减免、抵扣、 抵免等。具体实施方式取决于政 策的制定和规定。
其他优惠政策的影响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的 税收负担,提高其经济效益和投 资积极性。同时,这些优惠政策 也可以引导和促进特定行业、地 区或群体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课程PPT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三) 税率
表7-4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
非农业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50万以上
1.5~30
20万~50万
1.2~24
20万以下
0.9~18
地; ④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 ⑤水利设施管护用地; 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
构自用的土地; ⑦机场飞行区用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一) 税收 优惠 — 免税 项目
(11)下列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
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
) 税 额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
计
定面积为依据。
算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
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 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纳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 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购置存量房,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
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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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出售
征。
2.继承、赠予
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 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3.出租
不征(无权属转移)。
4.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 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 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 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 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 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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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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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纳税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后7日内
(二)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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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 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属于财产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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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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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 算扣除系数
#
八、税收优惠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 计税。
(二)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
城镇土地使用税ppt课件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 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 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税率: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类别 大城市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 用税(房产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 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 产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要求: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解析】 (1)商场占地应纳税额=6000×4=24000(元) (2)分店占地应纳税额=4000×2=8000(元) (3)仓库占地应纳税额=1000×1=1000(元) (4)商场自办托儿所按税法规定免税 (5)全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24000+8000+1000=33000(元)
A.57500元 B.62500元 C.72500元D.85000元
【答案】C. 【解析】企业,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各自实际占用土 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 用权未确定,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应纳城镇土地税 =(10000—1000+2500+3000)×5=72500元。
【答案】×。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纳税单位应
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 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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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的税名词解释
城镇土地使用税(Urban Land Use Tax),是由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所规定的一项税收制度。
它是指针对城镇土地的使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旨在引导和规范城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
一、税收目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城镇土地的供求关系,避免土地过度或浪费性使用,以及不合理的土地占有行为。
其核心目标是鼓励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纳税主体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通常是涉及到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出让购买者、租赁使用者等。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纳税主体可能有所差异。
三、税率与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1%至4%之间。
税率的确定取决于土地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和市场状况等因素。
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土地面积征收,即按照土地的不同面积来计算税款;二是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征收,即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税款的计算。
四、税收用途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是为了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方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额度会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阶段进行合理调整,
以适应不同城市的特点和进程。
五、税收优势与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具有一定的优势和问题。
其优势在于能够通过税收手段
来引导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浪费和过度占用,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
同时,征收土地使用税也能够促进土地资源市场的合理运作,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然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税率的制定和征收标准
的确定需要精确而复杂的评估,这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另一方面,税收的征收与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滥用权力和贪污等问题的出现,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六、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将更加重要。
未来的发展
趋势可能包括进一步的税制改革,以提高税收公平性和效率,并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意识。
同时,还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对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以保障税收的稳定来源和合理使用。
总之,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旨在引导和规范城市土地的有
效利用,为城市发展提供财政收入。
合理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可以平衡土地的供求关系,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滥用权力和贪污的问题。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强税制改革和政府管理,以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