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标准范本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5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xx〕1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xx〕1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的通知》(浙财教〔20xx〕1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乐清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及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以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二)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实行公示制,建立专门档案.(三)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第二章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第四条专项资金来源(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对象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残疾学生。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项目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2、社会捐赠助学金:来自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赠资金,用于资助特定的学生群体。
3、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4、学习用品补助:为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品。
四、资助申请与评审1、申请流程(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2)班级初审:班主任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了解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2、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2)实事求是原则: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估应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3)保护隐私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五、资助资金管理1、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资金账户,对资助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2、资助资金的发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3、建立资助资金发放台账,记录资金的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时间、金额、领取人签字等。
六、资助监督与检查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监督小组,定期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金被滥用、浪费。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本(3篇)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标贫困生资助是为了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贫困生能够获得及时、适当的资助,提高他们的学习条件和学习成绩。
二、资助对象和资格条件1. 资助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贫困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和特困学生等。
2. 资格条件:a.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贫困标准;b. 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c.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资助形式和范围1. 资助形式:a. 提供经济资助,包括生活费、学费、书费等;b. 提供助学贷款,根据贫困生的需求进行贷款;c. 提供免费的学习资源,如图书、教材、补习班等。
2. 资助范围:a. 生活费: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b. 学费:对于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生,全额或部分免除学费;c. 书费:为贫困生提供必要的教材和学习用品;d. 助学贷款:为有意愿继续深造的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助学贷款,减轻其经济负担。
四、资助申请和评审流程1. 资助申请:a. 贫困生在每学年开始前提交贫困生资助申请表及各项证明材料;b. 学校成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2. 资助评审:a. 贫困生资助评审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权重对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b. 根据评分结果,对贫困生进行适当的资助。
五、资助管理和监督1. 资金管理:a. 学校专门设立贫困生资助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接收、管理和使用贫困生资助资金;b.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平。
2. 监督机制:a. 学校设立贫困生资助监督小组,负责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b. 学校定期公布贫困生资助的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六、资助工作宣传和评估1. 宣传:a. 学校通过学校网站、通知、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贫困生资助政策和程序;b.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部门定期向贫困生和家长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资助行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在校的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精准资助的原则,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校学生资助工作。
第五条设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三)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四)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学生资助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
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初启动。
第十一条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重大疾病医疗证明、受灾证明等。
第十二条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模版(3篇)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模版一、引言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支持和帮助和规范资助工作的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提高资助效率,促进贫困生全面发展。
二、资助对象确定1. 资助对象的范围:本制度主要面向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
三、资助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本制度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助金额的分配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保每位资助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待遇。
2. 真实性原则: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虚假证明将取消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长效资助原则:资助工作要具有长期性,不仅仅局限于一次性资助,以确保贫困学生能够持续接受资助直至完成学业。
四、资助流程1. 申请阶段:a. 学校发布贫困生资助申请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
b. 学生填写贫困生资助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c. 学校贫困生资助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和资格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 审核阶段:a. 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b. 贫困生资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资助金额和资助方式。
3. 资助落实阶段:a. 学校向审核通过的贫困生发放资助款项,并告知资助款的使用规定。
b. 贫困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助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报备并说明原因。
4. 监督与反馈阶段:a. 学校设置贫困生资助监督机构,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b. 贫困生需按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五、资助管理与监督1. 资助记录管理:学校建立完善的资助记录管理系统,对每位资助学生的资助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2. 资助款项监督:学校贫困生资助监督机构定期对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学生所提供的使用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维护学生权益,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明确学生资助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我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兼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内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成员包括×××,×××,×××,×××、×××。
总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工作,学籍部门负责受助学生的学籍维护,德育和团委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资助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如有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备案工作。
二、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奖助基金提取(结余)和社会捐赠情况,完善优秀学生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助等制度,严格规范奖助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公示和申诉渠道。
完善学校奖优、助困和育人等制度,加大资助育人力度,鼓励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财会工作要求支出和发放,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做好到账确认签名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监督,以及全校师生监督。
四、学校学生奖助基金计提和使用制度。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3篇)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为保证我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根据《黄冈市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____通知,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____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____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天。
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____,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____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资助资金全部以现金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____、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2)【章节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贫困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和名额分配第三章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第四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五章贫困生资助审核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贫困生资助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贫困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牌
学生资助各项规章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切实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资源分配的合理、有效和透明。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生和专科生,校外学习、留学等情况另行规定。
第四条学生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生困难补助等,在校内设立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管理。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由学校领导负责,学生资助委员会协助领导进行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将通过网站、公告、通知等方式进行通知,学生需按时准确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生资助管理要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于资助政策的了解,引导学生珍惜资助机会,自觉维护资助规章制度。
第八条学生成绩与品行是评定资助的主要标准,同时学生在校表现、家庭经济情况等也将作为评定依据。
第二章奖学金第九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资助方式和金额分别有所不同。
第十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将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品德表现进行评定,同时家庭经济状况也是考虑因素之一。
第十一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公示、审核、评定等程序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十二条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学生资助办公室内,同时通知获奖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三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及时领取奖金,并按规定参加奖学金颁发仪式。
第十四条学校还设立特殊奖学金,包括学业进步奖、道德模范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这些奖学金的设立将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
第十五条学校奖学金的金额将根据学校财力状况、学生数量等因素进行评定,保证奖学金的合理发放。
第三章助学金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助学金,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方式包括生活费、书费、住宿费等。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工作职责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工作职责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和学校对学生资助的政策,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职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2. 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 组织各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 监督各学院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方案。
5. 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6. 负责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
7. 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奖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指导、岗位和酬金审核及协调管理工作。
9. 负责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10. 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11. 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12. 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13. 负责做好其他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资助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公开透明原则: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3. 注重效果原则:学生资助工作应注重实际效果,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益。
第四条工作流程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
2. 各学院负责收集和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并将结果公示。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确保资助资金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资助程序第六条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
第七条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校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第九条资助名单确定后,学校应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程序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第四章资助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资助资金使用档案,完整保存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等相关材料。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机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师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资助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初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资助对象与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学生:1.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子女学费、生活费的学生;2. 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的学生;3.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 其他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1. 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减免学费;2. 生活补助: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3.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针对突发重大疾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给予临时性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1. 领导小组组长:校长2. 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副校长3. 领导小组成员: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等相关负责人第七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2. 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3. 确定资助对象,审核资助资金;4. 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5. 定期检查和总结学生资助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 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2. 班级初审: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3. 学校复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4. 公示:对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5. 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
第九条资助资金发放:1. 学校财务处根据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账户;2. 学生处负责通知学生领取资助资金。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重要环节,旨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全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资助种类和对象第四条学生资助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评审后获得一定金额的资助。
2.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为有意愿参加校内工作的学生提供岗位,并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4.临时困难补助:为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次性补助。
5.临时项目资助:为有特殊学术或实践需求的学生提供项目资助。
第五条学生资助的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三章资助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
2.负责学生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3.协调各部门、院系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学生资助工作。
4.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和培训活动。
第八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推荐专职人员担任。
其中,主任由校领导任命,其他职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四章资助申请和发放第九条学生资助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的固定时间段,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并在校内公示。
第十条学生资助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的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等。
各种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材料由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的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据学校制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的发放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或者现金发放,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中学学生的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学实际情况,为中学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其他形式的帮助。
第三条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的目标是: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中学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
第四条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应注重激励和帮扶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的资助,激发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学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范围第六条中学学生资助的对象为中学在校生,包括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第七条中学学生资助的范围包括经济资助和其他形式的帮助。
经济资助主要包括助学金、奖学金、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其他形式的帮助包括心理辅导、学习指导、就业指导等。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中学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资助对象的确认办法,确保资助对象的准确和合理。
第三章资助标准和扶助措施第九条中学学生的资助标准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学习成绩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中学学生资助的扶助措施应包括经济资助和其他形式的帮助。
第十一条经济资助的扶助措施包括助学金、奖学金、补助和减免学费等。
助学金的发放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习情况等因素确定;奖学金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等因素确定;补助的发放应根据学生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减免学费的实施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习成绩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其他形式的帮助包括心理辅导、学习指导、就业指导等。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辅导工作机构和帮扶制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资助申请和评定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家庭可以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资助的专门部门或专门工作组,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资助建议。
2024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____字)为了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整体教育水平,我校决定对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下面是2024年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文,旨在为全体师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扶贫政策,推动我校贫困生教育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将依照国家有关贫困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的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提高获得优质教育的机会。
第三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经学校审核确认。
采用“三重审核制度”,包括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和专家评审。
第五条学生申请认定贫困生资格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贫困户识别证明等。
班级审核时,要结合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专家评审是对申请认定结果的最后确认,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第六条贫困生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认定结果在学期开始前公布。
第三章贫困生资助形式第七条我校采取综合措施,对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资助。
具体形式包括奖学金、贷款助学、勤工助学、免费住宿等。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获得奖学金资助。
奖学金资助分为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综合评定。
第九条贷款助学是指学校提供贫困生家庭的教育专项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书本费等学习费用。
贷款由学校和银行进行合作发放,贫困生毕业后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第十条勤工助学是指贫困生通过在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来缓解经济困难。
学校将提供丰富的勤工助学机会,并确保工资合理,工作时间不影响学习。
第十一条免费住宿是指贫困生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住宿资助,免除宿舍费用。
贫困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住宿方式,学校将提供不同类型的住宿选择,确保贫困生的住宿条件和生活品质。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资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建立资助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评审结果等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对资助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五十五条学校应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总结和反思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激励机制,对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水平。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资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资助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为优化资助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在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及时调整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第七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助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七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受助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制度,了解资助政策对学生成长的长远影响,为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七十三条学校应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留学生等资助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XXXX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订XXXX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财务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年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负责领导、规划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具体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XXXX中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学生资助办公室:XXX联系电话:XXXXXX二、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四、资助项目1.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五、资助标准1.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校孤儿每年每生3650元;低保家庭学生每年每生600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500元、初中,每年每生625元。
六、资助程序1.资金拨付。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经费由市教育局按照资助项目比例预拨至学校账户。
2.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主题班会、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
3.资助申请。
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提供申报材料。
4.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审定资助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
5.汇总上报。
公示期结未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市资助中心。
七、监督管理学校全面监督管理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资助标准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
教育处、财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17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
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资助信息工作,提高资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校学生资助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反馈等全过程,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1.2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
1.3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由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资助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反馈等。
2.2 资助管理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3 资助管理中心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负责学生资助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
2.4 资助管理中心下设资助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学生资助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反馈等工作。
2.5 各系部设资助信息联络员一名,负责本系部学生资助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等工作。
三、资助信息的收集与整理3.1 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学生资助信息收集和整理的具体规定,包括资助信息的种类、格式、时间等。
3.2 各系部资助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本系部学生资助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资助申请材料等。
3.3 资助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对收集到的资助信息进行整理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资助信息管理小组应建立资助信息数据库,对资助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备份,方便查询和追溯。
四、资助信息的审核与发布4.1 资助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对整理后的资助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审核后的资助信息由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发布,发布途径包括学校网站、公告栏、学生手册等。
4.3 资助信息发布后,资助管理中心应做好信息发布的记录和存档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可追溯性。
学生资助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分配学生资助资源,促进学生之间的公平竞争和互助,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学生资助会负责对学生资助事务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第四条学生资助会设立专门资助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资助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资助会管理资助资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临时资助等。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第六条学生资助会设立各类奖学金,根据资助政策和资金来源进行具体划分。
第七条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努力进取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等。
第八条奖学金评选标准应公平、公正、透明,具体评选办法由学生资助会负责制定。
第九条奖学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等,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奖学金申请条件应明确,并严格按规定审核。
第三章助学金管理第十一条学生资助会设立助学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助学金主要包括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等。
第十三条助学金资助对象应符合一定的经济困难标准,具体标准由学生资助会制定。
第十四条助学金申请程序应简便、便捷,并且确保个人隐私安全。
第十五条助学金发放应及时、准确,保证资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临时资助管理第十六条学生资助会设立临时资助,应急帮助学生解决突发困难。
第十七条临时资助主要包括生活困难资助、学业困难资助、医疗救助等。
第十八条临时资助申请程序应灵活、方便,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十九条临时资助发放应明确资助条件和金额,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临时资助资金来源为学生资助会预算拨款,使用情况需报告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资助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会需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制度,包括资助对象管理、资助资金管理、资助项目管理等。
第二十二条资助对象管理应对学生资助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跟踪管理,确保资助对象合法享受资助权益。
第二十三条资助资金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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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8740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标准范本
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
(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
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
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
行。
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
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8、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zz,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zz县zz学校
此处可填写公司名称/地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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