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教育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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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教育的经验

摘要: 宋建立于五代十国后,中国当时经历了近二百年的军事战乱和四分五裂,使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遭受了巨大的破坏,特别是伦理纲常遭到了严重破坏,社会迫切需要重整纲纪伦常,保证社会稳定,才能真正发展经济文化,而宋代统治者更把教育作为治国的重点。宋代教育兴盛既是经济文化发达的表现,也是经济文化发达的原因。宋代教育的发达,表现在太学教育制度空前完备、科举防弊制度日臻严密、书院教育兴旺发达、家庭教育日趋普遍等各个方面。本文探讨了宋代的三次兴学,结合宋代的教育体系以及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理学,从而总结了宋代的教育经验,以期为今天的教育及社会的发展提供启示。

关键词:宋代教育,教育体系,理学,教育经验

1 宋代教育的概况

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 夺取天下,深知当时社会秩序的混乱,藩镇、武将不服命令,恣意妄为。为此,采取以“杯酒释兵权”为代表的措施,削夺武将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采取重文抑武的方针,也是为了防止悍将权臣的产生。宋太祖于戎马倥偬之际提出:“朕欲尽令武臣读书,知为治之道。”目的是用封建伦理道德约束武将,抑制他们的野心膨胀。同时大力提拔文人授以重职,渐渐形成了“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

1.1 三次兴学

宋王朝对科举取士的特别重视,而学校教育相对衰落。科举考试与兴学育才的矛盾突出,甚至成为调整社会矛盾、改革政治经济贫弱状态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宋代开始了三次大规模的兴学活动,企图以兴学来培育人才从而把科举与学校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

1.1.1 庆历兴学

公元1043年(宋仁宗庆历三年),在范仲俺的主持下,北宋开始第一次兴学运动。庆历兴学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州县立学。仁宗曾下诏令诸路府州军都应建立学校,应科举者须在学三百日,才准予参与考试,即必须接受一定实践的学校教育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这项措施旨在避免学校流于形式,沦为单纯为应试举人取解的场所,进而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二是改革科举考试。规定科举考试先策论、后诗赋,并通经术;罢帖经、墨义。三是改革太学及国子学。主要是扩建校舍,扩充生员,聘请名师主教,推行先进教学法。当时,太学招生200人,选用拥护新政的著名学者石介、孙复主持太学讲席,将胡瑗的苏湖教法引进太学。胡瑗(993-1059年),字翼之,人称安定先生,他主张“明体达用”,设立经义斋和治事斋,创行“分斋教学法”。经义斋主要学习六经经义,属于“明体”之学;治事斋分为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属于“达用”之学,学生可以主治一科,兼学其他科。“明体达用”

的精神内涵已具有了现代意义:“体”指本体,即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传统美德、价值观念,亦指立身之本。“明体”即明德立志,学会做人。“用”指实践。“达用”即学以致用,学会做事做学问。

庆历兴学开启了宋代的新学风,促进了两宋教育发展。对于完善中央官学和推进地方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久由于统治集团内部斗争加剧,范仲淹被排挤出朝廷,兴学之举宣告失败,虽然州县兴学之令并未取消,但也只留空名。

1.1.2 熙宁、元丰兴学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大计。此后,朝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兴学诏令。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恢复和发展地方教育。主要措施是:(1)为路州郡县学选派教官,诏定诸州路府学官五十三名。(2)为路州郡县学划拨学田以解决办学经费。一是州学给田十顷,有条件的还可自行增加。二是改革太学管理制度,创设“三舍法”,即将太学分为外、内、上三舍,学生依据其学业成绩一次升舍。三是颁定《三经新义》给各级学校作为必读教材,统一学校和科举的内容。四是整顿和发展专科学校。如设置武学,整顿和扩充医学、律学等。五是改革科举制度,从注重背诵之学与对偶之文转向重视经书义理上来,如:罢明经诸科,专以进士取人,罢诗赋、帖经、墨义,专尚经义。

这些改革由于王安石在位时间比较长,成效较庆历兴学显著,促进了宋代学校的发展。但后来随着王安石被罢免,兴学措施最终也未能持续下去。

1.1.3 崇宁兴学

公元1102年(宋徽宗崇宁元年)徽宗任命蔡京为尚书右仆射,徽宗倾向新政,希望继承熙宁新法。蔡京秉承徽宗旨意,提出“以学校为今日先务”,主持了第三次兴学运动。这次运动的主要措施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兴办地方学校,县设小学。崇宁元年(1102)十二月,又颁布《州县学赦令格式》,具体规定了地方学校的设置。第二,进一步完善学制,建立了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崇宁三年诏令州县学用三舍法升太学,规定县学生经过考选可以升入州学,州学生每三年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升入太学不同的斋舍。第三,另建辟雍,改善和扩充太学,同时增加太学生的数量。第四,大力发展各类专门学校。恢复医学,创设算学、书学、画学等。崇宁二年诏令州立武学,以养材武之士。崇宁四年正式颁布“武学法”。第五,行“学选”而停“科举”。崇宁三年(1104)十一月,诏“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凡试礼部法并罢。”“每岁试上舍生,则差知举如礼部法云。”这项措施,既是对取士制度的改革,也使学校更紧密地与科举相联系。

此次兴学的声势、规模和持续时间均远远超过前两次,对宋代教育事业的促进作用也

较前两次更大。前两次兴学未能实现的目标此时也得以落实。

宋代的三次兴学运动,是宋代文教政策的直接体现,主要是想通过改革、完善和发展官学来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符合封建统治需要的人才,调和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的矛盾。三次兴学对宋代官学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2 宋代教育体系

1.2.1 中央官学

1.2.1.1 国子监

国子监有两种性质:一为管辖学校的机关,称国子监;一为教养生徒的场所,又称国子学。国子学为国家最高学府,专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入学,为国子生或监生。但当时的国子监更多具有象征意义。在国子学中旷课、不上学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在徽宗时期国子监曾经一度停办。

1.2.1.2 太学

宋代太学的地位比国子学低,但比国子学有成效,它是中央官学的核心。太学的入学资格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八品以下子弟”;第二种是“庶人之俊异者”。徽宗崇宁年间将三舍法推行到了地方官学,规定太学生为州学升贡,每经三年选送一次。南宋时期,规定在州学修满一年,三试中选的,可以进入太学。后来又规定每三年的科举考试后,落第者经考试合格,可以补考进入太学,称为“混补”。后来因为人数过多,落第举人每一百个人里面选择六个人应试补考太学,称为“待补”。这些充分调动了庶民子弟进取的积极性。

太学的教学内容以儒经为主,但也有几次较大的变动。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统习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徽宗时,蔡京当政,又把黄老学说列为太学的教学内容。南宋时期,取消《三经新义》,仍学习“五经”。孝宗淳熙时期,曾“令诸生暇日习射,以斗力为等差,比类公、私试,别理分数”。以适应对付外患侵逼的需要。南宋末,又将“四书”列入教材。

1.2.1.3 四门学和广文馆

四门学和广文馆是为士子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而设立的预备学校。四门学建于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招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学生在学期间,“差学官锁宿,弥封校其艺,疏名上闻而后给牒,不中式者仍听读,若三试不中,则出之。”不久即停办。广文馆建于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专“以待四方游士试京师者”,“就试试已,则生徒散归”。学生曾达二千四百人,两年后停办。

1.2.1.4专科学校

宋代继承唐代学制进一步发展专科学校。宋代的专科学校有六种:武学、律学、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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