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下的地方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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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论文:关于增值税扩围的探讨

增值税扩围论文:关于增值税扩围的探讨

问题论文增值税扩围论文:关于增值税扩围的探讨摘要:本文从增值税区别于营业税的优点入手,结合现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体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论证了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简称“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

但是增值税扩围的改革,不是轻而易举的。

接下来通过分析增值税扩围将会面临的困难,来对扩围的顺利进行提出建议关键词:问题增值税扩围困难建议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确定增值税与营业税平行征收,互不交叉的税制。

增值税主要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税,在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领域起作用;营业税主要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在劳务流通领域起作用。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体制日益显示出其内在的缺陷,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暴露出众多问题。

因此有必要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简称“增值税扩围”)一、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一)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具有的特点与优点1. 实行多环节课税,但不重复征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各个环节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所以无论流转环节的多少,只要增值额相等,税负就相等。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重复课税,体现了税收公平与中性原则;同时也可以使企业税负不受其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影响,有利于企业向专业化协作等更高效率的组织形式发展。

2. 相关经济主体在纳税上具有相互制约性。

由于增值税实行的是凭购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上游单位偷逃税款必然使下游单位多缴税款,在利益驱动下,下游单位会主动监督上游单位缴纳税款。

这样能减少税款的流失,降低了增值税的征管成本。

3. 实行出口退税,增强国内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出口环节国家对商品在此前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予以退还,使商品以不含税价参与国际贸易,有利于扩大我国的贸易往来。

由于增值税具有如上公平、中性、不重复征税等优点,使得其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

但是只有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到各个社会生产环节,才能做到抵扣链条完整,才能做到只对增值额征税,从而保证增值税中性、公平、不重复征税的特点。

浅析增值税扩围的困境与对策

浅析增值税扩围的困境与对策
浅析增值税扩围的困境与对策
■赵彤彤

天津财经大学
要: 本 文在增值税扩 围试 点范围逐 步扩 大的前提 下,指 出了增值税 扩围的意义 ,分析 了增值税 扩围进程 中所面临的 困境
对 策
结合我 国的基本 国情与现行税制 ,提 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以期对推进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提供借鉴和参考。
重要一环。而增值税扩围之后 ,直接影响到营业 税的税基 ,造
成营业税收入的减少 。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的共 享税 ,中央分
成7 5 %,地 方分 成2 5 %,进 口环 节 的增 值税 全部 归 中央所有 ,
值 税试点 的通知 》( 财税[ 2 0 1 2 1 7 1 号) ,明确将交 通运输业 和部
分现代服 务业 营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范围 ,由上海市分批扩大 至 北京 市 、天 津市 、江苏 省 、浙 江省 ( 含 宁波 市 ) 、安 徽省 、 福 建省 ( 含 厦 门市 ) 、湖北 省 、广 东省 ( 含 深圳 市 )等8 个 省 ( 直辖市 ) 。 二 、 增值 税 扩 围 的 影 响 随着营改增试 点范 围的逐步扩大 ,其重要意义也 日趋 明显 。 1 . 有助于延伸增值税 的抵扣链条 ,缓解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 和营业 税同属于流转 税 ,增值 税针对货 物及 劳务的
三 、增 值 税 扩 围 面 临 的问 题
2 0 1 1 年1 1 月1 6日,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 了 《 关于在 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 》( 财税[ 2 0 1 1 1 1 1 1 号) , 自2 0 1 2 年1 月1 日起 ,在上海市
开展 交通 运输 业和部分 现代 服务业 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 。

增值税扩围改革中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中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新增值税 制的整体效率 现行增值税与 营业税并行 产生的一 系列 问题导致税收征 管效率低 下, 要提 高扩 围改革后增
值税的征 管效率 . 强税 务机 关和税务人 员自身建设 , 应加 普及新税 法并加 大涉税 违法行 为打击力度 , 税收征管 细化

Y作分工并促进税 收征 管信息化建设 , - 简并税收征 管机 构并规 范征税机关行为。 关键词 : 税收 中性 : 税收征 管 : 围改革 扩
营业税存 在的缺陷进行分析 。 认为应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销售货物紧密相关
的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 业两个行业首先纳入增 值税征税 范围, 待条件成 熟后 , 择机 将其他征收 营业税 的项 目改征增
值税 。杨京钟 (0 7 20 ) 认 为我 国农产品增值税可采用欧
( 增值税和营业税税 收制度本身设计不 当。 一)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仅 限于销售货物 、提供加工 、 修 理修配劳务和进 口货物 , 将农业和大部分 服务业行业排除其 外, 不利于税负公平 。 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业 的延伸 , 是价 值创造过程的继续 . 同时也是所运货物价值增值的过程[4 , s- /h '' , p
严重影响 了增值税效 应的发挥 , 不利于和谐税 收的营造 , 增 及我 国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 认为增值税 的征 收范围应该扩 值税二次转型——扩 围改革 日渐提上 日程 。理论界对增 值
税扩 围改革相关 问题 研究颇多 .但 大多研究 主要 围绕增值 大. 但要解决好 征收范围调整过程 中税 收征管问题 . 顺利实
以增值税 的效率还要通过税收征管的有效配合来实现。 在征
品征 收增值税 的设计也造成 了征管 困难和税负不公 的后果 考察 实行增值税 的西欧 国家 的税收法规 , 民和其 他社 会主 农 体一样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 必须 就其生产经营活动 中产生 的 增值额缴纳增值税 , 产品销售 和工业产 品销售一样纳人增 农 值税 的征 收范 围。但我 国考虑到农 民户数多且 比较分散 , 农 产 品交易难 以详细核算 , 对农 民征 收增值税会增加税 收征管 成本等情况 , 采取 了对农 民生产销售初级农产 品实行免税办 法, 这在理论上是行得 通的 , 目的是降低农民的税 负水 平 , 但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有关问题思考【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公布实施,便对我国的服务型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如税收的归属问题,税负差异问题等等。

本文就增值税扩围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更好地指导增值税改革的进程和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和对策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可行性分析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服务行业的经济比重比较高,产业基础是开始试点工作的基础条件。

2010年上海第三产业的比重是57%,高于全国水平的43%。

而且最重要的是上海实行的是单一的税收征管机制。

上海的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是一体的,减少了管理上的分歧,有益于顺利的开展工作。

可是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系,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必然会造成双方在征管权限上的争议,不利于改革工作的开展。

二、增值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税收的归属问题。

增值税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3:1的比例,由国家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税的。

从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以来营业税成为最大税种,并且成为地方政府不可缺少的收入来源之一。

而增值税改革中规定增值税中的75%要归中央财政收入,大大缩小了地方营业税的范围,从而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所以增值税改革的一大阻碍便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权利问题的归属。

所以,要进行增值税改革就必须解决税收的归属问题。

(2)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增值税是对企业的每一个增值环节进行征税的方式,所以必然会涉及到企业的利润问题。

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也必然会面临税额的抵扣问题。

在上海的试点改革,企业购买外地服务,但是外地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上海服务业开具的发票,在外地也不能抵扣。

于此试点以后减少了周边地区向上海的集中,形成了政策洼地效应,造成了整体税收的减少。

所以,政策洼地效应也是增值税改革中一定要面对的问题。

(3)企业的税负差异问题。

由于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同,导致纳税人的税负变动也就不同,会有部分纳税人收益,也会有纳税人的利益受损。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

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税收制度的改革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其中,增值税扩围改革作为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问题,通过分析当前增值税制度的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潜在的影响,探讨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路径,以期为我国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概述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本文将分析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背景,包括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制改革的需要以及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如税基拓宽、税率调整、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难题。

本文还将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促进经济增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效率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本文将提出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国内外增值税扩围改革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本文将提出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以期为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二、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理论基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理论基础主要建立在税收中性、税收公平以及税收效率等税收基本原则之上。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征税对象广泛,税基宽广,且具有中性特征,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从税收中性原则出发,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的扭曲效应。

通过将更多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消除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税制差异,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同时,增值税的普遍征收也有助于实现税收公平,避免某些行业或企业因税制差异而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

从税收公平原则来看,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

通过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可以扩大税基,提高税收的普遍性和公平性。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项 制 度 的调 整 和 变革 其 实 质 是 利 益 分 配 格 局 的 调 整 和 变
从图 1 可以看出 , 虽然营业税是共享税 , 但却是地 方财 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 占到 了地方财政收入近三分之一 。增值
动, 必然对各利益集 团产生一定 的影 响 , 因此增值税征税 范
围扩大 . 取代营业税也必然会对地方经济产生影响。
生产产 生重要影响。 从地方财政收入 、 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财政风险、 地方政 府共 享税分成比例 以及对企业的影响等
方 面研 究可 以发 现 : 制 调 整 将在 一定 程 度 上减 少地 方 财 政 收入 , 大地 方 经济 增 长 阻 力 , 加 地 方 财政 风 险 , 一 税 加 增 但 定程 度 上 也 会 降低 企 业 的 税收 负担 。 税制 改革 所 带 来 的短 期 内成 本 上 升是 必然 的 , 因此 , 需要 从 短 期 和 长期 两个 方


引言
二 、 值税 扩 围对 地 方 经 济 的影 响 分 析 增
“ 十一五” 发展规划已经结束 .十二 五” “ 规划也在全国各 地如火如荼地展开。“ 十一五” 期间 。 我国社会各方面都取得 了巨大的进步 .但同时经济形势也 面临 了许 多严峻挑战 , 居 民收入差距扩大 、 物价上涨 、 内需不 足问题仍未根本缓解 , 产 业结构调整 尚未取得 突破性进展 , 各项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 推进。 因此 , 十二五” “ 期间我国经济发展任重而道远 。 十二 “ 五” 规划建议 提出了“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为主线 , 更加注重 以人为本 , 要 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 持续 , 更加注重统筹兼顾 , 更加注重保 障和改善民生 , 促进社 会公平正义” - , 4 这也是符合国内外形势变化要求 的。 十 而“

关于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研究

关于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研究

关于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也面临着不断的改革和完善。

其中,增值税扩围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这一主题,阐述其背景、现状,分析相关政策,并探讨改革带来的优势和措施建议。

增值税扩围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在传统的营业税制度下,一些服务业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我国自2012年开始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旨在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目前,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试点城市和行业中,增值税扩围改革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增值税扩围改革对于促进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支持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立场。

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增值税扩围改革可以促进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增值税扩围改革是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的必要手段,有利于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在增值税扩围改革相关政策方面,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在试点城市和行业中,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并调整了税率。

这些措施旨在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另外,政府还加强了对增值税的监管力度,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增值税扩围改革带来了多方面的优势。

消除了重复征税,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促进了服务业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推动了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提高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有利于实现税收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

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将更多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以消除更多的重复征税现象。

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征税范围。

优化税率结构。

针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税率政策,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一体化和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显得愈发重要。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流转税,其扩围问题一直是税收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增值税扩围问题,分析扩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扩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文章首先界定了增值税扩围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明确了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在此基础上,文章回顾了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了当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后,文章从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角度,深入探讨了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文章认为,增值税扩围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制度设计、征管难度、利益调整等。

为了更好地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文章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

这些建议旨在确保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对增值税扩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推动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中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增值税扩围的理论基础增值税扩围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以及税收中性理论。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避免税负不公造成的社会经济矛盾。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其扩围有助于拓宽税基,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分布。

税收效率原则强调税收制度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增值税扩围通过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

税收中性理论主张税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机制的干扰,保持税收对市场主体行为的中性影响。

增值税作为中性税种,其扩围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对市场机制的扭曲作用,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但 目前 在现行 增值 税 1%标 准税 率 和 1%低 税率 基 7 3 础 上 新 增 了 1%和 6 1 %两 档 低 税率 ,租 赁 有 形动 产
展营 业税 改征 增值 税试 点 。改革 试点 的主要 内容 是 在 现行 增 值 税 1%标 准税 率 和 1%低 税 率 基 础上 , 7 3 新 增 1%和 6 1 %两 档低 税 率 。租 赁有 形 动 产 等适 用 1%税 率 ,交 通 运 输 业 、建 筑 业 等 适 用 1%税 率 , 7 1
多个 国 家征 收 增 值 税 。我 国 17 年 在 部 分 省 市 试 99 点征 收 增值 税 ,18 年 1 1 93 月 日起 在全 国试行 增 值
税 , 1 8 经 全 国人 大授 权 ,国务 院正 式 发 文 征 9 4年 收增 值税 。
( )增值 税税 率变 动对 地方 财政 收入 的影 响 一
【 键 词 】增值税扩 围;地方财政 ;影响 ;对策 关
【 作者简介 】白晓荣 ,内蒙古财 经大学讲师 ,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 究生 ,研 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
美 国耶 鲁 大 学 教 授 亚 当斯 1 1 年 提 出增 值 税 97


增值 税扩 围对 地方 财政 的影 响
概念 ,法国 15 年正式开征增值税 ,目前 已有 10 94 5
基 于 A ur n h me1 8 ) 出 的 行 业 核 算 g i ea dso (9 8提 r
账 户 法 ,根据 20 年 全 国投 入 产 出 表模 拟 计 算 增 07 值 税改 革对 财政 收入 的影 响 ,通 过对 投入 产 出表数 据 的分 析 ,如果将 服 务业 营业税 改 为增值 税对 财 政 收入 的影 响取决 于增 值税税 率 设计 ,当增 值税 税 率 1%时是 减 税影 响 ,而 当增 值税 税 率 1%时是 增 税 3 7 影 响 。 因 此 ,将 服 务业 一 般 纳 税 人 基本 税 率 定 在 1% ,对 个 别行 业按 1%税率 征税 ,或将 基 本税 率 3 7 定在 1%,有利 于在 财政 收入 基本 稳定 前提 下完 成 5

增值税“扩围”改革在税制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在税制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在税制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其税制体系将会发生变化。

如何设置新的税制体系是这次改革关键的一步。

增值税“扩围”改革在税制的设计中要遇到许多问题。

例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的确定等。

文章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税制设计;征收范围;抵扣机制目前,我国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征税格局。

但营业税一直以来由于在征税过程中实行全额征税,不抵扣,造成重复征税、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出口无法退税等弊端,这些都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

对营业税进行改革一直都在酝酿。

2010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

这样增值税“扩围”和对营业税的改革就被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比较增值税“扩围”改革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流转税,首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从税制的设计和税收征管两方面进行比较,如表1。

以上是两种税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中的不同点,其实也是这次增值税“扩围”改革中要涉及到的问题。

可以看出,这次改革不仅要对税收的征管进行改革,还要对税收的增值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等进行重新的研究,改革不仅涉及到原有征收营业税的行业,而且会对目前征收增值税的行业产生影响。

因此改革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

本文仅对增值税“扩围”在税制设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增值税“扩围”在税制设计中遇到的问题(一)“扩围”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为保证增值税“中性”税的特点,改革应本着“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的原则,因此理想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将营业税涉及到的九个行业全部合并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

但现实的情况是这九个行业每个行业的情况都千差万别,假如全部改征营业税将有可能遇到许多问题。

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各行业在改革后面临着税负水平增减不一的情况。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投入产出表视角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投入产出表视角

增值税“扩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投入产出表视角纪金莲【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改革使得原本归地方所有的营业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增值税,这改变了我国一直以来营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地位,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

本文利用地方投入产出表相关数据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及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有积极意义,并利用投入产出表分析了“营改增”对重庆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认为,已试点的“营改增”对重庆市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冲击,但影响程度在可控范围之内。

【期刊名称】《商业会计》【年(卷),期】2016(000)006【总页数】4页(P4-7)【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扩围”;地方财政收入【作者】纪金莲【作者单位】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重庆408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4一、引言营业税重复征税现象明显,会导致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断,不利于增值税“中性”效应的发挥。

而增值税不对经济主体“区别对待”,客观上有利于引导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有利于打通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完善税制结构,消除重复征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对我国“十二五”期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施“营改增”,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转变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高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增值税“扩围”是大势所趋,增值税将逐步覆盖到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最终彻底解决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税的问题。

增值税“扩围”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其他税收制度以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地方财政收入会造成一定的冲击。

分步推进的过程中,部分行业和企业短期内税负有可能上升,“营改增”对重庆市财政收入有何影响,对企业税负有何影响,值得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中国增值税改革的新方向,这符合“简税制、宽税基”的税制改革要求,对我国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但增值税扩围涉及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经济发展、共享税分成比例、增值税税率调整以及服务型企业发展等诸多难题。

能否破解这些难题对于中国能否顺利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意义重大。

文章分析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带来的影响,并试图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营业税;完善税制;对策研究增值税扩围,即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到增值税征收的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增值税就被赋予转型与扩围两大目标,2009年国务院全面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完成了由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

即便如此,我国增值税税制仍存在征收体系不规范、征收范围不广泛、抵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已成为我国增值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但是这项改革将触及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变动、相关行业发展、企业税负调整、地方主体税种重新确认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需要在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之前就认真研究其影响和对策。

一、对目前增值税征收体系的分析第三,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抵扣链条不完善。

税收理论表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越大、抵扣链条越完整,税收中性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就会越明显。

因此,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尽可能地覆盖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形成一个紧密连接、环环相扣、相互稽核、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第四,增值税增收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征管成本较高。

目前的增值税增收需要税务部门按照规定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分开,将营业额与增值额进行分列计算,使计算变得复杂,增加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征收成本。

关于增值税_扩围_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关于增值税_扩围_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金融天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10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三)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①。

一、增值税“转型”成效回顾1994年我国进行全面性、结构性的税制改革,建立了以货物劳务税和所得税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体系,这种复合税制体系与国际基本接轨、与国情基本吻合、与市场经济基本适应,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

在货物劳务税中,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格局。

但由于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而且两税税负的不平衡,仍然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值税的“转型”、“扩围”的呼声一直不断。

因此,2009年全国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器设备进项税额抵扣1416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投资负担②。

增值税的“转型”改革以后,税收收入仍实现了一定的增长。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同比增收5290.91亿元③;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同比增收13681亿元④;财政部2011年7月19日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1至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0028.43亿元,同比增长29.6%。

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浅议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增值税“扩围”改革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中国增值税改革的又一新的目标。

所谓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把现行营业税征收的范围纳入到增值税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

毫无疑问,这项改革将会降低中国服务业的行业税负,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目标。

但是,增值税“扩围”涉及到中央和地方收益分配和国地税征管权限变化等诸多难题。

因此,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对于中国能否稳步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意义重大。

拟通过对增值税“扩围”改革面临的难题进行分析,试图提出一些建议或对策。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改革;难题;对策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中国的增值税开始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通过这次改革,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因此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增强了中国企业抗击风险的能力。

据国税部门测算,2009年一年,全国因此减税1 700亿元。

但这次改革中,在固定资产中占主要构成的厂房、车间等不动产并不在扣除之列,这使得中国的消费型增值税名不副实。

因此,中国增值税面临着二次转型的迫切需要。

在中国现行税制框架下,增值税征收的范围主要是制造业占主导地位的第二产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则主要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

2009年以来,随着中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稳步推进,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但由于营业税主要以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且各个环节之间的营业税不能抵扣,中国营业税还存在着重复课征的弊病,这使得中国的营业税税负相对加重,第二、三产业之间、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税负失衡的现象也由此产生。

在全社会都在致力于经济发展方式的宏观背景下,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已经成为共识,因税负失衡而阻碍产业结构的调整显然有悖于上述目标的实现。

我国增值税“扩围”的可行路径探究

我国增值税“扩围”的可行路径探究

体 制 的 变 化 而 经 历 了 不 同 的 变 革 。第 一 个 阶段 一 一 过 渡 阶 段 为 1 9 8 3 年 增 值 税 改 革 。 此 阶 段 总 体 上 征 税 范 围 局 限 于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产环 节 , 对 产 品 税 、增 值 税 采 用 不 交 叉 征 收 的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模
公共管理 I P u b L i c A 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我 国增值税 ‘ 扩 围"的可行路径探 究
闫 婷 王 嘉 张 元 庆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辽 宁 沈 阳 1 1 01 6 1
摘要 : 增 值 税具 有税制 简单 , 管理 方便 , 运行机 制 严 密等优 势 , 推 动我 国增 值税 “ 扩 围” 能够在一 定程度 上 解 决重 复征税 、税 务征 收 管理 及相应体 制 复杂等 问题 , 能够适应 市场经 济建 设 , 促进 第三产 业更好 发展 。但是 我 国扩 大增 值税 范 围仍 面临着诸 多 困难 , 如 “ 扩 围” 改革 的技 术难题 、体 制 难题 及机 构难题 等 , 所以如何 结合好我 国实 际情况 实现增 值税 “ 扩 围” 至 关 重 要 。 本 文 主 要 探 究增 值 税 “ 扩 围” 实施 的对 策, 从 理 论 上 论 证 并提 出 实 行 增 值 税 “ 扩 围” 的 可 行 路 径 , 以 供 有 关部 门 做 决 策 参 考 。 关键 词 : 增 值税 ; 扩围; 建 议
税收上缴地为基础 , 随 着 实 践 的推 进 暴 露 出 了 明 显 的 缺 陷 。这 些 缺 陷 主要 表 现 在 二 个 方 面 : 一 是 在 现 有分 配 体 制 下 , 地方政府所 占 的 增 值 税 分 成 比例 成 为 其 主 要 财 源 , 扩 大 收人 只 能通 过 此 渠 道 。 二 是对 于 跨 地 区商 品贸 易将 会 引 发各 地 方 间 增值 税 税 负 的转 嫁 。

增值税扩围下的地方税问题研究

增值税扩围下的地方税问题研究

【财税审计】增值税扩围下的地方税问题研究何 赛(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00)[摘 要]地方税是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总和,划分中央和地方税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层次理论和税收职能理论。

目前,我国地方税主要由地方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构成。

2004—2009年我国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超过80%,2010年则下降至50%以下。

增值税扩围后对地方税收入、地方主体税种选择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应规范地方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缓解地方财政风险;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配以辅助税种的地方税模式。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地方税;主体税种[中图分类号]F810 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2-0157-04 作者简介:何赛(1989-),女,彝族,安徽安庆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

一、地方税的理论概述(一)地方税的界定所谓地方税是相对于中央税而言,是指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并依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情况,由中央统一立法或地方自行立法,省和省以下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并由地方政府财政支配的各类税收总和。

以上关于地方税的概念,不同文章虽然在文字表述上存在差异,但所反映的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即所关注的是税种的划归:归属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总和即为地方税。

但从本质上来看,地方税属于财税管理体制范畴,是适应分级政府和分级财政的需要而产生的,为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关系而存在,不仅仅是收入归属问题。

(二)划分中央、地方税的理论依据1 公共产品层次理论公共产品由于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但多数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拥有特定的收益区域,即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的享用程度要受到地理空间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了公共产品具有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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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下的地方税问题研究
[摘要]地方税是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总和,划分中央和地方税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公共品层次理论和税收职能理论。

目前,我国地方税主要由地方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构成。

2004-2009年我国地方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超过80%,2010年则下降至50%以下。

增值税扩围后对地方税收入、地方主体税种选择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分成比例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应规范地方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缓解地方财政风险;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配以辅助税种的地方税模式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地方税;主体税种
一、地方税的理论概述
(一)地方税的界定
所谓地方税,是相对于中央税而言,是指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并依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情况,由中央统一立法或地方自行立法开征,省和省以下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并由地方政府财政支配的各类税收总和。

以上关于地方税的概念,不同文章虽然在文字表述上存在差异,但所反映的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即所关注的是税种的划归:归属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总和即为地方税。

但从本质上来看,地方税属于财税管理体制范畴,是适应分级政府和分级财政的需要而产生的,为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关系而存在,不仅仅是收入
归属问题。

(二)划分中央、地方税的理论依据
1.公共产品层次理论
公共产品由于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但多数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拥有特定的收益区域,即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的享用程度要受到地理空间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了公共产品具有层次性。

通常,公共产品按其受益范围或效用溢出的程度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

基于公共产品的提供和收益范围存在空间限制,要保证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就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工负责。

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认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自己的公众,也更加了解它所管辖的选民对公共产品的偏好。

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各有侧重地提供不同的公共产品;与此同时由于在某种意义上,税收可以看成是提供公共产品的
作者单位:何赛(1989-),女,彝族,安徽安庆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

“价格”,因而每一收益地区中的社会成员都应该支付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分别缴纳全国性税收和地方性税收。

2.税收职能理论
地方税与中央税相区分,是适应分级政府和分级财政的需要。

不同级次的政府所执行的特定职能不同,因而根据各级政府行使职
能的需要,相应划分财权和税权,即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决定其税权所发挥的功能也相应存差异。

一般而言,税收具有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两大基本职能,后者又包含稳定经济、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职能。

其中,税收稳定经济和调控收入分配的职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来履行;由于资源配置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能够更好地体现因地制宜,因而税收调节资源配置的职能主要由地方政府履行。

这样的分工适应中央政府有能力把握全局和地方政府有条件因地适宜的要求,也由此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归属。

二、我国地方税的现状分析
(一)地方税制结构分析
1.税种构成
依据影响中央和地方税划归的因素,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所开征的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之间进行了划分。

目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主要由以下税种组成: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车船税,这些税种的税收收入全部归属地方政府并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管。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保留税种暂缓征收)、筵席税(已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征收与否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但目前各地已停止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尚未开征)划分为地方税种。

收入主要归地方政府且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税种还有: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总保险公司集中
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不含海洋石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

此外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由于是地方税务机关参与征收,因而具有地方税性质。

2.主体税种
一般而言,地方税主体税种是存在于成熟完善的地方税系下的概念,是指在地方税制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税种。

然而主体税种并非是所有税种都能问鼎,一个税种所具有的内在特质和可观潜力须符合主体税种的条件,同时满足国家税种的设计要求,才能确立该税种的主体地位。

通常情况下,主体税种收入应占据整个地方税收入总额的30%左右;此外在地方税种结构中,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主体税种,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2010年地方各项税收收入数据(见表1),虽然从税种数量来看地方税种占大多数,但是从收入来看,除营业税外的各税种收入均占比很小,远不到地方税收入总额的30%。

虽然目前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总收入比重较大,但随着增值税扩围的进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会逐渐缩小甚至有被增值税取代的趋势;地方税务机关虽然参与所得税的征收,但该税种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成共享,故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地方税,则地方主体税种也就无从谈起;城建税作为一种附加税,不存在独立的课税对象,仅以增、消、营三项流转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规模也就很有限;除财产税外的其他税种大多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或
征收成本较高;此外开征遗产和赠与税尚在酝酿阶段,社会保障税在短期内也难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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