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交字532号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设置立体交叉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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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设置立体交叉的暂行规定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81)建发交字532号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设置立体交叉的暂行规定(81)建发交字532号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日益繁忙,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以下简称道路)交叉,要求设置立体交叉的数量逐渐增多,根据经济建设要量力而行的方针,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铁路、公路、道路交叉应按交通量的大小,作出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以保证运输生产安全。现就铁路、公路、道路设置立体交叉的有关事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
一、修建标准
1.铁路、公路、道路交叉,昼间12小时内通过交叉道口的火车列数、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分别达到表1规定标准时,可设置立体交叉。见表1
2.有调车作业的铁路、公路、道路交叉,昼间12小时内,交叉道口封闭累计时间、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分别达到表2规定标准时,可设置立体交叉。见表2
3.新建、改建铁路与规划公路、道路交叉;新建、改建公路、道路与规划铁路交叉,原则上不设置立体交叉,设计中应结合规划考虑将来设置立体交叉的条件。
4.铁路、公路、道路交叉,虽达到表1、表2规定标准,但工程特别困难或一方投资不落实,以及可缓期投资,而将来施工技术不过多增加困难者,均可暂缓设置立体交叉。
5.铁路、公路、道路交叉,虽达到表1、表2规定标准,但能结合排洪桥涵及地形条件,适当降低标准设置立体交叉,而工程投资又增加不多时,设计单位可考虑设置立体交叉。
二、投资划分铁路、公路、道路交叉,凡符合上述标准设置立体交叉时,其工程投资划分按以下规定办理。
1.新建铁路与既有公路、道路交叉,按既有公路、道路原有标准设置立体交叉,其工程投资(包括桥梁、引道、排水、照明、征地、拆迁等,下同)全部由铁路部门承担。如公路、道路部门要求超过原公路、道路标准,改按规划位置、标准设置立体交叉时,由此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公路、道路部门承担。
2.新建公路、道路与既有铁路交叉,按既有铁路原标准设置立体交叉,其工程投资全部由公路、道路部门承担。如铁路部门要求超过原铁路标准,改按规划位置、标准设置立体交叉时,由此增加的工程投资,由铁路部门承担。
3.铁路改建时,与既有公路、道路交叉的原有平交道口,需改建为立体交叉时,其工程投资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①铁路与一、二级公路、城市道路交叉的既有平交道口,改建为立体交叉,原则上各自承担本部门的工程和投资,如工程投资划分困难,可由铁路与公路、道路部门各承担一半。②铁路与其他等级的公路、县城道路交叉的既有平交道口,按原有公路、道路标准改建为立体交叉,其主要工程投资由铁路部门承担,公路、道路引道工程的征地,拆迁(包括临时工程)工作及其费用,由公路、道路部门承担。如公路、道路部门要求超过公路、道路原标准,改按规划位置、标准设置立体交叉时,由此增加的工程投资,由公路、道路部门承担。
4.公路、道路改建时,与既有铁路交叉的原有平交道口,需改建为立体交叉时,原则上各自承担本部门的工程和投资,如铁路部门要求超过原标准改按规划位置、标准设置立体交叉,由此增加的工程投资,由铁路部门承担。
5.新建、改建铁路与规划公路、道路交叉;新建、改建公路、道路与规划铁路交叉;如需设置立体交叉,且铁路、公路、道路可同步建设时,由各部门各自承担本部门的工程和投资。
6.铁路、公路、道路都没有建设任务的既有平交道口,如经双方商定改为立体交叉时,可比照本规定办理。三、设计文件的审批立体交叉工程,由投资单位负责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批。若一处立交工程投资超过300万元,需报省、市、自治区、铁道部、交通部审批。
四、固定资产的划分、移交及维修管理立体交叉工程不论谁投资修建的,均按系统划分移交管理,即铁路及其桥梁(包括附属工程及设施)的固定资产归铁路部门所有;公路、道路及其桥梁(包括引道、附属工程及设施)的固定资产归公路、道路部门所有,并按隶属关系各自配备人员负责维修管理。
注:
1.火车列数以实际列车运行次数(新建、改建铁路以设计近期实际列数)为准。
2.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以近期连续三年实际统计的平均值及五年增长值(年增长率不大于5%)为准。新建、改建公路、道路以设计标准载重汽车辆数为准。若公路、道路分快、慢车道时,只计算汽车辆数。
3.标准载重汽车换算系数①标准载重汽车=1.0;包括大客车、重型载重汽车、胶轮拖拉机带挂车)②带挂车的载重汽车=1.5;(包括大平板车、带铰接的大型公共汽车)③小汽车=0.5;(包括吉普车、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带挂车、小型旅行车)④兽力车=2.0;⑤架子车、人力车=0.5;⑥自行车=1.0。
4.表1规定系指火车列数、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必需同时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中间值可采用内插法换算(下同)。
5.表2规定中的封闭道口时间,系指火车列车通过道口封闭
时间及调车作业封闭道口时间的总和。封闭道口时间,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必需同时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
表1 12小时火车列数20 25 30 35 40 45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30 140 12小时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4500 4300 4100 3900 3700 3500 3300 3100 2900 2700 2500 2300 2100 1900 1700
表2 12小时封闭道口时间3小时30分3小时45分4小时00分4小时15分4小时30分4小时45分5小时00分12小时算标准载重汽车辆数2500 2300 2100 1900 1700 150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