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科研经费使用报账的有关规定
大学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
XX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明确财务报销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项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基本原则:(一)财务报销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上级有关政策,遵守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费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各项经费使用均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开支。
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不得开支,确须追加预算的按《XX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第二章报销票据第四条报销票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二)票据主要包括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
财政票据必须有—1—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税务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载明的内容应当完整,应填写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款项(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等,票据上有指定使用范围的,须按指定使用范围报销。
(四)国外票据须注明用途、外币币种、兑换汇率和对应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原始票据为外文的,报销时应当翻译成中文,并出具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汇款申请书、外汇兑换水单或银行卡支付凭据等辅助材料。
(五)除定额类及车船、飞机票等票据外,票据上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为“XX学院”,否则不予报销。
(六)票据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须附开票单位提供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清单。
(七)票据不得故意拆分,如有连号,视同同一项经济业务合并计算。
(八)票据必须清晰且不得随意涂改,如票据内容或金额等有错误的,须由原开票单位重新开具。
(九)票据报销时限要求。
票据应当及时报销,原则上当年度的票据当年度报销,当年度12月开具的票据最迟可延期至次年6月30日报销,其中差旅费票据原则上需在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寒暑假可顺延),逾期不再受理。
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
商丘师范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要遵守学校财务报销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横向科研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横向科研经费报销程序正常横向科研活动产生的正规商业票据,按以下程序报销:(一)一次性报销金额低于 3万元(含 3万元)的,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财务处报销;(二)一次性报销金额3~5万元(含 5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处审批→财务处报销;(三)一次性报销金额 5~10万元(含 10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财务处报销;(四)一次性报销金额超过10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处审批→审计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到财务处报销;(五)报销时,应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列出报销清单及逐项报销。
第二条科研劳务费支取支取科研劳务费时,应编制劳务费支出审批表,审批表中要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单位、银行卡号、支出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批后,按本细则“第一条”程序办理签字报销手续。
第三条绩效费支取支取绩效费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经费预算表、经费入账单,填写绩效费发放审批表,审批表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发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地址、银行卡号、发放批次、项目绩效总额和本次发放绩效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校地合作处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
其中,结项前最多可支取绩效费的40%,结项后可支取绩效费的60%。
第四条奖励经费支取学校奖励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到项目专户,支取奖励经费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奖励审批表,审批表中要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到账金额、奖励金额、结项前支出金额、结项后支出金额、项目负责人证件明细等信息,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批后,报校地合作处和学校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
(最新版)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促进学校科技工作更快发展,依据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既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又要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跟踪合同经费到位、拨付情况,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资产管理处负责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的招标采购管理。
(三)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均需到科技处登记备案,不论其经费来源渠道,必须纳入学校财务账号统一管理,否则不作为科研业绩考核,并按违纪处理。
(四)本方法适用于由学校归口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的直接经费管理。
第二条经费使用(一)设备费:指项目研究与开发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项目研究需要的样品、样机部件购置费用,以及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制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元器件、零配件的购置费用。
(三)外协加工费:指开发项目过程中带料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测试、加工、研制等发生的费用。
(四)资料、印刷等费用:指项目研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书刊、资料、复印、印刷等费用。
(五)调研、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调研差旅费。
(六)鉴定、验收、评审费及申请专利所需费用:指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成果鉴定、验收、评审及申请专利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其它费用:与项目研究和开发直接有关的信息查询费、人员费,论文及专著出版费、学术交流费等。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和优化财务报销行为,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6〕4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实验基地科研经费的支出及财务报销活动。
第三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支出及财务报销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根据科研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指导科研财务助理开展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应严格履行会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报销事项有权拒绝。
第二章开支范围第六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科研经费支出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七条纵向科研经费直接费用开支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5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应规范材料入库、领用管理,不得以购代支。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1.向校内单位转账支付测试费。
使用学校平台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可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时,须填写《高校内部转账单》,并附测试化验加工明细单。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及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学校所有科研经费。
其中财政科研经费(YF、ZD、TS、ZR、SK、JY、BW、DF、Z、ZX、01JB等)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内容和开支范围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非财政科研经费(B、C、H、X、Y、ZH等)实行合同管理,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支出实行权限分级联合审批管理。
同一收款单位,同一业务应按照金额大小进行审批,禁止规避审批程序将支出拆分。
具体审批程序见《XX大学学院(部)、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细则(试行)》、《XX大学关于调整取消部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分级联合审批的通知》。
为简化审批手续,校外协作科研项目按照《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金额超过3万元(含)的货物、服务支出,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上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供方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我方必须加盖学校各类合同章,注明签署合同的日期。
按规定需签订书面合同的,除外协费外,付款时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冲销借款时可不再附合同,3万元-20万元还需提供询价报告,超过20万元(含)还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五条科研经费报销时应登陆财务处“综合财务信息平台-自助报销系统”,选择正确的业务类型,录入完整的报销信息,事由言简意赅,报销电子发票需录入票号,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出差人员信息应录入姓名、职称或职务,以便核对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
首次给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或专家咨询费时,需在劳酬发放系统中录入姓名、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号等)、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专兼职教职工以XX学院署名承担的纵向、横向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三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按科研项目任务书(合同)约定的科研经费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
第四条学校科研配套经费使用按本办法执行,配套经费见《XX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原则上应先使用争取来的纵向经费,后使用配套经费以补充原经费的不足。
第五条所有科研项目的经费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一)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合理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负责人在确保达到考核指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
(三)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见附件)的编制,审核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负责经费预算备案。
(四)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
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财务处报销制,并在学校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五)项目主管部门对经费支出有相应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印刷费、事务费(出版、文献、知识产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评审鉴定费、项目税费、管理费、绩效支出和其他费用。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购买及租赁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运输、装卸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经费报销校级课题的经费报销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经费报销:校级课题的经费报销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使用范围:
①图书资料费:开展本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人文社科类不超过资助经费的50%,理工类(指课件课题)不超过资助经费的40%。
②实验材料费。
③论文版面费:一级全报,二级刊物可报销80%,三级刊物60%,内部刊物不报销版面费。
刊物级别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④印刷费:打印费,复印费等。
⑤调研差旅费:为完成本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不能开支的范围主要有:出租车费、设备费、通讯费、餐饮费等。
(3)结题程序:
按计划任务书完成(项目结题应有一篇以上论文或相应成果,并有科技导师和团总支意见及签名),填写结题表,结题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前。
(4)经费使用:立项后,先可报销经费的40%,待项目通过结题后(以团委发文公告为准)再可报销经费的60%,也可在结题后一次性报销100%。
(5)报销程序:持课题经费卡,由课题负责人、学院团总支书记及校团委书记在发票(必须是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背面签字后到校财务处报销相关经费。
XX学院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XX学院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规定第一条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横向科研项目”)的签订原则上应选用XX市技术市场办公室认可的规范合同文本。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
(一)通过XX市技术市场认定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技术开发类合同,需根据认定额度先行办理免税申请手续。
符合免税条件的项目,经费到款后直接通过科研系统申请开具免税发票,由科研管理部审核后,到财务处开具发票。
(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项目),经费到款后直接由财务处开具发票。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入账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划分留院经费(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外协经费。
(一)留院经费分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按照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但间接费用不低于留院经费的8%。
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67%,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33%。
(二)横向科研项目外协经费,不纳入科研工作量考核认定范围,不设间接费用。
外协经费使用严格按合同执行,除用于科研经费外拨也可用于为委托方制作样品样机购买材料、实验设备、委托加工费用等。
因项目研究需要划转部分项目经费到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合同,经科研管理部、财务处审核,凭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方可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对合同未约定的,应另行签订正式合同加以约定。
第四条直接费用的使用直接费用主要用作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水电费、租赁费、劳务费(含社会保险补助费、住房公积金)、专家咨询费、讲座费、专业设备维修费、市内交通费、停车费、汽油费、通行费、业务接待费、税金、办公用品、培训和研究生培养费等科研费用,根据科研需要按学院相关规定据实支出。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专家咨询费标准见表2-1。
表2-1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表第五条间接费用的使用(一)项目间接费用中,项目组间接经费为留院经费的25%;学院间接费用为留院经费的8%。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XX学院名义申请并获取的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依据项目来源性质不同,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XX学院名义取得的由学院独立或联合承担的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直接下达的经费,或明确批复XX学院为承研单位、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经费,按照“纵向Ⅰ类”“纵向Ⅱ类”和“纵向Ⅲ类”进行分类管理。
“纵向Ⅰ类”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军委科技委等国家部委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战略先导计划、基础加强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纵向Ⅱ类”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装备发展部、各军兵种等主管部门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高技术船舶计划、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基础科研计划、技术基础计划、核能开发计划、武器装备预先研究、军品科研、军品型号研制等。
“纵向Ⅲ类”是指除“纵向Ⅰ类”和“纵向Ⅱ类”之外的其他财政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地方政府基金项目等。
四川美术学院财务报销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四川美术学院财务报销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原始凭证的整理和要求:1、会计术语中的原始凭证是指发票.收据.餐票.车票.领款单.发放表等用于报销的凭据.各单位应当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单据,原始单据的文字和数字必须清晰、工整,合法合规。
提供的原始单据,内容齐全、文字准确、数字正确.凡是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文字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须有销售、收费单位的公章、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和编号,原始凭证出具方经办人须签名或盖章.特别说明:原则上不使用白条报帐,如果确实不能取得正规发票只有白条的必须由财务领导签批,金额较大的还必须请院领导签批.2、购物发票联其购货单位名称(四川美术学院).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须逐项填写。
凡是发票上写购物一批的必须附购物详细清单并且清单上加盖发货单位公章.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加盖鲜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由经办人写出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报财务领导签字报销,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单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报财务领导签字报销.4.购物原始发票上签字注明用途或事由,经手人XX ,验收人XX,批准人XX.经费开支渠道,所有签字要完整.5.餐票或复印.打印票据须每张由经手人签字,在第一张上面注明事由或用途,经手人XX,证明人XX,批准人XX.经费开支渠道.二、经费的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四川美术学院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川美〔2004〕56号)执行。
报销及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批;报销及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5万元以下的由部门分管业务院领导签批;报销及借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同时分管财务院领导签批教职员工使用学院预算经费乘坐飞机的费用支出。
南京审计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模板】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为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推进科技创新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手续,现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规定如下。
一、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职责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列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学院(部)、科研部、财务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管理责任。
二、科研经费签批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和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学院(部)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为学院(部),学院(部)外人员(离退休人员、离职人员、行政人员等)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为科研部等相应的职能部门。
其他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应部门的规定。
达到学校大额资金支出管理要求的履行大额资金审批。
三、科研差旅费报销1. 科研差旅应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制度,科研出差审批表或调研审批表由所在学院(部)审批,学院(部)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其所在部门审批(离职、离退休等人员由本人签字负责),中层干部等在OA系统审批(调研须另附本人签名的调研审批表)。
2. 科研人员可以在科研经费中根据工作需要上浮一档执行差旅费(含住宿等)标准并报销(校领导、学生除外),超过上述规定标准后的部分自理。
3. 科研差旅费因相关单位承担住宿费、调研地不收住宿费、收住宿费无票据等原因导致无住宿费发票的,须有相关外单位(盖单位印章)或人员(写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出具证明材料,在与出差审批表或调研审批表一致的情况下,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发放相关补助;无法提供住宿证明的由经办人提供说明报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发放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当天的补助,并据实报销出差期间的外埠交通费(不超过80元/天)。
4. 科研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住宿费的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经办人在确保真实的情况下,提供相关外单位(盖单位印章)或人员(写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和学院(部)审批后,在项目预算中按规定据实报销住宿费。
关于科研经费及论文版面费报销的规定
关于科研经费及论文版面费报销的规定(试行为鼓励我校科技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扩大学术影响、提升学术地位,根据XX,对科研经费中论文版面费和专著出版费的报销做如下规定:1、校内科研经费的报销范围校内科研经费报销仅适用于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和XX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
2、期刊论文版面费的报销规定1)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和XX师范学院为署名单位,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具有正式刊号的专业技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按项目经费预算报销相应的版面费。
2)论文版面费为年度预算项目,应在预算当年安排支出。
年度预算时应向科研处或教务处申报。
3)根据财政要求,版面费为集中支付项目,必须由财政收付中心直接付款,不得由本人先支付后报销。
对于自行支付的版面费不得报销。
3)版面费发票说明:(1)发票付款单位或付款方为:XX师范学院(不得使用系院名称、处室名称、个人姓名);(2)收款单位及发票印鉴: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例1,杂志社开具版面费发票,则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名称必须为杂志社名称;例2,杂志社委托其他单位或公司代开具版面费发票,则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必须同为受托开票单位名称。
除此之外,报销人需联系杂志社出具委托出票单位代开版面费发票的证明并加盖杂志社法人章作为报销凭证,如只有发票缺少证明,则学校不予报销;例3,杂志社委托当地地税局代开具发票,则发票收款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必须同为杂志社名称并加盖杂志社所属地税局发票专用章。
3、文章发表后作者持文章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杂志社收取版面费通知(即杂志社发送给作者的文章录用并要求缴纳版面费用的通知信息到经费主管部门备案。
4、纵向课题经费、横向课题经费以及其他研究经费参照此办法执行。
5、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6、本规定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2016年1月5日。
科研经费报销规范 - 科研经费报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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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斤计较就就
斤斤计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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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
呵
天琐
呵
天琐
呵
天碎
呵
天碎
呵
呵
哈
哈
哈
哈
脮釭煱萞选匉蒌爊擮璊廵谕谜鵞奌馔 芀燹臶鵂奪曔愩鐵蓈毐榘髓眾闡麻苺 茗随阙獯鼨蹱臣唯蚸寠
科研经费报销规范
财务处主页登录
/cwc/Pages/default.aspx 网页路径:学院主页-管理机构-财务处 如若需查看财务处网页所有内容请先登录学院内网 否则并不能查看“服务指南”和财务查询等栏目
财务处
财务信息查询平台
报销信息通过财务查询平台查询,先注册后 登录查询。具体办法请参考“通知公告”栏 “关于财务信息查询系统启用的通知” 。
共
风
和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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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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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报账细则
手续同1(第一栏)。
出国补助按财政厅文件执行
8
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事务费
1、原始发票:含出版费、版面费、资料费、印刷费(含打字、复印、印刷、制图)、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网络通讯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2、出版、印刷费伍仟元以上提供合同、明细清单
1、原始发票(出国交流、学术研讨相关票据:往返机票、住宿费、会务费、签证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汇总一起报销)
2、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3、外事处办理回国相关手续及证明
4、学校有关外派出国文件或外方邀请函
5、提供出国当日外币汇率。(自行在中国银行打印出发日或兑换外币日的汇率及美元汇率),用以结算差费补助
1、出差补贴标准详见《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聘请外单位人员出差的,可报销相关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等票据,但不能报销差旅费补助;
3、差旅费借款不能挪作他用,在差旅费报销时一并归还;
4、学生实验、野外保险列支本项目,教职工的个人保险不予报销。
3、税务局代开发票及收款人为个人的,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或者提供打入收款人账户的银行回单。
1、手续同1(第一栏);
2、学院领导审批,学院盖章。
发票后须付发放表,单位、职务职称、姓名、金额、签名以及合计金额。发票金额与发放表金额必须一致。
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详见《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3修订)》。
11
租赁费
1、原始发票
2、租赁合同、协议
手续同1(第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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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作者: ————————————————————————————————日期: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第一条科研经费报销票据的基本要求(一)真实、合法。
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使用的合法有效票据。
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要素齐全,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购物发票上应列明购物明细,如未列明购物明细(如仅填写“办公用品”等),须附购物电脑小票或加盖销售单位有效印章的清单。
经办人不得要求收款单位开具与经济活动不相符的票据,并对所取得票据的合法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则对票据所反映业务活动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时限要求。
票据应在开具之日起1年内报销;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期限为:立项、结题之日起分别向前推、向后延5个月。
(三)采购要求。
凡财政性资金的科研经费其采购行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报科研管理部门。
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购。
无采购预算不得采购,应采购而未采购的不予报销。
(四)报销范围。
科研经费支出报销的范围、额度以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表为准。
预算表中列有的支出项目,在额度范围内,按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否则不予报销。
横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在确保完成项目合同任务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科研经费借支、报销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城市间交通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确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说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借款的现金额度一次不得超过3000元,原借款未结清不得办理新的借款。
第二条科研经费中几项主要经费的报销细则(一)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用等。
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
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1、文件依据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其来源分为纵向课题经费、横向课题经费、校级课题。
科研经费审批流程和支出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激发科研活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校发〔2018〕10号)《江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试行办法(修订)》(校发〔2018〕12号)《江西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配套管理办法(2018修订)》(校发〔2018〕14号)《江西师范大学横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校发〔2018〕23号)2、经费审批权限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实行分级审批。
国家级项目配套经费需经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处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科研经费单笔经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科研负责人或财务一支笔)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处长)单笔经费<5万√5万≤单笔经费<10万√√10万≤单笔经费√√√项目负责人本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需要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或“财务一支笔”审批3、科研经费开票要求纵向课题一般不开具票据,如果对方单位确需票据,则根据《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办法》,可凭银行入账单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为入账依据。
01 横向课题经费到账03 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04 凭合同、经费到账单到财务处办公室201确认交税额度 05 财务处报账室交税 06财务处办公室开票 02 填制《开票申请单》、预开发票填《预开发票申请单》4、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前提下可调剂使用;◆科研项目预算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除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外的其他预算科目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预算并签字科技处或社科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财务处科研项目管理人员5、差旅费科研项目差旅费是指在科研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杂费、考察费等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XX警官职业学院关于科研经费中的“技术服务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XX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科研经费中的“技术服务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随着提升行业能力工作的持续推进,紧密贴近行业的科研工作获得了长足的进行。
为了更好地支持学院科研工作的良性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XX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技术服务费”的报销作如下补充规定。
1、技术服务费的支出必须以经过批准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作为前提,按照预算金额进行支付。
没有技术服务费预算的,原则上不予支付。
2、委托第三方(公司)实施技术服务时,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明确技术服务内容。
《技术服务协议》是报销的必要审核要件。
协议的签订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3、委托个人实施技术服务(主要是专业咨询等)时,按照《XX警官职业学院专家劳务费用支出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组成员进行报销时,必须取得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进行报销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报销金额的审批权限依据《XX警官职业学院经费支出审核办法》实施。
5、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省财政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科研处
X年X月X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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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科研经费使用报账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我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实现对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科研经费是指学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以及学院的科研配套经费。
不论经费来源和渠道,全部纳入学院财务处统一核算、集中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学院对科研经费中相关科目的开支比例及使用报账的审批使用规定如下:
一、科研业务费:只可用于办公用品、业务资料费、本项目研究报告、论文印刷费、项目必需的学术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需的考察费、差旅费的支出。
1、报销时办公用品、业务资料费、印刷费须附明细。
2、会议费、培训费报销须附会议、培训通知,通知内容应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并加盖主办方公章(若通知形式为邮件通知的,必须将邮箱页面一并打印)。
会议由第三方公司承办的,须在会议通知中体现,发票开出单位公章与会议通知中单位一致。
3、会议电话形式通知的,参会人员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参会。
报销时书面申请附后。
4、购置的图书资料须入院图书馆馆藏后借阅。
报销时附图书馆固定资产登记单。
5、同一项目的差旅费必须一起报销,同一次出差的住宿费与交通费不可拆分报销。
二、实验设备费、实验材料费:主要用于科研消耗性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
1、原则上院级科研经费不得用于购买设备,如确实需要报科技处审批。
课题项目经费购置设备单项价格人民币800元以上的,必须到院固定资产管理科登记固定资产后,方可报账。
2、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报账时需附实验材料明细的入库单。
三、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版面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四、项目经费需分类报账的各科目比例分别为:科研业务费不超过20%,实验设备耗材等不超过50%,版面费等不超过30%。
五、报销的票据需是税务机关登记的正式发票或具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五、院外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签订合同对经费使用范围另有要求的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签字权限和形式仍按本规定执行。
六、使用学术交流费必须事先填写学术交流费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同意后使用,报账时需附使用申请单。
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使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七、所有报销单据须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
八、单次报账金额人民币1000元以上,须报主管院长审批。
抄报: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