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灾害紧急情况
防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人员制度
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汛期灾害性天气是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进行紧急撤人。
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1、凡是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矿井必须停产撤人;2、汛期期间,凡是地处水库、河道、湖泊、低洼地带、泄洪区范围内的煤矿,必须在绝对确保安全情况下才能生产,否则必须停产撤人;3、存在井下不明情况的突水事故,必须停产撤人;受地表水威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涌水量突增、发现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的,必须停产撤人。
4、煤矿突遇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5、瓦斯监控不到位、瓦斯涌出异常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6、临近矿井发生重大险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7、当出现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以上的大雨、暴雨、冰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天气、出现灾害性天气或气象预报为“暴雨”、连续降雨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以及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
8、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必须停产撤人。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暴雨和防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指挥部。
组长:祁海龙副组长:张国信成员:穆计国、张国栋、祁云峰、郝振增、江海成、王文义、李广波、杨庆林及科室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分工组长:主持矿井全面工作负责人员组织协调及分配副组长:协助矿长全面抓好协调工作。
成员:生产矿长穆计国负责井下工作,组织井下人员抢险救灾、紧急撤离等。
成员:机电矿长张国栋全面负责井上下机电工作及井下排水系统监测及检查工作。
成员:通风副总李广波负责瓦斯监测监控工作;井上主通风机及井下局部通风机通风情况监测。
成员:江海成、王文义负责地面塌陷区、井口房、地面排水沟渠排查、疏通、治理工作。
2024年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2篇)
2024年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矿井水灾是矿井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灾害事故,一旦发生矿井水灾,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对于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____年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详细阐述水灾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步骤。
一、矿井水灾应急预案1. 前期准备(1) 详细了解矿井的水源、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可能发生水灾的部位和条件。
(2) 制定水灾应急预案人员组成、职责分工,明确指挥调度部门。
(3) 开展水灾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对水灾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预警及应急响应(1) 建立健全矿井水灾预警系统,通过水位监测、水质分析等手段,及时掌握矿井水情况。
(2) 设立水灾预警指标,当水位超过预警指标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3) 启动应急响应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对矿井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3. 事故现场处置(1) 安全撤退:确保事故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迅速组织人员从事故区域撤离。
(2) 封堵水源:根据封堵地质条件,采用井下或地面挖掘封堵井口、堵塞水道等方法,阻止水源进一步流入矿井。
(3) 抢险排水:迅速组织抢险队伍,采用人工排水、泵水、引水等方式将事故现场的积水快速排除。
(4) 空气供应:确保被困人员的通风和呼吸安全,从井下或地面进行通风设备及氧气供应。
(5) 救援被困人员:组织救援队伍,使用井下救援装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和转移。
(6) 事故调查:在事故现场安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组织专家进行事故现场勘察,查明事故原因。
(7) 协调:与相关政府部门、媒体等进行沟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协调资源供给。
二、现场处置方案1. 安全措施(1)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如设置警戒线、警示标识等,确保人员安全。
(2) 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防治水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急情况下先撤后报制度。
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2.矿井出现如下水害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工作面带班队组长立即组织并清点人员先行撤出并发出警报,然后再报告矿调度室:3.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出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增大、出现压力水流、岩石变软,出现掉渣、冒顶、支护变形或倾斜现象等透水征兆。
4.作业地点出现透水、矿井涌水量突然增大,且涌水量超过排水设备能力。
5.大雨、暴雨天气,有可能发生洪水淹井事故灾害或洪水已经灌入井下。
6.其它需要撤人的危急情况。
7.矿井必须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必须悬挂于显著位置),并让全体员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
8.当班跟班队长或负责人为现场撤人的第一责任人。
撤人期间,必须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负责人清点人数,组织撤离,并和调度室随时保持通信联系,汇报人员撤离情况。
9.当矿井水平大巷被淹无法通行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向上部水平、上山巷道或井口撤离。
10.上部水平被淹,人员无法升井时,在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以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排水,保证上部水平人员升井。
下部水平的人员尚未撤出而上部水平排水设备能力不足,存在被淹危险时,可用装有粘土、砂石的麻袋等构成临时挡水墙,封堵水流通往下部水平巷道。
11.必须组织井下员工认真学习熟悉避水灾路线,定期开展防治水和水灾应急知识培训,提高抵御水灾的能力。
12.淹井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首先把救人放在第一位。
13.一旦发生淹井或透水事故,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并启动《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井下水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井下水灾事故的处理措施一、事故发生前的处理措施:1.加强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前,必须要加强井下水灾的预防工作。
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井下水灾防范制度,责任明确,职责到位,确保预防工作的有效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井下水道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检查并修复存在缺陷的设备和管道,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对井下水道的排水管道进行疏通,避免管道积存的雨水、废水等过多引发洪水。
2.加强应急准备: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应急职责和流程。
同时要进行应急演练,让员工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和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教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二、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1.迅速组织疏散:一旦发生井下水灾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3.采取紧急排水措施: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排水,减少井下水位的上升速度,防止井下水灾扩大。
4.井下人员搜救:若事故发生时有员工被困在井下,要立即展开搜救行动,尽快找到被困人员并救援出来。
三、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1.及时处理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结合事故原因修复设施:根据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对井下设施进行修复和改造,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3.推进事故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后,要妥善安排相关善后工作,包括对伤亡人员进行治疗和安抚,对受灾员工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恢复身心健康。
4.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管:事故发生后,还要加强对井下水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井下水道的安全运行。
5.汲取教训,加强培训: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总结教训,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山东华源矿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案例1 山东华源煤矿溃水淹井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8月17日,山东省新汶地区突降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洪水漫过上游东周、金斗水库泄洪道,造成汶河水位暴涨,汶河大堤决口约50米左右。
17日14时30分洪水通过煤矿用于井下水砂充填的废弃砂井,以50立方米/秒的流量溃入新矿集团华源有限公司(原张庄煤矿)矿井下,当时井下共有756人,该矿发现险情后,紧急撤人,有585人安全升井,尚有172人被困井下。
经全力抢救无人生还,最终造成172人全部遇难。
另外还有名公煤矿有一矿井与华源被淹矿井连通,当时井下有56人作业,发现淹井后有47人撤出,9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1、事故直接原因1)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山东华源煤矿抢险救援专家组组长卜昌泰介绍了造成煤矿溃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突降暴雨。
今年以来,新泰地区降雨比去年同期多35%,比历年多39%。
8月16日至到8月18日止,3天降雨量达262毫米为50年一遇,有70%集中在17日凌晨2点到下午3点,11个小时降雨180毫米以上,为70年一遇。
二是山洪暴发,河水暴涨。
柴汶河上游的山区丘陵地表为很难渗透的土壤结构,大面积的地表水汇总形成山洪,导致河水猛涨,据核算最大洪峰达到了1800 m3/s,该河最大泄洪能力为1089m3/s,河水暴涨、漫河过堤。
三是河堤决口。
在柴汶河两河交汇处,河床极不规则、河道曲折,对河岸冲刷严重;加之决口段为沙土土质松软,经洪水浸泡、冲刷很快决堤。
2)矿井与洼地连通。
柴汶河决堤之后,洪水进入多年挖沙的沙场,沙场中有废弃的砂井、露天采煤矿井等与洼地相通,从而导致了洪水直接进入煤矿的淹井事故。
2、间接原因1)华源煤矿领导缺乏安全意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急预防工作不到位。
对处于多年挖沙形成的低洼处的煤矿废弃砂井、露天煤矿等与地面连同处没有采取加高、密封等措施,致使溃水进入矿井。
2)当地有关部门对柴汶河维护、管理不到位。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1)为避免暴雨洪水致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109条“煤矿应建立轨道系统,在暴雨洪水致淹井等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井下人员”制定本轨道系统。
(2)煤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产撤人:1.当天气预报显示天气在“蓝色暴雨预警信号”以上或连续降雨达到50个姐妹以上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公司将立即停产撤人。
2.老采空区发现奇怪突水,立即停产疏散人员。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4.如果影响生产场所的排水设施出现故障,无法处理,将立即停止生产,并转移人员。
5.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透水前兆时,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1a前体:(a)煤层变得潮湿和松软;煤侧表现为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
有时煤侧有铁锈色的水痕;(二)工作面温度下降,或呈现雾气或硫化氢气息;(3)有时能听到水的“咝咝”声;(4)随着矿压的增大,会发生片帮、冒顶和底鼓。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前兆;(1)当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底板隆起,底板隆起量可达500姐妹以上;(2)工作面底板出现裂缝,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侧向外渗流,随着裂隙的增加,水量增加。
当底板渗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煤侧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清澈浑浊。
(4)地板破碎,高压水沿裂缝喷出,伴有“咝咝”声或不愉快的声音;(5)“底爆”发生在地板上,伴有巨响,大量地下水涌出,水色变为乳白色或黄色。
多孔含水层突水前兆;(a)突水部分开始变湿、滴落并逐渐增大。
经过仔细检查,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许细砂;(2)局部冒顶,水量骤增,流沙,常为间歇性,水色清浑。
趋势是水和沙会增加,直到大量流沙涌出。
(3)屋顶有水和沙子破裂。
(3)退出程序。
1.煤矿发生重大水灾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等部门。
负责撤人过程中的第一笔交易,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指挥人员指令关闭全部或部分地下设备设施,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指挥受水威胁区域人员撤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2.03.29•【文号】矿安〔2022〕65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矿产资源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矿安〔202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一些地区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给矿山安全生产造成威胁。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暴雨、洪水、雷电、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和制度1.矿山企业(包括矿山及其上级公司)应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
2.矿山企业应当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成立以董事长等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强化自然灾害期间的值班和调度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3.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机制,主动与当地气象、水利(水文)、防汛、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协调联系,掌握可能危及矿山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雷电、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其进行预警,并及时报告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4.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内容纳入其中,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矿井水灾事故的抢救处理
矿井水灾事故的抢救处理〔1〕抢救处理水灾事故的要求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首要任务,是抢救受淹区被困区人员,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区范围扩展。
淹井后,排水期间,必须强化排水地点的通风,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伤人。
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当巷道积水排除时,应及时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2〕处理水灾事故的方法。
突水淹井时,应依据当时人员分布状况,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撤出灾区与受威胁区人员,处于事故区中的人员亦应自动组织按水害撤退路线迅速撤出。
救护人员分别从上部水平与逆水流方向进入灾区救人。
在撤出灾区人员的同时,要依据了解的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状况,决定是否关水闸门。
关水闸门以前,应撤出闸门内人员。
如不关水闸门,也可以采纳其它堵水措施,保护排水设备正常运行。
必要时,也可撤出下水平人员,向下部巷道与采空区放水。
矿井被淹以后,经清查人数,还有少数人员未出井,应依据事故前他们所在位置与撤退时可能遭遇的状况,判定遇险人员位置,分析该处或其它尚有生存条件的地点,确定该地点空间容积,氧、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计算出他们可以生存时间。
如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特别后水位线,可以用打钻等办法供给空气,如果他们所在地点为盲洞且低于突水后水位时,则不可盲目打钻孔,以防泄压引起该地点水位上升,扩展灾情。
矿山救护队在处理水灾事故时,逆水流方向进入巷道侦察,且知道该巷道上部无出时,应有待机小队在外面监视水情,并坚持联系,行进中应注意水位与水情变化,当有被淹没危险时,要马上返回基地。
处理上山巷道突水时,必须防止二次突水和积水淤泥冲出。
突水点下水要有足够能存水与存沉淀物的有效空间,并能与监视小队有通讯联系,确保作业人员有安全道路,否则禁止进入上山突水点作业,防止扩展事故。
冒顶与淤泥,粘土和流砂溃决等事故亦应制定相对应的处理事故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矿井水灾事故急救措施
矿井水灾事故急救措施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指挥者本着积极抢救的原则,首先应制定营救人员的措施,判断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并根据涌水量及矿井排水能力,估计排出积水的时间,争取时间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被困人员早日脱险,突水。
1、撤出灾区人员,并按制定撤离路线撤离人员。
2、弄清突水地点、性质、估计突出的积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的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表水位。
3、根据水情情况规定水闸门的顺序和负责人,并及时关闭防水闸门。
4、有流沙涌出时,应构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构筑位置和顺序。
5、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水和沙威胁到承房时,在下水平人员撤离后,应将水和沙引向下水平巷道,在排水,侦察灾情时防止冒顶,掉底伤人的措施。
矿井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矿领导在接到井下发生火灾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抢救: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查明火灾性质,原因,发火地点,火势大小,火灾蔓延的方向和速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伤亡情况,防止火灾向有人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正确选择通风方向,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使用这些通风方法应根据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
4、不致引起爆炸性气体积聚,爆炸性矿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不至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5、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6、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当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密闭位置及封闭顺序。
7、必要时可将排水、注浆、充填压风管临时改为消防路线。
8、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压风”引起风流逆转,一定要停止主扇运转,并打开回风井防爆门,使风流在火压风作用下自动反向。
矿山电气火灾事故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设备选用不当,线路年久失修,绝缘老化造成的短路,超负荷运行,维修不善导致接头松动,电气设备积尘、受潮,电器接近热器,接近易燃易爆物,通风散热不良,电焊火星引起易燃易爆物等。
防治洪水淹井的应急措施
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 ,包括消防、医疗、 公安等部门,进行现 场救援。
及时上报灾情,争取救援支持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支援和指导 。
与当地政府、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共同应对灾害。
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信息,避免恐慌情绪扩 散。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紧急加固 和修复,防止倒塌或损坏引发二次灾 害。
定期检查排水设施
对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 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 常运行。
及时清理淤泥
在雨季来临前,及时清理 排水管道内的淤泥,保证 排水畅通。
做好应急准备
在雨季期间,加强对排水 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并 解决问题。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01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洪水淹 井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和责任人。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洪措施
总结经验教训
对洪水淹井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防洪工 作提供参考。
完善防洪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防洪措施,提高矿井的防洪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洪准 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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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预防洪水淹井措施
提高防洪意识,加强防洪设施建设
加强宣传教育
01
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防洪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
洪意识。
完善防洪设施
02
加强河道治理,修建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提高防洪能力。
定期检查维护
03
对防洪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井下发生水灾时的处理预案及避灾路线
井下发生水灾时的处理预案及避灾路线预防:为了防止发生突然涌水,可在井下距施工较近的地点备足一定量的沙袋,各施工点应安设电话,并必须保证畅通。
处理预案:
1、当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事故现场第一发现者对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事故的地点、时间、危害范围、灾害发展的趋势、受困人员的位置、受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以上观察和判断的结果,并简要说明水灾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或者受困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积极抢救,在水灾影响较小和水源涌水量较小时,立即上报应急指挥办公室,由带班队长领导下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消除灾区的隐患。
3、安全撤离,当水灾无法控制时,按照避灾路线立即安全撤离,找最近的安全路线撤到地面,当无法撤离至地面时,应撤离至地势较高且有新鲜风流的巷道内,并随时与应急指挥办公室联系告知人员撤离情况。
4、妥善避灾,当无法撤离时,立即搭建避难硐室,封堵避难硐口,尽可能隔绝有害气体进入硐室,人员静躺,保留一盏灯照明,等待救援,发现救援人员到达,采取敲管或晃灯发出求救信号。
避灾路线:
xx。
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撤人制度为防止灾害性天气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我矿实际,针对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各生产单位要遵守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按照启动的标准,在雨季“三防”指挥部的指令下,启动撤人程序。
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或上级下达停产撤人条件时,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人员。
二、指挥机构组长:XX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启动标准1、井口附近洪水位达到+150m;2、强降雨期间或行洪过程中,发现井田范围内地表裂隙下泄地表水;3、强降雨或行洪期间,井下涌水量明显加大,涌水点失控;4、强降雨或洪水摧毁地面供电系统;5、上级下达撤人指令;6、强降雨引发的其他危险情况。
四、撤人程序1、雨情汛情信息收集汇报f指挥部会商决策f发出撤人指令f井下人员按避水灾路线撤退f汇报撤人情况。
2、我矿在接到内蒙古各级政府、安监部门、煤矿监管部门、煤矿监察部门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通知时,必须按指令或通知要求实施停产撤人。
3、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后,恢复生产前,调度室要先安排人员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情况进行巡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安排通风、供电、排水专业人员对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进行系统检查,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分批下井逐步恢复生产Q4、汛期大雨、暴雨天气时,或气象预报为“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后,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区队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Q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离矿,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紧急情况处置临时负责人。
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达到上级文件要求的停产撤人条件而不组织撤人的,按违章指挥处理值班领导及人员。
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三篇)
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井下管网越来越复杂,而井下水灾事故也时有发生。
井下水灾事故通常指的是由于水管破裂、泄漏或堵塞等原因造成的水灾,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种突发情况,制定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组织机构1. 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统筹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2. 指挥部:设立在事故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 救援队伍:由消防、抢险救援等相关部门组成,执行实际救援任务。
三、预警与报警1. 预警机制:建立井下水管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井下水管道压力、温度、流量等指标,并设置预警阈值。
2. 预警信号:当监测系统检测到异常情况时,将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 报警系统:在事故现场和周边区域设置报警器,当发生井下水灾事故时,能够及时向救援指挥部报警。
四、应急救援措施1. 人员疏散:一旦发生井下水灾事故,应立即启动疏散预案,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撤离。
2. 抢险救援:指挥部将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包括疏通管道、关闭阀门、抢修设备等。
3. 维持通讯:确保现场通讯的畅通,采用多种方式如无线对讲等,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4. 应急供水:在人员疏散和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安排应急供水点,确保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5. 救护与医疗:在事故现场设立救护点,及时对伤者进行医疗救治。
五、协同应对1. 政府部门: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响应并支持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协助。
2. 专业机构:消防、环保、水务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相关设备。
3. 社会组织:民间救援组织和志愿者团体要与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参与救援工作。
六、事故后处理与恢复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损失评估: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协助受灾群众申请救助和赔偿。
煤矿井下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有限公司2016年5月23日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做好2016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6】4号)及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县安办发【2016】14号)文件的要求,确保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特制订以下制度:一、建立预防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机制1、暴雨洪水一旦涌入矿井,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2.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
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
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4.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暴雨洪水导致的淹井事故及人员伤亡,本制度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确立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具体措施。
一、煤矿在面临以下任一情形时,应立即停产并撤离人员:1. 当气象预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预报为“暴雨”天气时,必须立刻停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2. 如发现老空区出现异常突水现象,应立即停产撤人。
3. 相邻煤矿若发生水害事故,亦须立即停产撤人。
4. 当影响生产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正常工作时,应立刻停产并撤出人员。
5. 若施工现场出现透水预兆,亦应停产撤人。
具体预兆包括但不限于煤层潮湿、气温降低、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水的“嘶嘶”声、矿压增大以及片帮、冒顶和底臌等现象。
二、人员撤退程序应严格遵循以下步骤:1. 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抢险部门,全面负责撤退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
2. 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协同,指挥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
3.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退命令后,应服从班组长指挥,沿预定撤退路线有序撤离,避免慌乱。
4. 透水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观察并判断透水位置、水源、水量、原因及危害程度,并按照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离,同时通知调度室撤退路线和目的地。
5. 撤退时应紧靠巷道一侧,抓紧固定物体,避开水流主流,预防被水中的矸石和木料撞击。
6. 在撤退路线和巷道交叉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以便救护人员识别。
7. 撤退过程中应保持秩序,避免慌乱和争抢,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
8. 撤退应遵循由低到高的路线,避免进入独头巷道。
9. 遇险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最近路线撤离。
10. 总指挥需指定专人记录抵达安全区的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防治洪水淹井的应急措施
防治洪水淹井的应急措施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洪水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自然灾害之一。
而针对洪水,淹井是其中一种常见的影响。
如果不及时防治,洪水淹井将会造成重大危害,如对居民及物资造成直接威胁,对城市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等。
因此,防治洪水淹井的应急措施尤为重要。
本文就此进行探讨,提出一些应急措施,以期能够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精确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洪水淹井的程度和范围不同,因此,掌握准确的预测信息对防治淹井非常关键。
首先,政府部门应建立高效的预测与预警系统,收集并及时发布当地的预警信息。
其次,居民和企业应该根据预警信息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并遵守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灾害管理制度。
同时,各种媒体也应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警报情况,及时准确的做出应对反应。
二、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洪水淹井发生时,要抢救生命和财产损失,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必要的。
这种队伍一般包括消防队、民间救援队、志愿者、医疗人员等。
政府应在洪水发生前及时调度应急抢险队伍,确保能够有效地响应洪水淹井应急情况。
基于公共安全的必要和迫切性,应急抢险队伍应在高压力的环境下快速反应,以提供最优质的抢险服务。
三、对重要基础设施进行保护洪水淹井会对城市的基础设施造成威胁,如电力、通信、供水等系统可能会瘫痪。
为了有效保护这些系统,需要对其进行排洪设计,并安装必要的排水系统、系统泵浦、暂存和分流设施。
此外,在发现问题后,还需要及时调度专业工人对水电路线等系统进行排查。
最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在地面上标记出所有电力、通信和供水的重要设施,并采取措施保护它们,以确保它们的运作顺利。
四、安排疏散当洪水淹井的情况很严重时,领导们可能会决定让居民疏散搬离灾区。
此时,需要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安全住所,并为那些无法自行前往安全住所的人提供友善、卫生的公共场所。
此外,还应为居民、财产和宠物提供维护保护设施,并确保有人员在不断监控它们的安全。
五、加强社区保障力度社区是防治洪水淹井的前线,因此,社区居民需要具体的指引和技能来处理一些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
些关 闭废 弃矿井 的井 筒未 按 《 煤矿 安全 规程 》的要求 充 实填死 t 些煤 矿违法 违规 开采 防水 保护 煤柱 ; 些煤矿 的 井 口标 高低 于当地 一 一
历年最 高洪水 位 ; 分煤 矿井 田范 围或井 田附 近地 面河 道被 挤 占 , 部 泄洪 不畅 , 岸决 口。为有效 预防 因暴 雨洪 水 引发 煤矿 事故 灾难 , 河 根
煤矿企业都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维普资讯
了整 改计划 , 否做 到责 任 、 施 、 是 措 资金 、 间、 案 “ 落实 ” 时 预 五 。
故调 查工 作移送 上一 级 公安 消防机 构办 理 。
人以上的 , 受灾3 户以上的, O 由地( 、 盟) 市 州、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 ( 三)一次 火灾重 伤 l 人 以下或 者受 灾 3 户 以下 的 , 0 0 由县( 、 市 区 、旗 ) 公安 消防 机构 负责调 查 。 除 前款所 列情 形外 ,其 他仅 有财 产损失 的火 灾事 故 调查 , 由 省 、自治 区、直 辖市 公安 机关结 合本 地实 际作 出具体 分 级管 辖规
跨行 政 区域 的火 灾 , 由最 先起 火地的 公安 消 防机构 负责 调查 , 相关 区域 的公安 消防 机构予 以协 助。 二 .将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八条修改为
火灾 社会 影 响大的 单位 和部 门 ;
( )具有 放火 嫌疑 线索 的火灾 。 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据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 《 国务院 办公 厅关于 进一 步加 强安 全生 产工 作坚决 遏 制重特 大事 故 的通知 》( 国办发 明 电 2 0 3 号 )的要 求 , 07 8 提 出以 下指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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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灾害紧急情况
撤人制度
为防止灾害性天气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结合我矿实际,针对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生产单位要遵守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按照启动的标准,在雨季“三防”指挥部的指令下,启动撤人程序。
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或上级下达停产撤人条件时,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人员。
二、指挥机构
组长:卢志愿米二伟
常务副组长:李卫峰
副组长:李振薛沙赵铭瑞高国栋
王营韩荣军陈全中郜治国
虎宏建郭红斌冯新军
成员:各专职副总、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宋耀文
(兼)。
三、启动标准
1、井口附近洪水位达到+200m;
2、强降雨期间或行洪过程中,发现井田范围内地表裂隙下泄地表水;
3、强降雨或行洪期间,井下涌水量明显加大,涌水点失控;
4、强降雨或洪水摧毁地面供电系统;
5、上级下达撤人指令;
6、强降雨引发的其他危险情况。
四、撤人程序
1、雨情汛情信息收集汇报→指挥部会商决策→发出撤人指令→井下人员按避水灾路线撤退→汇报撤人情况。
2、我矿在接到河南省各级政府、安监部门、煤矿监管部门、煤矿监察部门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通知时,必须按指令或通知要求实施停产撤人。
3、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后,恢复生产前,调度室要先安排人员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情况进行巡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安排通风、供电、排水专业人员对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进行系统检查,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分批下井逐步恢复生产。
4、汛期大雨、暴雨天气时,或气象预报为“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后,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区队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离矿,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紧急情况处置临时负责人。
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产撤人指令,或达到上级文件要求的停产撤人条件而不组织撤人的,按违章指挥处理值班领导及人员。
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