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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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为人民群众提供调解服务的基层组织,以调解处理诉讼外的矛盾纠纷为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调解委员会成员应熟悉法律、熟悉社情民意,廉洁奉公,积极工作,维护社区稳定和谐。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为委员会制。

第五条调解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专业人员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成员具有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二)热心公益事业,关心社区群众利益;(三)具有一定的调解技巧和知识背景;(四)具备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由委员会成员从中推举产生。

第八条调解委员会成立工作导则小组,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调解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

第三章职能第九条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社区情况,做好调解沟通工作,推进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三)备案登记、派遣调解人员,承接社区居民的调解申请;(四)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谈判,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五)建立长效调解机制,确保纠纷及时、协调、公正地解决;(六)定期分析研判社区纠纷情况,提出调解建议;(七)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八)协助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综合治安工作。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做好以下工作:(一)及时了解和收集社区的矛盾纠纷信息;(二)主动联系当事人,劝导当事人接受调解;(三)具体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四)贯彻执行调解协议,监督协议履行情况;(五)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四章权力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有权对社区居民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本(二)一、背景与意义当前,社会矛盾纷争层出不穷,矛盾纠纷量增长态势依然严峻。

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入推进,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完善并推行一套科学规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实用工具,以及确保各相关方能根据统一的规范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解决与化解,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处理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1.依法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和化解纠纷要坚持依法解决,宣传法律,普及法制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2.从实际出发原则。

工作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解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纠纷和矛盾;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3.公平、公正原则。

依法公正处置纠纷,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旗帜鲜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公平处理、公正裁决。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介绍社区矛盾纠纷是指在社区内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争议或冲突。

为了维护社区安宁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通过公正、公平、及时的调解方式,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达到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目的。

目标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增强社区凝聚力;2. 高效、公正地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3. 提供合理合法的解决渠道,防止矛盾纠纷升级;4. 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调解流程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流程大致为以下几个步骤:1. 矛盾纠纷调查:调解员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明确各方主张和利益诉求。

2. 调解协商:调解员组织相关方参与协商会议,促使各方通过对话和沟通解决矛盾纠纷,达成协议。

3. 协议签署:各方达成一致后,签署调解协议,明确各方义务和责任。

4. 协议履行:各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解决矛盾纠纷,并接受后续监督。

调解员的角色调解员是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中的核心角色,他们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调解;2. 具有公正、客观、中立的态度,能够公正地处理矛盾纠纷;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各方有效沟通,促使矛盾纠纷得到解决;4. 保守秘密,不泄露调解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社区矛盾纠纷调解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行为;2. 建立举报投诉渠道,接收社区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及时了解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情况;3. 定期评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结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区居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调解流程、培养优秀的调解员队伍以及完善的监督机制,我们将能够更好地解决社区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通用6篇)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通用6篇)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 (通用6篇)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1一、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镇司法所指导下,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使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及时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按上级要求建立各类台帐,并准确地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调解主任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带领全体同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经常组织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两个”素质。

四、组织制订调委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检查和督促。

五、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勇于开拓进取。

调解委员会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和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

六、不得接受当事人去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

七、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八、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篇2第一条依据根据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办理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第三条性质工作室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

第四条职责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调解纠纷当事人申请或区法院委托的民事纠纷。

二、承担委托人民调解的咨询工作;三、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四、协助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五、及时向区法院和区司法局提供人民调解的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和信息简报等资料;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建议;七、负责对已受理的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的转委托或协助调解工作。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概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是为了在社区内解决纠纷、维护社区稳定和和谐而设立的。

该制度的目标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内的和睦相处。

调解的特点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快速高效:调解是一种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相较于诉讼程序,调解更加快速高效,能够迅速解决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

2. 协商自愿: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注重自愿性原则,所有当事人都自愿参与调解并达成一致。

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会以中立、公正的立场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3. 保护隐私: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侧重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纠纷扩大化对当事人名誉和社区形象造成的损害。

调解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保密的。

调解的程序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登记申请:当事人向社区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详细描述纠纷的事实、原因和希望达到的解决方式。

2. 调解会议:调解员组织调解会议,邀请双方当事人参与,并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调解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由调解员安排。

3. 协商解决: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以中立、公正的立场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达成调解协议。

4. 调解协议生效:调解员起草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一旦调解协议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执行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

益处和问题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带来了以下益处:1. 促进和谐:通过调解解决社区矛盾纠纷,有利于改善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2. 节约成本:相较于诉讼程序,调解的成本相对较低,能够节约社区和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然而,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也存在以下问题:1. 双方不一致: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失败,需要考虑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2. 调解员专业性: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对于调解的结果起着重要作用,需要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合适的能力。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为了落实社区和谐稳定的目标,增进居民之间的和睦关系,有效解决社区内的纠纷纷争问题,特制定本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加强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的组织与建设,提高调解服务质量,推动社区居民和谐共处,消除矛盾纠纷的根源。

一、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为确保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我们将建立以下工作机制:1.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依据社区人员情况,选派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和法律专家组成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调解员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招募并培训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提供专业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并建立健全调解员队伍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3.矛盾纠纷调解网点的建立:在社区内设立便捷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网点,方便居民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应并处理居民的矛盾纠纷问题。

二、调解工作流程的规范化为了规范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我们将制定以下规范:1.调解申请受理:居民可以直接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网点填写申请表,说明纠纷情况,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申请。

社区调解委员会将按照先来先得的原则受理申请。

2.矛盾纠纷调解:调解员将与当事人进行单独或面对面的调解,妥善处理双方的诉求,并争取达成双方可接受的和解协议。

3.协议落实: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调解员将督促各方认真执行,确保协议的落实情况。

4.调解结果反馈:调解委员会将记录和整理每个案件的调解结果,定期向社区居民公示,以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居民了解调解工作的成果。

三、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为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增强社区居民对调解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1.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广播、电视屏幕、社区公告栏等方式,定期开展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素养和纠纷解决能力。

2.调解员培训: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其更好地胜任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模板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模板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一)目的为了加强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1. 依法调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调解,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自愿平等原则: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参与,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3. 及时化解原则: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影响社会稳定。

4. 保密原则:调解过程中,各方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二、组织机构(一)成立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社区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由社区干部、民警、法律工作者、热心居民等组成,主任由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

(三)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调解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调解范围(一)邻里纠纷:包括土地、房屋、基础设施等相邻关系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纠纷。

(三)劳动争议:包括工资、工时、福利、劳动条件等纠纷。

(四)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纠纷。

(五)其他适合调解的民间纠纷。

四、调解程序(一)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或口头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受理调解调解委员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三)调解准备调解委员会应当在受理调解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准备工作,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

(四)调解过程1. 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纠纷事实和双方诉求。

2. 调解员应当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过程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五)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当包括纠纷事实、调解结果、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六)调解结束调解成功后,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2篇)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2篇)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村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村调解委员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负责社区内纠纷调解的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社区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村民友好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第四条本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独立自主、公正公平、协调一致、及时高效。

第五条本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处理村民之间的相互纠纷、矛盾以及其他社会纠纷,引导村民文明理性、和平解决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行政领导小组是本村调解委员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具体工作由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立主任、副主任、秘书等岗位,负责纠纷调解、档案管理、公开宣传等工作。

第八条调解员是本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骨干,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调解员通过考核、培训后经批准任命,担任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非常规纠纷需由专家顾问组参与调解,顾问组由本村调解委员会和专业机构指定的人员组成。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还可成立调查组、法律咨询组、协调组、宣传组等特定工作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组织。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调解机构接到纠纷调解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员应了解双方纠纷的基本情况,并与双方进行沟通,倾听双方意见,引导其寻找问题的解决路径。

第十三条调解员应当保持中立,倾听双方观点,创造有利于和谐解决问题的沟通氛围。

第十四条调解员应根据纠纷性质,从事实和法律角度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解方案,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五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注重保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严守秘密。

第十六条调解员调解成功后,应及时填写好相关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调解员应对工作中接收的调解申请、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文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来进行排查和调处。

本文将阐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法律和政策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2. 协商一致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应以协商一致为目标,尽量实现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3. 快捷高效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尽快解决,减少诉讼和仲裁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基于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程序,保证调处结果的合法性。

5. 保密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机密性。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岗位或部门:1. 矛盾纠纷调查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供调处建议。

2. 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具体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

3. 矛盾纠纷调处主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调处工作计划和策略。

4. 法律顾问:为矛盾纠纷调处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调处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

5. 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审理和决策,对涉及复杂或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决策。

6. 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工作流程在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架构后,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当事人向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后,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案件。

社区调解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调解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调解工作职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调解工作,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包括社区调解员、工作人员、领导人员等。

第三条社区调解工作是一项社会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第四条社区调解工作的任务是解决社区内部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条社区调解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公正、亲和、高效。

第六条社区调解工作的目标是建设和谐社区,提升社区生活质量,增强社区凝聚力。

第七条社区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社区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计划。

第八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

第十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提升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的信息。

第十二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正确履行职责,不得以违法手段从事调解行为。

第十三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社区管理规定,服从社区领导安排工作。

第十五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意见,公正、客观、中立地履行调解工作。

第十六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团队合作,促进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七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文明礼仪,提升个人修养和职业素质。

第十八条社区调解工作人员应当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反映问题。

第二章社区调解员第十九条社区调解员是社区调解工作的主要实施力量,负责调解社区内部矛盾纠纷。

第二十条社区调解员应当具备专业的调解技能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第二十一条社区调解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从事调解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区调解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社区调解员应当保持专业独立性,不得接受当事人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 提高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 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组织机构1.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员队伍,并进行培训和考核;2. 调解员队伍:由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调解技能的社区居民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承担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3. 纠纷当事人:指参与矛盾纠纷的社区居民。

四、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收当事人的投诉和申诉,并进行初步核实;2. 分类登记:将接收的投诉进行分类登记,确定调解员进行调解;3. 调解会议: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解决矛盾纠纷;4. 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5. 审核确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达成的协议书进行审核确认;6. 整理归档:对处理完毕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原则1. 公正:调解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原则;2. 志愿:调解工作以自愿参与为前提,尊重当事人意志;3. 科学:调解工作要合理运用法律、道德和情感等因素,科学分析问题;4. 保密:调解工作要严守秘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六、工作机制1. 定期培训: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2. 相互协调:各调解员之间要相互协调合作,共同解决矛盾纠纷;3. 确保质量: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4. 宣传教育: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

七、工作评定1. 绩效考核: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对调解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合理评定和奖惩;2. 效果评估:对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政策;3. 目标达成: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制定年度目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

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一、统一收案。

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

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

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

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一、总则为了有效解决村社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调解机制。

本机制适用于村社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旨在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避免激化矛盾,维护社区和谐。

本机制由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调解组织1. 村委会调解委员会村委会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或其委派的一名村干部担任主任,其他成员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必须保证有一定的男女比例,并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

2. 调解员培训村委会需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心理学知识、沟通技巧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三、调解程序1. 接受调解申请当村民出现矛盾纠纷时,可以向村委会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通过村委会的调解员进行口头申请。

村委会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将安排专人与申请人联系,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

2. 协商调解调解委员会将组织调解员与当事人协商,并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应当明确事实、分清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将调解结果写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方案,即可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

4. 跟踪服务调解委员会将定期跟踪服务双方,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

如果有一方未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将继续进行调解工作,直至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四、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调解委员会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

2. 协商一致原则调解委员会应当倡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保障双方的平等地位,避免强迫性要求。

3. 尊重事实原则调解委员会应当认真核实矛盾纠纷的事实,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之上进行调解,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

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介绍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其稳定与和谐关系到居民的安居乐业。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目标该工作制度的目标在于保障社区稳定,提供居民和谐的生活环境,防止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工作流程1. 问题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社区巡查,重点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

- 居民通过社区意见箱或线上平台向社区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记录和调查。

- 社区定期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和问题反馈。

2. 问题调处- 社区工作人员对于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纠纷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

- 对于涉及较为简单的问题,工作人员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 对于涉及复杂的问题,社区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各方意见和诉求。

- 社区调查组向居民提供解决方案,协助双方达成调处协议。

3. 结果跟进- 社区工作人员对调处协议的执行进行跟踪,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 如有新的纠纷或问题出现,及时进行处理并调整工作方法。

- 对于疑难问题或涉及法律程序的纠纷,社区可协助居民寻求法律援助,推动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责任与义务- 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调解和协商技巧,独立公正地处理纠纷。

- 社区居民应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的调查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

- 双方争议当事人应真诚合作,积极参与调解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结论社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社区环境,通过问题排查、调处和结果跟进等环节,解决社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和纠纷问题。

同时,责任与义务的明确也确保了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我们相信,通过该工作制度的实施,社区将变得更加稳定和和谐,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高。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篇)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篇)

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通用篇)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矛盾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公正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社区矛盾调解机构,旨在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高效和规范。

第三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原则:和谐解决、公正保障、依法调解、客观公正、效率优先。

第四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核心任务:积极主动、妥善处理群众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内容:调解、预防、扶持、培训、宣传。

第六条社区矛盾矛盾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调解工作的情况和结果。

第七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建立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制度,不定期进行调解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

第二章机构建设第八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符合条件、适当规模和基本设施完备的工作场所。

第九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相应考核和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十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从族裔、性别、年龄、行业等多角度选派适当的调解员,确保调解员队伍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第十一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调解机构提出调解员增补申请,保证调解员数量的合理配备。

第十二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调解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社区矛盾调解采取分析矛盾、确认当事人、明确调解范围、调查核实、调整矛盾关系、妥善解决等流程。

第十四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及时安抚、劝导、引导当事人,促使当事人认识问题,争取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五条调解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关的原则,不做超出法律规定和职责权限的事,不提供不公正的帮助和建议。

第十六条社区矛盾调解必须依法调解,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社区矛盾调解机构应尽力消除社区矛盾,如果无法调解或者调解效果不理想,应根据其性质和具体情况,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调解制度背景与意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是指基于社区居民问题的多元化解机制,旨在通过调解诉讼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减轻司法压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调解制度的原则、适用范围以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调解制度的原则在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

调解工作应建立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参与调解。

2. 公正公平原则。

调解过程中应保障各方的平等地位,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公平。

3. 保密原则。

调解工作应保护各方的隐私,确保调解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

4. 协商一致原则。

调解工作应推动各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调解的适用范围社区人民调解主要适用于以下范围的问题:1. 邻里纠纷。

如噪音扰民、停车纠纷等。

2. 合同纠纷。

如房屋租赁合同、商品销售合同等。

3. 劳动争议。

如工资支付纠纷、劳动合同解除纠纷等。

4. 民间借贷纠纷。

如小额贷款、借款纠纷等。

四、调解的程序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登记备案。

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应当及时登记备案。

2. 召集双方。

调解员根据调解申请,召集纠纷双方到场,介绍调解目的和程序。

3. 充分听取。

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和诉求,理解双方的利益关切。

4. 协商调解。

调解员应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协议书上写明调解结果。

5. 履行协议。

调解员应引导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进行后续的跟踪和督促。

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的作用,需要调解员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和专业知识,下面是调解员的相关要求和职责。

五、调解员的要求和职责调解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 具备法律知识。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解读法律法规。

2. 具备调解技巧。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能够有效引导双方进行协商互动。

3. 具备沟通能力。

调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与双方充分交流和理解。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4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4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____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____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____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

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

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

社区间矛盾冲突的排查与调解管理制度

社区间矛盾冲突的排查与调解管理制度

社区间矛盾冲突的排查与调解管理制度1. 背景社区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不同个体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矛盾和冲突。

为了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需要建立一套排查与调解管理制度,及时解决社区内部的矛盾冲突。

2. 排查与调解流程2.1 矛盾冲突排查- 社区成员应积极主动发现社区内部的矛盾冲突,并及时上报给社区管理人员。

- 社区管理人员应设立专门的矛盾冲突排查小组,负责收集、分析和核实矛盾冲突情况。

- 排查小组可以采取面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搜集相关证据和信息,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2.2 矛盾冲突调解- 社区管理人员应设立矛盾冲突调解小组,由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负责处理社区内部的矛盾冲突。

- 调解员应采用公正、中立、公开的原则,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矛盾冲突的原因和背景。

- 调解员可以采用调解、协商等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其履行协议内容。

2.3 矛盾冲突管理- 社区管理人员应建立矛盾冲突管理数据库,记录和统计社区内部的矛盾冲突情况。

- 定期分析矛盾冲突的类型、频率和处理结果,为社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社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矛盾冲突的情况,寻求相关支持和帮助。

3. 相关法律依据- 制定本调解管理制度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社区章程的规定。

- 调解过程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制度落实与评估- 社区管理人员应将本制度内容宣传给社区成员,确保其了解和遵守制度规定。

- 定期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 社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参与矛盾冲突排查与调解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 总结社区间矛盾冲突的排查与调解管理制度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排查与调解流程,依法依规处理社区内部矛盾冲突,可以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实现社区共同发展。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村社区生活中,矛盾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而如何有效地调解这些矛盾纠纷,化解风波,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是村社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区调解工作制度,对于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行分析探讨。

一、村社区矛盾纠纷的特点1. 多样性村社区成员众多,涉及范围广泛,矛盾纠纷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如邻里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冲突等。

2. 潜在性村社区矛盾纠纷通常具有潜在性,在一些表面看似平静的状况下,隐患可能会逐渐积累,最终导致冲突爆发。

3. 复杂性村社区矛盾纠纷的背后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关系复杂,难以简单化处理。

二、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1. 设立专门机构村社区应当设立专门的矛盾调解机构,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调解员负责具体工作。

并制定调解机构运作规范和程序,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宣传教育对社区成员进行矛盾调解的宣传教育,让大家了解矛盾调解的重要性和原则,提高大家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技能。

3. 强化培训对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和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4. 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的矛盾调解规章制度,明确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5. 加强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矛盾调解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

三、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实施1. 及时介入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应该及时介入,及时了解矛盾的双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矛盾扩大。

2. 全面调查在介入后,调解员应该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矛盾的起因和背景,找出问题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展开调解工作。

3. 耐心倾听在进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该耐心倾听矛盾双方的诉求,了解他们的感受和需求,以便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4. 灵活应对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居委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居委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居委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社区是人们生活的细胞,社区矛盾纠纷的解决不仅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宁,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和协调者,居委会在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居委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运作方式和重要性。

一、居委会介绍居委会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是连接社区居民和政府的桥梁。

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居民事务管理、社区矛盾调解、社区服务等。

作为基层的组织单位,居委会紧密地联系着居民,了解居民的需求和问题,因此在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运作1. 接收投诉居委会在社区设立接诉箱或接诉热线,方便居民随时向居委会反映问题。

居民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交投诉,居委会将以书面记录下投诉内容,并为每一起矛盾纠纷案件编号,以备后续调解用。

2. 实地调查居委会在接收到居民投诉后,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人员将了解矛盾纠纷的实质、当事人的诉求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原因。

为了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居委会在调解过程中还会寻求其他证人的陈述或者邻居的意见。

3. 协调谈判在了解事实情况后,居委会将约请当事人进行协调谈判。

居委会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并为当事人提供建议和引导,帮助他们共同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在谈判过程中,居委会代表会充当调解员的角色,引导双方就争议问题进行讨论,并通过对话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 签订协议当事人在居委会的协调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居委会会就双方达成的解决方案起草一份协议书。

协议书将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具体措施。

当事人在理解并同意协议内容后,双方会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以示双方的共同意愿和承诺。

居委会也会将协议书记录在案,作为后续执行的依据。

三、居委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性1. 有效预防社会矛盾的升级社区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很容易引发更大范围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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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社区调解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

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

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一、会议学习制度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

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

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

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

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四、纠纷讨论制度各调委会对重大、疑难的纠纷调解要进行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

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请示。

五、共同调解制度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

共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主持调解方和协助调解方。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受理纠纷;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有关资料,制定调争方案;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负责统计和档案管理。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六、纠纷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回访内容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

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

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

对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要加以纠正。

七、纠纷办理移交制度调委会对涉及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的矛盾纠纷。

应在3天内办理,将情况可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对些类矛盾纠纷一般调解三次,若当事人双方不服或者仍然不能平息事态,应及时书面向司法所、综治办报告,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八、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案一档,专人负责制,对调解的案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规定的七种文书格式,整理存档,同时年终应将《调解纠纷登记簿》,调委会工作情况,调解文书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九、岗位责任制度调委会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保证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司法所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十、总结评比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一般是半年进行一次初步总结,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

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今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和要求等等。

社区调解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民事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基本事实真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设立专门的调解民事纠纷登记册进行详细登记。

三、调解民事纠纷,必须做好调查了解,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曲直,帮助当事人双方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采取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的方法帮助和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纠纷。

对疑难复杂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向居委会和上级机关反映。

四、调解民事纠纷,需坚持自愿平等、共同协商的原则,对当事人不压制、不侮辱、不偏听、不偏信,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做好调解和宣传教育工作,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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