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点管理办法
阳光城集团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
阳光城集团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编制徐劲松日期2015/8/15审核黄小达日期2015/8/25批准许珂日期2015/8/31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阳光城集团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1目的:1.1通过设立项目运营停止点,进行项目风险管理;1.2推动项目进行全周期、全职能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风险管理动作,建立地区-集团两级项目风险管控机制1.3确保项目开盘、交付风险提前暴露,及时决策,消化风险,确保交房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集团各地区公司开发所有销售型物业项目(酒店、自持集中商业暂不适用)。
3管理要求:以交房组团为单位,全项目运营周期共设立6个运营停止点,分别是:(1)项目启动会(2)开盘前风险排查(含示范区联合验收)(3)中期运营停止点(4)交房启动会(5)交房前联合验收(6)组团后评估各运营停止点完成后均须在全景计划系统提交阶段性成果。
各运营停止点管理目的、对应的时间点、工程形象进度、输出成果清单及成果审批流程详见下表:停止点启动会开盘前风险排查中期运营停止点交房启动会交房前联合验收组团后评估时间拿地后70天首次开盘前1个月交房前12个月交房前6个月交房前1个月交房后4个月形象进度项目启动基础正负零主体封顶外架拆除竣工备案交付磨合期管理目的项目专业决策及运营推演在项目开盘前,显化销售风险(法律底线、销售承诺、客户敏感点等),提前防控解决,减少投诉和纠纷,将风险控制在销售前,回顾《项目风险总控表》中各项风险的解决进展项目运营周期过半,再次回顾计划,评估进度风险。
对项目交房风险做第一次系统梳理及评估,回顾《项目开盘前风险评估报告》中遗留问题的解决及早明确项目交房组织及分工,倒排交房关键计划、梳理交房风险及应对措施。
实现跨部门、跨专业协调及资源整合,以支持决策。
确保项目实现平稳、对交房风险进行最后一次评估,对交房效果做预评估。
确保交房按时保质完成。
回顾《项目风险总控表》中各项风险项解决进展以组团为单位,全面、客观的对项目的开发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组团的开发提供借鉴,达到运营持续改进的目的进展。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修编单位: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五月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的设置重要工序停止点的检查,以确保前后工序顺利进行,降低工程质量风险,提升工程品质。
第二条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职责如下:1.负责编制、修订《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2.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
第四条城市公司/项目部职责如下:1.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1)负责督促并审核各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2)质量负责人作为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第一责任人,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是否通过;(3)督促各项目未通过检查点的整改,保证本办法有效落实;2.项目经理:(1)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3.专业工程师(1)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本项目《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验收清单》;(2)核查本专业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现场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负责本专业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并组织限期整改。
第三章操作指引第五条工程停止点管理原则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组织各项目部的现场检查并审批质量停止点检查验收;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处理并重新报验;4.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城市公司/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签批通过为终点;5.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临时停泊点管理制度
临时停泊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停泊点管理,保障公共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路面交通秩序,便利市民出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临时停泊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路边停车位、临时停车场等。
第三条临时停泊点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合理收费,确保停车秩序。
第四条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停泊点的规划、划分、设置、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临时停泊点的规划和设置第五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和停车需求,对临时停泊点进行规划、划分和设置。
第六条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周边交通流量、周边建筑物使用性质、交通事故隐患等因素,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交通的影响。
第七条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后设置,不得私自设置临时停泊点。
第八条临时停泊点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标识、标线和指示牌,确保用户可以清晰地识别停泊点。
第九条临时停泊点应当按照规划和设置的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通畅和安全。
第十条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定期对临时停泊点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停泊点的合理设置和合规使用。
第三章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第十一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由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停泊点的管理、监督、维护、安全等工作。
第十二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应当注重便民、安全和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停泊点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停泊点的使用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停泊点的使用管理制度,禁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临时停泊点的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确保用户满意。
第四章临时停泊点的收费第十六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临时停泊点进行收费。
第十七条临时停泊点的收费应当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停泊点收费应当使用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方便用户缴纳停车费。
房屋建筑工程停止点
秘秘*秘**秘**秘**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停止点,,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控制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类分险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公司所有总承包项目
三、使用时间:工程施工全过程
四、原则:
1、所有停止点属于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技术、经营控制要点,工程项目部是“停止点”管理责任主体;
2、根据停止点重要性或其后果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分为A、B、C三级;
3、停止点发生后,由工程项目部或公司主管部门下发停工(或暂停)令,停工(或暂停)令以书面形式下发,且必须注明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签字有效。
由项目部下发的A、B级停工(或暂停)令必须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C级停止点下发停工(或暂停)令后,项目部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经项目部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解除停工(或暂停)令;
5、A、B级停止点下发停工(或暂停)令后,项目部和公司工程部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B类停止点整改完后,经项目部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确认整改完后,由工程部长签字确认解除停工(或暂停)令。
A类停止点整改完毕后,经项目部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确认整改完毕后,由公司经理签字解除停工(或暂停)令。
6、停止点事件发生后,暂时无法解除的,由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确认事件的处理办法。
7、整改单位接到停工(或暂停)令后必须认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毕,由项目部或公司主管部门下发考核单,考
核金额为C级1000元,B级2000元,C级5000元。
如拒绝整改的考核加倍。
因未整改或未按要求和时间整改的造成其它损失的,所有损失由整改单位负责。
施工“停止点”汇总表。
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点管理办法(试行)
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试行)1 定义解释1.1 停止点(H点):停止点就是没有经过约定检查不得进行下步施工的控制点。
是指那些施工过程或工序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充分得到验证的“特殊工序”。
1.2 凡列为停止点的控制对象,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派人对控制点实施监控,如果未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停止进入该控制点相应的工序,并按合同规定等待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未经认可不能越过该点继续活动。
通常用书面形式批准其继续进行,但也可以按商定的授权制度批准其继续进行。
2 编制目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控,通过强制性的设置停止点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3 适用围适用于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所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各专业。
4 管理原则4.1 所有停止点属于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控制要点,建设单位是停止点管理责任主体。
4.2 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4.3 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建设单位工程经理签批通过为终点。
4.4 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5 管理职责5.1 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5.2 主管工程副总经理5.2.1 审核工程部所编制《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实施;5.2.2 参加涉及外观效果及重要停止检查点的验收。
5.3 工程部5.3.1 组织编制并修订《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5.3.2 具体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案,对停止检查点工作进行重点控制和全面管理;5.3.3 参加停止点验收;5.3.4 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进入下一道工序;5.3.5 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
停止检查点管理办法1.0目的1.1通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置强制性的停止检查点,加强过程检查与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
2.0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运营管理部对公司工程项目部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0职责3.1运营管理部:监督公司各项目部对停止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负责地下防水、屋面防水、外墙保温、门窗框安装、地下室后浇带、厨房卫生间防水、户内给水管打压7个停止检查点的检查工作。
3.2项目部: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要求对项目的停止检查点进行检查。
4.0程序/内容4.1流程图4.2 新建项目由各项目部分标段编制《标段停止点检查清单》,并在首个停止点检查前报送至运营管理部。
4.3项目部在每月、每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每周一上午应上报本周《周停止检查点检查计划表》及上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报运营管理部备案存档;运营管理部根据上报数量、施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量的50%。
4.4项目部负责组织检查,项目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中新开工项目任一项停止点首次检查必须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交底会议,对申报流程、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同时保留交底记录)。
项目部自检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自检合格后,项目部至少提前0.5个工作日由项目负责人通知运营管理部,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并附项目负责人现场自查照片。
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与运营管理部一同进行工程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并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
检查结论限于通过、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指明需整改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上报项目部复查直至通过。
4.5 停止检查点的检查验收不能取代隐蔽工程验收,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应分别填写《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与《隐蔽工程验收单》。
4.6 项目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停止点自查工作,需填写《情况说明表》,委托主管工程师(非该标段负责工程师)进行自检并拍照留存,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同时对该停止点自检情况负责,经分管项目总监审批后生效,审批后的《情况说明表》作为《停止检查点检查记录表》资料附件一同报送;4.7 前一工程停止检查点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质量停止点及样板点评管理办法
技术交底、样板点评及质量停止点报验检查管理办法发布日期制定人运营管理部工程督导组审核人向成国签发人为了切实加强各项目重点工序的质量管理,贯彻集团及重庆地产公司颁布的相关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按照《金科股份技术、管理交底细则》、《样板引路细则》及《重庆金科质量停止点检查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从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请各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开工序施工方案审批1.新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工序施工方案,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逐级审批,在金科管理制度要求的时间并报送工程部审批。
涉及金额、重大危险源等集团要求需要到集团工程管理处备案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同时知会给重庆地产公司工程督导组。
2.项目部涉及“四新”技术的,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新开工序施工方案审批会议,工程部、工程督导、总包、监理出席该会议。
3.涉及政府职能部门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方案,工程部要预控,提前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论证会议的召开。
二.实体样板及停止点检查审批1.方案审批通过后,必须按照方案进行样板施工,对各工序的样板施工要求如下:a、砼工程样板为砼模板加固体系,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第一层标准层(或第一层住宅)。
b、砌体、抹灰工程须完成样板层,样板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第一层标准层(或第一层住宅)砌体或抹灰。
c、门窗安装样板为型材安装及塞缝完成后(收口前)样板,实施位置为各标段先开工楼栋。
d、其他需要样板及质量停止点检查审批的工序按照《重庆金科地产施工过程检查停止点》的要求进行报验。
2.样板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工程部对整个样板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样板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送监理单位检查,监理单位检查后填写《工程质量样板及停止点检查报验申请表》,然后请建设单位工程师及工程主管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人员完善上述报验表,扫描后提前一天上传至相关工程督导人员,督导人员接到报验申请表后将到场进行样板点评及质量停止点验收。
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地产事业部工程质量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及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业务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进行补充细化,编制本管理办法。
一、停止点检查标准制定要求各项目公司在编制《工程管理规划书》时必须确定该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清单必须不少于公司规定的停止点内容(见附表一)。
二、停止点检查参与单位及部门施工项目达到停止点检查后,项目公司由负责人带队,相关专业工程师到场参加;监理公司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带队,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到场参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质检员参加。
对于重要的停止点检查需工程管理中心参加(附件一中工程管理中心全检项),经项目公司组织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以内部函形式通过OA系统通知工程管理中心进行检查。
项目公司通知工程管理中心时间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三、参加人员施工单位参加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质检员;监理单位参加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公司参加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参加人员:专业工程师;其他职能中心的专业工程师。
四、检查流程检查完毕后各部门需共同开会点评,形成书面点评会议纪要,点评结论限于“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三种。
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产事业部相关部门分别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附件二)上签署意见和结果,(注:需工程管理中心参与的停止点检查使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二)》,其他检查使用《停止点检查记录表(一)》)。
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以所有参与单位及部门的负责人签批通过为终点。
五、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六、如果检查意见结果为“不通过”应在整改后重新报检,方法和流程同第一次报检。
七、相关附表(附表一) 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附表二)停止点检查记录表(一)停止点检查记录表(二)。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
停止点检查
目的:强化甲方工程师对本专业施工图和施工技术的了解,重点检查监理的工作质量,强迫监理和施工方认真看图、理解图纸并进行检查、自检。
主要目的是让监理和施工单位把房子建好更要建对,尤其对下列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必须在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具体要求:该停止点纳入甲方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交底,如果甲方工程师检查未通过,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如果发现大量问题,首先对监理进行处罚。
每个部位第一次检查时要求项目工程经理带队,土建、安装工程师全部到场并带好施工蓝图和相机;监理公司由总监带队,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全部到场。
检查完毕,视情况决定在现场或在会议室开会点评。
会后立即形成书面点评会议纪要,三方签字认可。
方法: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可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停止点检查时通知全项目总包相关人员参加某一家的点评会,鞭策差的单位,表扬好的单位,形成质量竞争机制,从而将工程质量带上良性轨道。
成果:点评会议纪要
停止点内容。
工程停止点制度流程
工程停止点制度流程一、工程停止点制度的适用范围工程停止点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桥梁工程等施工现场。
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者工程质量问题,可以根据制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理。
二、工程停止点制度的原则1.安全第一。
工程停止点制度的第一原则是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危险事故。
2.快速响应。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工处理,不能拖延时间,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3.整改到位。
对于停工处理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整改和处理,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4.合理合法。
制定工程停止点制度的过程要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工程停止点制度的流程1.问题发现问题发现可以是由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发现。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制定停止点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停止点。
停止点可以是整个工地的停工,也可以是某个部分的停工。
3.通知停工一旦制定了停止点,应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
通知应包括停工的原因、时间和范围。
4.整改处理停工后,应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和处理。
对于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进行整改。
5.复工审核整改完毕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整改到位。
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
6.记录备案停工处理的整个流程应做好记录,并备案留存。
对于重大问题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工程停止点制度的执行要求1.制度的公布工程停止点制度应向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公布和解释,让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执行的严格性工程停止点制度是施工中的重要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3.优质高效在实施工程停止点制度时,应以优质高效为原则,避免因执行不到位造成更大的损失。
4.持续改进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制度,不断完善工程停止点制度,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总之,工程停止点制度是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制度,只有严格执行,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进展和完工。
01-工程施工停止点验收管理办法
一、目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强制性设置停止检查点,项目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星河集团在建各项目工程施工阶段。
三、术语和定义停止点验收:在项目施工阶段,针对客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项目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强制性停止。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由总监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对本道工序进行验收,项目部按比例随机抽检(必要时请公司设计、营销、成本端口及物业公司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职责4.1项目部4.1.1组织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组织编制停止点验收实施计划。
4.1.2督促监理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
4.1.3发现重大问题编制专项技术方案报批,并按方案组织整改落实。
4.1.4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4.2城市公司工程部(无工程部的城市公司职责并入项目部)4.2.1组织各项目部落实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2.2视需要参加项目部的停止点验收4.2.3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2.4组织项目部编制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2.5审核并监督方案落实情况。
4.3城市公司主管领导4.3.1审批停止点检查工作计划。
4.3.2审批重大问题整改专项方案。
4.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4.4.1 在运营管理中心组织的季度检查时,依照各项目停止点验收计划,结合项目质量状况,对集团所属各项目实施停止点检查。
4.4.2 在集团项目工程季度检查时,对各项目的停止点验收资料进行抽查,检查项目部是否落实停止点检查验收的规定动作,并计入该项目部工程管理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停止点验收”考核项。
五、原则5.1停止点检查属于项目部质量控制节点,项目部是责任主体,各级职能部门对检查备案资料抽查或参与项目部的现场检查。
5.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蔽验收、预检,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外部所有工程的停工点检查和管理。
二、工程停止点的定义1.一次工序施工结束后,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前的过渡期;2.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3.施工过程中,遇到环境条件限制等无法进行施工时。
三、工程停止点检查的内容1.安全检查: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悬挂的物品、开裂的钢筋等;2.质量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如混凝土强度是否达标等;3.现场环境检查:检查环境是否适宜施工,如天气情况是否合适等;4.施工进度检查:检查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
四、工程停止点检查的要求1.停工点检查应由专人进行,并记录检查情况;2.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工程负责人报告;3.重新开工前,必须解决所有问题并经过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的确认;4.对于重大问题,工程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程停止点检查的频次1.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进行超过两次停工点检查;2.对于特殊工程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停工点检查的频次。
六、工程停止点检查的考核1.工程负责人对停工点检查和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2.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停工点检查、未及时处理问题或处理不彻底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追责;3.工程停止点检杳情况纳入公司工程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七、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申请修改,并进行备案。
以上是本公司的《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保证工程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
09-03:施工质量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一)作为《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制度》试行。
(二)规范产品质量实测过程的程序、取样方法、测量操作、数据处理等具体步骤和要求。
(三)提供产品质量实测的操作方法,尽可能消除人为操作引起的偏差。
(四)通过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对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停止点检查,及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落实PDCA管理原则,使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得以落地,推行工程实测实量及风险评估,判断工程质量在该阶段是否存在问题及能否满足要求,从而促进全公司工程质量持续提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住宅及公建(自结构±0.00 至交付完成)项目,包括子分公司的项目和直属项目。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停止点检查主要管理机制(一)公司质量评估机制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北京地区每三个月一次或根据施工进度部位进行质量评估。
外埠项目每半年一次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质量评估。
(二)工程质量分析会机制依据技术质量管理部质量评估结果,对排名靠后的项目,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执行差别化管理。
(三)工程检查结果与分包履约评价挂钩机制项目部及公司质量评估结果纳入公司分包单位评价体系,作为公司对分包单位的筛选、管理、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停止点检查具体内容(一)项目部及分包单位随工程进度随时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及质量风险排查,及时分析,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项目部必须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100%实测实量。
(二)主体结构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在工程地上结构二层顶板支撑体系拆除完成后对混凝土工程进行一次实测实量停止点检查;在工程进入二次结构施工之前,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进行一次实测实量停止点检查;实测实量按不小于10%进行抽查。
主要内容:截面尺寸、外门窗洞口尺寸、墙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顶板水平度(净高极差)、顶板厚度、地面标高等。
(三)初装修施工阶段,二次结构砌筑完成五层以后,墙面腻子施工前进行砌筑工程停止点检查,检查数量不小于10%比例。
房地产公司自持商业项目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自持商业项目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房地产公司自持商业项目运营停止点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公司自持商业项目的停止点管理。
三、停止点定义停止点是指在商业项目中,客流量大、人员聚集、交通便利的地段,设立的外拓车站或换乘站等。
四、停止点建设1. 停止点选址应遵循公正、合理、公开、透明原则,应该考虑客流量、区域发展规划等因素。
2. 建设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审批前需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3. 停止点建设应符合安全、美观、环保等要求,建设过程中应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防范环境污染。
五、停止点管理1. 停止点应有专人管理,负责车辆、人员进出,确保停止点的秩序和安全。
2. 停止点管理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基本管理规范和应急处理方式。
3. 停止点设施维护应及时,保持环境整洁和通行畅顺;设立管理公告板,公示相关规定和通告。
4. 停止点应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如公共厕所、贵重物品保管等。
5. 停止点应实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停止点安全1. 停止点安全应是第一位的,应当设立安保岗并加强日常巡视。
2. 停止点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反应水平。
3. 停止点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4. 停止点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监控,保障人员和财物安全。
七、停止点服务水平1. 停止点应提供准确的服务信息,如乘车时间、票价等,便于旅客准时到站。
2. 停止点应配备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如休息室、无障碍通道等,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3. 停止点应设置专人咨询服务,为旅客解答咨询问题。
4. 停止点应配备文明候车区,及时提供旅客要求的相关服务。
5. 停止点应加强与周边商家、景点的联系,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八、处罚措施1. 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应取消其停止点资格,依法追究其责任。
2. 对未经批准设置停止点的,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标版)
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标版)房地产项目-工程停止点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停工管理行为,保障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辖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停工管理。
三、定义1、工程停止点:指房地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和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或自身项目建设变更、资金缺口等原因而设立的工程停工点。
2、工程复工:指工程按照停工管理程序,获得相关权威机构的书面复工审批文件后重新开始施工。
四、管理流程1、停工前置条件(1)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安全、规划、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递交工程建设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申请时各项条件进行施工;(2)施工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开发商向其出具的项目施工指导书,并全面了解项目施工方案;2、停工管理程序(1)当房地产项目出现政府部门和其他有权机构要求停工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内容和原因及时停止开发建设工作;(2)当房地产项目出现自身建设变更或资金缺口等停工原因时,开发商应当向相关部门递交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原因和申请复工方案;(3)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工程停工申请书、有关文件及计划、施工图纸等资料;(4)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停工申请书及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停工要求;(5)当部门认为批准停工申请时,应当向开发商及施工方发送复工审批文件。
3、复工管理程序(1)在收到复工审批文件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复工。
(2)在复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停工期间进行的工程及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并准备好相应材料和设备。
(3)施工方在在复工前进行复工准备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4)当施工方进行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停工并向有关部门汇报;(5)相关部门应当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并进行工地现场的抽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达标。
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
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A8版】编制:技术中心审核:技术中心审批:修订日期:2022年1月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做好“按图施工、按方案施工、按规范验收”,实现“0重大质量事故、0群诉(系统性质量风险)、飞检成绩前50%目标”,减少乃至消灭项目施工错误及返工,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好产品+好服务”,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切实执行“样板带路”及关键环节“停止点验收”制度,树立质量及工艺标准;预防因施工不规范、施工错误导致的系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在建项目。
三、权责:1、集团技术中心:1.1、负责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订;1.2、负责集团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1.3、负责对区域停止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2、区域技术质量部:2.1、负责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宣贯、解释;2.2、负责区域级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2.3、负责对项目停止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3、项目部:3.1、技术负责人负责工序样板的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指导;32、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级停止点的检查和验收;3.3、栋号长主管工程师应按照《质量停止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停止点验收。
3.4、未按照停止点管理办法执行的,根据公司《问责条例》的规定有权进行问责。
四、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1、集团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2、区域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4.3、项目级土建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五、安装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5.1、区域级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5.2、项目级停止点管理内容及要求六、停止点验收规定:6.1、集团级停止点验收规定6.1.1、停止点验收时,区域技术质量部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安装负责人)、施工员工程师及劳务班组共同参与;6.1.2、停止点验收完成后,应现场形成停止点验收记录表,相关责任人应签字确认;并将验收结果上传至流程。
停止点管理办法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试行)1.编制目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控,通过强制性的设置停止点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各专业。
3。
管理原则:3。
1所有停止点属于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控制要点,建设单位是停止点管理责任主体。
3。
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3.3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建设单位工程经理签批通过为终点.3。
4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4。
管理职责4。
1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4.2主管工程副总经理4.2.1审核工程部所编制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实施;4.2。
2参加涉及外观效果及重要停止检查点的验收。
4.3工程部4。
3.1组织编制并修订《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4。
3。
2具体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对停止检查点工作进行重点控制和全面管理;4.3。
3参加停止点验收;4。
3。
4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4.3。
5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
管理办法:5.1在项目的月、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5。
2涉及到交付效果时应通知营销部、开发设计部、合同预算部有关人员参加.5。
3检查前应按检查表格式填写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项,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人员分组名单、检查重点、标准等信息(保证检查效果、效率的重要环节),以专题会形式组织检查,组织工作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工程经理为责任人。
5。
4停止点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规范确定,以专题会总结方式宣读检查情况,汇总并得出结论,结论限于通过、不通过工程部下发停止(或暂停)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1.编制目的:
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控,通过强制性的设置停止点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各专业。
3.管理原则:
3.1所有停止点属于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控制要点,建设单位是停止点管理责任主体。
3.2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3.3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是按要求具备完整的成果资料,以建设单位工程经理签批通过为终点。
3.4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4.管理职责
4.1总经理办公会
审定《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2主管工程副总经理
4.2.1审核工程部所编制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实施;
4.2.2参加涉及外观效果及重要停止检查点的验收。
4.3工程部
4.3.1组织编制并修订《重庆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4.3.2具体组织落实停止点检查实施计划、方案,对停止检查点工作进行重点控制和全面管理;
4.3.3参加停止点验收;
4.3.4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对停止点的验收、签字,确认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4.3.5监督并审核停止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管理办法:
5.1在项目的月、周工作计划中,应将涉及的停止点检查作为专篇列入计划中。
5.2涉及到交付效果时应通知营销部、开发设计部、合同预算部有关人员参加。
5.3检查前应按检查表格式填写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项,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方人员分组名单、检查重点、标准等信息(保证检查效果、效率的重要环节),以专题会形式组织检查,组织工作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工程经理为责任人。
5.4停止点的验收标准参照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规范确定,以专题会总结方式宣读检查情况,汇总并得出结论,结论限于通过、不通过
工程部下发停止(或暂停)令。
停止(暂停)令以书面形式下发,且须注明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签字有效。
停止(暂停)令需报重庆首地公司备案。
5.6停止点检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填写停止点检查表,建设单位工程经理签批,资料员存档备查。
6.罚则
6.1 整改单位接到停止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经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监理公司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字解除停止令。
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毕,建设单位对其罚款,罚款金额视影响程度分别为3000元、5000元、10000元,同时整改增加的工程量建设单位不予计量及工期不顺延。
6.2 整改单位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10000元/次的处罚,并对于下道工序施工的所有工程量建设单位不予计量及工期不顺延。
6.3 施工单位未做停止点就展开大面积施工的,建设单位对已施工的所有工程不予认可及工期不顺延,同时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全部拆除,并处以5万元/次的罚款。
5. 管理流程
6.附件:
附表1 施工过程工序验收停止检查点附表2 停止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表3 停止(暂停)令
附表4 施工方收到停止(暂停)令后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