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规定

根据广西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电子信息厅的联合通知,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规定如下:

1.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拆除、更换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广西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

2.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电子信息部门的联合审批,并由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和调试。

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录制、保存和使用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信息安全。

5.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信息只能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维护、事故处理等公共安全领域使用,禁止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6.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失效或影响设备使用的其他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处理。

以上是广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使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