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地下开挖较大深度的基坑,并在其中进行建筑施工的一种工程形式。
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风险大、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对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为保障深基坑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总体方案编制在深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总体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队伍组织、物资准备等内容,确保施工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地质勘察深基坑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工作,了解地层情况,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施工技能。
三、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安全管理1. 深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在深基坑开挖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水位勘测,确定地下水位的高低,制定相应的排水措施。
2. 地下水的排除与防护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地下水的排除措施必不可少。
同时,在开挖过程中要注意地下水及时回填及防护工作,以防止地下水突然涌入并对施工现场造成危险。
3. 开挖施工的安全操作深基坑开挖施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遵守开挖坑面支护、排水、导流、监控等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基坑支护阶段的安全管理1. 基坑支护的选择与施工深基坑施工中,基坑支护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基坑支护方式,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施工。
2. 支护体的监控与检测在基坑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体进行监控与检测,及时发现支护体的位移和变形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充和加固措施。
3. 基坑降水与防止沉陷深基坑施工中,降低地下水位和防止地面沉陷是关键点,要确保降水设备的安全可靠,并设置相应的沉降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
五、基坑回填与竣工阶段的安全管理1. 基坑回填材料的选择与施工深基坑施工结束后,必须对基坑进行回填。
在回填过程中,必须选择适当的填充材料,并进行相应的加固,保证填充均匀、坚实。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深基坑的施工安全管理是保证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紧要一环,未经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深基坑施工很简单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
为此,建筑工程部门订立了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有效的措施和矫正措施,确保深基坑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本文将认真介绍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基本管理规范在深基坑施工中,必需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范,确保施工顺当、安全、高效。
实在规定如下:1.全部施工人员必需在施工前进行全方面的安全学问培训,并领取施工人员证,证明其具备岗位要求的技能和学问。
2.施工现场必需进行周边环境检测,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施工。
3.在深基坑四周设立安全警示牌,提示过往行人及车辆不要靠近施工现场及其四周。
4.必需划清深基坑边缘的工作区域,设立明显的限制线,并在其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避开人员越界。
5.在施工期间,必需随时保持沟通联系,确保各部门之间协作,以适时解决工作中显现的问题,避开事故发生。
二、安全掌控措施为了保障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在施工现场设立了一系列的安全掌控措施。
1.在基坑内设置出入口,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例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以削减工人从事作业时的损害风险。
2.依据工种特点,在施工现场设立工位,隔离交通和行人,确保安全。
3.在现场设立装卸材料专用区,要求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需遵从标准化操作流程,严禁违章操作。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保证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以确保工人操作时的安全。
三、岗前安全培训与考试在施工前,对全部参加施工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及考试,以确保他们具备充足的安全学问和技能,从而防备和削减施工期间的事故发生。
实在规定如下:1.对施工工人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时,必需重点讲解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可能显现的不安全和安全防备措施。
2.施工人员必需具备充足的安全学问和技能,才能被允许参加施工作业,并被颁发施工人员证明。
3.施工前,必需进行考试,测试施工人员所把握的安全学问和技能,并依据不同工种确定相应的考试标准和有效期。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行为要求和工作分工。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工作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和现场布置图,明确施工区域、设备、设施的布局和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设施和装备:根据深基坑施工的特点,设置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护栏、安全网、爆破防护措施等,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及时报告并处理事故和不安全行为,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 各方合作和沟通:加强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以上是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还需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二)㈠、交接班制度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
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
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
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5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2.1深基坑值班制度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
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
值班室必须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接受项目部、监理单位等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进出深基坑登记制度(范围:所有进、出深基坑人员)2、登记的具体要求①进入深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先登记。
所有进入深基坑施工人员应登记上岗,下班或出深基坑后要登记销号。
值班员认真作好出入现场人员的统计。
凡需进入深基坑的人员,特别是零星进出深基坑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入深基坑前在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去向及工作内容,并且出深基坑后必须及时向值班室登记室汇报。
②上级领导及其它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深基坑除实行安全检查,也应在《进、出深基坑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深基坑原因、进出深基坑时间。
③作业人员进深基坑出深基坑后,进行销号,严禁他人代签或不签。
三、现场门岗岗位职责1、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应熟练掌握车站施工的相关知识,随时了解深基坑内施工状况。
2、负责现场进入深基坑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工作。
3、负责对进入现场物资的检查,进入深基坑的物资必须由运送员随同,门岗核查后,登记后方可运入深基坑内。
4、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深基坑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否则门岗有权禁止进入深基坑。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多方面问题。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深基坑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的施工过程,包括基坑的开挖、支护、土方回填、降水以及基坑周边的交通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进行。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四条在深基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安全技术方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基坑施工的危险性、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以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并指定专人负责。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七条在进行基坑开挖工作之前,应先对基坑边沿进行加固,防止坍塌。
第八条在进行基坑土方回填工作之前,应先对基坑进行检查,确认坑壁无松散、玩掉等现象,以确保回填土方的稳定性。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建立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围栏,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处理组织,负责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组织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现场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工作,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制定预防措施。
2023年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依据《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施工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进行深基坑及周边土层的勘察与分析,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第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急能力。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岩土支护、排水和通风等施工工序。
第十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
第十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告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保证施工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施工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材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和复原工作,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成果的验收,确保深基坑的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深基坑进行巡视和维护,保持深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物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物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概述建筑物深基坑施工是指在建筑物地下部分开挖较深的基坑,为建筑物的地下工程提供支撑和保护。
这类施工工程由于其特殊性,涉及到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工人和施工工程的安全。
2. 法律法规依据建筑物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需遵守以下法律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管理规定》2.4《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 基坑设计和施工前准备3.1 基坑设计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土质分析、支护结构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等。
3.2 施工前需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获得必要的审批和许可。
3.3 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道路等的稳定和安全。
4. 施工现场管理4.1 工地必须设立明显的施工入口和警示标志,设置围挡和防护设施。
4.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鞋,严禁穿拖鞋。
4.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其规范、整洁,清除积水和杂物。
4.4 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强调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安全装备的方法。
4.5 确保施工现场通风良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4.6 确保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食品、饮水和急救设备。
5. 深基坑支护5.1 深基坑支护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可靠。
5.2 支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严禁无计划、无设计地进行。
5.3 施工中应加强地质监测和支护结构的安全评估,及时调整和加固。
6. 设备和电气安全6.1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2 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3 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符合国家标准,避免漏电和火灾。
7. 事故应急处理7.1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护现场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深开挖作业,通常用于地下建筑物的施工,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铁站等。
由于深基坑工程存在着高风险和复杂性,因此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本文将对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进行讨论。
1. 工程前期准备在进行深基坑工程前,工作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地质、地下水位、周边环境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分析。
同时,还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2. 安全防护措施(1)围护结构:在进行深基坑开挖时,需要采取合适的围护结构,如钢支撑、成桩围护等,以防止土体塌方和坍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通风和氧气供应:深基坑工程空间狭小,通风不畅,容易造成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情况,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通风和氧气供应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防滑措施:深基坑工程中常涉及到湿滑的施工环境,因此需要进行防滑处理,如铺设防滑胶垫、设置防滑栏杆等,以防止人员滑倒。
3. 警示标志和安全教育(1)警示标志:在深基坑工程现场,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如“危险作业区域”、“禁止通行”等,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和遵守规定,避免发生事故。
(2)安全教育:在进行深基坑工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工作人员、施工队伍以及周边居民等,使其了解工程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范,并掌握相应的急救知识。
4. 现场管理和监测(1)施工现场管理:深基坑工程现场应设立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监测措施: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地下水位、土体位移等相关参数的监测,以及各种工程设施的安全性监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5.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在深基坑工程建设中,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
同时,还需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深基坑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以及地下空间的利用需要,采用深挖和暂时支护的方式在地下挖掘形成的大型坑体。
深基坑的施工与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以下是深基坑管理的一些相关规定:一、设计规定1.深基坑设计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根据坑体的深度、土质工程性质、下部建筑物情况等因素确定挖掘方式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设计应满足土质条件、地下水位等要求,具备良好的排水和防渗能力。
3.深基坑设计应考虑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变形控制要求,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二、施工规定1.深基坑施工需进行前期调查勘察,确定土层情况、地下水位以及周边建筑物和管线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施工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和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3.深基坑施工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设置围栏、警示标识等。
4.深基坑施工应确保工地的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废水,防止污染环境。
三、监督管理1.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接受监督和检查机构的监督。
2.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3.深基坑施工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施工进展和问题,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1.深基坑施工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深基坑施工应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深基坑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安全警示装置,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环境保护1.深基坑施工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噪音、震动、扬尘等污染物的排放。
2.深基坑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排放和处理废水、废弃物等污染物。
3.深基坑施工不得破坏周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周边植被和水源。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5篇)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____]____号“____《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____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____]____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____]____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____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____)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深基坑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
第三条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深基坑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
对于深基坑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特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通和补充。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是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通过持续不断的管理、监督,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七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需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包括设计审查、施工方案审查等,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做出合理的预防措施。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保障工人和施工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必须有专业的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三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程序通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每位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
第十七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爆破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安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深基坑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基坑施工的安全状况。
第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措施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各种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警示标识等。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第十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包括限制作业高度、禁止超负荷作业等。
第十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测,包括土质监测、水位监测、气体监测等。
第四章事故防控第十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测和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第十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深基坑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扣除相应的安全管理奖金,并进行警告或者纪律处分。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基坑管理行为,促进基坑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协同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深基坑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深基坑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公平、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深基坑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深基坑建设、维护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深基坑安全和有序运行。
第二章建设与设计第五条深基坑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
第六条深基坑的设计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确保安全和效益。
第七条深基坑围护结构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结构稳定和施工安全。
第八条深基坑的排水、通风和供电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和使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施工与监管第九条深基坑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第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方案的管理和调整,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深基坑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手续,并制定深基坑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深基坑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深基坑使用单位应落实整改意见,加强对深基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深基坑使用期满或变更用途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给予停工整改、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质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深基坑建设、维护和使用中的其他管理事项,可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修订或重新发布。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市政(公路水运)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对深基坑工程的定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7-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和《广东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 15-20-97)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和规程。
2、所称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二、关于深基坑工程施工规范的一般要求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从施工方法、施工顺序、进度安排、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对邻近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有周密的保护措施;对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应有详细的控制措施;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工程应有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概况、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标准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配备情况;(七)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相关图纸和必要的计算书等。
3、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核,并根据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最终方案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挖掘的深度较大的基坑。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对深基坑管理有一些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规定:
1. 施工前的准备:在开始挖掘深基坑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还需要评估基坑影响范围,包括土壤与地下水的变化等。
2. 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实时的监测和记录,以确保施工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监测内容包括土壤沉降、基坑周边建筑物的变形等。
3.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在深基坑周边需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施工现场围栏,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牌、安全网、防护栏等。
4. 施工过程的控制措施:为了控制基坑挖掘过程中的土壤塌方等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采用支护结构、设置固定墙等,并合理控制挖掘速度和施工期限。
5. 土壤与地下水的处理: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壤和地下水需要进行妥善处理,包括合理的存储、处理和清运。
6. 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需要减少噪音、震动、粉尘等污染物的释放,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深基坑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和具体项目而有所差异,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实施。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深基坑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为满足大型建筑物的需要,预留或深挖超过5米的坑道,一般用于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基底部分。
由于深基坑施工涉及到大量土方开挖、支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工作环境复杂、风险较高。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合理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一、现场布置与环境保护1. 根据施工需求、地质条件以及周边环境特点,制定合理的现场施工布置方案。
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畅通,对道路、桥梁及相邻建筑物的影响进行评估。
2.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与整洁,每天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工具和材料要分类垃圾,定期进行土方及渣土清运,防止堆土和淤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 执行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遵循防治水土流失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水体的监测,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
二、人员管理与技术培训1. 明确施工人员职责和权限,严格按照需要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2. 进行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危险源辨识、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3. 加强对危险作业人员的特殊培训,同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识别和控制施工中的各种风险的能力。
三、土方开挖与支护管理1. 土方开挖前开展详细的地质勘察和土质分析,制定适当的开挖方案。
对不稳定的土层,应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2. 严格执行土方开挖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开挖深度、坡度和开挖间距等要求。
限制同一区域的上部荷载,避免倾斜、滑坡等事故。
3. 对深基坑进行适当的支护措施,如地锚、支撑桩等。
支护结构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支撑结构的牢固性与稳定性。
四、防止地下水渗漏与排水管理1. 利用各种方法,对施工现场周边地下水水位进行监测,随时掌握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对超过规定范围的地下水位增加,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2. 配备安全可靠的排水设备,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确保排水设施畅通和运行正常。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深基坑和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监测及监督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所规定的下列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者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相邻设施,是指深基坑施工可能影响到的相邻在建和已建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铁等.本规定所称岩土工程专家,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岩土工程专家库中的专家.第二章建设单位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是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深基坑工程施工的招标,应当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招标依据,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监测项目.第七条工程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相邻设施的现状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包括深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基础、结构型式、地下管线分布图等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建设单位无法获取前款规定的资料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调查.调查范围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设施情况确定.一般应当自深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3倍深基坑开挖深度或者降水深度的距离.在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深基坑工程作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管道经营企业综合管廊运营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制定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安全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深基坑工程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及防范措施可行性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并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建设单位组织的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论证,应当重点考虑支护体系结构选型、基坑开挖及降水对周边环境影响等安全因素.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勘察文件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中涉及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设计方案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变更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第九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基坑边3倍基坑深度或者3倍降水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场地等进行裂缝及结构体系调查,测量初始倾斜值,并将测量数据和现状调查结果书面告知相关单位或者业主.深基坑开挖前和开挖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设施,或者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做好观测记录,拍摄影像资料,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相关单位或者业主.深基坑施工或者降水可能损害相邻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造成相邻设施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召集有关责任单位与受损方进行协商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联合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深基坑工程及周边设施的安全应急预案,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应当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应急演练.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人,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深基坑和相邻设施进行巡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出现严重威胁相邻设施安全的险情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于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泥渣土,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与施工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和相邻设施进行监测.当深基坑监测数据达到控制值时,各方责任主体应当分析原因,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岩土工程专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当深基坑周边地面沉降超控制值且出现变形开裂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下孔洞探测,并依据探测结果采取预防地面塌陷措施.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不能及时完成,暴露时间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限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深基坑工程在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继续委托第三方进行巡查、监测;停工后恢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质量安全现状进行评估.第三章勘察单位职责第十三条勘察单位编制的勘察方案、勘察过程、勘察报告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勘察点数量、布置、勘测深度、勘察指标和精确度应当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勘察报告应当对支护结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深基坑施工对相邻设施的影响、开挖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勘察成果报告应当经勘察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技术交底,定期到工地现场进行查勘,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参加深基坑工程的验收.当发现场地和周边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或者工程条件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勘,勘察单位应当出具补充勘察报告.第四章设计单位职责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岩土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当具有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和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章.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充分掌握相邻设施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确定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后,设计单位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出具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的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况、作业流程及使用年限复核支护结构的安全性.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台风、暴雨、周边动静荷载及基础施工对深基坑安全的影响.设计单位应当对相邻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当不能确定周边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深时,应当按最不利基础条件进行保护.第十七条深基坑施工图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深基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支护结构设计,监测要求,支护结构及相邻设施变形预警值和控制值,相邻设施保护措施,深基坑周边地面允许荷载,深基坑内外地表水排放系统,地下水位控制,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本试验和检测,应急措施等.深基坑施工图经审查机构审查后,设计单位应当落实审查机构和评审专家对深基坑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落实情况书面说明;一级深基坑评审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书面说明,应当经审查机构确认.第十八条采用土钉或者锚杆索,设计文件应当说明是否伸入相邻建构筑物红线范围、地铁安保区或者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内.当土钉或者锚索需伸入相邻建构筑物红线范围、地铁安保区或者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内时,设计方案应当经相邻建构筑物物权人或者地铁建设及管线运营单位的认可.天然地基或者浅基础建构筑物基础下,以及其他周边相邻设施对变形控制要求特别严格的地段和部位,禁止采用土钉或者锚杆索.第十九条当深基坑周边存在对地下水位变化敏感的相邻设施时,应当采用可靠的封闭截水措施,在进行截水设计前应当进行地下水渗流分析,评估坑内地下水位的下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当临近地铁或者天然地基基础建筑物时,应当采用混凝土连续墙或者咬合桩截水措施.第二十条深基坑支护结构采用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支护形式的,设计时还应当结合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并考虑支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变形的适应性.负责主体结构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应当参与深基坑图纸会审,并出具书面会审意见.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和监测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参与审查其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当指派专人对现场定期巡查,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按施工现场的地质和施工实际情况处理相应的设计问题.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当随时掌握深基坑及相邻设施监测情况,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者监测值达到预警值时,应当分析原因,对原设计进行重新验算或者评估,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第五章审查机构职责第二十三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由与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审图机构应当具有勘察文件审查资质.审查人员应当有1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规定为依据,将深基坑工程安全和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作为审查重点.当深基坑为一级基坑时,审查机构还应当组织岩土工程专家进行专家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第二十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审查机构应当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一级基坑应当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意见书应当由专家签名,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应当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第六章施工单位职责第二十六条深基坑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岩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本规定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环节,施工机具,材料保障,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控制措施,相邻设施的保护、监控措施,出现异常或者险情时的应急措施等.第二十八条离深基坑边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不应当建造生活或者办公临时设施.必须建造时,应当经深基坑设计单位复核,并采取保护措施.第二十九条当深基坑周边有对地下水位变化敏感的相邻设施时,深基坑开挖前应当进行局部降水试验,以检查截水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形成检查记录,如不符合的,应当采取补充措施,直至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施工.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注意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的关系,及时施工支护结构.严禁超挖或者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在深基坑周边堆载;严禁在锚杆未经抗拔检验或者未张拉锁定的情况下开挖下层土方.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对相邻设施和基坑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应当加强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深基坑内外排水,深基坑侧壁漏水、支护结构开裂、周边环境沉降裂缝等异常情况,以及深基坑临边堆载超限等情况.第三十二条深基坑工程应当实施信息化施工.施工单位应当随时观察和掌握降水过程、支护结构施工、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各阶段对深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当发现支护结构、相邻设施或者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当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第七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针对深基坑工程的不同特点,制定监理方案.监理方案应当明确旁站监理部位和施工环节.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巡视或者旁站,形成记录.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环节应当包括支护桩施工,土方分层开挖、锚杆索抗拔检测、坑内外排水、坑边堆载等.第三十五条土方开挖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开挖条件验收.开挖条件应当包括:具备合法的深基坑工程施工图,经审查的施工方案,深基坑监测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已完成的支护结构检测合格,截水排水检查通过或者检测合格等.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核对各项施工数据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严格监督方案的实施.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方案的要求实行旁站监理,严格检查施工各个环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全过程进行跟踪,直至问题处理完毕.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各有关单位的信息化施工进行协调,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有关施工信息.施工信息的报送,正常情况下实行周报,出现险情时实行快报和日报.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在深基坑变形超出预警值时,应当下发暂停施工的通知,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安全复核.当变形达到设计控制值,或者周边建筑、地表、管线变形速率加大,出现渗水、流沙、管涌等险情时,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协助建设单位召开专家会议,及时按专家和设计的要求责令施工单位采取卸载、回填反压、加固等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撤离人员.第四十条深基坑开挖完毕,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参加中间验收的各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安全状况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验收未通过的,不得准予进行后续的桩基或者承台施工.第八章监测单位职责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当具备勘察或者检测类相应资质,同时应当取得工程监测与测量CMA计量认证资质.监测单位不得与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深基坑特点和相邻设施现状,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当经过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确认.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监测精度、监测结果分析和监测信息反馈等.监测项目应当齐全,监测范围应当覆盖深基坑开挖所有影响面,监测点布置科学合理,数量足够,监测频率满足要求,监测精度满足规范要求,监测数据真实全面.第四十三条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从深基坑施工开始,至深基坑回填后结束.当遇到雨天或者实测变形接近预警值时,应当增加监测频率.深基坑工程不能及时完成,暴露时间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限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暴露期间的监测方案.第四十四条监测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监测数据表、典型测点的时间-监测值变形曲线图和监测结果分析.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同时,监测单位还应当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报告最新监测结果,正常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异常情况或者超预警值时应当立即报告监测结果.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加强开工前提条件检查.对不具备开工条件或者没有落实质量安全措施的,责令停工整改.第四十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管理岩土工程专家库,定期更新专家名录,对于不能有效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应当及时清退出专家库.第四十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抽查;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岩土工程专家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现状进行安全评估.对于经评估不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责任单位整改.第四十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立监督档案,了解深基坑和相邻设施安全动态.如发现基坑处于危险状态时,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深基坑工程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的涌现和地铁网络的密集建设,深基坑的施工需求也越来越高,深基坑的施工安全问题成为一项重要的关注点。
本文将对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讲解,以期能够对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作出一定的贡献。
一、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 人员安全第一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要时刻保证人员的安全,防止人员因施工操作不当或施工现场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受到伤害。
###2. 预防为主在深基坑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周密的安全检查和技术论证,防止事故的发生,使施工进程更加安全稳定。
3. 全面管理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涉及到多个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全面、系统地管理施工现场和施工流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防止硬件设施的缺陷和人为疏漏引发事故。
二、深基坑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1. 现场勘探在深基坑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探评估,特别注意岩土结构、地下水渗流、地下管线等方面,以便确定施工的方案和技术方案。
2. 施工方案设计根据对施工现场的勘探评估,制定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3. 安全检查在深基坑施工前,应对现场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设备运转状况、人员安全操作流程和设施安全标准,确保责任心强,具备丰富经验,有能力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三、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点1. 作业现场管理实施作业现场管理,制定灵活、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循施工现场环境允许的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现场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良现象,消除施工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设备管理应重点关注设备重量、操作控制和吊运方法等因素,确保设备操控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并合理选用吊车、起重机等设备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指的是土方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0米的开挖工程。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法的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监理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七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和土方切削坡度。
第八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第九条深基坑的施工方案必须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作下制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抗震要求、抗滑要求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施工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分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在深基坑周围设置合理的围护结构,确保土方的稳定。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人员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种意外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
第五章监理要求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确保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资产的安全,保障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进行的深基坑施工项目,包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1.本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充分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
3.安全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协同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深基坑施工安全负总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运行。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含订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等。
第五条施工方安全管理责任1.施工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方应订立特地的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措施。
3.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察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条监理方安全管理责任1.监理方应配备有肯定安全管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监理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并整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深基坑施工前准备1.在深基坑施工前,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勘察,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方应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包含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掌控措施等。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需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塌方、坍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
2.施工方应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料子,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安全培训与教育1.在深基坑施工前,施工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安全专题讲座和技术沟通会,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安全检查与整改1.施工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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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范围1.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深基坑施工。
2 引用标准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定义3.1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4 职责4.1施工单位:4.1.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4.1.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4.1.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1.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4.1.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4.1.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4.1.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作业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1.8、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不仅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1.9、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基坑边沿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挡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晚设立红灯警示。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
4.1.10、施工单位在对深基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企业还需编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监理单位:4.2.1、监理单位负责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许可审批工作及作业全过程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和督促落实。
4.2.2、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待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方可复工。
按要求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
4.2.3、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必须及时上报安全质量监督站。
4.3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支护结构的极限状态、承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照《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对结构及土体的变形进行认真计算,在设计方案中给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以必要的建议。
4.4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根据主体结构的初勘阶段成果对基坑支护提出支护方案的建议,勘察点的深度以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深度为宜。
认真查明地下水的性质,并对地下水可能影响周边环境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供设计人员参考。
5 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规定:5.1基坑土方施工时不论是土方开挖还是土方回填必须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规定:5.1.1、机械挖填土5.1.1.1、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司机要持证上岗。
5.1.1.2、土方开挖的顺序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或根据现场技术技术人员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5.1.1.3、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土作业的范围内。
5.1.1.4、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下。
5.1.1.5、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得使机械破坏支撑。
5.1.2、人工开挖基(槽)坑5.1.2.1、人工挖土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5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5.1.2.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5.1.2.3、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5.1.2.4、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经过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5.1.2.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钢(木)爬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5.1.2.6、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5.1.3、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5.1.3.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5.1.3.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米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5.1.3.3、坑(槽)、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械。
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米。
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用加固措施;5.1.3.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5.1.3.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5.1.3.6、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沟、坑(槽)、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壁、陡坡下面休息;5.1.3.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5.1.3.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通畅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5.1.3.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打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5.1.3.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5.1.3.11、土方施工中,施工技术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好后才能进行施工。
5.2临边防护遵守以下规定5.2.1、为保护基坑周边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水平杆不少于2道)另加一周踢脚板即可。
5.2.2、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并且设置不低于1米的扶手,两侧立面用立网封严下设挡脚板。
5.3坑边支护易采用的方法5.3.1、单排桩支护:A、排桩时可密打支护;B、排桩时可疏打在支摸浇灌砼墙板支护。
5.3.2、地下连续墙支护。
5.3.3、水泥土墙支护(可防渗、隔渗)5.4坑边荷载规定5.4.1、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并且保证好安全距离。
5.4.2、大型机械设备严禁停置于坑边。
5.5排水措施规定5.5.1、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5.5.2、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
5.5.3、深基础施工在城市或城乡结合部还应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5.6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控5.6.1、基坑在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
5.6.2、专业监控人员对坡加固情况,边坡稳定情况,周围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4次。
5.6.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5.6.4、每一次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必须连续,而且派专人巡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理方案。
6 监督和检查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性检查;专业施工承包单位通过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现场的作业行为进行自检自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如果出现重大违章或突发险情,施工承包单位必须立即停工并且于相关人员或单位联系在取的科学合理的方案后进行整改,待问解决后方可恢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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