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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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政府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政府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政府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办理。

2. 权责一致原则: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责任明确。

3. 完整性原则:档案的内容应当完整,不得篡改、删减或者变造。

4. 泽被保护原则:档案的保护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其安全、真实、完整和准确。

5. 利用价值原则:档案材料应充分利用,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

四、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 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

2.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线上与线下协调。

3. 抓好电子档案的采集、整理、登记、归档、检索等各项工作。

4. 切实加强电子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5. 严格遵守电子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五、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1. 电子档案采集:政府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档案采集流程,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电子档案整理:对采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序清晰,条理分明。

3. 电子档案登记:建立电子档案的登记制度,对每一类电子档案进行标识和编号,记录其相关信息。

4. 电子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电子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顺序归档存放,并建立定期检查与保养制度。

5. 电子档案检索:建立方便快捷的电子档案检索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6. 电子档案保管: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子档案进行密封、存放、借阅、查阅等管理。

六、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措施1. 安全的存储:政府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的电子档案存储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定期备份:政府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3. 严格的权限控制:对电子档案的使用权限进行明确和控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

4. 加密保护: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加密保护,防止泄露、篡改或者丢失。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中心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2. 中心各部门、各窗口形成的业务档案;3. 中心参与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窗口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著录规则》和《档案分类与编码规则》进行。

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分类存放”的原则。

3.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范》进行。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措施。

4.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查阅利用办法》进行。

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5.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办法》进行。

档案销毁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6. 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四、档案管理职责1. 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 各部门、各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窗口的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大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大厅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2. 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与行政大厅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3. 行政大厅内部管理、业务活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行政大厅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

3. 各部门、单位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编目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目,填写档案目录,并按顺序归档。

(3)装订:对已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耐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1)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2)档案库房温度、湿度控制。

(3)档案的存放应按类别、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排列。

2.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查阅档案需凭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撕毁档案。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时,应指定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行政大厅档案室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制度
1、电子文件是馆藏数字档案最主要的来源,档案馆实行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归档双轨制,重要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保存,保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相符,并建立相互关联的标识;
2、电子文件一旦定稿后,要即时将电子文件集中保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存储器中;
3、电子文件积累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同步进行,并由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
4、形成和收集的电子文件每季度移交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整理,并建立数据库,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归档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电子文件存储安全、可靠、防止失散;
6、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7、电子文件要及时制作备份,并脱机保存,防止因各种故障丢失电子文件;
8、归档时要收集与电子文件有关的数据、软件等条件一同归档保存;
9、档案人员要定期检查电子文件管理情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档案资源的损失;
10、电子文件要经过严格检测,经过杀毒处理方能归档保存;
11、用于档案管理的电脑不能上网,并要建立防火墙,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其它磁盘,以免感染病毒。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为加强电子文件的管理,保障电子文件的安全、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文件归档范围本制度所称电子文件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行政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并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体制(一)电子文件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电子文件并需归档保存的应由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综合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归档的指导、验收以及接收后的编目、保管和提供利用,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对电子文件的归档提供协助和支持。

(三)各科室应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电子文件归档要求(一)电子文件从产生时就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失、不失真。

(二)电子文件归档应保证其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各科室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失、不失真。

(三)归档电子文件的类型主要包括:文本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超媒体链接文件等。

四、电子文件归档方式(一)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按照同类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二)各部门根据归档要求,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集中拷贝,编制机读目录和《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三)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

五、电子文件的移交与保管(一)各形成部门一般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将上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解读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解读

专题·法规与标准解读《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 85 —2019,以下简称《规范》)于2019年12月16日由国家档案局发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功能需求,规定了归档信息包的内容、结构、命名规则、元数据要求和存储格式等,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在一体化在线平台上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提供了重要参照。

制定背景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政务服务机构通过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

这些电子文件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凭证和长久查考价值,对于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随着数据积累和平台升级,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面临巨大挑战。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归档规范,确保这些电子文件得以规范归档和安全保存。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6月下发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也提出了“研究制订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的要求。

浙江省自2017年起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规范》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编制思路《规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面向政务服务机构重点解决3个问题:一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

《规范》的6.2条和第8章分别对电子文件和元数据的归档范围作了规定,并在附录B中根据事项办理环节和岗位文书详细列出了各个类型政务服务事项的归档材料目录作为参考。

二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的业务和技术路径。

在业务路径上,《规范》第6章对归档的工作流程及其相关要求作了规定。

在技术路径上,《规范》第5章提出了归档的功能需求,重点突出了“一键归档“的理念。

三是从满足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物理归档、长久保存的需求出发,《规范》在7.2条和7.3条分别对归档信息包的结构和命名作出了规定,在第9章则从实践出发,对各种情形下的归档存储格式作出了具体要求。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文件,“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干部职工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件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

2、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人员保管。

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 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业务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3. 服务中心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4. 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往来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5. 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2. 各部门、窗口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窗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窗口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安全1.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火灾等损害。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2. 鉴定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鉴定为不再保存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3. 销毁档案前,应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1.doc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1.doc

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1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根据《档案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纳入单位文书处理程序,纳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业务部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收集和整理,并接受档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检查。

三、电子文件的处置和留存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四、归档电子文件应同时具备电子和非电子签章,不同数据形式的电子文件分别以国家规定的通用格式保存。

做好电子文件背景信息、软、硬件环境的登记和收集工作。

五、业务部门定期将电子文件及其背景数据备份到本机和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并及时通过网络或脱机载体向档案部门移交,由档案部门进行真实、完整、有效性检测。

六、归档电子文件按DA/T22规定和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纸质档案标准。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保存纸质文本或缩微品。

七、已归档整理的电子文件(含机读目录、背景数据等)按数据类别代码相对集中组织存储载体(分别封存、提供利用、异地保存)。

存储载体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不允许使用软磁盘),且按要求填写载体封面和有关登记表。

八、经检测和验收合格的电子文件归档载体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保管环境除应符合纸质档案保管要求外,还应达到防写、防擦划、远离磁场、强热、有害气体等、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竖放保管等要求和标准。

九、每年检查电子文件处理设备更新情况,定期(2--4年)抽样机读检验,及时做好数据转换、转存工作。

十、归档电子文件(含载体)的利用、鉴定、销毁、统计等工作执行纸质档案的相关规定。

2024 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规范

2024 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规范

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的总体要求、归档流程、归档要求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政务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94—2016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42727—2023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DA/T 48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 92—2022 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DA/T 93 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3术语和定义GB/T 42727—2023和DA/T 92—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政务服务全程网办government service whole course online processing依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已建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受理审批部门提供在线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件,并完成电子材料单套归档的政务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模式。

3.2电子文件单套归档electronic document single set filing仅以电子形式将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且办理完毕、经系统整理的电子文件及元数据管理权限向档案部门提交的过程。

3.3统一身份认证unique identify authentication用户通过使用同一套认证凭证,可访问所有政务服务平台上与该用户身份对应的授权网络应用的过程。

[来源:GB/T 39047—2020,3.2]4总体要求4.1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应遵循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安全可靠的原则。

涉密电子文件的单套归档应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4.2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不产生纸质文件。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1.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普及,电子公文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公文归档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保障公文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和保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

3.主要内容3.1 电子公文的归档电子公文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归档时应当确定公文的归档类别,例如:领导批示、会议纪要、通知公告等,不同类别的公文应当归档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归档时应当确定公文的存储位置,公文的存储位置应当依照机构内部的管理规定。

3.归档时应当记录归档人员、归档时间、公文标题、发送者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

3.2 电子公文的检索1.检索时应当提供关键字检索、时间范围检索等方式,以便快速定位目标公文。

2.根据不同类别的公文设置不同的检索模板,提高检索效率。

3.在归档时要求设置公文的元数据,如发文日期、标题、发文人、收文人等数据,以便检索时通过元数据进行检索。

3.3 电子公文的维护1.定期检查公文的存储位置和归档情况,确保公文的完整性。

2.定期备份公文数据,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3.涉密和重要的公文应当设置访问权限和加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4.操作流程4.1 归档流程1.确定公文的归档类别。

2.确定公文的存储位置。

3.录入公文的元数据。

4.归档电子公文。

5.记录归档时间、归档人员等信息。

6.审查归档情况,确认公文的完整性。

4.2 检索流程1.输入关键字或时间范围等检索条件。

2.筛选检索结果,定位目标公文。

3.满足检索需求。

4.3 维护流程1.定期检查公文的存储位置和归档情况。

2.定期备份公文数据。

3.更新公文的元数据。

4.定期review和更新访问权限和加密措施等数据安全措施。

5.责任制度本制度的责任主体为电子公文管理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管理。

2.指导和监督归档人员进行归档和检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30•【文号】国办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7.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从形成办理到归档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有力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30日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机构,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

政务服务,是指政务服务机构在办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提供的服务。

政务服务办理系统,是指政务服务机构提供政务服务使用的统筹建设或者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电子文件,是指政务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政务服务办理系统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由内容、结构、背景等组成。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价值,对国家以及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

政务中心_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_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政务中心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政务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

3.政务中心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往来文件、资料。

4.政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并在归档前进行整理。

2.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3.档案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将整理好的档案定期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3.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积极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2.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政务中心负责人批准。

3.档案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合规。

七、档案安全与责任1.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管理员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奖励与处罚1.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及其归档管理

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及其归档管理

五、结论
本次演示对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及其归档管理进行了探讨,指出电子 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管理至关重要,并给出了相应的管理策略与方法。建立健 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统一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强 化技术保障、增
强社会参与意识等策略和方法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 归档管理。政府部们应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信任,提 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文件归档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文件的收集:通过制定明确的收集范围和收集标准,确保重要文件能够 被全面、准确地收集。
2、文件的审核: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文件的整理:对审核通过的文件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使其有序化、 系统化。
4、文件的归档:将整理好的文件存储到电子档案系统中,同时保留纸件备 份,以备不时之需。
归档管理的策略与方法以及结论五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 特点
电子政务环境下的电子文件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生成、处理、传输和存储的 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数字化信息。这些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1、数字化:电子文件以二进制数字形式存在,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高 效处理和传输。
2、存储密度高:电子文件的存储密度远高于传统纸质文件,可以在同样大 小的存储空间内存储更多的信息。
3、易编辑和修改:电子文件可以通过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进行编辑和修改, 方便快捷。
4、易传输:电子文件可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移动存储设备等方式进 行传输,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5、易共享:电子文件可以在不同计算机之间进行共享,方便多个用户同时 使用。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电子文件归 档管理的意义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办公效率,便利查询和利用电子公文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安全、准确、规范、便于查询和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本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电子公文管理,应采取电子公文归档系统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建立统一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规范。

第五条对于涉密、重要的电子公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保密处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密机制。

第二章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应具备严格的规范性和记录性,确保公文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删除、私自处理公文。

第八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应按照文件分类、文件编号、文件目录、文件检索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文件有序、规范。

第九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应具备备份、恢复、迁移等操作功能,确保电子公文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三章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十条本单位设立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中心,负责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中心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等,负责具体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中心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四条电子公文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的重要性、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

第十五条电子公文的编号应采用规范的编号规则,确保文件的唯一性和辨识性。

第十六条电子公文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的主题、时间、单位等要素进行整理和保存。

第十七条电子公文的检索应采用关键词、日期、文件名等方式进行,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八条电子公文的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统一原则:政务中心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种类、特点和管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四)方便利用原则:简化档案利用手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政务中心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公文、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计划、报告、请示、函件等。

(二)业务档案:包括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电子档案:包括电子邮件、电子公文、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归档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销毁。

(二)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归档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档案归档程序:(一)归档材料形成部门应当对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二)归档材料应当提交至政务中心档案室,由档案室进行验收、登记、分类、编号。

(三)档案室对归档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重新整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

(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止病毒、细菌侵害。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外,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

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规章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规章制度

(十)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办电子文件的归档及管理工作,保障归档的电子文件安全有效地利用,根据《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6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国标GB/ti1889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电子文件,是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讯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第三条、档案室对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凡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形成科室均必须归档。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参照国家有关纸质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电子文件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即时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六条、电子文件物理归档的基本要求:(1)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应在三个月内进行物理归档;(2)电子文件应按照本单位纸质文件的分类方案和整理方法进行分类、整理,下载到耐久性的载体上,(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3)经过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4)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转换为通用型电子文件;(5)归档的电子文件载体应标明载体编号、类别、密级及保管期限;第七条、电子文件归档时,《电子文件登记表》、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应与相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归档保存。

第八条、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制成纸质文件,与原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互联。

第九条、电子文件在无纸化办公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不会非正常改动。

第十条、各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在运行电子文件处理系统的硬件环境中设置足够容量,安全的专用存储器,存放处理完毕应当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以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一条、归档电子文件移交前,文件形成单位必须认真检测电子文件,并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检验表一式两份,一份随电子文件移交给档案室,一份由电子文件形成科室保存。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子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提高文件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及电子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三、文件管理1. 文件命名规范电子文件的命名应当清晰明了,避免使用过长或过于复杂的命名方式,建议采用简洁明了的方式,包括文件主题、日期等关键信息。

2. 文件分类管理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文件目录结构清晰的档案库,便于快速查找和查询。

3. 文件整理及时清理不再需要的文件,将有用文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库内文件的整洁有序。

4. 文件备份重要文件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文件内容不会因为意外事件丢失或损坏。

5. 文件传递文件传递时,应当及时通知接收方,明确文件的重要性和使用方式,确保文件传递的顺利进行。

四、文件归档1. 归档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对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归档期限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留期限,制定文件的归档期限,及时进行文件的归档工作。

3. 归档标识对归档文件进行标识管理,确保文件的易查核和检索。

4. 归档保护对归档文件进行加密保护,防止文件泄露或被篡改,确保文件的安全可靠。

五、文件安全管理1. 文件权限管理对不同级别的文件及内容进行权限控制,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2. 文件备份重要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意外事件导致文件丢失。

3. 文件传输加密对传输文件进行加密处理,以防止文件在传递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

六、文件利用与销毁1. 文件利用文件的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利用,同时应保护文件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2. 文件销毁根据文件的保留期限和归档标准,定期对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销毁,避免文件的混乱和浪费。

七、督查检查1. 规范督查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检查报告督查组应制定督查报告,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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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根据《档案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纳入单位文书处理程序,纳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业务部门(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收集和整理,并接受档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检查。

三、电子文件的处置和留存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四、归档电子文件应同时具备电子和非电子签章,不同数据形式的电子文件分别以国家规定的通用格式保存。

做好电子文件背景信息、软、硬件环境的登记和收集工作。

五、业务部门定期将电子文件及其背景数据备份到本机和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并及时通过网络或脱机载体向档案部门移交,由档案部门进行真实、完整、有效性检测。

六、归档电子文件按DA/T22规定和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整理。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纸质档案标准。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保存纸质文本或缩微品。

七、已归档整理的电子文件(含机读目录、背景数据等)按数据类别代码相对集中组织存储载体(分别封存、提供利用、异
地保存)。

存储载体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不允许使用软磁盘),且按要求填写载体封面和有关登记表。

八、经检测和验收合格的电子文件归档载体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保管环境除应符合纸质档案保管要求外,还应达到防写、防擦划、远离磁场、强热、有害气体等、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竖放保管等要求和标准。

九、每年检查电子文件处理设备更新情况,定期(2--4年)抽样机读检验,及时做好数据转换、转存工作。

十、归档电子文件(含载体)的利用、鉴定、销毁、统计等工作执行纸质档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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