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动态管理办法(定12.11)
企业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员工动态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入职第四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招聘计划,通过招聘渠道,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企业应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六条入职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提升员工职业竞争力。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绩效第十条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员工奖惩与激励第十三条企业应设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精神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第十五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员工离职与交接第十六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十八条企业应妥善处理离职员工的档案、薪酬、福利等事宜。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应报企业领导批准后发布。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形成“人适其位、位得其人”的良好人力资源环境,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员工录用管理2.1 公司各部门由于工作任务的增加,岗位人员出现短缺时,由本部门拟定增人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劳部和有关领导。
2.2 人劳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定员定编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如果公司内部确实无法满足人员需求,拟定招工招聘计划,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人劳部负责组织实施。
2.3 招工招聘要“因事择人、用人所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4 经考核考评被录用的人员统一到人劳部报到登记,人劳部汇总制表,并安排到培训中心培训。
2.5 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求,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考试。
2.6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人劳部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状况统一安排上岗试用。
2.7 季节工及临时工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部门必须认真填写试用人员考察表(附表1),试用期满,人劳部汇总考察结果,并组织考核评比,考核评比达到称职者,人劳部负责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2.8 所签劳动合同分为:临时劳动合同、三年期劳动合同。
季节工、临时及试用制人员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其他人员签定三年期劳动合同。
2.9 签定劳动合同后,由人劳部统一安排在拟用部门上岗工作。
3 员工的动态管理3.1 管理对象分类3.1.1 公司聘任的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底民主评议,动态转换,优胜劣汰。
3.1.2 招工招聘的拟用员工依据第八条规定实行考核评比,优胜劣汰。
3.1.3 一般员工通过“三工并存,动态转换”的管理办法,优胜劣汰。
3.2 “三工”并存3.2.1 “三工”并存:即优秀员工、合格员工、试用员工同时存在。
3.2.2 生产部、安检部、技术部、选煤厂、运销分公司、后勤分公司通过本部门内部考核,每月确定本部门的“三工”名单,并报送人劳部。
员工安全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对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达标的员工,公司应进行重点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三条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故意隐瞒事故、妨碍事故调查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员工安全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员工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公司领导层要对员工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主管对所辖员工安全工作的责任。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员工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体制,通过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活动,提高员工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公司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员工安全生产信息,保证员工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公司安全生产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处理隐患。
第五章事故处理和报告公司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处理情况。
建立完善的员工伤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员工伤害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
第六章安全设施和装备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装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
及时更换安全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有良好的防护措施。
第七章安全奖惩制度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员工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安全监督管理公司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九章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公司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检查机制,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十章安全预案和应急管理公司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处置的流程和措施,提前制定好各类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应对。
考核制度及员工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制度第一条:为鼓励先进、鞭笞落后,公司实行员工考核制度。
对员工的考核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想素质、品德素质、责任心、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理论培训、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普通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制定考核细则,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报企管部备案;中层干部的考核细则由企管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四条:部门员工考核,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公司企管部负责监督,主要监督部门给每位员工出具的考核结论是否客观、真实。
若查出部门领导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时,公司将对部门领导实行记过直至免职处分。
第五条:中层干部考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牵头,企管部会同党群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考核结果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发现考核结论不客观、真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公司将对其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
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总经理助理每月预留700元,中层正职每月预留500元,中层副职每月预留3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
第六条:普通员工对个人的考核结论有异议,发现弄虚作假时,有权向公司企管部申诉;中层干部对个人的考核结论有异议,发现弄虚作假时,有权向公司总经理申诉。
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必须给予更正,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将员工考核结果及有关考核依据等资料报企管部,记入员工考绩档案。
第八条: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并作为评先晋级、奖惩依据。
员工动态管理考核办法为建立动态用工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公司中层(不含中层)以下在定员编制内的所有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二、动态管理对象指数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每季度根据员工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按本单位定员人数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排名前几名和排名后几名的员工。
采油四厂职工动态管理办法
采油四厂职工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职工工作绩效,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集团公司和油田关于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坚持民主评议、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积极稳妥的原则,以定编、定岗、定员(以下简称“三定”)为基础,以考核评价为手段,建立职工上岗、待岗、试岗的“三岗制”动态管理机制。
通过竞争上岗和岗上竞争,提高职工工作绩效和综合素质,为我厂持续有效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中原油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厂职工。
经组织批准,借聘到厂外部、脱产培训和学习超过6个月以及试用期内的职工,不纳入动态管理范围。
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油田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领导及办公室厂成立职工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贵李随山副组长:章大庆宋清明王飞郭延山张国报窦焕成陈冠良薛国刚成员:副总师、厂长助理及人力资源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负责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2。
对职工竞争上岗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职工的投诉,并负责复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职工动态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负责各工作组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机关各科室负责制订完善本系统考核方案(作为考核依据) 四个工作组分别为管理运行组、稳定工作组、监督监察组、培训考核组。
(一)管理运行组组长:人力资源科科长成员:人力资源科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职工动态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经厂务会研究后,提交职代会讨论,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2.定期开展督导,并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职工动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3.负责厂待岗职工的管理。
(二)稳定工作组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科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做好职工在动态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释和稳定工作。
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人员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企业人员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1. 人员动态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使人人感到受到公平待遇,充分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受到一定的约束和约。
2. 人员动态管理应该遵循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激励员工进取的要求、规范员工行为的原则、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目的。
3. 人员动态管理应以培养、激励、约束为重点,营造和谐、和睦、勤奋、团结的工作氛围,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人员动态管理的内容和程序1. 人员动态管理的内容(1)招聘(2)培训(3)考核(4)激励(5)约束(6)调动(7)奖罚(8)退休(9)辞退2. 人员动态管理的程序(1)招聘程序企业应当依照管理职能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采取面试、笔试等形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才。
(2)培训程序企业应当进行全面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考核程序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绩效评定,激励优秀员工,约束不良员工。
(4)激励程序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制定激励政策,给予薪酬、晋升、表彰等激励措施。
(5)约束程序企业应当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6)调动程序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动员工,充分发挥其潜能和能力。
(7)奖罚程序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及时的奖励和处罚,形成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机制。
(8)退休程序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安置和养老保障。
(9)辞退程序企业应当依法依规,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辞退。
第四章人员动态管理的实施1. 企业应当加强对人员动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做到员工人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规章制度,掌握工作要求。
2. 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和实施招聘计划、培训计划、考核计划、激励政策、约束制度、调动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某集团公司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公司《二0一一年企业经营管理大纲》有关精神,将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动态的人事管理机制,切实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现结合公司实际和人力资源实际现状,制定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一、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用人机制,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和长久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为员工提供自我升华、发挥自身能力与水平的广阔空间,从而使企业和员工共成长,同发展.二、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原则(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实施员工动态分级管理,首先要对员工进行日常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对员工日常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对员工进行合理分级,进而实施动态分级管理。
在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比较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
而绩效考核应使员工心服口服,从而减少绩效考核、评价的阻力和负面效应。
(二)分级明确的原则.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出来之后,对员工进行划分级别,而级别划分,必须要做到分级明确,严格按照以分定级,确保分级的明确性和严密性,不得出现模糊分级或标准不详的情况。
(三)一年一评一定的原则。
绩效评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每年的第四季度末对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地绩效考核评价;定级之后,相应的待遇和挂钩办法均在次年起执行,切实实行员工动态分级管理。
三、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公司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即由公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323副组长:323232成员:2323223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和组织公司员工动态分级管理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及反馈;对员工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动态分级管理实施工作办公室的考核、评价、打分、级别划分结果;受理考核、评价、打分工作中的有关投诉,并对其进行仲裁。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员工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在员工管理过程中,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员工进行公平的考核和评价,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护。
2、激励激励原则。
通过激励手段,激发员工工作的激情,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3、规范管理原则。
对员工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合理安排原则。
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工作任务,确保员工工作量合理,且合理分配劳动时间。
三、员工管理的具体内容1、员工入职管理(1)员工招聘企业将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择优招聘员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面试并招聘适合岗位的员工。
(2)员工入职培训新入职员工需要进行一定的岗位培训,以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职责和要求。
2、员工考勤管理(1)考勤制度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并按时下班,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告知领导。
(2)考勤记录企业会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于迟到早退或者缺勤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员工绩效考核管理(1)绩效目标企业将会为每位员工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根据员工的实际岗位、工作职责和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2)绩效考核企业将会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激励措施或采取相应的处罚。
4、员工激励管理(1)薪酬福利企业将给予员工合理的薪酬福利,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
(2)晋升机会企业将会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通过公平竞争选拔出最适合的人选进行晋升。
5、员工奖惩管理(1)奖励机制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企业将会进行相应的奖励,激励员工继续发挥潜力。
(2)处罚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企业将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企业规范。
6、员工流动管理(1)员工岗位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需求和人员情况,企业可能会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2)员工离职管理如果员工有离职意向,需要提前书面告知领导并经过一定程序进行离职手续。
企业员工动态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保证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动态管理1. 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企业的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或旷工。
2. 员工应当尊重企业的领导和同事,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损害企业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氛围。
3. 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和敷衍工作,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任务或私下交易。
4.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机密信息,并对企业的财产和资料负有保管责任。
5. 员工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与企业业务无关的活动,如过度翘班、玩手机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6.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损害企业的声誉。
第三章员工考核及奖惩制度1. 企业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以便给予奖励或惩罚。
2.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绩效突出的,将获得公司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员工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或工作绩效不达标的,将受到公司的处罚,包括警告、降级、停薪留职等,以纠正错误行为。
4. 员工在工作中体现出色,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将获得公司的表彰和重要奖励,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
第四章员工晋升与培训1. 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制定晋升计划和晋升标准,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晋升渠道。
2. 员工如有意愿晋升,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参加晋升考核和评定,确保符合升职资格和要求。
3. 企业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进修,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保持员工的竞争力和专业素质。
4. 员工如有意愿参加培训和进修,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课程和进修项目,提升个人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五章员工离职管理1. 员工如有意愿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待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职工日常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提高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第四条职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第六条职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婚假需提供结婚证等。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三天或请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八条职工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系统,考勤数据每月汇总,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工作纪律管理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职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浪费或擅自处分公司财物。
第十二条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吸烟、饮酒、打牌等。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四条职工使用公司网络、通讯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传播病毒或恶意软件。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七条职工对公司的奖励和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职工动态管理制度
职工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不适用于外包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等非本企业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职工的招聘、录用、薪酬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职工招聘第四条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性别、年龄、宗教、种族等非招聘条件为由歧视招聘对象。
第五条招聘程序应当经过审批,确保合法合规,严禁擅自招聘或违规招聘。
第六条招聘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禁止私相授受、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招聘人员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
第三章职工录用第八条企业录用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详细明确,不得涉及非法内容。
第九条员工录用前应当进行身体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为新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法将员工信息及时报送劳动局,确保员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职工薪酬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月、事实结算员工工资,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工资制度公平、透明、合理。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履约情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尊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法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法合理的解除条件,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章劳动保护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制度范文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同义务,促进员工的积极进取和个人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意在建立一个科学、优化、公平、高效的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制度,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理健康发展平台。
第四条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应遵循团结一致、平等友好、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员工思想动态管理的目标第五条本制度的目标是为了改善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心理状况,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与技能提升,推动企业整体发展。
第六条在员工思想动态管理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一)维护员工的生活安全及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心理健康。
(二)发掘员工潜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帮助员工养成积极健康的工作态度和习惯。
(四)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五)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增强员工团结合作的意识。
第三章员工思想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七条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
尊重每个员工的个人差异,公正对待员工的思想动态,不以个别员工的特殊情况影响对其的评价。
(二)效益原则。
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核心,推动员工思想动态的发展与完善,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
(三)鼓励激励原则。
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通过适当的激励措施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科学管理原则。
把握员工思想动态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员工思想动态管理的内容第八条员工思想动态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员工思想教育。
通过定期举办思想教育讲座、交流工作经验等活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员工情感管理。
加强对员工情感的关注和了解,建立良好的情感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员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员工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动态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用人鼓励和约束机制,增强职工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最大限度的调动广阔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挖掘和发挥公司用人的最大效益。
为标准公司劳动,但凡公司按照“四定”设置的岗位都要实行竟聘上岗。
通过实施“三岗制”动态管理,真正地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
为搞好“四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与管理局签定劳动,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以下人员不列入“三岗制”动态管理范围1、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2、休育儿假的女工;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人员;4、新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人员;5、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人员。
第三章工作目标第四条岗位竟聘工作目标:1、公司劳动用工总量控制在社区下达的劳动定员指标之内;2、调整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实现劳动资源的优化配置;3、强化竟聘上岗机制,保持3%左右的下(待)岗比例。
第四章岗位竟聘原那么第五条竟聘岗位职工应具备岗位应聘条件。
第六条自愿申请,双向选择,组织批准。
第七条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那么。
第八条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岗位竟聘组织形式第九条成立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十条岗位竟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1、负责定岗定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2、确定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成员;3、确定竟聘者的竟聘岗位;4、对竟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视。
第十一条成立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
1、公司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
考评小组由公司领导、机关科室长、大队代表一名和机关及直属职工代表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2、各大队职工岗位竟聘综合考评由各大队分别组织。
考评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大队领导、机关科室长和大队职工组成(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在开展岗位竟聘时成立)。
第十二条岗位竟聘综合考评小组的具体职责是:1、对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查;2、协助经营办公室对申请竟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3、对竟聘者竟聘岗位的认定。
员工动态管理办法(定12.11)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的改革和发展,建立有效的动态用人机制,促进集团内部员工合理流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员工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稳定的前提下,经过考试、考核和综合测评,对员工进行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达到“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事相宜”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员工的动态管理既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注重员工思想意识上的引导。
通过建立健全员工竞争上岗机制、动态考核机制和待岗、下岗培训机制,形成岗位靠竞争、保岗靠实力、在岗有考核、收入凭贡献的有效竞争激励机制。
第二章员工动态分类第一条在职上岗员工。
经考核合格,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岗位竞争优胜者,正式上岗工作。
员工上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企业和本职岗位,积极向上,有责任心,全心全意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积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二条非正式在岗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为非正式在岗:(一)经批准进行脱产培训员工;(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四)因工伤休假员工;(五)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新入职的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员工;(六)在职但非编制内员工(保安、清洁工等)。
非正式在岗员工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待岗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列入待岗范围:(一)在集团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中,未被组合或竞争未上岗且不服从调配的员工;(二)根据动态考核结果需纳入待岗的员工;(三)施工项目完工间歇期待岗接受继续培训教育、等待新项目的员工;(四)因其他原因被企业确定的待岗员工。
(11)员工聘用辞退动态管理办法
(11)员工聘用辞退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篇:(11)员工聘用辞退动态管理办法供电营业所员工聘用、辞退、动态管理办法一、员工聘用公司按上级规定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为供电所定员定岗。
供电所因定员不足确需聘用员工时,应书面提出增加员工申请,由公司按照坚持按计划招聘,坚持专业对口、适应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招聘员工与单位减人增效工作协调,坚持统筹规划、服从大局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二、员工辞退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达到辞退情节时,供电所应书面提供事实材料,由公司组织纪检、政工、人资、财务、审计、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取证,提出书面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提交职代会表决通过,然后,按照《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程序予以辞退。
三、员工动态管理供电所员工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公司对供电所定员和岗位设置,结合员工个人学历、职称、专长、岗位实际工作年限和爱岗敬业精神状态,遵循有利于完成工作目标、有利于发挥员工所学专长、有利于提升供电所形象的原则安排员工岗位。
有经营指标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
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在征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进行轮换。
鼓励员工立足本岗位,学习其它岗位技能和知识,努力营造复合型人才成长的环境。
第二篇: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中海石油晋城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暂行)海油晋化管〔2007〕023号为加强中海石油晋城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司活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效地发展,根据《劳动法》、《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已签订“员工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的雇员即为公司员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辞职,是指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员工,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本人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提出解除合同,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
集团员工动态管理制度(2021年-2022年)
集团员工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员工动态跟踪管理,规范集团员工入职、转正、晋升、调岗、降职、离职等人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2.1公开透明原则:直属上级应向新员工明确说明试用期间的考核标准、程序及方法等,以确保考评的公开透明性。
2.2公正客观原则:相关考核人员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徇私舞弊或疏漏,不得凭感觉和印象而主观臆断,以确保考评的公平和理性。
2.3动态统一原则:员工管理过程中,应就标准、结果、改进建议、思想动态等各方面进行及时充分沟通,让员工在为公司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职业发展目标。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及分子公司。
二、权责划分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1.1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并对各分子公司及职能部门的员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1.2负责对各中心及分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录用、培训、任免等实行集中统筹,以保证集团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1.3负责对各中心及分子公司的骨干员工岗位进行调配,以实现集团内的人力资源优化和共享。
2、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2.1根据权责管理体系规定,负责经办本公司员工入职、转正、晋升、调岗、降职、离职等手续,并对相关的程序合规性、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不予办理。
2.2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及其他代管资产的配发和回收工作。
3、职能部门根据权责管理体系规定,提出员工考评、任用等管理建议。
4、财务部门根据权责管理体系规定,负责对员工的借款、罚款、应收款等款项进行核算与清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1、入职管理1.1通过录用审批的拟录用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候选人商定具体到岗时间,并提示候选人及时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准备相关入职资料。
1.2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将新员工《入职通知书》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相关部门,以做好迎接新员工的准备工作。
1.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新进员工报到时,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申分正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不得外借或挂靠,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兼任顾问,兼作法人代表);3)体检报告原件;4)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5)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1.4新员工应真实、准确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协议;1.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新员工介绍各部门同事、熟悉工作环境,并协助新员工领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或作业工具等;1.6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集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适时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
职工动态管理办法
职工动态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2. 职责界面划分3. 招聘管理4. 转正管理5.岗位调整管理6.竞争上岗管理7.借调管理8.系统内调动管理9.离职管理10.附则1总则1.1为规范公司的职工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职工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职责界面划分2.1综合部是公司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2.2综合部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职责:2.2.1招聘管理;2.2.2转正管理;2.2.3岗位调整管理;2.2.4竞争上岗管理2.2.5借调管理;2.2.6系统内调动管理;2.2.7离职管理。
3招聘管理3.1招聘岗位的产生: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求,各部门在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统一表格格式在每月5日前书面提出本部门人员招聘需求,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选择编制月度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3.2招聘实施: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结果,按照岗位要求在公司招聘平台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负责收集简历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完成初审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招聘笔试、面试时间,提供场地,组织招聘笔试面试具体实施。
笔试试卷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打印提供,并负责阅卷及结果统计分析,给出笔试结论。
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组织工作,并负责向应聘者解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通过笔试面试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聘用呈报,待审批通过后,负责及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3.3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时到岗后,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职工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派遣证;指定医疗机构的入职健康查体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学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新能源分公司员工岗位动态管理办法
XX新能源XX分公司员工岗位动态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建立动态的、有活力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和提升岗位培训工作,促进人岗相宜,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各单位(部门)。
2 基本内容2.1公司员工实行考试、考核、优化组合、竞争上岗的办法,使公司员工始终处于上岗、试岗、待岗的动态管理中。
2.2动态管理原则: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2.3动态管理办法:培训、试岗、学习期管理、待岗、解除劳动关系。
2.4各单位(部门)员工培训、试岗、待岗期满后,要进行上岗考试。
2.5综合管理部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岗位调整考试考核小组,加强对上岗考试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6综合管理部建立考试题库,题库内容一般应包括管理知识、安全知识、岗位理论知识、岗位业务知识。
各单位(部门)按要求结合业务特点,组织本单位(部门)的考试题(电子版),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7培训、试岗、待岗期满后,综合管理部结合上岗对象,从考试题库中抽题组织考试。
2.8综合管理部建立岗位调整人员培训和考试考核资料档案。
3 试岗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试岗。
3.1.1由于病假、产假等非因工作需要离开原岗位6个月以上者,回原岗位后,实行1个月的试岗期;3.1.2新调入人员专业对口,考核不合格的,实行3个月的试岗期;专业不对口的,实行6个月的试岗期;3.1.3调整工作岗位但经考核不合格的,实行3个月的试岗期;3.1.4通过竞聘未上岗员工,由公司根据缺员情况统一分配适当岗位,并试岗3个月。
3.2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按所在岗位下调一个薪级的工资待遇执行,薪档不变。
3.3在试岗期内,各单位(部门)要对试岗人员加强培训,强化岗位知识和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3.4试岗期满,由试岗人员提出上岗申请,经考核合格,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相应岗位待遇。
3.5试岗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试岗人员,转入学习期管理。
岗位动态管理制度
****岗位动态管理制度为完善管理,树立职工竞争意识,增强职工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和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和班组应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
2.各部门应根据厂部要求拟定月和年培训计划,并每季度进行考核,并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每年十二月份由厂部组织对各部门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核。
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参加考试:3.1.1工龄满20年以上且保留原岗位不作调整的。
3.1.2长期病休的。
3.1.3内勤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门卫人员、收费室人员、技术资料员、物资管理员、驾驶员、业务员。
以上人员由部门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分低于75分的降级使用(内勤人员若出现降级,绩效按80%计发)。
3.2考试、考核由厂部组织和管理:3.2.1成立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3.2.2对中层正、副职的考核,班组30%,其他部门正职领导和职工代表30%,厂部40%,部分达不到85分以上者降级使用。
3.2.3对班组长、专责考核,班组30%(专责的班组考核分由职工代表评出),部门考核小组40%(部门考核小组包含四名职工代表,每部门一人),厂部30%,班组长考核达不到80分以上者降级使用。
3.2.4副班长和正岗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优先录用,但总的考试、考核分不得低于75分,择优聘用副班长,正岗考试、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者方可任职。
4.考试、考核以部门为单位,分期进行组织,考核分需在考试前进行公示。
5.各岗位人员聘用原则5.1各部门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统一聘用正、副值(班)长,并根据班组长意见对各班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5.2班组长及以下人员通过考试考核后由部门统一聘用,并将聘任情况报厂部批准。
5.3厂部根据部门实际人数核定各部门及班组的人员定额。
6.有下列情况的可转为内部待岗三个月:6.1无故旷工。
6.2值班期间打架斗殴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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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动态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的改革和发展,建立有效的动态用人机制,促进集团内部员工合理流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员工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稳定的前提下,经过考试、考核和综合测评,对员工进行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达到“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事相宜”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员工的动态管理既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注重员工思想意识上的引导。
通过建立健全员工竞争上岗机制、动态考核机制和待岗、下岗培训机制,形成岗位靠竞争、保岗靠实力、在岗有考核、收入凭贡献的有效竞争激励机制。
第二章员工动态分类
第一条在职上岗员工。
经考核合格,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岗位竞争优胜者,正式上岗工作。
员工上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企业和本职岗位,积极向上,有责任心,全心全意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积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非正式在岗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为非正式在岗:
(一)经批准进行脱产培训员工;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
(四)因工伤休假员工;
(五)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新入职的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员工;
(六)在职但非编制内员工(保安、清洁工等)。
非正式在岗员工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待岗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列入待岗范围:
(一)在集团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中,未被组合或竞争未上岗且不服从调配的员工;
(二)根据动态考核结果需纳入待岗的员工;
(三)施工项目完工间歇期待岗接受继续培训教育、等待新项目的员工;
(四)因其他原因被企业确定的待岗员工。
第四条下岗员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列入下岗范围:
(一)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
(二)因工作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
(三)因待岗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
(四)因其他原因被企业确定的下岗员工。
第三章动态考核
第一条针对所有工作岗位员工,按不同级别、不同层次,区分不同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形成规范的动态考核体系。
第二条建立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
综合评价结果载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今后选拔用人的依据。
第三条员工动态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四个方面,重点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
第四条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临时性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对公司和部门工作目标的贡献大小。
第五条工作能力包括员工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胜任本职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经验等。
第六条工作态度包括员工的执行力、创新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团结协作等。
第七条履行职责主要指员工对所在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第八条考核评价应客观公正,符合规定程序。
评价结果要与薪酬、专业技术评聘、评优评先等挂钩,要将员工月、季、年评价结果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充分调动在岗员工的积极性。
第九条主管级(含)以下员工在岗期间,月度考核连续两次考核列本部门最低分者,由本部门或考核责任部门确认后报人力资源中心,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纳入待岗员工管理。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在岗期间,所在部门月度考核连续两次列全集团最低分者,由分管领导或考核责任部门确认后报人力资源中心,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纳入待岗员工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班子成员在岗期间,由董事长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季度考评,连续两个季度列经营班子考核最低分者,由考核责任部门确认后报人力资源中心,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报董事长同意后,纳入待岗员工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廉政建设的员工,无论是否造成后果,经审计监察部核实并报领导同意后,责任人纳入下岗员工管理,并且,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待岗、下岗员工的管理及待遇
第一条因动态考核不合格纳入待岗的员工,由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性的在岗培训。
第二条一个培训期为1—2个月,本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期,待岗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培训部门统一组织,采取月度考核和培训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期满考核合格,重新竞争上岗。
考核不合格或未能竞争上岗的,进入下一个培训期;若第二个培训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未能竞争上岗且不服从调配的,可以由本部门或考核责任部门确认后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报相关领导同意后,纳入下岗员工管理,并且,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因在集团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中,未被组合或竞争未上岗且不服从调配的员工,集团可以将其纳入下岗员工管理,并且,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因施工项目完工间歇期待岗接受继续培训教育、等待新项目的员工纳入待岗的员工实行脱产培训。
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管理。
第五条针对下岗员工集团可以选择实行脱产培训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下岗培训期为1个月,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管理。
第七条培训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培训学习成绩、工作业绩、遵章守纪、
劳动态度等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关心下岗、待岗员工,帮助其转变观念,增强信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力争早日重新上岗。
第七条待岗员工在第一个培训期执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并发放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的20%的待岗补贴。
第八条待岗员工在第二个培训期执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并发放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的10%的待岗补贴。
第九条下岗员工下岗培训期间执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十条对转入待岗、下岗管理的员工,待岗间不计算年终奖金及其他奖励,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按现行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竞争上岗
第一条遇有下列情况,可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一)岗位出现员工空缺;
(二)机构调整或现有员工超出编制的,需要进行员工调整或分流的;
(三)需通过岗位竞争选拔优秀岗位人选的;
(四)其它情况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第二条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确定公开竞争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提出拟要竞争的岗位;
(二)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三)公布岗位,公开报名。
通过一定形式公布竞争上岗的目的、竞争岗位、上岗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四)资格审查。
明确竞争岗位的上岗条件,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选;
(五)笔试和口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笔试和口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口试主要包括两部分:竞聘者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六)组织考察。
对笔试和口试成绩优秀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七)组织审核。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通过组织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就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7天;
(九)决定任命或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或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或聘用手续。
其中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需要执行试用期的,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十)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对聘任员工进行全面考察。
经考察胜任本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的,按程序要求纳入待岗、下岗员工管理或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第六章实施
第一条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行员工动态管理过程中,员工如有意见可以向审计监察部申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不按程序和要求办事而出现的各种问题,经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二条审计监察部应对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员工申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