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词项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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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词 项 逻 辑(上)
教学目的和要求:
在理解词项的本质、基本逻辑特征等一 系列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熟练的掌握定 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等有关明确概念 的逻辑方法。避免在使用词项、做出判 断、形成命题、进行推理时出现混淆概 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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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 词项的内涵和外延 词项间的关系 教学难点: (一)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的特征 (二)属种关系的词项与反映整体和部 分关系的词项之间的区别 教学时间:2课时。 参考书目:同第一章。
如“经济法是调整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意味民法属于经济法; 今天,“经济法是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意味民法、 行政法等不属于经济法。 当“物是独立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所控制并有价值的客观存在”时,尸体、器 官、血液等组织是否是物?
(4)二者成反变关系,即内涵增加外延就减少,内 涵减少外延就增加。
2、关系 (1)概念是词项的思想内容;词项是概念的表现方式; 词项是表达概念的语词。
概念需要语词表达;语词只有概念才有意义。“甲骨文”对不理解其意义的人,就没有意义。
(2)区别:A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实词如人、水、 电器等,有确定含义,表达概念;助词、叹词因为没有独 立的思想意义,不表达概念,如唉、嗨之类;介词和连词 不是一般意义的概念,但在逻辑中有逻辑意义,是逻辑概 念,如:因为……所以;或者……或者;是。 B并非同一概念只能够用一个语词表达。如:宪法 可以称“根本大法”、“基本法”;民法可以称“私法”、 “市民法”。 C并非同一语词只表达一种概念。多义词——“市民 法”,在罗马早期是罗马市民的法,今天是私法;意思表 示:可以是“孝敬财物”,可以是吐露心声,也可以是表 达期待的法律效果。
5、对象是否有某种属性→→→正概念——表明外延具有 某种属性的概念。又叫肯定词项,如:“有选举权”、 “合法行为”、“成文法”、“成年人”、“合法婚 姻”、“司法人员”等等 负概念——表明外延没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也叫否定词 项一般负概念前有“否定”词,如“未成年人”、“不 作为”、“非公有制”。但注意习惯,如“不容置疑”, “非常好”。 正词项和负词项之分是就一定的论域而言的,离开了论 域就无从说起,例如,“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是 在“行为”这一论域之中。 练习下列语句中带括号的概念是普遍畅念还是单独概念, 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橙念,是正概念还是负概念? 【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 罚。 解:是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负概念。】 【行政法规是法规汇编中的一部分。】 解 “行政法规” 这个概念是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正概念; “法规汇 编”这个概念则是集合概念,正概念、普遍概念。
(2)概念不确定: 内涵不清,外延开放。(如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 “胎儿在剖腹产中受伤”是否有权要求主张 赔偿?什么是“自然人”?“植物人是否有 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是“精神损 害”? 概念内涵和外延有模糊性。由于客观世界的复杂性,认 识的有限性和表达的局限性,如“不可抗力”:不能够 预见、不能够避免并且不能够克服的客观情 况。“秃头悖论”。
3、构词成分→→→简单概念——不能够 进行分解的概念。如只有一个词的概念, 书、椅、笔、本等;分解后要改变含义, 如部队、成就等。 复合概念——由两个以上概念 构成的概念。“民法”、“工人”、 “证人”等。复合概念实质是增加内涵, 减少外延。如“包”→红色的包→红色 女士包。识别AB是B,则AB是复合概念。 如“民法是法,所以是复合概念”, “联合国不是国,所以是简单概念”。
4、内涵和外延是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且具有 模糊性。
事物的确定性与变化性、交流的可能与多样决定。
(1)概念确定: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包括 内涵清晰、外延封闭(如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 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内涵清晰,外延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 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内涵不清,外延封闭(如,本法所称票据,是指 汇票、本票和支票)。

规范调整的事件或者行为的概念。 (1)不同于法学概念。法学概念是学理抽象的结果。如 《物权法》106条“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 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的所有权”,学者概括它为“善意取得”。其中的“动 产”、“转让”、“所有权”“无权处分人”就是法律概 念。 (2)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客观性”是法律概念是 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规定性”是法律概念体现立法 者的强制意图。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生活事实看,包 含宅基地使用权,但立法者予以排除。 2、理解和使用法律概念必须遵守其规定性。不能够任意解 释,也不能够滥用。如,《证券法》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 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那么,证券行业协会就 不是合伙、不是企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有重大立功 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律师称犯罪嫌疑人在部队立过二 等功。
二、 概念的分类
1、依据外延量 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的概念。“一个”不 是“一类”;国家名称、专有地名、独有事物。 如“四川省”、“金沙遗址”、毛泽东主席。 普遍概念——外延有两个以上的概念。注意的是 普遍概念要考虑语境才能够具体确定。如“顾客 是上帝”和“上帝创造了人”。案件:一人发表 文章,称××超市,命题“一些”模特(9人)是 “应招女”,售货女郎(38人)比较便宜,男的 大部分是同性恋,被起诉要求赔偿。作者称没有 指名道姓,“应招女”、同性恋、比较便宜的对 象不确定。判:赔偿模特。 空概念——外延在客观上不存在的概念。如“上 帝”、“永动机”。
以上对词项的四种分类是根据不同标准进 行的,因而,对任何一词项都可以从四个 方面判定属于哪一类,例如,“经理”它 是实词项、普遍词项、非集合词项、实体 词项、正词项。
2、对象是否为集合体 集合概念——外延对象是集合体的概念, 其性质为集合体所有,不为集合体中的个 体所有。“人”和“人群”、“党”和 “党员”。例如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而 党员不是。 非集合概念——外延对象是某类事物的个 体,而不是集合体。其性质为每一个外延 对象所有。“人”,张三、李四都是人; “党员”、“树木”等。
4、对象是否是实体→→→实体概念——外延 对象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反映客观事物本身的 概念。“法”、“物”、“时间” 、“泰山”、 “长江”、“金”、“社会”、“法律”等。 实体词项一般由语词中的具体名词、代词来表 达 属性概念——外延对象是存在于实体中而呈 现的属性。如,行为、平等、善意、大小、美 丽、导电、友谊、先进、勇敢等。是非集合概 念、普遍概念。 一般由语词中的形容词、物动词、数词来表达。
(3)要求:A准确使用概念;B法律概念应当 具体确定。 案例:开发商称:“买七楼送八楼”,结果只 有七楼的产权,八楼是规划许可的“隔热楼”, 为七楼使用。问题是送的是“八楼的所有权还 是使用权”? “相素”300万,只有150万,商家称是“比 拟”相素。 “美国总统”鼓励参军“不用担心”——参军: 前线或者后方;前线:受伤或者不受伤;受伤: 轻伤或者重伤;重伤:治好或者治不好;治不 好:死亡或者不死。“担心”是对不可知的心 里恐惧;不用“担心”是对假定事实的判断。
二、概念、词项和语词 1、定义: (1)词项:是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构 成部分的,含义确定的概念(也有称语词的)。 如: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自己内心效果意思表 诸于外的行为。形与义。 (2)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想。存 于脑,义。 (3)语词:是语言成分。形。 注:一般逻辑学教材没有区分概念与词项。
三、法律概念 1、定义和特征:是在法律规范中出现的,用以指出属于该
第二节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内涵: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如: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 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任何物权都有这一属性。 注:关于内涵的类型,在定义中讲。 2、外延:具有概念内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所有对象。 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从 外延看就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外延对象可以是实体,如“房屋”,也可以是依 附于实体的属性,如“善良”“合法”的外延是存在 于各种“善良”、“合法”行为中的“善良”、“合 法”。 (2)外延对象可以是类,也可以是个体。如,民事合 法行为、行政合法行为是“合法行为”的类外延,张 三与李四的合法合同行为是个体外延。
注意: 识别:语境 “他有A、B、C三块地”, “A、B、C三块地有5亩(mu)”;该公司 有净资产10万,这些净资产全部是呆帐; 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是炎黄子孙 有些推理也要注意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的运用。 如:中国人都是勤劳勇敢的, 我是中国人, 所以,我是勤劳勇敢的。 此推理是否正确?
候选人是男性公民→40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获得过专利→有海外关系。
苏东坡有一次到某寺庙游览,寺庙的老和尚不认识他, 又见他衣着简朴,以为是个一般的游士,便很怠慢地随 口说了一声:“坐!”苏东坡坐下后,老和尚就按惯例 向小和尚挥了挥手,说了一声:“茶!”苏东坡接茶在 手,开始与老和尚谈论这座寺庙的历史,评论寺庙中的 文物古迹。老和尚见他谈吐不凡,感到他是一个有学问 的人,于是请他进厢房去叙谈。进到厢房,老和尚改变 刚才的怠慢口气说:“请坐!”并叫小和尚:“敬茶!” 接着就请教姓名。当他知道来者是赫赫有名的苏东坡学 士时,惊得“啊”了一声,连忙起身请苏东坡到客厅里。 一进客厅,老和尚抢先上前用衣袖拂了拂太师椅,毕恭 毕敬地对苏东坡说:“请上坐!”接着,直起脖子高呼 小和尚:“敬香茶!” 上联:坐,请坐,请上坐 下联:茶,敬茶,敬香茶 “坐”、“茶”,只是对陌生客人的礼貌性的客套用语, “请坐”、“敬茶”,已有对客人的敬意,“请上坐”、 “敬香茶”,则是对尊贵客人的礼遇。。
3、概念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 (1)内涵表明概念对象的属性;外延表明概念对象 的范围。 (2)内涵源于外延,是对对象特有属性的概括。
从认识论看,从感性到理性,不是因为有人的概念才有人,而是因为有人才有人 的概念。是因为有构成龙的各种动物,才有龙的概念。
(3)内涵形成后,反过来制约概念的外延。
第一节 词项(概念)的概述
一、概念的定义 是通过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有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表现形式是语 言中的词或者词组。 1、概念是思维形式(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判断以概念为基础,推理以 判断为基础)。 2、概念的功能是指称思维对象。如“书”,用以指所有具体的书, “人”“法律”等。 3、概念的指称功能是通过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实现的。 ——特有属性:一事物据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实质是事物的 本质属性。事物的属性是在各种关系中存在的,有的是现象的、非本质 的,概念要揭示的是本质属性。 如,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组织性、经济性是共性。其区别 在于……因此,把握概念就把握了对象的基本属性,就有助于正确认识 事物。如:法律事实的概念。 4、概念是关于对象的一种思想,必须借助物质才能够表达、交流,概念 的物质表达形式是词或者词组。 如,一个老人、一个小孩、一个中学生→→“人”,这一概念不是物质 的、可感官的,而是各种具体有形的人背后的某种区别于他事物的属性 的概括。如果概念是客观事物,猫抓老鼠时,就该抓向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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