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案例题目
案例分析-有效发盘不能随意撤销
案例分析:
有效发盘不能随意撤销
案情简介:
1993年2月5日,加拿大休顿电子有效公司(简称“休顿公司”)向我国H电子集团公司(简称“H公司”)提出出售集成电路板20万块,每块FOB维多利亚港25美元的发盘。
我方接到发盘后,于2月7日去电还盘,请求将集成电路板的数量减少到10万块,价格降为20美元/块,并要求对方即期装运。
2月10日,修顿公司电传告知H公司,同意把集成电路板的数量减少到10万块,保证能即期装运,但集成电路板的价格每块只能降到22美元;同时规定,新发盘的有效期为10天。
接到新发盘后,H公司经过多次研究,决定同意该新发盘,并于2月15日向修顿公司发出电传,表示接受新的发盘。
2月18日,休顿公司再次发来电传,声称,货已与其他公司签约售出,现以无货可供,要求取消2月10日的发盘。
2月19日,H公司复电:“我公司已按10万块集成电路板制定生产计划,不同意撤销2月10日的发盘,请贵公司执行合同。
”休顿公司则称,“无法执行合同。
”因此,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休顿公司同意赔偿因不履行合同给H公司造成的损失,使争议得到了解决。
案例分析附答案
2013附答案案例分析1.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合同未成立。
因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是一方发出实盘(要约),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承诺。
在本案例中,A发出实盘,但B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B对原发盘作出了实质性的修改,按照公约第19条规定:“表示接受的发盘如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发盘,并构成还盘”,所以,合同不成立。
2.CIF出口合同规定9月份装船,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不得迟于9月20日。
因船源关系,卖方无法在9月20日以前装船,于是立即去电要求买方将装船时间延长至10 月20日,买方来电表示同意,但我方在10月15日装船完毕,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请问这是为什么?买方同意无效。
如L/C中未规定装运期,则买方来电延长,开证行是否允许,应同时修改信用证。
3.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
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
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
如实为不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
4.国内某公司于1990年11月2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
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1991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
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不合理。
因为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案例分析题
1.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9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女士衬衫400打,限10月8日复到有效。
10月5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
10月7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
”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
问交易是否成立?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1)交易不成立。
(2)我方不需要发货。
因为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
”就是说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提出的条件,并将拒绝的通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除此之外,在以下情况下也可造成发盘的失效:①受盘人作出还盘;②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③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④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
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⑤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受盘人在接受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
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其二是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2.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条件出口一批蔬菜,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鹿特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如卖方已结汇,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请问:(1)请根据CIF术语的性质,判断该合同是否是真正的CIF合同?为什么?(2)请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与合同的关系,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不是,因为按照惯例,真正的CIF合同是装运类合同,不保证到货;(2)合同有效,因为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没有强制的结束力,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一旦写入合同,就以合同条款为准。
3.我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商按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London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数量为6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8月份装运。
8案例及评析
1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及评析案例1 对逾期接受处理不当致损案【概要】A公司发盘要求对方4月8日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接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A公司认为合同并未生效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案情】3月15日A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打货号CM034每打CIF新加坡100美元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25日复到有效。
3月22日收G公司答复如下你15日发盘收到。
你方报价过高若降至每打90美元可接受。
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降价之事歉难考虑。
3月26日G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29日A公司寄出样品并函告对方4月8日前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接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美元故于7月8日回复称我公司与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但我方4月10日才收到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我方重新报价每打CIF新加坡110美元9月份交货其他条件不变。
7月12日G公司来电我方曾于4月3日接受你发盘虽然如你方所言4月10日才送达你方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请分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评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正确的。
本案争议双方所在国均为《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应按《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认为一般无效但也有例外情况。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一.关于合同成立1.日本甲公司6月5日上午通过航空邮件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可供松下彩电1000台,单价300美元,FOB长崎港,一个月内答复有效。
”6月6日上午日方又向乙公司发电传:“取消6月5日发盘内容。
”问中国公司6月7日收到航空邮件后做出同意通知,合同是否成立?答:不成立,因为对方已经撤回要约。
2.新加坡甲公司于1月1日向德国乙公司电传:“急购米其林轮胎2000个,单价35美元,总计70000美元,CIF新加坡。
合同成立后立即装船,10日内答复有效”。
德国公司收到该要约后,当天就向轮胎公司订购了2000个米其林轮胎,1月3日甲公司电告德国乙公司:“已联系到货源,1月1日电传失效。
”乙公司1月4日电复:“货已经备妥,贵公司撤销要约无效,合同应当履行。
”并于1月15日将全部货物运到汉堡码头装船发往新加坡。
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新加坡公司是否应付款?答:合同成立,新加坡公司应付款。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为不可撤销要约,且德国公司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备货,故新加坡公司的撤销行为无效。
3:大连某水产品公司于5月21日向一日本公司以商业信函方式发出一份要约,欲出售一批货物。
该要约明确表示:请日本公司在5月26日前作出答复,大连公司在此之前不会撤销该要签约,预计此信函应在5月24日到达日本公司。
然而,5月23日大连公司改变主意,在当天以电传的方式通知日本公司取消5月21日发出的要约。
问:(1)5月23日这天,大连公司能否取消自己在5月21日发出的要约?(2)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何区别。
答:可以,属于要约的撤回,即使是不可撤销要约,也可撤回。
《公约》15条。
二.关于贸易术语风险转移1.天津某公司于1999年7月12日由天津发运电脑5000台到广州,预计7月27日货物可以抵达广州。
货物启运后,同日天津公司在因特网上发布电子公告一份,将这批电脑的技术指标、价格、预计到港时间等情况一一公示,7月14日广州某公司在网上获得这一信息后,立即发电子邮件通知天津公司,要求购买该批电脑。
国贸实务案例分析题
案例6
我国某公司从美国进口钢材 300 公吨,外商报价为 每公吨250 美元FOB Vessel NewYork,我方如期 将金额为75 000 美元的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 商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76 000 美元,否则,有 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我方 认为按照《2000通则》对FOB的解释,我方的付款 已足够,出口的费用应由出口方承担,但对方认为, 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 解释,其要求是完全合理的。由于我方急需这批钢 材,最终只好增加了信用证的金额,从而遭受了很 大的损失。试分析我方主要失误有哪些。
案例分析10
不合理。CIF术语装运港越过船舷后货权已转 移,此时应当货主即买方向保险公司出具损 失证明向保险公司索偿,出口方只是投保人, 进口商才是受益人。
案例11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 2000 年2 月向日本出口30 吨甘草膏,每吨40 箱共1 200 箱,每吨售价1 800 美元,FOB 新港,共54 000 美元,即期信用证, 装运期为2 月25 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 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 月上旬便将货 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 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 及,1 200 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公 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 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 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 天。试分析此案应吸取 的教训。
案例12
某公司以CPT条件出口一批冬装,公司按期 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由于天 气原因延期一个月,错过了销售季节,买方 由此向该公司提出索赔。问此项损失应由谁 承担?
案例分析12
发盘案例题目
发盘案例题目(总1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案例1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传真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
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传真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
”我尚未对英商来电做出答复,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传真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
”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2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于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子邮件,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PACKED IN SOUND GUNNY BAGS)。
美商收到我方电子邮件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ACCEPTED, SHIPMENT IN NEW GUNNY BAGS)。
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6月份装船。
数周后,某农产品国际市价猛跌,针对我方的催证电子邮件,美商于3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no contract)。
”而我外贸公司则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试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案例2案情简介:某外贸土特产品进出口公司,拟向某外商出口一批土产品。
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
3月份基本达成协议,惟有价格一项,中方坚持单价不得低于每公吨1500元人民币,并要求外商在“两个月内答复”。
下半年,国际市场该土特产品的价格猛涨,外商才复电可按中方1500元/公吨的价格成交。
此时,中方发现国内货源已紧缺,无法供货,故未予理睬,外商于数日后未接到中方答复,便指责中方违约,并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
问:中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案例3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
国际经济与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作业1、天津某企业于6月1日向英商发盘供应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有效。
6月2日收到英商电传表示接受,但提出必须减价5%。
我正研究如何答复时,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场发生了对英商有利的变化,该商又于6月5日来电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6月1日的发盘。
试问我方该如何处理?2、我方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盘出售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公司的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A公司未做答复。
又过了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
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了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
试问:我方这种做法有无道理?请说明理由。
3、我方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出口某商品的合同,数量为100长吨,单价为每长吨30英镑CIF 不莱梅,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在合同签订前我方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订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该德国公司提出:虽然有商检局出具的品质检验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卖方应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
因此,要求每长吨减价6英镑。
我方某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而仅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理由,认为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因而不同意减价。
于是德国公司请当地某检验公司对货物进行了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以向我方公司提出索赔600英镑的请求。
我方出口公司则仍坚持原来的理由而拒赔。
德国公司拟提请国外仲裁机构仲裁,但因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双方对仲裁达不成协议。
德国公司遂请求逐个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此案。
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1。
马来西亚A商行于10月18日发来传真,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数量、价格等,但未规定期限。
上海B公司于当天收到传真后,寻找国内用户,于10月22日上午对上述发盘向马来西亚A商行发去表示接受的传真。
在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马来西亚A商行于22日下午发来传真说“木材已售韩国公司,由于木材货源不足,我10月18日传真撤消。
”上海B公司回传真强调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要求A商行履行合同. A 商行则辩称,其发盘已撤消,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上海B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法院应如何判决?答:①A商行10月18日发出的发盘于到达受盘人上海B公司时生效。
A商行作为发盘人应受其发盘的约束.②A商行未规定有效期限,B公司22日上午11时的接受传真应是在发盘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做出的,发盘的接受生效,合同于接受生效时成立。
③A商行的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后才送达受盘人,该撤销无效.A商行将合同所涉货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损害了B公司的利益,应当赔偿B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
2。
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电传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
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电传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
”我尚未对英商来电作出答复,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我方可告英商合同未成立,其6月3日接受是无效的。
然后按上涨市价重新向英商报价,或寻找其他客户以上涨价达成交易。
(2)按照《公约》规定,发盘终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项为发盘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即拒绝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如果受盘人后悔又表示接受,即使在发盘的有效期之内,合同也不能成立。
(3)本案例中,6月2日收到的英商电传就是一项还盘,还盘达到我方,我方原发盘即失效,而英商在6月3日作出的接受表示是对一个失效的发盘作出的,不是有效接受,合同未达成。
附加:出口价格核算综合案例及练习(发盘、还盘、成交价格核算)
附加:出口价格核算综合案例1.出口价格核算(LCL报价\还价\成交)品名:铜挂锁货号:BH870计量单位: 打包装:纸箱包装方式:5 打/纸箱每个纸箱尺码:49.5*25*19.5厘米每个纸箱毛/净重:37/33千克报价数量/起订量:200打核算数据:采购成本:96元人民币/打(含增值税)出口费用:单位商品出口的包干费约为:2.5元2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约为:750元4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约为:1400元件杂货/拼箱海运费率为:(计费标准W) 62美元(每运费吨)2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厢费率为:980美元4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厢费率为1700美元出口定额费率为: (按采购成本计) 3.5%垫款周期为:30天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年按360天计) 6%海运货物保险费率为: 0.7%投保加成率为: 10%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国外客户的佣金为: (按报价计)3%银行手续费率为:(按报价计)0.35%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01预期利润:销售利率10%报价核算:户还价进行以下利润核算(按总量计):进行以下还价成本核算(按单位商品计算):成交核算:经过磋商,买卖双方最终以每打13.5美元CIFC3%达成交易,成交数量为300打.试根据成交条件进行以下利润核算(按总量计):2.出口价格核算(LCL报价,FCL还价,FCL成交)品名:童车货号:TH-BS705C计量单位:辆包装:纸箱包装方式:1 辆/纸箱每个纸箱尺码:47*36.5*84.5厘米每个纸箱毛/净重: 14/12千克报价数量/起订量:100辆核算数据采购成本:170元人民币/辆(含增值税)出口费用:单位商品出口的包干费约为:5.5元2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约为:800元4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约为:1400元件杂货/拼箱海运费率为:(计费标准M)75美元(每运费吨)2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厢费率为:1200美元4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厢费率为2100美元出口定额费率为: (按采购成本计) 4%垫款周期为:30天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年按360天计) 6%海运货物保险费率为: 0.65%投保加成率为: 10%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手续费率为:(按每笔交易计)80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01预期利润:销售利率10%报价核算:客户还价进行以下利润核算(按总量计):进行以下还价成本核算(按单位商品计):3.出口价格核算(FCL报价,还价,成交)品名:七件套厨具货号:NLF-1107计量单位:套包装:纸箱包装方式: 6 套/纸箱每个纸箱尺码: 49.5 42 58 厘米每个纸箱毛/净重: 22 19.5 千克装箱数量: 1个20英尺整箱可装1100套, 1个40英尺整箱可装2400套报价数量/起订量: 1个20英尺集装箱核算数据:采购成本:88元人民币/套(含增值税)出口费用: 单位商品出口的包干费约为: 2.5元2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率为:850元40英尺集装箱的包干费率为:1500元件杂货/拼箱海运费率: (计费标准W/M) 68美元(每运费吨)2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箱费率为: 1300美元40英尺集装箱的海运包箱费率为: 2250美元出口定额费率为: (按采购成本计) 3%垫款周期为: 60天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年按360天计) 7%海运货物保险费率为: 0.75%投保加成率: 10%增值税率为: 17%出口退税率为: 13%银行手续费率为: 0.35%汇率为: (1美元兑换人民币) 8.01预期利润: 销售利润率为: 8%报价核算:客户还价进行以下利润核算(按总量计):还价核算2: 如果接受客户还价,同时出口商又必须保持8%的销售利润率,在其他费用和订购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试成交核算:经过磋商,买卖双方最终以每套12美元CIF达成交易,成交数量1个40英尺集装箱.试根据成交条件进行以下利润核算(按总量计):出口商价格核算综合练习:1.商品名称:Aluminum Stair包装方式:4把/纸箱纸箱尺码:320*78*65CM纸箱重量:136/132KG(毛重/净重)国内采购成本:1200元/把(含增值税17%)各项出口费用如下:每票货物报关费100元,商检费150元,认证费100元,公司的出口定额费率为3%;国内包干费为每运费吨55元,每20英尺集装箱800元,每40英尺集装箱1300元;海洋运费为每运费吨70美元(W/M),每20英尺集装箱1000美元,每40英尺集装箱1600美元;该笔交易预计垫款周期为1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保险费率为0.3%,投保加成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手续费率为0.1%(按结汇价计);客户要求报价中的佣金率为3%,公司预期利润率为出口报价的10%;汇率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8.11元计算。
《国际商务合同》案例分析题
《国际商务合同》案例分析题1.香港A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
B公司于当天(20日)收到来电。
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9时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
该电报于22日下午l时整送达。
香港A商行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
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
”A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
试问:(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
A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订立了合同?答:(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公司不能撤销10月20日的发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销。
如一旦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则发盘人无权撤销该发盘。
在这个案例中,A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B的时候,受盘人B已经发出接受通知了,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订立。
2.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询购某商品。
不久接到外商3月20日的发盘,有效期至3月26日。
我方于3月22日电复:“如果把单价降低5美元。
可以接受。
”对方没有反应。
后因用货部门要货迫切,又鉴于该商品行市看涨,我方随即于3月25日又去电表示同意对方3月20日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试问.此项交易是否达成?理由何在?答:交易未达成。
因为我方3月22日电是还盘,因为价格构成合同的根本性要件,按法律规定一项发盘一经还盘即告终止,何况原发盘人对还盘又未作答复。
而3月25日电是对已失效的发盘表示接受,因此不能达成交易。
3.我c公司于2004年7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
8月份装运。
即期信用证支付。
限20日复到有效。
案例分析题春季
案例分析题春季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案例分析题1.A向B发盘offer;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concluded 为什么2.C拟出售一架飞机给D;C在发盘电报中说:“确认出售一架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各项交易条件……请电汇五千英镑..”D立即复电说;“”确认你方电;我购买马德拉水陆两用飞机一架;各项交易条件按照你电报所规定的条件;我已汇交你方开户银行五千英镑;该款在你交货前代你方保管;请确认自本电之日起;三十天内交货..”但C朱作任何答复;并把这架飞机以更高的价钱卖给第三者..事后双方争论该项目合同是否成立..在上述情况下;该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中国某出口公司A出售一批农产品C524;于7月17日向荷兰某公司B发出实盘如下:“报C514 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丹U..S.$900;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以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发盘人A于7月25日复电如下:“你22日电;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接受电报以前;我货已另行出售..”双方对于合同是否成立发生激烈的争论..该项合同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4.卖方甲与买方乙订有长期协议long term agreement;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十四天内答复..如果卖方在十四天内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2月1日卖方甲收到买方乙的订单..订购1000打服装..但直至2月25日卖方甲才通知买方乙他不能供应这1000打服装..买方乙提出反对;他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甲不能履行交货义务;他要求损害赔偿..问双方的合同有无成立为什么5.某药厂出售一种感冒药;为了招徕顾客;大做商业广告;宣传这种药有奇效;药到病除;并声称他已在银行存入一千英镑;如服用无效;该厂将赔偿当事人一百英镑..有一老太太服用该药;但无效力;因而向药厂索赔一百英镑..但该厂认为广告不是发盘;他与老太太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而拒绝支付一百英镑..在上述情况下;这位老太太有无权利向药厂索赔一百英镑为什么6.在一宗拍卖交易中;拍卖人在广告中列出一批拍卖货物的名单..A看到广告后;拟购买其中一批家具..当A参加拍卖时;发现拍卖人已将这批家具撤回..因此A提出异议;并向法庭申诉..他认为拍卖的广告是一项发盘;事后撤回发盘中的商品;是违约的..A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7.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五吨;拟按每吨8万港元出售..B在附近饮茶;听到A的谈话..于是第二天B按上述条件接受这五吨兔毛;却被A拒绝..在上述情况下;A与B之间的合同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8.香港A画廊售给顾客B一张中国画;B在购买时认为是齐白石的手迹..但七年他发现这张画并非齐白石的手迹;因而向法院申诉..究竟A画廊有无责任为什么9.香港某海味店长期供应海味给某地下妓院作酒席..后来这家地下妓院拒付海味店的欠款..于是海味店的欠款..于是海味店向法庭上诉;但法庭对此项债权不予法保护..在上述情况下;海味店能否请求法庭强制债务人清还债务为什么10.甲与乙订立一份CIF合同;甲出售200箱蕃茄酱罐头给乙;合同规定为:“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甲在出售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每罐200克..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一倍;但买方乙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在上述情况下;买方乙有没有这种权利为什么11.在香港某未成年人甲;把他父亲的遗产一套房子出售给乙;并收了五千港元订金..某甲又向百货公司购买三套西服共二千四百港元;已付二千港元;尚欠四百港元..事后甲的监护人出面干预;认为甲未成年;他订立的这两份合同无效..这两份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12.有一份FOB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并出具证明..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洋葱已腐烂变质..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请回答以下问题:1本案中的买方有拒绝收货权利吗为什么 2如本合同未采用FOB;但合同规定买方在澳洲港口交货;买方可拒收货物吗为什么13.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吨大米;合同单价为每吨200美元;共值2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否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14.按照上例;如果卖方交货90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15.有一份出售茶叶的合同;按卖方仓库交货条件买卖;数量为10;000公斤;总值为25;000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应于10月份提取货物;卖方于10月1日已将提货单delivery order交付给买方;买方也付清了货款..但是;买方直到10月31日尚未提走货物;于是卖方将货物搬移到另一不适当的地方存放..由于茶叶与牛皮合存同一地方;当买方于11月5日提货时;发现有10%的茶叶已与牛皮串味bad odour而失去商销价值..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在上述情况下;各方应负何种责任为什么16.有一产地交货合同;出售新鲜荔枝10吨;总值150;000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5月25日至31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卖方虽多方催促对方派车;但直到6月7日均未见对方派车接受货物..于是卖方不得不在6月8日把这些货物卖给另一新买主;得价只有100;000美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可有何种权利为什么17.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丝苗大米10;000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为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均应撤销..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18.有一份出售成套设备的合同;合同规定分五批交货..但在第三批交货时;买方发现交货的品质有严重缺陷;根本达不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因此;买方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无这种权利为什么19.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20.1974年波兰出售一批食糖给英国;合同规定“1974年11/12月交货”;还规定“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致撤销”..1974年8月由于波兰政府禁止食糖出口;此项禁令一直到1975年7月仍然有效..英国进口商因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损失赔偿;但波兰公司认为它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双方提请诉讼解决..试问在上述情况下;波兰公司以不可抗力为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1.在上述情况下;卖有一份CIF合同于1951年8月订立;由意大利港口装运一批蚕豆到格拉斯哥..合同规定1951年10/11月份交货..但1951年10月12日意大利政府公布从1951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蚕豆出口..同时又规定;在该法令公布以前所订立的合同;有十天的宽限期..事后;意大利卖方以不可抗力的原因;停止装运货物;主张取消合同..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22.香港甲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签订一份独家代理协议;指定由香港公司为独家代理..在订立协议时;日本公司正在试验改进现有产品的规格..不久日本公司试验成功;并把这项改进后的同类产品;指定香港另一家乙公司作独家代理..日本公司究竟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23.美国一名叫JERRY的小孩;因燃放中国出口的空中旅行air traveller而炸伤左眼;JERRY的家属向当地法院上诉;要求中国方面赔偿600万美元..最后通过美国律师调停;取得庭外和解;原告撤销上诉;并由中国方面向公众募捐;向JERRY提供95000美元救济金..试问该案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24.1970年有一份FOB合同;出售一批油籽..合同规定:“1970年3月份内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二十八天;但买方应负担现行费率计算的仓租、利息与保险费”..事后买方在3月份内未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发出警告;如果4月28日前仍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结果买方所派的船只;直到5月5日才到达;于是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问卖方可否拒绝交货如卖方索赔;索赔应包括哪些项目为什么25.卖方A与买方B在半年内;先后订立了十二种商品二十四份合同..当卖方A正准备履行第十四份合同交货时;发现前面有五份合同;买方B延误了付款;一共拖欠A三十万美元;因而A怀疑B的信用有问题..因此;A通知B中止履行第十四份合同..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A能否中止第十四份合同为什么26.一份订购精密配件配件用来装配高技术尖端设备的合同规定:“买方应在配件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支货款..”买方十分关心配件的质量;如卖方不能按时、按质供应配件;将给买方带来严重损失..合同签订后不久;据可靠消息透露;卖方供应的配件质量不稳定..于是买方立即通知卖方:“据传供质量不稳定;他将中止向卖方履行一切义务..”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也立即向买方提出书面保证:“如果卖方不履行义务;将由他的担保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规定所作的一切支付..”但买方收到上述书面保证后;仍然中止履行合同..问买方无继续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为什么27.有一份FOB合同;外国进口商向香港A工厂订购100台游戏机;合同总值为50;000美元..如果该订单能够履行;A工厂将支出45;000美元费用;其中生产费用40;999美元包括材料、零件、能源、工资等;管理费用5;000美元..但订立合同不久;外国进口商无故取消合同..当时A工厂尚未将这批订货投入生产..试问在上述情况下;A工厂有何种权利其后果如何28.中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进口20台精密仪器;每台30;000港元..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额10;000港元..事后卖方只能交货12台;余下8台不能交货..当时因市场价格上涨;每台价格为40;000港元..卖方企图赔付违约金10;000港元而了此案;但买方不同意..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向卖方索赔多少钱为什么29.中国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签订一种进口电视机组装配件的合同..在货物进口时;海关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上是电视机整件;只不过把机心和外壳分开包装..因此;这批货物被海关扣留;并被依法追究责任..试问在上述情况下;这份合同属什么性质为什么被海关追究责任30.香港某公司向法国公司进口一批液体化工原料;到货时有少数包装因有缺陷而发生轻微渗漏现象..但香港公司未及时采取补救和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结果渗漏日益严重;以致引起自燃火灾..事后香港公司向法国公司索取全部损失的赔偿;但遭法国公司拒绝..究意法国公司应负何种责任香港公司能否向法国公司要求全部赔偿为什么31.有一份合同;原规定货物应当用塑料袋作外包装..但临近交货时;因塑料袋供应短缺;卖方只好用其他包装代替;但对保全货物无影响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此应负何种责任为什么32.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并出具证明..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洋葱已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的权利为什么33.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all risks with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意外而致10%货物受损..事后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来卖方又请求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赔;但同样遭保险公司拒绝..在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无拒赔的权利为什么34.有一份CIF合同;按CIF伦敦条件出售一批货物..3月12日船只触鱼雷;货物全部沉没..卖方得知货物全部损失后;仍然于3月14日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但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35.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在装船时支付;以换以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能到达目的港..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为什么36.有一份CIF合同;出售一级咖啡豆50吨..合同规定“CIF纽约每吨500美元;6月份装船;卖方在纽约提供单据;由买方支付现金”..货物于6月15日装船;但卖方一直拖延到7月20日才把单据提交给买方..由于当时咖啡豆国际市场价格下跌;买方拒绝接受单据;除非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绝接受单据的权利为什么37.法制晚报11月17日电: 2011年11月16日;南昌一市民向本报投诉;江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拒绝退还他们缴纳的旅游定金;总金额高达1.55万元..而江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方面则告诉记者;这部分定金已经交给泰国航空公司订票;属于已发生费用;无法退回..据了解;这批游客是南昌市电力系统一下属单位的退休职工;总共31人;于9月26日在江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报名赴泰国旅游;双方当场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并于9月29日每人缴纳定金1000元;敲定于10月19日发团..然而;国庆假期;泰国洪水泛滥的消息不断见诸各大媒体..于是;10月10日;这些游客找到康辉国旅要求推迟出行日期..“可是;此后泰国洪水日趋严重;国家旅游局也发出旅游警示;连中央电视台也播出了康辉国际旅行社总部不动员不组织赴泰旅游的告示..”游客曾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于是;我们于10月15日找到康辉国旅要求退团..旅行社方面说;预交款已交给泰航订票了..若退团;预交的3.1万元一分不退..”请问:康辉公司已经收取的费用包括定金和预付款究竟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8.2011年3月;吴某等10户农民与果品经营者魏某签订了一份3万公斤草莓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对品种、单价、验收标准、交货时间以及违约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四个批次交付..前两次;吴某等人按合同约定供货;魏某亦按约付款..进入5月份后;因瓜果大量上市;草莓销售价格急剧下跌且出现滞销趋势;魏某即通过信函和电话形式告知吴某等人;剩余的草莓停止要货;自行处理..吴某等人接函后认为;反正订有合同;不怕你不要;遂将剩余的草莓又送到了魏某的果品经营部;后者则拒绝卸货;双方僵持不下..货物一直停放在果品经营部门外吴某的货车上..最终因天气炎热;致使草莓发生腐烂不能出售;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 由于魏某拒绝付款;吴某等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魏某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请你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法院应当如何裁决此案并说明理由..。
发盘案例题目
案例1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传真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
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传真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
”我尚未对英商来电做出答复,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传真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
”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2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于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子邮件,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PACKED IN SOUND GUNNY BAGS)。
美商收到我方电子邮件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ACCEPTED, SHIPMENT IN NEW GUNNY BAGS)。
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6月份装船。
数周后,某农产品国际市价猛跌,针对我方的催证电子邮件,美商于3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no contract)。
”而我外贸公司则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试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案例2案情简介:某外贸土特产品进出口公司,拟向某外商出口一批土产品。
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
3月份基本达成协议,惟有价格一项,中方坚持单价不得低于每公吨1500元人民币,并要求外商在“两个月内答复”。
下半年,国际市场该土特产品的价格猛涨,外商才复电可按中方1500元/公吨的价格成交。
此时,中方发现国内货源已紧缺,无法供货,故未予理睬,外商于数日后未接到中方答复,便指责中方违约,并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
问:中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案例3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
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于6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而我方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双方发生争执,试评析此案。
外贸跟单理论与实务解析
案例分析
CIF
某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
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
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
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 港口 ,
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
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
发盘 案例, 1.我国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USD84.50/打的 CIF纽约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500打, 限10月15日复到有 效.10月10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USD80可接 受.10月13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方10月2日发盘,信用 证已经开出.”但是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做任何回答,也没有 发货.后来美商认为我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问:我方是否赔偿,为什么?
2.某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ABC公司用特快做出一项发盘,规 定有效期7天,特快发出后3小时,公司业务员发现发盘价格 有错,比内部掌握价格低20%,如该发盘为ABC公司接受,将 造成USD50000的直接损失. 试问:在此情况下,我司能不能补救,可采取什么措施,为什么?
1.我方不必赔偿,因为10月10日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 打USD80可接受已经构成还盘,此时我方发盘就失效了.所 以10月13日又收到美商的接受是无效的,合同并未达成
案例 CFR 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2011年4 月20日订立了500箱陶瓷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 箱, CFR 广州,规格为型号XX, 信用证 付款,装运 期为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 信用证 。7月9日卖方
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 为XIN YUAN,预计到达黄埔(HUANGPU)的时间为8月 10日。但直到8月18日XIN YUAN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1、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5公吨,每公吨8万港元出售。
B在旁边听到A的谈话。
第2天,B按上述条件向A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这5公吨兔毛,在上述情况下,A、B之间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为什么?答案:不能。
发盘是指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A的条件是向其朋友发出的并不是B 所以合同不能成立。
但是B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5公吨的兔毛构成的一项新的发盘。
2、中国A公司于8月10日向荷兰B公司发盘:“可供花生油5000公吨,CIF鹿特丹695美元",该发盘于8月14日送达B公司.8月13日A公司收到B公司来电:“欲向你方购买5000公吨花生油,CIF鹿特丹695美元。
”问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不成立.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可以成立.原因:A公司8月14日的发盘才到达B公司生效.B公司8月13日发出的其实也是一个发盘。
3、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迅,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1。
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B )A。
按时发货,因为合同成立 B。
不应发货,因为合同不成立C。
因为行情上涨,故按发盘内容交货D.因为行情看涨,故不应按发盘内容交货2。
本题中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外商发盘( A )A。
此时原发盘已失效B是对原发盘的接受C。
外商以行为表示合同的成立 D。
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例:我出口企业对法国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法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
《国际商务合同》案例分析题
《国际商务合同》案例分析题1香港A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
B 公司于当天(20 日)收到来电。
经研究后,于22 日上午9时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
该电报于22日下午I时整送达。
香港A商行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
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
” A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
试问:(1) 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
A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2) A 公司与B 公司之间是否已订立了合同?答:(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 公司不能撤销10月20日的发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 条的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销。
如一旦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则发盘人无权撤销该发盘。
在这个案例中,A 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B 的时候,受盘人B 已经发出接受通知了,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2)A 公司与B 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订立。
2.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询购某商品。
不久接到外商3月20日的发盘,有效期至3月26日。
我方于3月22日电复:“如果把单价降低5美元。
可以接受。
” 对方没有反应。
后因用货部门要货迫切,又鉴于该商品行市看涨,我方随即于3 月25日又去电表示同意对方3月20日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试问.此项交易是否达成?理由何在?答:交易未达成。
因为我方3 月22日电是还盘,因为价格构成合同的根本性要件,按法律规定一项发盘一经还盘即告终止,何况原发盘人对还盘又未作答复。
而 3 月25 日电是对已失效的发盘表示接受,因此不能达成交易。
3.我c公司于2004年7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 中国口岸。
8月份装运。
出口发盘案例
案例1解析
该案例中美商对包装的变更属于非实质性 变更,仍构成了有效接受,而使合同得以 成立,并且合同的条件以该项发盘的条件 以及在接受中所载的更改为准,即该合同 除包装条款改为IN NEW BAGS外其他仍 按我某出口公司在发盘中列明的条款,双 方应按此合同承担义务与责任。 。
案例2
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电传请意大利某 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这一 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 参加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 标书,而开标日期为5月31日。意供应商于5月5日用 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据以计算标价,并于 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5月20日意供应商因 钢材市价上涨。发来电传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发盘。 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 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5月31日招标人开标,我方中 标,随即电传通知意供应商我方接受该商5月5日的发 盘。但意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 成立。而我方则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双方争执 不下,遂协议提交仲裁。试问,如你为仲裁员,将如 何裁决?说明理由。
案例2解析
裁决如下:合同已成立,理由是:
(1)意商发盘是不可撤销的:①我方询盘中已明确告 知对方我方邀请发盘的意图;②意方知悉我方意 图后向我方发盘,我方有理由相信该项发盘是不 可撤销的,并已本着该项信赖行事,参与了投标; ③该项发盘未规定有效期,应视为合理时间有效, 本例合理时间应为开标后若干天。
案例4解析
裁决结果:合同不成立。
理由:依据《公约》规定,在交易磋商中,有 关解决争端条款的变更,应视为实质性变更发 盘条件。本案A公司在复电时对有关解决争端 条款的添加属于对发盘的实质变更。因此,合 同不成立。
国际贸易实务 发盘还盘案例
发盘案例:进口商:Messrs. Johnson & Co., Ltd32 Green StreetVancouverCanada出口商:Shandong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Jinan 250012ShandongChinaManager of Export Department: Li YiMessrs. Johnson & Co., Ltd 于2006年5月20日的来函询问30,000米人造革的报价。
Shandong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业务人员对Messrs. Johnson & Co., Ltd的询价给予回复:每米2.1美元,大宗定货给予10%折扣包装及运费400美元CFR总价57,100美元卖方确保在收到信用证后5周交货。
Additional information:(A)Brand Name: Philippine Super MangoOrigin: PhilippinesUnit Price:USD$12.25/box FOB (changesweekly depending on the market)Price Terms: FOB Port: ManilaPayment Terms: L/CDelivery Lead Time:3-5 fr. confirmed order viaair freight daysMinimum Order: 1 - 20 foot containerSupply Ability: readily available whole year roundInner Packing: Average weight of 230-350 grams, 5 kilos in a boxWe are sure that you will find our price competitive and are awaiting your prompt reply.Yours Faithfully,(B)ROYAL CROWN IMPORT & EXPORT CO.LTDNo.38 Middle Shenyang Road, Qingdao City, Shandong Province. China 266071 Telephone: 0086-532-5022466,5023679 Fax: 0086-532-5022418June 18,2004Cookie Créations SASEAE de la Tuilerie4, Rue Henri Becquerel77500 CHELLESFranceDear Sirs,With reference to your letter of June 11, we take the pleasure of making you the following offer, subject to our final confirmation.Product Name: Green BeanPlace of Origin: ChinaQuality/Safety Certifications: CCIC or CIQSpecifications: 1) Moisture: 15% (max.)2) Foreign matter: 1.0% (max.)3) Buyers' requirements acceptedMinimum Order: 1 x 20'GPSupply Ability: 5,000MT/yearPrice: USD 150 per MTPrice Term: FOB QingdaoPayment Terms: L/C at sight, D/P based on 30% payment in advanceDelivery Lead Time: 15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or paymentOuter Packing: 25, 50kg/PP bag or gunny bag according to buyers'requirementsWe are prepared to keep our offer open until the end of this month. We hope the above will be acceptable and are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order soon.Yours Faithfully,(C)JKL PRODUCT CENTER870 Third Street, Denver, CO 80209April 15, 2006Dear customers,Good news for you!This is to advise you that, for a limited period of time,we are reducing prices on certain items in our catalog.Take a moment to review the enclosed catalog. I have circled in red ink the items that are temporarily reduced.What an opportunity!Please take advantage of these prices. If you wish to order, give me a call and we will try to work out mutually acceptable terms and conditions.In any event, get your order in, as these prices are only in effect until May 2.Thank you in advance for your order.Yours faithfully,Eilteen Holt-TuckerMarketing Represen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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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传真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
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传真称:“如价格减5%可接受。
”我尚未对英商来电做出答复,由于该商品的国际市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传真表示:“无条件接受你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
”试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2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于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子邮件,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PACKED IN SOUND GUNNY BAGS)。
美商收到我方电子邮件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ACCEPTED, SHIPMENT IN NEW GUNNY BAGS)。
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6月份装船。
数周后,某农产品国际市价猛跌,针对我方的催证电子邮件,美商于3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no contract)。
”而我外贸公司则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试问:此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案例2案情简介:某外贸土特产品进出口公司,拟向某外商出口一批土产品。
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
3月份基本达成协议,惟有价格一项,中方坚持单价不得低于每公吨1500元人民币,并要求外商在“两个月内答复”。
下半年,国际市场该土特产品的价格猛涨,外商才复电可按中方1500元/公吨的价格成交。
此时,中方发现国内货源已紧缺,无法供货,故未予理睬,外商于数日后未接到中方答复,便指责中方违约,并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
问:中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案例3案情简介: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
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于6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而我方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双方发生争执,试评析此案。
案例4案情简介:我出口公司于5月10日向外商发盘某商品每公吨CFR Shanghai USD $ 200,有效期至5月17日复到。
5月12日收到该外商发来电传称:"接受CFR Shanghai USD$180",我未予答复。
5月14日,该商品价格剧涨。
外商于5月15日又向我公司电传表示“接受你方5月10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
问:此项交易是否达成?我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案例5案情简介:我某出口公司于3月1日向外商A发盘某商品,限3月8日复到。
由于传递过程中的延误,外商A表示接受的电传于3月9日上午送到我方。
我方认为答复逾期,未予理睬。
这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已上涨,我公司以较高价将该商品出售给另一个商。
22日,外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开出,请立即装运"。
我公司复电"逾期接受合同不成立。
"而外商A坚持认为合同已成立。
问:根据《公约》的解释,此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6案情简介:太原甲公司委托青岛乙公司进口机器一台,合同规定索赔期限在货到目的港30天内。
当货到青岛卸船后,乙公司即将货运至太原交甲公司,由于甲公司厂房尚未建好,机器无法安装,待半年后厂房完工,机器安装好进行试车,发现机器不能很好运转,经商检机构检验证明机器是旧货,于是请乙公司对外提出索赔,但外商置之不理。
请问,我方对此应吸取什么教训?案例7案情简介:7月17日中国某出口公司A向荷兰B公司电报发盘:“售农产品C514型号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丹U.S. $ 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
”B公司于7月22日复电如下:“你7月17日发盘,我接受C514型号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鹿特丹U.S. $ 900,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以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
”A于7月25日复电如下:“你22日电,十分抱歉,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收到你接受电报以前,我货已另行售出。
”为此,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激烈的争论。
请阐述你的观点及理由。
案例8案情简介:H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某市第一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做了规定,约定若发生争议将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
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要约的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日期。
4月4日公司人员将信件投出,4月17日纺织厂收到信件。
恰巧纺织厂急需一批羊毛,第二天即拍发电报请其准备尽快发货。
邮局于4月19日送达H公司。
不料H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未收到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另一纺织厂。
第一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H公司赔偿其损失。
请根据《公约》规定对此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9案情简介:我某对外承包公司于5月3日以传真请德国供应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
我方在电传中声明: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一栋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与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为5月31日。
德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方发盘。
我方据以计算标价,并于5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
5月20日德供应商因钢材价格上涨,发来传真通知撤销他5月5日的发盘。
我方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5月31开标,我方中标。
随即传真通知德商我方接受5月5日的发盘,但德商坚持该发盘已于5月20日撤销,合同不成立。
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10案情简介:我方于周一上午10点以电传方式向英商发盘,公司原定价格为每单位2000英镑CIF伦敦,由于经办人员失误,错报为每单位2000美元CIF伦敦,如果当天下午2点发现问题,如何处理?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问题,而客户未接受,如何处理?按照《公约》的规定进行解释。
(注释:发盘传至对方需10小时)案例11案情简介:我某公司于5月20日以电传发盘,并规定“限5月25日复到”。
国外客户于5月23日复电至我方,要求将即期信用证改为远期见票后30天。
我公司正在研究中,次日又接到对方当天发来的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5月20日的发盘。
问此笔交易是否达成?若我方表示同意接受,则交易是否达成?案例12案情简介:我某公司向德国A公司发盘出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指出:“凡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天,我方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
因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大幅度上涨,我公司当天将信用证退回,但A公司认为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双方意见不一,于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试问:按照《公约》的规定,如果你是仲裁员,你将如何裁决?案例13案情简介:某月18日,我方向德国A商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
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
”A立即电复:“你18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一级红枣的国际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公司坚持合同已成立。
试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案例14案情简介:我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盘出售某商品,不久我公司收到外商发盘,有效期至8月20日,我方于8月22日用电传表示接受,对方一直没有音讯。
因该商品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市价上涨,9月24日对方突然来电要求我方必须在9月26日将货物发出,否则我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问: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案例15案情简介:我某公司与外商洽商进口某商品一批,经往来电传洽谈,已谈妥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但我方在传真中表明交易于签订确认书时生效。
事后对方将草拟的合同条款交我方确认,但因有关条款的措辞尚需研究,故我方未及时给对方答复。
不久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下跌,对方电催我方开立信用证,而我方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开证。
问: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为什么?案例16案情简介:我某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某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单价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L/C支付,限7月20日付到有效”。
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法国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
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
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方16日发盘,L/C已由中国银行开出。
”结果对方退回L/C。
合同是否成立?案例17案情简介:2000年6月27日,中国甲公司应荷兰乙商号的请求,报出C514某产品2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但对方接到中方报盘,未作还盘,而是一再请求中国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发盘有效期。
中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CI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经两次延长,最后期限为7月25日,荷兰乙商号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盘,并提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船,按装船量计算。
除提供通常装船单据外,需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磅码单、及良好合适海洋运输的袋装"。
但中方接到该电报时.已发现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中方甲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收到电报前已售出"。
可是荷兰乙商号不同意中方的说法,认为他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发盘,坚持要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否则要中方赔偿差价损失人民币23万元,接受仲裁裁决。
问题:(1).中方甲公司6月27日的发盘是实盘是虚盘? (2).中方在荷兰未作还盘但一再请求增加数量和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的情况下,于7月17日复电称:将C514增加至300吨,每吨CIF鹿特丹价格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延至7月25日的报盘是实盘还是虚盘?(3).荷方于7月22日来电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承诺的意思来表示认可?为什么?(4).中方在接到荷方7月22日来电后,于7月24日发出拒绝成交的复电,是否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为什么?案例18案情简介:2005年2月10日,中国某粮食出口公司电告日本某商贸公司,欲以CIF条件向日本出口一批丝绸,总价款为5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
2月16日收到日本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低到48万美元,中国出口公司于2月19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日本商贸公司2月20日收到此电报,随后,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