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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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尤斯”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尤斯”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凡要以土地贡献给教会者,不做直接的让渡,而是先蹭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然后让第三者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就叫做替教会管理或使用土地。这样教会虽非自己直接掌握财产权,但可实际享受其利益,也达到了教徒要多做贡献的目的。后来这种制度不仅限于对教会的捐献,并且波及逃避一般的土地没收和财产的继承方面;在信托财产方面不仅被应用于土地,也被应用于其他不动产、动产等。
2.简述美国、日本、英国信托业务的特点。
美国信托业务的特点包括:(1)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分工管理;(2)有价证券业务开展普遍;(3)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并驾齐驱;(4)严格管理信托从业人员。
日本信托业务的特点包括:(1)有较健全的法制作为依据;(2)不断开发适合本国特色的信托业务;(3)重视信托思想的普及。
英国信托业务的特点包括:(1)以个人信托为主;(2)法人受托集中经营、(3)土地信托经营普遍存在。
3.简述信托财产的特性。
1.转让性: 信托的成立是以信托财产的转移为前提条件的。转让的方式有:单纯信托财产物的位移,物的位移并且信托财产的使用权,处置权,管理权也转让到受托人手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并转移到受托人手中
2.独立性: 主要有三种表现,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个人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同一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其他财产相互独立。
3有限性:表现为:信托财产上空间是上的有限性,即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信托财产时间上的有限性,即信托财产都有时效性。
4物上代位性:指信托财产的形态发生改变,但并不改变其作为信托财产的特性。
4个人信托的功能。
1.专业理财的功能
2.财产转移的功能
3.风险隔离功能
4.合法节税功能
5.财富积累功能
6.财产妥善存续的功
5.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与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的区别。
▼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指保费由投保人自己支付,信托机构只负责保管保单,负责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并对取得的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分配。
▼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指委托人不仅将保单交给信托机构保管,同时还向信托机构交付一定的财产,由信托机构管理运用并代付保费,信托机构的责任是代付保费,保管保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对取得的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分配。
6公司债信托的功能
1. 设立抵押公司债信托是由债券本质特征决定的债券的特性?
2、抵押公司债信托构建了一种有效的投资者利益保障机制
3、抵押公司债信托为举债公司提供发行便利,有助于提高发行效率
4、抵押公司债信托营造了一种多赢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7.动产信托的意义
1.对于设备用户而言
通过动产信托,只要筹措一小部分资金就能用上本来想用却用不上的设备。
2.对设备所有人而言
在用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动产信托利于其扩大设备销售,及时收回货款加速生产资金周转和进行再生产。
3.对投资者而言
提供较安全收益较高的投资渠道。
8.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特色
1)受益人保护制度
A一般信托关系,受益人保护主要针对受托人,要求受托人依法依约履行义务;
B企业年金信托不仅针对受托人,还针对委托人——企业;
C它要求委托人在行使权利时,不能剥夺受益人依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应享有的权益。
2)受益人的权利限制
A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有权调整信托受益权数额;
B不得转让受益权,不得用受益权偿债,不得对受益权设定抵押质押。
3)受托人资格认定
受托人不仅要符合信托法的规定,且应符合劳保部的相关规定。
4)投资安全保障制度
体现在投资比例限制和最低收益原则。
9.公益信托的特点
公益信托是相对于私益信托而言的,与私益信托相比,公益信托有以下特点:1)公益信托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私益信托则完全为了委托人自己或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
2)公益信托的受益人是不完全确定的,要根据信托契约规定的受益条件确定每一时期的受益人,因此不同时期的受益人也是不一致的。而私益信托的受益人不管是个人还是某个社会团体,都是在设立信托时就确定的。
3)公益信托的设立除了必要的信托契约之外,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公益信托;私益信托的设立只须签订信托契约即可。
4)一般来说,私益信托主要受法律监督,而公益信托除了受法律监督外,更重要的是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机构的监督。
5)公益信托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10.简述租赁业务的各种分类依据及各租赁业务的含义。
A:根据租赁的发展历史阶段分
1古代租赁历史悠久,大约有四千年的历史。
2近代租赁始于19世纪,当时,社会经济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3现代租赁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
B:从民事法律的角度对租赁进行分类
1传统租赁:指出租人根据其对市场需求的判断而购进租赁物件,通过不断出租给不同用户使用而逐步收回租赁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利润
2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C: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对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2融资租赁
D:按有无税收优惠对租赁进行分类
1节税租赁“真实租赁”就是租赁关系被认定为真实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可享受投资税收优惠的一种租赁。
2非节税租赁“有条件销售式租赁”是指租赁关系被确认为有条件销售式租赁时,出租人不享受投资税收优惠的一种租赁。
E: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依出租人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类
1)单一投资租赁
含义:指由出租人独立出资购买租赁设备,然后将其租给承租人的融资租赁方式。2)杠杆租赁
含义:是一种由包括出租人在内的多元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租赁物件的融资性节税租赁。
F:在融资业务中,按租赁资产来源不同,可分:
1)直接租赁:出租人直接从金融市场筹资,并直接向供货厂商购买设备作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
2)转租赁:出租人先从别的租赁公司租金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人
3)回租:设备原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以分期支付租金的形式,从该租赁公司租回设备。
11.简述传统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比较的项目传统租赁融资租赁
1.租赁关系的复杂程度:传统租赁较简单,当事人少,一份合同;融资租赁相
对复杂,当事人至少3人,合同至少2份。
2.承租目的与期限:传统租赁闲置物品利用,盈利期限短;融资租赁用融资,期
限较长
3.租赁物购买的选择权与相关风险承担:传统租赁为出租人;融资租赁为承租人
4.租金支付:传统租赁为不安全支付性;融资租赁为安全支付性
5.租赁物件维修保养责任:传统租赁为出租人;融资租赁为承租人
6.租赁合同的稳定性:传统租赁为可调整或撤销;融资租赁为租赁期间不可撤销
7.期末对物件的处理:传统租赁为可退租或续租;融资租赁为可退租,续租留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