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三
集团内部审计的管理规定
集团内部审计的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健全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团财务收支、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集团和所属各企业加强经济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和实现经济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子集团及所属公司(含集团全资、控股和实质性控股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及所属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集团及所属各企业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 集团及所属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与考核委员会。
企业审计- 1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 所属二级集团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其他所属二级企业应设内审机构或内审专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 集团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所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设立。
企业内审机构与本企业非财务部门合署设立的,应明确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和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企业根据规模以及审计工作量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八条 设立审计与考核委员会的企业日常办事机构设立在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3篇)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审计活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是指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独立开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的一种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内控要求进行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组织与人员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由专门的内部审计岗位负责具体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结构应与公司整体组织结构相匹配,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
第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合理配置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和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的原则和方法第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旨在评估和确认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采用合理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包括收集、分析和核查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开展数据分析和模拟测试等。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有效的文件和记录,确保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考证性。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应注重风险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反馈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第四章内部审计报告和后续监督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的目的、范围、方法、结论和建议等。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可以直接采用审计报表、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内部审计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解决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和监督内部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确保相关问题和建议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落实。
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内审小组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科室负责安排的专项资金、资源、资产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开展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成立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内审专项小组”),下设内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内审专项小组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项。
第五条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六条根据内部审计业务需要,报请内审专项小组同意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加强质量监督,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七条内审专项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落实审计机关、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二)支持内审办公室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和条件;(三)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教育条件,确保内部审计人员结构合理;(四)运用内部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五)支持和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内审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各科室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各科室重大决策、重大措施、项目等进行审计;(三)对各科室财政财务收支、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四)对各科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和服务采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审计;(五)对各科室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六)会同单位相关部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七)对各科室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八)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一、引言内部审计是组织机构内部对其运营活动、风险管理和控制流程的独立、客观的评估和改进过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本文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以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1. 确保组织运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
2. 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和控制流程。
3. 提供独立的、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
4.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内部审计的范围1. 内部审计对组织机构内的所有部门、业务活动和运营流程均具有适用性。
2. 内部审计应关注组织机构的关键风险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合规风险等。
3. 内部审计可以根据需要对特定领域进行重点审计,以满足管理层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责1.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的部门,并汇报给组织的高层管理层。
2.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计划和管理要求,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3. 内部审计应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诚实、保密的原则。
4. 内部审计应向组织的高层管理层提供定期的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内部审计的程序1. 确立内部审计计划,明确重点审计领域和时间安排。
2. 进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审计对象、收集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3. 执行审计程序,包括访谈被审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核查文件和记录等。
4. 形成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概括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定期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跟进,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1. 内部审计工作应接受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评估。
2. 组织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
3. 定期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七、内部审计的保密性1. 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护审计工作的机密性,未经相关授权不得泄露审计结果和报告。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8.其他认定事项..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4.其他有关标准..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3.专项审计..包括: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1.报送送达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3.资产管理情况;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7.进行后续审计..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9.其他应保存的..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第九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着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泄露公司秘密的..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活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是本企业用于评价和改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种管理工具,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建议,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六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聘请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担任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是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承担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 确定内部审计对象和范围;3.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4. 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5. 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向企业领导层和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6. 提供内部审计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影响,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目标、对象和范围;2. 收集和分析相关的审计证据,核实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合规;3. 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和改进工作,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建议;4. 编制内部审计报告,记录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5. 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文件审计:对企业的文件记录、报表等进行审查和分析;2. 实地检查:对企业的场所、设备、库存等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3. 口头询问: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口头询问,了解内部控制情况;4. 数据分析: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
内部审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制定以下内部审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
一、审计数据的保密管理1.1 审计数据的访问权限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应设立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审计数据。
该权限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进行分级管理,定期审查和更新权限设置。
1.2 审计数据的加密存储内部审计部门应采用加密技术对审计数据进行存储,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加密算法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对加密算法进行更新与升级。
1.3 审计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备份策略,定期对审计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点。
备份数据的恢复应在必要时进行,并测试恢复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1.4 审计数据的销毁与清除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数据的销毁与清除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审计数据的彻底销毁和清除,避免泄露和恶意利用。
二、网络安全管理2.1 内部网络安全设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并维护安全可靠的网络设施,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等,以确保内部网络的安全与稳定运行。
2.2 网络访问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并执行网络访问控制策略,限制网络访问权限,严禁无授权人员访问内部网络。
同时,应对网络访问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阻止异常访问行为。
2.3 网络通信加密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通信的加密措施,使用安全的加密协议和算法,确保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设备及物理安全管理3.1 计算机设备安全内部审计部门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运行,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计算机硬件、安装和升级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3.2 数据存储设备安全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数据存储设备(如服务器、硬盘、U盘等)进行物理和逻辑权限的控制,定期检查和更新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靠性。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修订)
亿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强、完善管理工作,维护权益,提升、强化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落实,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集团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对集团成员企业和参股企业各种经济活动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审核有关经营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并揭示存在的问题。
集团公司审计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集团成员企业和参股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评价。
第三条内部审计围绕重点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着眼全面、突出重点,适时研究分析内部审计未来作用发展趋势,及时完善内部审计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成员企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审计部在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开展内部审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业务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根据需要,审计部可以配合政府审计机关和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各企业报送有关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合同、会议纪要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审核有关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项目预算、项目结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盘查实物;三、组织、参加与审计工作有关的会议;四、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评价;五、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调查;六、经集团公司批准,有权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七、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八、参与对中介机构评审和审计项目的委托工作;九、对各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或管理活动的调查、分析、评价;十、对各企业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或分析评价;十一、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十二、监督检查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十三、监督检查财务收支、会计处理、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等;十四、通过审计发现,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十五、其他职权。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内部审计执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内部审计工作.3.内容:总则释义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经理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经理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外部审计指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和股东负责,由审计经理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董事会.目的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内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和改聘,审批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等.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构成:董事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经理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职责: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组织协调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组织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部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是指所有在公司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本章程所称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本章程所称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外部审计机构职责有权查阅被审部门及时提供计划、预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文件资料;检查被审部门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有关文件和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按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对董事会负责;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司情况.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内部审计范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审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其他有关标准.内部审计内容经营活动审计和管理流程审计;绩效审计;财务核算审计;舞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审计;离职审计;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其他审计事项.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于年末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经理在年度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公司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等内容.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审批审计经理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由审计员负责存档保管.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调整修正年度内由于经营环境、业务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的,由董事会直接通知审计经理调整审计计划,或由审计经理提请调整审计计划.调整计划的审批程序与计划制定环节相同.内部审计立项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根据批准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经理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董事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立项审批董事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归档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年度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经理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员归档.内部审计执行内部审计前期准备审计经理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内部审计培训审计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内部审计操作的注意事项由审计经理专责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内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审计部经董事会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董事会签字,并向被审部门个人出示.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员专责统一归档,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审计经理、审计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向汇报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则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审计经理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董事会,并报请董事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董事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专项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委托由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向审计部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内部审计委托书由审计员存档.专项内部审计执行专项内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操作的程序,规范与一致.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草稿审计现场调查完成后,审计经理/审计员将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进行沟通,被审计部门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经理/审计员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经理/审计员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结论.审计经理/审计员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沟通后,应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审计报告定稿审计经理对审计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员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审计报告的要求为:事实清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报告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内部审计报告报董事会;专项审计项目的内部审计报告还须有一份向审计委托方报送.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内审结果沟通董事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内审申诉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表示异议,可向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申诉报告,具体阐述对内审结论持有的异议和原因包括对审计依据的置疑、对审计工作方法和程序的意见、客观因素的影响等.内审会审董事会审议申诉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由董事会、财务总监、总经理、审计经理、审计委托方、被审计单位参加的内部审计讨论会.内审决定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讨论会形成审计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内审资料归档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审计员专责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内审档案调用权限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董事会主任批准.审计机构内有关人员对审计档案须按权限进行调档,按内审档案资料的类别制定档案的调用限制级别,一般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由财务总监审批;特殊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最高权限审批人为董事会.重大经济事项监核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审计经理应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审计经理不得发表决策性意见.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审计经理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向董事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董事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员存档.意见处理经董事会认定的监核意见,如确认该项业务决策程序或决策依据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有损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的,该决议不能生效.外部审计管理由董事会挑选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制定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董事会向被审计部门发布审计通知书,说明审计内容、时间及其他准备工作事项和具体审计工作配合的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审计中应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都应齐全,做好调查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审计过程中审计经理应予以工作配合和协调.审计中如有争议,外部审计机构应如实向董事会反映,必须依法有据,实事求是提出解决方法;每项审计工作最迟不得超过现场工作结束后两星期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要求:事实清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提交给董事会;由董事会下达审查处理决定.复审.被审部门或个人自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可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阐明对审计结论或处理意见的异议及依据,经董事会组织仲裁听证会,具体程序内容参见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可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复审;每个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交审计员归档备查.内部审计权限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公司审计部以下权限,审计部可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人员相应的处理权限.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会议,参与研究与咨询有关制度规定,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实地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资料.内部审计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后,可以直接查阅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规章制度、会议记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对账记录等会计资料;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商信息档案等资料;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资料;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督促被审计对象限期整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以下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告公司最高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部门或人员;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财务活动有关的资料;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赋予审计部的其他职权.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被审计对象有以下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财务活动有关的资料;3.8.4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内部审计人员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污辱、威胁、打击报复、陷害、侵犯审计人员及检举人.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部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审计实施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对象应当配合审计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对象名称;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审计时间;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部的印章和签发日期.。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范。
该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
二、职责分工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
三、流程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流程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设计、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同时,还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报告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的流程。
四、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要求等。
五、评估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管理效率评估、持续改进和创新等。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旨在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内部审计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和咨询,提供合理的保障和增强公司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专业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领导层应该给予内部审计工作充分的支持和重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内部审计的组织和人员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经典版)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第一条审计目的和原则1.1目的:通过内部审计,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1.2原则:1.2.1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对象,行使独立的审计职能。
1.2.2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客观公正,不受干扰,按照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
1.2.3综合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全面审查企业的财务、经营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1.2.4机密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严守商业机密,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
1.2.5及时性原则:内部审计应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避免问题扩大和延误。
第二条内部审计流程2.1审计对象确定2.1.1内部审计应确定审计对象,包括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2.1.2审计对象应按照一定的周期和优先级进行确定,确保全面覆盖和高效利用审计资源。
2.2审计计划编制2.2.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对象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制定审计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时间安排等。
2.2.2审计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并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2.3审计程序执行2.3.1根据审计计划,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
2.3.2审计人员应遵循审计准则,收集证据,进行问题识别和风险评估,并记录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发现。
2.4审计结果报告2.4.1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包括问题陈述、原因分析、改进建议等内容。
2.4.2审计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晰,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第三条审计范围和重点3.1财务活动审计3.1.1对财务凭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等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1.2检查现金收付、资金调拨、收入支出、成本核算等环节,发现并纠正差错和违规行为。
3.2内部控制审计3.2.1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弱点和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最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下面是稿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单位(或组织,下同)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确实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标准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视对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鼓励和支持其他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向本单位权力机构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向其工作,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单位权力机构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单位预算,予以保证。
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法承受审计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第九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那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大型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下同),或者有关规定对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明确要求的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中小型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应当指定相关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鼓励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第十一条企业设立董事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者总裁,下同)领导下开展审计并向其报告工作。
董事会主要负责批准内部审计根本制度、年度审计工程方案和预算、审批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重大工程、监视审计结果的落实等事项。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旨在促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廉政建设。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并保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的职业谨慎态度。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二)对公司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三)对公司及下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四)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五)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具有以下权限:(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经济活动资料,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五)对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证明材料;(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作出临时制止决定;(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暂时封存;(八)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九)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十)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3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专门组织开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司的核心利益、排除投资风险、优化经营管理、防止经营损失、改善经营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法定授权、独立自主、客观公正、保密严密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执行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维护职业操守和公司利益。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按照审计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执行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成员和任期。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代表。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整改跟踪。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领导,包括审计人员、数据分析师等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合格的审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和配合,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一、概述公司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专业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对公司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的工作。
为了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制定本规定,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二、审计任务(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确保审计工作全面、有针对性、科学、合理。
(二)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被审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被审计部门采取改正措施。
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三)对重要业务活动进行实时监视,监督公司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状况,及时提出预警。
(四)根据公司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特别审计。
特别审计应当由公司领导指定,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公正、客观。
三、工作原则(一)独立性原则。
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负责处理审计事务。
不受非审计部门的干扰和控制。
(二)全面性原则。
审计机构应全面、全面审查被审计部门的所有业务和交易。
(三)审慎性原则。
审计机构应当依据理论和实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审计程序和方法。
(四)相互配合原则。
内部审计应该与外部审计、公司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紧密协作,相互支持。
四、工作流程(一)审计计划的制定。
审计机构应当在一级部门授权下,制定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当依据公司业务活动特点和风险出发,分别确定各个被审计部门、业务范畴、审计周期等项目。
审计计划应当及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审计部门。
(二)审计工作的实施。
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计划,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被审计部门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应当对被审计部门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问题的汇总。
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并向被审计部门通报。
被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初步审计意见及时采取改正措施,并报审计机构核实。
2024年内部审计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____审计法》、《____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1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审小组应当在本单位党____、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2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八条内审小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除____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单位应当保障内审小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条内审小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单位予以表彰。
3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第十二条内审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二)对本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三)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对本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六)对本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七)对本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4(八)对本单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九)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三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
包括:
(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
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着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