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利益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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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

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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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在合同法领域确立的单边冲突规则,便在一 定程度上体现了利益分析的思想。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 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 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合同,适用我国法 律。这一规定符合国际上保护内国资源和重大利益的 普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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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deological connotation
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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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利益分析说精要
传柯里学说将法律冲突分为三种“真实冲突”、 “虚假冲突”及“无冲突”。
法律冲突
真实冲突 虚假冲突 无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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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冲突,是指两国或两州以上之法律都与冲突法
案件有关联,且各国或各州均在适用其本国法或本州 法时,具有政府利益。柯里认为,只有在真实冲突案件 中,才会发生法律冲突的问题。此时,法院不能对各国 或各州的政府利益进行权衡,而只能适用法院地法。 原因在于,衡量别国或他州所具有的政府利益,已经超 越了法院的职责,这是一种高层次的政治功能,即使联 邦最高法院也不能这样做,更何况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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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背景
historical background
思想内涵
The ideological connotation
影响评价
Impact assessment
案例分析
Case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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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cal background
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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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背景
传统美国冲突法理论普遍采用属地主义原则和既 得权原则。这种主要依靠若干连接因素来确定准据法, 并将外国法律与内国法律同等对待的法律选择理论对 于法律的实体内容较少考虑,当然也谈不上对个案正 义的重视。

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

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

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公共政策制定是指政府部门为解决公共问题而设计和实施的一系列行动和决策。

在这个过程中,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扮演着重要角色。

利益相关者是指受政策影响或对政策制定者具有权力和利益关系的个体或群体。

他们通常包括政府、公众、行业组织、非政府组织(NGOs)、利益集团、学术界、媒体等各种利益相关方。

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旨在识别并理解这些利益相关者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角色、影响力和利益,以便制定更加有效和可持续的公共政策。

首先,通过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政策制定者可以识别和理解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存在和参与方式。

政策制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博弈和争议的过程。

利益相关者分析有助于政策制定者了解谁是他们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对政策问题的观点和态度。

政府、公众、行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往往具有不同的信念、利益和目标,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制定更为准确和可行的公共政策。

其次,利益相关者分析有助于政策制定者了解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和资源。

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言论、行动或资源来影响政策制定的结果。

政府可能依赖于行业组织的专业知识和资源,而公众和媒体则能通过舆论和社会运动来对政策施加压力。

通过利益相关者分析,政策制定者可以识别出哪些利益相关者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资源,以便更好地协商和平衡不同利益,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此外,利益相关者分析还有助于政策制定者预测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和行为。

政策制定往往会引起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包括支持、反对、抵制等。

通过分析利益相关者的动机和行为,政策制定者可以更好地预测不同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反应,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策略和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冲突和阻力。

利益相关者分析研究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只有充分了解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利益和影响力,才能制定出更具可行性和可接受性的公共政策。

在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时,政策制定者应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例如开展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研究文献、观察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等。

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政府利益分析

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政府利益分析
性和有效性 ,更好地维护和增进秋会的公共利益。
【 关位词】
公共政策; 政府利益 ; 公共政策过程 ; 失常利益; 政府利益结构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 社会朝着政治系统确定 、承诺 的正确方 向发展 ,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连续的选择以及具体实施产生 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 题 ,平衡、协调社会公共利益 目的的公共管理活 动过程。政府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是 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然而,在现实公共政策过程 中,政府并非是纯粹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客观 存在着自利性的动机和失常利益扩张的趋势,大 大折损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因此 ,如何消解政 府 自利性扩张,抑制其失常利益 ,调整政府利益 结构,提高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便成为摆在我们 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 一、政府利益结构分析 利益分析作为公共政策研究的基本方法,首 要问题是 明确利益 主体、利益需求及利益结构。 在公共政策过程 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最为重 要的制定执行主体和利益主体。政府利益是政府 行为的内在动力 ,而政府利益 的扭 曲和错位则是 政府行为失范的根本原 因。因此 ,客观、全面地 剖析政府利益结构 ,是解决 当前公共政策实践诸 多问题的关键。根据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两个维 度,可以对政府利益结构进行如下四个层面的解
剖。
首先 ,政府是公 共政策 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 其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所依赖的公共权力是来 自 于主权者的授权 ,这决定 了在公共政策过程 中, 政府是公众的代理人,其 目的是维护和增进社会 公众的利益。政府工作人员作为政府组织的一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其行为必须与组织的宗旨保持一致 ,致力于社会 公共利益的实现。因而 ,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 益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共同利益诉求。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 必然需要实现生存和发展 的资源 和条件。因而, 满足组织和个人生存 和发展 的基本资源和条件, 构成了组织和个人的基本利益。这些基本利益是 属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合理的自身利益诉求。 再次,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社会结构和功 能的不断分化,出现了组织和个人的利益诉求的 分化。组织和个人在履行其扮演的角色所规定的 权力、责任和义务时,必然要求获得与其权力、 责任和义务相对称的利益。这种基于角色的利益 诉求构成了组织和个人的角色利益 ,它也是属于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合理的自身利益诉求。 最后 ,由于人性和制度等方面 的原 因,政府 及其工作人员为满足 自身过度膨胀 的利益诉求, 有可能利用其在分工 中所获取的权力和地位来谋 取额外的、不应得的利益,我们称之为失常利益。 失常利益是畸形的政府利益 ,是政府及其工作人 员的不合理的自身利益诉求。 综上,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双重角色来看, 政府利益是由社会公共利益 、政府组织利益及其 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共同构成的复杂综合体。而 政府组织利益及其工作人员 的个人利益又可以分 为基本利益、角色利益和失常利益三个层面。因 此,切实保障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利益, 基本满足其角色利益,坚决抑制其失常利益,积 极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建构合理的政府利

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影响机制分析

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影响机制分析

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影响机制分析利益集团是指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聚集在一起,采取各种手段对政府和公共政策进行影响和干预的特定群体。

在我国,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机制主要包括政治影响、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本文将对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

一、政治影响一些利益集团还会通过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网络,通过提供宣传和支持的方式,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这种政治影响的机制,往往会导致政策偏向于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使得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失去了公平性和中立性。

二、经济影响利益集团的经济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政策制定者的经济诱惑和影响上。

在我国,由于一些利益集团掌握着相当数量的经济资源,他们可以通过提供经济利益、就业机会、税收收益等方式,来实现对政策制定者的经济影响。

政策制定者在面对这些利益集团的压力时,往往会倾向于考虑到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利益,进而偏向于支持这些利益集团的诉求和利益。

三、社会影响利益集团的社会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和社会组织的影响上。

在我国,一些利益集团通过塑造公众对某些政策的态度,以及对舆论和社会组织的渗透,来对政策制定产生影响。

对于公众舆论的影响,一些利益集团往往通过投资媒体、开展舆论活动、甚至是渲染事件等手段,来塑造公众对特定政策的认知和态度。

这种社会影响的机制,往往会成为政策制定者制定和实施政策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使得政策偏向于支持这些利益集团的立场。

一些利益集团还会通过对社会组织的渗透和操纵,来为自己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争取更大的利益。

这种社会影响的机制,往往会使社会组织在代表民众利益上丧失独立性和公正性,从而使得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难以代表公众的利益。

利益集团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机制主要包括政治影响、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这些影响机制使得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失去了公平性和中立性,丧失了代表公众利益的基础。

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的科学、合理和民主制定,需要加强对利益集团的监管和制约,确保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够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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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就产生于美国 冲突法革命时期,在新实用主义思潮影响 下,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应运而生。
❖ 柯里教授提出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现 代冲突法理论中最有影响力的学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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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年,柯里教授将他发表的一些论文汇编成 《冲突法论文集》出版,提出“政府利益分析 说”。
月在美国购买了5250吨美国小麦,价值
116.33万美元,交由被告利比里亚美姿公司
所有、被告香港东昌航运公司经营的“宏大”
轮承运。“宏大”轮装载小麦后,船长签发
了两份正本提单。该提单申明受《一九三六
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约束。宏大”轮启
航前,船长收到一份航次建议书,提出“宏
大”轮该航次很可能会遇到风力约7~11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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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传统的法律选择理论会产生这样的问 题:“法院适用特定州(国)的法律而不去 考虑政府的利益会使得法院常常处于很不合 理的地位,即如果适用一州(国)的法律不 能对该州的利益有所促进,那么法院适用法 院地法的结果就是否定了该州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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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年,美国著名法官富德在“巴布科克诉杰克逊” 案中,坚信对政府利益进行分析是解决法律适用问 题的最佳选择。但到了1972年,在对“纽迈耶诉库 纳”案发表意见时,他已经坚决地反对这一方法。 富德法官认为,“过去,我们曾经情愿牺牲古老的 冲突规范所提供的确定性,以获得较为公正的和实 际的判决,但其结果是我们的判例因此而缺乏一致 性,这是因为很难发现目的和政策和更难根据某个 原则以决定应当实施哪个法律,而同时又不实施哪 个法律。”这段话可以说是对政府利益分析方法在 实践领域适用结果的一个总结。
❖ 法院地如果没有利益,而其他两州间有不可 避免的利益冲突时,应当适用法院地的法律

柯里政府利益分析法

柯里政府利益分析法

柯里政府利益分析法的维持摘要:柯里(Brainerd Currie)是美国著名冲突法学家、法学教授,也是美国20世纪冲突法新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他于1963年整理出版了《冲突法论文集》一书,提出了“政府利益分析说”这一有争议的冲突法理论。

我们认为柯里的理论比较强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的改维持。

关键词:柯里、政府利益分析法、维持20世纪50年代,柯里(Brainerd Currie)在库克(W. W. Cook)、罗伦森(E. G. Lorenzen)和凯弗斯(D. F. Cavers)以及其他学者的基础上,对美国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尤其是比尔(J. H. Beale)的“既得权理论”和他主持编纂的《第一次冲突法重述》进行无情的抨击,指出《第一次冲突法重述》已经破产,认为“没有法律选择规则,我们会更好一些” ,并主张用他的政府利益分析方法取而代之。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有其实践基础和理论来源。

“政府利益分析说”可追溯到1935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阿拉斯加包装工协会诉加利福尼亚工业事故委员会”一案。

该案件牵涉到一位来自墨西哥无住所的外国人,他在旧金山受雇到阿拉斯加参加大马哈鱼季节的工作,后来在那里因事故受伤,到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请求赔偿。

法官斯通(Stone)在该案中没有适用事故发生地阿拉斯加州法律,而是适用了雇佣契约缔结地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理由是加利福尼亚州对该案具有政府利益。

斯通还认为这样做符合美国宪法中的“正当程序条款”和“充分善意和信任条款”的精神。

该案在美国冲突法判例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它成为柯里学说的判例法基础,被他一而再地引用。

在理论方面。

柯里则得到两位学者的启示,一位是弗罗恩德(Freund)教授,他1946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首席法官斯通和冲突法》一文,阐述了政府利益分析的意义。

另一位是汉考克(Hancock)教授,1943年他在多伦多大学法律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探讨政府利益分析的论文。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1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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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评价
• 传统的冲突法理论是通过以地域为特征的连接点的方式选 择应当适用的法律;“利益分析说”则将利益作为新的标 准,通过利益的有无、大小来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 第一次从法律调整利益的角度对传统国际私法理论进行了 严厉抨击和修正,是对现代国际私法理论发展的一大贡献。
•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显然倡导的是法院地法优先的 主张,但是过度信奉 法院地法优先主义,容易导致法院 地法的滥用,同时过度强调法院地法的利益而忽视他国的 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司法不公。
• 在“虚假冲突”的情形下, 只有当法院地州不具有利
益而外州具有利益时,该 外州的法律才能得以适用。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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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冲突
• 所谓无冲突,则是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 有关各国对适用本国法律都没有政策需求 或利益要求。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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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内容分析
• 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冲突法案件都是以“虚 假冲突”的形式出现,即在冲突的双方中只有一方有政府 利益。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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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思想内涵
• 1963年,柯里在《冲突法论文集》中提出 了“政府利益分析 说”。他认为,解决法 律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对“政府利益” 进行分析。他直截了当地把不同国家的法 律冲突说成是不同国家的利益冲突。
• 他将法律冲突分为真实冲突、虚假冲突和 无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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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实冲突
• 所谓真实冲突,是指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两国或两州以 上法律均具有适用可能性,且各国或各州均具有适用其本 国法或本州法的政府利益,即其法律追求的政策均因适用 其法律而有所增进。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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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时安大略省的法律,非商用汽车的主人或 司机对其车内乘客的人身伤亡不负责任,不论其 是否有过失。但是纽约州的法律则没有此类规定。 初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依照传统冲突规范选择适 用侵权行为地法即安大略省的法律。纽约州最高 法院的法官富德对该案进行了最终的改判。他认 为,传统的冲突规范规范在此是不能适用的,法 院应当依照利益分析的方法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四种学说: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里的最密切联系说拉夫拉尔的“较好的法说”贝克斯特的“比较损害说”(一)利益分析说美国法学家布朗勒德﹒柯里提出。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比卡佛斯的理论更为激进。

柯里认为,应该抛弃冲突法规则,而采取他的“利益分析”(interest analysis)的方法,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直接作出选择。

他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藏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使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因此,冲突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在于如何调整或解决不同州之间的利益冲突,1、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时,法院首先要查明各有关法律所体现的政策,查看各有关国家运用这些政策维护某种利益是否合理的各种情况。

2、他还与卡佛斯一样,认为法律冲突存在着“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两种情况。

如果一个州对适用其法律有利益,而其他州并无利益时,他认为这是一种“虚假冲突”,应该适用与案件惟一有利益关系的法律。

3、假如认定有关各国均对案件适用其法律存在“政府利益”,这就存在着“真实冲突”,便应适用法院地法或那个更大利益的国家的法律。

4、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其中一国为法院地国,则无论如何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使外国的利益大于法院地国的利益;5、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而法院地国家为无利益的第三国时,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也可以适用法院行使自由裁量以后认为应适用的法律。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价值在于,它解释了法律冲突的终极目标是要解决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该学说要求抛弃传统冲突法的主张过于激进,也不现实。

此外概说具有明显的适用法院地法的倾向。

而“利益”的认定则不仅是要看本州居民有无利益损害,还要看相关的立法目的有无实现,对本州的经济和法秩序有无违背。

美国学者柯里创立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g ov ernmenta l interest analy sis) 要求法院在处理冲突法案件时考虑到相关各州的利益, 只要法院地州有利益就只适用法院地法。

简析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

简析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

柯里政府 利益 分析说产 生的历史 背景 l 7世纪唯理 的 自然法学说和 l 8世纪唯心的 自然法学 说, 由于片面强调法 的理性和理念因素, 终被 历史法学家, 最 进而被实证主义法 学派所抛 弃 l 9世纪的法律实证主义肩 负着一项历史使命 :它必须重 新思考法的实际存在 ,即法 的 实证性, 但是极端的法律实证主义使审判者沦为概念主义和 逻辑推理的工具,法律因此失去内在 的生命 力。 因此 ,2 O 世纪上半叶的法理 学就 普遍具有 “ 反形式主义”的特 征,美 国法律现 实主义运动就是其 中的一种形式 。 而美 国冲 突法理论从传 统 向现 代的嬗 变0称 一场 轰轰 烈烈的冲突法革命 , 这场革命 的法理綦础就是 本 困的法律 现实主义。恰 如沃 德豪格认 为,“ 所谓的冲突泫革命不仅足 法律现实主义所激 发的一场运动 , 而且它也为卷入法律现实 主义 运动者主 张的某些观 点提供 了一些经验证 明” 。英国现 实主义法 学者一边竭 力否定传统国际私法 体系, 对传统法律 选择 规则的形式和 内容进行 了彻底的批 判, 一边又积极地探 索能够取代传统 国际私法体系的新的国际私法 体系, 最初的 冲突法 革命者 ,以库克 、劳伦 森和卡弗斯为代表 ,他们的成 就重 要表现在批判方面 ,建树都没有获得成功 。库克的 “ 本 地法说 ’时 , 法律选择方法而言简直可 以说是空洞无一物 , j 卡 弗斯 的 “ 结果分析方法 ” 完全从机械的立法管辖规则一端走 到了全部依赖法官 自由裁量权 的另一个极端。 虽然其本身 对 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指明 了方向, 但却不是真正意义J 的 法律选择方法 。因此,2 纪 2 、3 O世 0 0年代的批判虽然 已经 从理论上宣告 了既得权理论的破产 , 但是法院在市理案件时 却仍然在沿用传统的立法管辖权选择规则 。 产生这 种现 象的 主要 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对成熟和完善 的替代理论及方法 。 柯 里 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正是在这样 一种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 。

评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评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Brainerd Currie's 'Analysis of Government Interests'作者: 张潇剑[1]
作者机构: [1]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出版物刊名: 环球法律评论
页码: 485-493页
主题词: 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冲突法;法律冲突;法律选择;比较损害;社会利益;美国
摘要: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现代冲突法理论中最有影响的主张之一.本文从介绍该学说的基本内容入手,探讨了所谓的'政府利益',分析了本州利益与外州利益以及全社会利益的关系,并
从多种角度,诸如'虚假冲突'与'真实冲突',柯里学说的可操作性、可预见性及精确性,成文法与判
例法,'比较损害'问题等等,对'政府利益分析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同时还论及了柯里学说的
不足.。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

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分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利益就是需要的社会化。

公共利益是社会的整体共同利益,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

政府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并在正反两个方向上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起始点,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要主体,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两者之间有着紧密连接的关系。

一、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的概念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存在着诸多相同的地方,也各自的特性和区别,下面对两者的概念进行了简要的概述。

1.会共利益概念简析公共利益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和特定的范围内大多数主体相一致的利益,其实质是资源和条件,也是广大民众生存、享受以及发展所需。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又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其具有主体数量的不确定性和共享性等特性。

其中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是指公共利益这个词语本身表达的意思模棱两可,公共的不确定性、利益的不确定性。

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差异性。

社会共享性是指各个主体都拥有获取资格的权利,一旦某种资源和条件被界定为公共利益,那么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享受这种资源和条件的资格。

第二,双重性。

社会共享性具有双重特征,是指既有自愿的分享,也有被动的分享。

而人们大多数会忽略被动分享的特征,社会共享性的被动分享特征存在很多领域。

2.政府利益概念简析在公共管理中,其主要主体便是政府,拥有并行使共权利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

在公共管理中,政府是人民群众的代理人,政府行使公共权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政府要能够有效地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责和充分地发挥公共权利的作用,就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所保障,才能实现作为人民群众代理人和提高人民利益的职责。

二、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当时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共同的需要,就必然有公共利益的存在。

案例比较看“政府利益分析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

案例比较看“政府利益分析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

案例比较看“政府利益分析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摘要】“政府利益分析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领域解决法律适用冲突问题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选择方法。

政府利益分析说与最密切联系原则都是在美国国际私法革命中产生的具有广泛影响的理论。

本文从案例角度来分析比较两者如何适用及各自特点。

鉴于两种理论各有利弊,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与其他学说混合而得到适用。

【关键词】政府利益分析说;最密切联系原则;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政府利益分析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都诞生于美国学者的理论著作中,并被运用到美国司法实践中,随后逐渐被世界其他各国熟悉采纳。

其中,“政府利益分析法”产生于柯里的著作《冲突法论文集》中的“政府利益分析说”,而“最密切联系原则”最早由里斯在他的《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提出来。

两者对现代冲突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分析(一)政府利益分析法如何界定要界定政府利益分析法,先要弄清楚其基础理论,即政府利益分析说。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创始人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柯里。

他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因此,冲突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在于如何调和或解决不同州之间的利益冲突。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就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何州利益应当让位。

所以,政府利益分析法就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判断冲突后面真正的利益冲突,对发生冲突的各国(州)法律的目的进行解释。

在对发生冲突的各州法律的目的进行解释的基础上,把政府利益冲突分为虚假冲突、真实冲突、无着落案件。

虚假冲突是仅有一个州具有“政府利益”,该州的法律应予适用。

真实冲突是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州对该纠纷具有政府利益,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加以处理:其中具有“政府利益”的一州如为法院地,则该州法律应优先得到适用;如这些具有“政府利益”的州均非法院地,则适用其中与法院地法相同或相类似的那个州的法律。

政府的社会盈利性分析——谈政府的恰当作用

政府的社会盈利性分析——谈政府的恰当作用
济 组 织 提 供 的一 般 社 会 生产 的外
用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从 而 提 高 整
济 发展相 对迟缓的原 因。
个 社 会 的 盈利 水 平 ,使 国民 经济 得到持 续 、稳定 、健 康发展 。 为 更 好 地 理 解 政 府 社 会 盈
利 性 ,在 这 里我 们 对 一 般 生 产 的 外 部 条 件 做 以概 括 ,一 般 社 会 生
接 盈利 的 目的 ,而 为 一 般社 会 生
产 的 盈 利 创 造 条 件 , “ 盈 利 非
家阶 层 、稳 定 的社 会 环 境 、 发展
科学 和 文 化 教 育事 业 等 外 部生 产
条 件 的 “ 件 ” 。在 短 期 内提 供 软
性 ” 事 实 上是 “ 会 盈利 性 ” 。 社 其 实 质 就 是 在 市 场 经 济 中 , 明
的有 效 占用 与 积 累增 殖 的 内 在 动
机 。而 社 会 整 体利 益在 量 上 等 于 所有 社 会 成 员从 国 家的 存 在 与 作
用 中 获取 的 全部 利 益 ,不 仅 包 括 国 家 直接 占有 的 凭 直观 可 以 认 定 的产 品 与货 币 财 富部 分 ,还 包 含 凭直 观 不能 把 握 但 却可 凭 理 性 把 握 的 另 一个 重 要 部 分 ,即 国家 为
产的 外 部 条 件 ( 以下 简 称 为 外部
生产 条 件 ) ,指 的是 个 体 或 一 般 经济 组 织 从 事物 质 生产 所 必 需 但 又 不 能 为 他 们 各 自独 占 的 生 产 条 件 。 外 部 生 产 条 件 一 方 面 包
( dvd a g o s i iiu l o d ,通 常被 称为 n

公共政策的利益影响分析

公共政策的利益影响分析

公共政策的利益影响分析公共政策的利益影响分析是评估政策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的过程。

利益相关者可以是个人、群体、组织或社会的各个层面,政策可能对他们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产生及时或长期的影响。

利益影响分析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政策效果,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以最大程度地促进公共利益。

任何一个政策决策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数量和复杂性是非常庞大的。

因此,利益影响分析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观点、利益和需求,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进行合理的权衡。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利益影响分析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假设政府打算推出一项新的环境保护政策,旨在减少工业废物的排放量,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企业、居民和环境保护组织等。

首先,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主要关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项政策可能会导致企业产能减少,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但从长远来看,减少工业废物排放可以改善环境质量,这也是政府的目标之一、因此,政府需要权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再次,居民是直接受益者和直接受影响者。

减少工业废物排放可以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导致由于企业减少生产而导致的就业压力和经济不稳定。

因此,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机会来减轻居民的负担。

最后,环境保护组织通常是政府的监督者和守护者,他们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他们可能会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提出环境保护标准和监督手段,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法行为。

利益影响分析还需要考虑到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利益冲突。

政府作为最高政策制定者,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并依法调节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政策制定的最终方案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切。

公共政策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公共政策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公共政策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分析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根据国民的需求、社会问题和公共利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往往会进行利益博弈,争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从利益博弈的角度对公共政策决策进行分析。

一、利益相关方分析利益相关方是指政策决策过程中受到政策影响的各方。

在公共政策决策中,利益相关方可以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公众等。

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也是利益博弈的基础。

1. 政府部门:政府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利益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和政府权威。

政府部门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影响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2. 企业: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其利益在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通过政策的制定影响自身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会。

3.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其利益在于推动社会公共利益和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

社会组织通过政策的制定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实现社会价值。

4. 专家学者:专家学者拥有专业的知识和研究成果,其利益在于学术研究的发展和专业声誉的提升。

专家学者通过政策的制定和评估影响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 公众:公众是政策的最终受益者和执行者,其利益在于获得公正、公平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公众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利益博弈分析利益博弈是指各利益相关方之间为争取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交互和竞争。

在公共政策决策中,利益博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因为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往往存在冲突和矛盾。

1. 利益一致与利益冲突:在利益博弈中,有些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可以一致,比如政府部门与公众都希望通过政策的制定来保护环境。

然而,有时候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也会相互冲突,比如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可能在环境政策方面存在利益冲突。

2. 强势与弱势利益相关方:在利益博弈中,一些利益相关方可能由于自身的资源、权威或地位而处于强势地位,这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名词解释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名词解释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名词解释政府利益分析是一种评估和研究政府政策、决策和行动对国家、地区或组织的利益和影响的方法。

它的目标是帮助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更好地理解潜在的益处和风险,以及预测和评估政策的影响和可行性。

一、政府利益分析的背景和起源政府利益分析的概念源于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

在传统的政策分析中,经济效益通常是衡量政策成败的最主要标准。

然而,政府决策往往不仅与经济利益有关,还涉及到社会、环境、文化等多个维度的利益。

因此,政府利益分析将传统的经济效益分析扩展为一个更加全面和综合的框架,以便更好地衡量和评估政策的各种利益。

二、政府利益分析的核心要素1. 利益幅度政府利益分析首先考虑的是政策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程度。

这包括政策对经济效益、社会公平、环境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利益幅度的评估旨在帮助政府权衡各种利益,并在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2. 利益分布政府利益分析还关注政策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这包括政府、企业、公众、环境等各方。

通过评估政策对不同群体的利益分布,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3. 风险评估政府利益分析需要考虑政策带来的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平衡。

政府决策涉及的风险可能包括经济风险、社会不稳定、环境破坏等。

通过评估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政府可以制定更为稳健和可持续的政策。

三、政府利益分析的方法和工具1. 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是一种常用的政府利益分析工具。

它通过比较政府实施某项政策的成本和效益,来评估政策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成本效益分析的核心思想是确保政府资源的最大利用,实现最大程度的社会效益。

2. 社会影响评估在政府利益分析中,社会影响评估是一种重要的方法。

它通过评估政策对人们的生活、社会关系、文化价值等方面的影响,来揭示政策的社会成本和效益。

社会影响评估的目的是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和预测政策的社会影响,从而做出更为明智和负责任的决策。

3. 环境影响评估政府利益分析中的环境影响评估是对政策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的一种方法。

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在公共事业的决策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对决策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对于公共事业决策的成功与否,利益相关者的分析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将分析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并探讨他们的利益诉求以及其对决策结果的影响。

首先,政府是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

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起着决策制定、监管和执行的重要角色。

政府的利益诉求通常包括社会公益性、民生福祉、经济发展等方面。

政府的决策权和资源优势使其对公共事业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

其次,企业是另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企业对公共事业决策的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市场开拓、盈利和经济增长等方面。

企业通常会通过提供投资、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来参与公共事业的决策过程,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此外,专家学者、媒体、智库等知识界和舆论界的利益相关者也在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提供专业知识和评估,为公共事业提供决策支持和公众舆论引导。

他们的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学术合作和声誉的提升等方面。

此外,民众也是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

民众的利益诉求主要关注公共事业的服务质量、价格、可得性等方面。

民众通常通过参与公众听证会、提交意见和投票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诉求,对决策结果产生影响。

同时,非政府组织(NGO)也是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

非政府组织通常代表一定的利益集团,通过提供专业知识、监督和社会组织能力等方面的支持来影响公共事业的决策。

他们的利益诉求通常涵盖环境保护、社会公正和人权等方面。

利益相关者的分析不仅仅是了解其利益诉求和影响力,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冲突,而如何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公共事业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挑战。

在面对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利益格局时,公共事业的决策者应该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讨论,开展多方利益协商和沟通,推动公共事业的决策向着更加平衡、公正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解读政府利益分析说

解读政府利益分析说

解读政府利益分析说——以利益法学派为视角吉林大学法学院 07030106 谷亚韬发表于2005年12月《社科前沿理论探索》内容提要:政府利益分析说与利益法学派代表人物克格尔的“利益论”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的生长年代大致相似,而留得的“生前身后名”却不尽相同。

本文将从利益法学派为视角,对“政府利益分析说”进行重述,以助人们走出对“政府利益分析说”的误区,且望看到“政府利益分析说”的新生。

关键字:政府利益虚假冲突真实冲突利益协调一、两大法系在“利益分析”上的历史邂逅20世纪50年代,德国的克格尔教授和美国的柯里教授先后于1953年和1958年将“利益分析”方法引入国际私法领域,分别创立了国际私法“利益论”和“政府利益分析说”。

两神似的“婴儿”无疑成了当时两大法系各自的主角,而其生命力却因各自成长土壤的不同而大相径庭。

大陆法系“利益论”的衰亡可作为英美法系“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前车之鉴,尽管它对德国国际私法实践和立法改革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它在历史上曾扮演了抵御美国现代冲突法革命思潮对欧洲大陆进攻的角色,这本身已使它不自觉地从侧面丰富了“政府利益分析说”的理论。

利益法学是20世纪初出现于德国的一个社会学法学流派,它以强调法官应注意各种“利益”的核心思想而得名。

1896年,德国颁布的《民法施行法》中的法律选择规则,是“管辖权选择规则”,与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一样,传统上具有属地主义倾向。

这些法律选择规则不仅内容简单,而且多采用一个硬性的单向连结点,十分封闭。

整个《民法施行法》中的冲突规范都不是从一个“国际的”观点,而是从一个“涉外”的观点出发来考虑问题。

而且,这种“管辖权选择规则”最大的缺陷在于,“由于对被指定的国家的实体法内容缺乏了解,导致不符合法院的利益的结果,从而往往需要借助公共秩序保留,反致等方法来加以排除”①。

然而同时代在德国法律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的却是“概念法学”。

“概念法学”脱离社会实际,它以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方法坚持伦理和价值虚无主义的观点,并假定法律是无缺陷的,通过适当的逻辑分析,能从现行的实在法制度中得出正确的结论。

论“政府利益分析说”及其新发展

论“政府利益分析说”及其新发展
第 5卷第 1期
21 0 0年 3月
江 西 蓝 天 学 院 学 报
J OURNAL OF J ANG L KY U VE I Y I XI B UE S NI RS T
V0 1 No 1 5. . Mac 2 0 r h. 01
论 “ 府 利 益 分 析 " 其 新 发 展 政 说 及
美国著名 的冲突法 学家柯 里 , 美 国 2 是 O世 纪 冲 突 法 新 看待 国 际 私 法 中 的 法 律 冲 突 问 题 。 这 是 一 种 理 论 的 革 新 ,
保 学 派 的 主 要 代 表 人 物 之 一 。在 法 律 现 实 主 义 对 既 得 权 利 批 它从 当今 国际社 会相 互 主权 原则 出发 , 护 平等 主权 国家
以 判 的 基 础 上 , 里 于 16 柯 9 3年 整 理 出 版 了 《 突 法 论 文 集 》 冲 一 当事 人 的 利 益 , 当 时 案 件 的 共 同 利 益 为 法 律 选 择 的理 念 。 书 。在 该 书 中 , 提 出 了 “ 府 利 益 分 析 说 ” 一 有 争 议 的 共 同 利 益 分 析 说 从 更 高 的 角 度 审 视 法 律 冲 突 中 的 利 益 问 他 政 这
这是符合 当今 经济全球化 的时代 特征 的 , 是顺应 时代潮 冲 突 法 理 论 。柯 里 认 为 , 一 个 国 家 的 实 体 法 都 体 现 着 一 题 பைடு நூலகம் 每
是 定 的 目的 或 政 策 , 家 在 实 现 自 己法 律 的 目 的 或 政 策 过 程 流 的 , 具 有 强 大 的 生 命 力 的 。 尽 管 学 界 对 该 理 论 褒 贬 不 国 中 自然 会 得 到 一 种 利 益 。 在 解 决 法 律 冲 突 时 , 院 首 先 要 法

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利益因素分析

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利益因素分析

目录一、地方政府形成,演变,权限 (2)(一)地方政府形成的基础 (2)(二)地方政府的演变 (2)(三)地方政府对权限 (2)(四)中央与地方关系 (3)二、利益 (4)(一)具体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基本性质 (4)(二)具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基本模式 (4)(三)具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模式的转化 (5)(四)利益形态:权利 (5)三、公共政策执行力与地方利益主体 (6)(一)概念 (6)(二)根源 (7)四、公共政策执行的乏力与消解 (7)(一)公共政策执行的基础条件 (7)(二)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需要 (7)(三)地方决议存在的问题 (8)(四)消解政策执行的乏力 (8)参考文献 (9)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利益因素分析摘要: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国家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组织,它的运行对于任何个人,任何集体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家的高度组织化,必然导致层级结构的出现,处于最上方的是中央政府,下方的则是地方政府,后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更为紧密。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其权力运行的方式及体现均表现为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的执行方面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在研究国家权力运行的过程当中将不可避免的利益的分配问题,而人类行为的最终动机与目的都是对于利益的追求,人类自身所组织起的国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人类更好的追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

作为由单个个人所组织起来的地方政府如何处理好利益与政策以及政策执行的关系,其所表现出来的政策执行力直接关系到本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甚至对于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字:地方政府利益政策执行力一、地方政府形成,演变,权限(一)地方政府形成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生了国家,即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人类社会政治组织,当今世界无论西方国家,还是其他国家均槪莫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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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利益分析说
[摘要]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现代冲突法理论中最有影响的主张之一。

本文从介绍该学说的基本内容入手,讨论什么是政府利益以及政府利益分析说的来源和主要内容。

进一步从案例图克诉洛佩兹案中分析政府利益分析说的适用问题。

我国国际私法应该借鉴该学说的精华,同时尽量避免其不足,优化我国的冲突规则。

[关键词]政府利益分析;国际私法;冲突规则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界对传统的冲突法理论和制度进行了猛烈地抨击,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被称之为美国的冲突法革命。

这些新理论具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即以政策作为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其中提出政府利益说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学教授布雷纳德·柯里。

他在1963年出版的《冲突法论文集》中提出了政府利益说。

他极力反对通过冲突规范来选择法律,而主张政府的利益是适用法律的唯一标准。

他反对传统的冲突法制度,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看作是不同国家利益的冲突。

在解决法律冲突时,法院首先要查明哪个国家对此案件有利益,然后就适用对此享有利益的国家的法律。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20世纪50、60年代,芝加哥大学和杜克大学法学教授柯里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系统的阐述了其政府利益分析说。

(一)首先阐述政府的利益。

柯里认为,一州如果与案件有足够的联系,致使适用其本州的法律有助于增进该法律的目的或者政策时,该州即具有在涉外案件中适用其法律上的利益。

因此,在认定一州是否具有适用其法律的利益时,应当考虑案件的涉外因素、有关法律以及法律下隐藏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法院地的利益应当优先于其他州的法律。

(二)其次论述虚假冲突和真实的冲突。

在一个案件中,“虚假冲突”是指没有政府利益的冲突,而且这一事实可以被用来明确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然而依照柯里的观点,虚假冲突案件往往也会导致法院地法的适用,因为法院大多会认为本地具有利益,从而忽略外州的利益。

柯里还认为,与案件有关的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在适用其法律方面均有利益时,即为真实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就是适用法院地法。

[1]因为在真实冲突的情形下,法院没有理由适用别的州的法律,援用本州法律可以推动本州政策的实现。

[2]在真正的冲突状态下,即两个州的法律都可以适用于案件,而且各州都具有适用本州法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柯里认为法院不应该衡量各州的利益,而是直接适用本州法。

在虚假的冲突下,仅有一州具有政府利益,即仅有一州的政策因适用本州法而有所增进,应该适用利益州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否则有可能损害本州利益又无益于其他州的利益。

在这两种冲突的条件下,均应该适用本州的法律,这样可以使政府利益最大化,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利益。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将其法律选择方法归纳如下:1.法院被要求适用不同于法院地法的外州法时,法院就应该审查这一法律所体现的政策,以及有关州
能够合理主张其适用该政策之利益时的各种情况,并且应该经由通常的解释程序而认定。

2.法院如果发现仅有的一州在案件中有适用其本州利益的,就适用本州法,这就是所谓的虚假的冲突。

3.在真实法律冲突下,法院如果发现两州之间有明显的利益冲突时,应重新考虑看案件与哪个州更有密切的联系,利益最大化时做出限制性的解释以避免冲突,此时应当适用法院地法。

4.法院地如果没有利益,而其他两州间有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时,应当适用法院地的法律。

5.各州之间的利益冲突,同一问题因为法院地不同而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为求得判决的一致而将严重损害本州的重大利益时,应当交由国会根据充分互惠条款进行处理,决定一个州的利益优先性。

从图克诉洛佩兹的案例中进行分析,从最密切联系原则到支配利益分析说再到政府利益分析说做出具体的分析。

在里斯确定的法律选择的十项原则中可以看出应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理意志,努力适用具有重大利益的州的法律,法律选择应该便于适用,努力实现有关法律领域中的根本政策,努力在具体案件中主张公正。

在图克案中,纽约州终审法院虽然也意识到巴布科克案及其随后的判例中采用灵活法律选择方法导致判例前后不一,但它依然采用了政府利益分析方法而不是连接点分组理论,最终适用了对案件结果表示严重关切的纽约州的法律。

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比尔的陈旧法律选择规则已经受到猛烈的批判,面对僵硬规则导致的不公正甚至荒谬的结果,处在冲突法变革前沿的法官很生气,但是新的规则尚处于遥远的地平线。

此时,灵活的最密切联系原则这种貌似规则的虚空规则恰好就是一个缓冲阶段,让法院可以针对具体的案情分析先关法律背后的政策及其适用结果的公正与否,大胆地探索新规则。

随着新的法学时代的到来,案例的不断积累,法官们意识到总结新规则的时候到了,不缺乏灵活性的新的规则正在不断地替代最完美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政府利益分析说对我国的司法领域有很多的启示,有学者指出,虽然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引入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并采用了选择性冲突规则,以增强冲突规范的灵活性,但在立法层面上两者的适用范围仍然需要拓宽。

特别是在增加选择性冲突规则的方面,对于同一类涉外民事关系,如在立法时难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做选择,应该尽可能地把它们制定成选择性冲突规则,从而给法院留出更大的可自由裁量的空间,以便依个案做出恰当的法律选择。

[3]我国应该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国家的利益,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早就有这方面的先例,只不过法院的判决中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

在1989年的“宏大”轮案中,法院适用美国法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准据法,判决词中的理由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选择了
美国法。

[4]不过实际上,法院真正的考虑是,适用美国《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我国的原告能够获得比适用我国法律更多的赔偿,因此法院适用了美国法。

按照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理论,这个案件完全可以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处理。

[5]但如果从政府利益分析的角度去考察法官在该案中的思维方式,可以发现,法院在判断法律适用时,已经对能否更好地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进而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进行充分的衡量,而这种衡量正是一种突破抽象冲突规则的利益分析。

1963年,美国著名法官富德在“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中,坚信对政府利益
进行分析是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最佳选择。

但到了1972年,在对“纽迈耶诉库纳”案发表意见时,他已经坚决地反对这一方法。

富德法官认为,“过去,我们曾经情愿牺牲古老的冲突规范所提供的确定性,以获得较为公正的和实际的判决,但其结果是我们的判例因此而缺乏一致性,这是因为很难发现目的和政策和更难根据某个原则以决定应当实施哪个法律,而同时又不实施哪个法律。

”这段话可以说是对政府利益分析方法在实践领域适用结果的一个总结。

综上所述,柯里教授提出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第一次从法律调整利益的角度对传统国际私法理论进行了严厉抨击和修正,无疑是对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朝纵深发展的一大贡献。

但另一方面,由于冲突法调整的最终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它们外在和中介表现为各法域的法律适用冲突,解决法律冲突是实现最终目的的桥梁和过程,不能够逾越。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方法试图跨越这个中间环节,直接根据政府的利益做出法律的选择,这给我国的国际私法的发展和完善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2]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3]韩德培.国际私法新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4]沈涓.冲突法及其价值导向[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5]韩德培,韩健.美国国际私法导论[M].法律出版社,1994.
[6]李双元.国际私法(冲突法篇)[M].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
[7]艾伦茨维格.国际私法[M].1974.
[8]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M].法律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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