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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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 税务安排具有灵活性:
合伙人可将从合伙制结构中获取的收益(或亏损) 与其它来源的收入进行税务合并。
缺点: • 无限责任 • 每个合伙人都具有约束合伙制的能力 • 融资安排相对比较复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限合伙制结构
• 有限合伙制结构需要包括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和一个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 交叉担保及其优先序列
– 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若某一投资者同时交叉违 约和融资违约,会涉及违约处理的优先序问题
• 对债务追索权的限制 • 对项目资产的控制
合资协议中的一些关键性条款
• 合资项目的经营范围 • 投资者在合资项目中的权益 • 项目的管理和控制 • 项目预算的审批程序 • 违约行为的处理 • 融资安排 • 优先购买权 • 决策僵局的处理方法
• THANK YOU
• 投资者的长期发展计划
– 资本运作、资源控制
公司型合资结构
• 公司是独立于其投资者的法律实体。
•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有关法律以 及公司章程所决定的。
•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拥有并有权处 置所有公司资产,同时承担一切有关的 债务。公司对公司资产和权益的拥有和 处置权不受其股东变化的影响。
• 投资者通过持股拥有公司,通过选举任 命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一般被用来组成一些专业化的 工作组合,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以及作为一些小型项目开发的投资结构。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投资者(合伙人)以合伙的形 式共同拥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并以合伙制 结构的名义共同安排融资。
合伙制结构的特点
• 合伙制的资产是由合伙人所拥有 • 合伙人对普通合伙制项目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 每个合伙人均可以要求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去
• 信托基金的参与者包括: – 信托单位持有人(Unitholders) – 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Trustee)
代表信托单位持有人持有信托基金结构的一切资产和 权益,代表信托基金签署法律文件。受托管理人一般 由银行或受托管理公司(Trust Company)担任。
– 信托基金经理(Manager)
• 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与 程序
– 不同投资者的决策和管 理权、实际参与管理的 形式及程度、决策机制
• 债务责任
• 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
• 税务安排 • 会计处理
– 考虑投资比例、财务策 略、法律法规
• 投资的可转让性
– 转让程序、转让成本、 借款人违约的处理
• 项目类型
– 资金投入量、产品类型、 市场状况
契约型合资结构
• 契约型合资又称非公司型合资结构(Unincorported JV)
• 契约型合资结构根据投资者间的合资协议建立。
• 在契约型合资项目中,每个投资者直接拥有全部项 目资产的一部分;
•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每个投资者投入一定比例的资 金,并有权独立处置相应比例的最终产品;
• 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而非合伙关系,每个 投资者都不能代表其它投资者,对其它投资者的债 务或民事责任也不负共同和连带责任。
• 银行对项目决策程序的控制
保证涉及资金的决策不损害贷款银行的利益。
• 银行对项目资产处置权的控制
超过一定金额的资产处置须经贷款银行批准。
投资结构对项目融资安排的影响
• 贷款的分割
– 公司型合资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有利于银行对项 目现金流量、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的监控;
– 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由于贷款分割增加了银行对 项目监控的难度。
公司型合资结构的优缺点
优点:
• 有限责任 •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 • 投资转让比较容易 • 股东之间关系清楚 • 可以安排非公司负
债型融资结构
缺点:
• 对现金流量难以直 接控制
• 税务灵活性差
普通合伙制结构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的合伙人称为普通合伙人 (General Partners)。普通合伙制中所有的合伙人 对于合伙制结构的经营、债务、以及其它经济 责任和民事责任负有连带的无限责任。
• 受托管理人受信托单位持有人的委托持有资产, 信托单位持有人对信托基金资产按比例拥有直接 的法律权益。
• 受托管理人作为信托基金的法定代表,其所代表 的责任与个人责任不能分割。但一般情况下债权 人同意受托管理人的债务责任限于信托基金资产。
信托基金结构的优缺点
优点:
• 有限责任 •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
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投资结构指项目资产所有权结构, 主要的投资结构有: • 公司型合资结构 • 合伙制结构 • 契约型合资结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 • 信托基金结构
投资结构设计考虑的主要因素
• 项目资产的拥有形式
– 拥有公司股份或直接拥 有部分项目资产
• 项目产品的分配形式
– 分配产品或分配利润
• 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决策,项目管理委员会 指定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委员会 的组成、其决策方式与程序,项目经理的责任、权 利和义务,由合资协议或者单独的管理协议规定。
契约型合资结构的优缺点
(适用于产品“可分割”的项目)
优点:
缺点:
• 投资者不承担连带责任 • 结构设计存在一定的不
有限合伙制结构的吸引力所在
• 有限合伙制具备普通合伙制在税务安排上的优 点,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责任连带问题。
• 在有限合伙制项目中,普通合伙人一般是在该 项目领域具有技术管理特长的公司。出于资金、 风险、投资成本等多方面的考虑,吸收有限合 伙人参与投资,分担风险并分享利润。
• 有限合伙人可以利用项目前期亏损和投资优惠 获得税务上的好处。并可借参与有限合伙制项 目进入某赢利前景较好而自身不具备技术和管 理能力的投资领域。
• 项目现金流量的控 制相对比较容易
缺点: • 税务安排灵活性差 • 投资结构比较复杂
项目融资中信用保证包含的新内容
• 银行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
– 项目经营收入必须进入指定的专门银行帐户 – 融资协议中要规定该帐户资金的用途、使用范
围、使用手续、以及使用的优先序列。典型的 优先序列是:生产成本;项目再投资;债务还 本;项目扩建及发展;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执行合伙制项目的权利; • 在合伙制解散时,合伙人给予合伙制的贷款要
在所有外部债权人收回债务之后才能收回; • 合伙制结构的法律权益转让必须要得到其它合
伙人的同意;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
伙制的经营管理; • 合伙制结构中对合伙人数目一般有所限制。
采用合伙制结构进行项目融资的优缺点
•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制项目的组织和经营管理, 并承担对合伙项目债务的无限责任;而有限合 伙人不参与项目日常管理,对合伙项目的债务 责任限于已投入和承诺投入的资本。
• 有限合伙制结构是通过有限合伙制协议组织起 来的,在协议中对合伙各方的资本投入、项目 管理、风险分担、利润及亏损分配的比例和原 则等均需要有具体的规定。
和共同责任
确定性因素
• 税务安排灵活
• 投资转让程序比较复杂
• 融资安排灵活
• 管理程序比较复杂
• 投资结构设计灵活:
可在合同法的规范下, 按照投资者的目标通过 合资协议安排投资结构。
缺乏现成的法律规范管
理行为,投资者权益要 依赖合资协议来保护
信托基金结构
• 信托基金结构是一种投资基金管理结构,在投资 方式上属于间接投资形式。
由受托管理人任命,负责信托基金及其投资项目的日 常经营管理。
信托基金结构的特征
• 信托基金通过信托契约(Trust Deed)建立,信 托契约是规范信托单位持有人、信托基金受托管 理人和基金经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协议。
• 信托基金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受托管理 人承担信托基金的起诉和被起诉的责任。
合伙人可将从合伙制结构中获取的收益(或亏损) 与其它来源的收入进行税务合并。
缺点: • 无限责任 • 每个合伙人都具有约束合伙制的能力 • 融资安排相对比较复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限合伙制结构
• 有限合伙制结构需要包括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和一个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 交叉担保及其优先序列
– 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中若某一投资者同时交叉违 约和融资违约,会涉及违约处理的优先序问题
• 对债务追索权的限制 • 对项目资产的控制
合资协议中的一些关键性条款
• 合资项目的经营范围 • 投资者在合资项目中的权益 • 项目的管理和控制 • 项目预算的审批程序 • 违约行为的处理 • 融资安排 • 优先购买权 • 决策僵局的处理方法
• THANK YOU
• 投资者的长期发展计划
– 资本运作、资源控制
公司型合资结构
• 公司是独立于其投资者的法律实体。
•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有关法律以 及公司章程所决定的。
•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拥有并有权处 置所有公司资产,同时承担一切有关的 债务。公司对公司资产和权益的拥有和 处置权不受其股东变化的影响。
• 投资者通过持股拥有公司,通过选举任 命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一般被用来组成一些专业化的 工作组合,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以及作为一些小型项目开发的投资结构。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投资者(合伙人)以合伙的形 式共同拥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并以合伙制 结构的名义共同安排融资。
合伙制结构的特点
• 合伙制的资产是由合伙人所拥有 • 合伙人对普通合伙制项目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 每个合伙人均可以要求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去
• 信托基金的参与者包括: – 信托单位持有人(Unitholders) – 信托基金受托管理人(Trustee)
代表信托单位持有人持有信托基金结构的一切资产和 权益,代表信托基金签署法律文件。受托管理人一般 由银行或受托管理公司(Trust Company)担任。
– 信托基金经理(Manager)
• 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与 程序
– 不同投资者的决策和管 理权、实际参与管理的 形式及程度、决策机制
• 债务责任
• 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
• 税务安排 • 会计处理
– 考虑投资比例、财务策 略、法律法规
• 投资的可转让性
– 转让程序、转让成本、 借款人违约的处理
• 项目类型
– 资金投入量、产品类型、 市场状况
契约型合资结构
• 契约型合资又称非公司型合资结构(Unincorported JV)
• 契约型合资结构根据投资者间的合资协议建立。
• 在契约型合资项目中,每个投资者直接拥有全部项 目资产的一部分;
• 根据项目投资计划,每个投资者投入一定比例的资 金,并有权独立处置相应比例的最终产品;
• 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而非合伙关系,每个 投资者都不能代表其它投资者,对其它投资者的债 务或民事责任也不负共同和连带责任。
• 银行对项目决策程序的控制
保证涉及资金的决策不损害贷款银行的利益。
• 银行对项目资产处置权的控制
超过一定金额的资产处置须经贷款银行批准。
投资结构对项目融资安排的影响
• 贷款的分割
– 公司型合资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有利于银行对项 目现金流量、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的监控;
– 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由于贷款分割增加了银行对 项目监控的难度。
公司型合资结构的优缺点
优点:
• 有限责任 •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 • 投资转让比较容易 • 股东之间关系清楚 • 可以安排非公司负
债型融资结构
缺点:
• 对现金流量难以直 接控制
• 税务灵活性差
普通合伙制结构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的合伙人称为普通合伙人 (General Partners)。普通合伙制中所有的合伙人 对于合伙制结构的经营、债务、以及其它经济 责任和民事责任负有连带的无限责任。
• 受托管理人受信托单位持有人的委托持有资产, 信托单位持有人对信托基金资产按比例拥有直接 的法律权益。
• 受托管理人作为信托基金的法定代表,其所代表 的责任与个人责任不能分割。但一般情况下债权 人同意受托管理人的债务责任限于信托基金资产。
信托基金结构的优缺点
优点:
• 有限责任 • 融资安排比较容易
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投资结构指项目资产所有权结构, 主要的投资结构有: • 公司型合资结构 • 合伙制结构 • 契约型合资结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 • 信托基金结构
投资结构设计考虑的主要因素
• 项目资产的拥有形式
– 拥有公司股份或直接拥 有部分项目资产
• 项目产品的分配形式
– 分配产品或分配利润
• 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决策,项目管理委员会 指定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委员会 的组成、其决策方式与程序,项目经理的责任、权 利和义务,由合资协议或者单独的管理协议规定。
契约型合资结构的优缺点
(适用于产品“可分割”的项目)
优点:
缺点:
• 投资者不承担连带责任 • 结构设计存在一定的不
有限合伙制结构的吸引力所在
• 有限合伙制具备普通合伙制在税务安排上的优 点,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责任连带问题。
• 在有限合伙制项目中,普通合伙人一般是在该 项目领域具有技术管理特长的公司。出于资金、 风险、投资成本等多方面的考虑,吸收有限合 伙人参与投资,分担风险并分享利润。
• 有限合伙人可以利用项目前期亏损和投资优惠 获得税务上的好处。并可借参与有限合伙制项 目进入某赢利前景较好而自身不具备技术和管 理能力的投资领域。
• 项目现金流量的控 制相对比较容易
缺点: • 税务安排灵活性差 • 投资结构比较复杂
项目融资中信用保证包含的新内容
• 银行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
– 项目经营收入必须进入指定的专门银行帐户 – 融资协议中要规定该帐户资金的用途、使用范
围、使用手续、以及使用的优先序列。典型的 优先序列是:生产成本;项目再投资;债务还 本;项目扩建及发展;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执行合伙制项目的权利; • 在合伙制解散时,合伙人给予合伙制的贷款要
在所有外部债权人收回债务之后才能收回; • 合伙制结构的法律权益转让必须要得到其它合
伙人的同意; • 普通合伙制结构中,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
伙制的经营管理; • 合伙制结构中对合伙人数目一般有所限制。
采用合伙制结构进行项目融资的优缺点
•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制项目的组织和经营管理, 并承担对合伙项目债务的无限责任;而有限合 伙人不参与项目日常管理,对合伙项目的债务 责任限于已投入和承诺投入的资本。
• 有限合伙制结构是通过有限合伙制协议组织起 来的,在协议中对合伙各方的资本投入、项目 管理、风险分担、利润及亏损分配的比例和原 则等均需要有具体的规定。
和共同责任
确定性因素
• 税务安排灵活
• 投资转让程序比较复杂
• 融资安排灵活
• 管理程序比较复杂
• 投资结构设计灵活:
可在合同法的规范下, 按照投资者的目标通过 合资协议安排投资结构。
缺乏现成的法律规范管
理行为,投资者权益要 依赖合资协议来保护
信托基金结构
• 信托基金结构是一种投资基金管理结构,在投资 方式上属于间接投资形式。
由受托管理人任命,负责信托基金及其投资项目的日 常经营管理。
信托基金结构的特征
• 信托基金通过信托契约(Trust Deed)建立,信 托契约是规范信托单位持有人、信托基金受托管 理人和基金经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协议。
• 信托基金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受托管理 人承担信托基金的起诉和被起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