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修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乡县人民医院医技人员
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我院医技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有关优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参加学术活动。为使外出进修、学术活动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进修规定
一、职工的进修、培训等应根据全院人员进修培训计划优先安排中青年骨干、重点学科及相关科研工作人员。
二、院职工进修培训重点应从单纯的更新知识转变为着重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继续教育。
三、所有人员的进修、培训必须带本专业学科中可开展的课题项目;各人员只能参加与本专业对口的进修、培训等。
四、鼓励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医药类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电大考试录取的专科以上学历教育,业余或函授形式学习。其他形式的继续再教育,如医院组织的外语培训,电脑培训,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等。学习费用自理。
五、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分普通进修、专项培训(重点项目)。凡同一专业有三人以上者,医院暂不安排进修。普及型进修原则上不安排第二轮次,特殊科目由院部讨论决定。
六、对象:具备进修资格人员要求进修,必须是政治思想好、医德医风好、业务上好学上进、刻苦钻研、群众评价高,有献身专业技术精神,有培养前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要求:内科系统正规本科学历在本院工作4年以上,正规专科学历在本院工作6年以上,正规中专学历在本院工作8年以上,外科系统工作时间相对增加一年;护理正规中专学历在本院工作3年以上。函授、成人教育学历必须根据以上学历段增加工作时间3年才具备进修资格。副高以上职称及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外派进修,以短期培训为主。
八、进修培训计划申报程序:各科室每年外派进修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特殊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为准),每年分两次,分别于4月、10月底之前由科室根据医院学科发展规划,写出本科室的进修培训计划和可行性报告。上报医教科备案,医教科在分管院长主持下,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九、外出进修培训报批程序:根据医院全年培训计划安排,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科备案,再呈交分管院长签字,由院办会研究通过。然后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离院外出进修培训。进修人员进修科目一经确定,不能变更,联系进修医院由被确认进修资格的进修人员自己联系,原则上普及型进修选择南昌,选拔型进修选择上海、北京等地高水平医院。
十、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限二天时间准备,进修结束后休息三天,并到医教科办理离院、返院各项手续,如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按旷工处理。进修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并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时间,进修期一年内各种假期不得超过15天,否则按旷工处理。进修人员因违纪中途退回,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负,并从每月工资总额的50%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十一、进修人员在离院前,须将进修通知复印件交医教科及财务科存档,作为进修后报销凭证。
十二、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垫付,进修结束后,按规定只报销进修费、住宿费(进修期间的住宿费凭进修所在医院的发票报销,但每天不超过12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进修期内报销一趟往返车票(不包括软卧、飞机),其它费用(进修医院提供的生活用品、被褥、热水瓶、蚊账、保证金等)进修者自己负担。进修期间,医院发工资和50%的全院平均奖金。
十三、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遵守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有目的有专业的加强自身业务建设,不得随意更换专业或医院,否则进修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进修,回院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进修人员返院后,普及型进修应进行“本专业新进展”的业务讲课,由医教科组织安排(讲课稿留医教科存档),方可报销进修费用。选拔型进修未开展新技术项目,进修费用不予报销,如开展了新项目,按规定报销。
十五、进修人员返院后,应安心本职工作,爱岗爱院敬业,一次进修后5年内不能调出本院,二次进修后10年内不能调出本院。未满年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医院交纳全部培训经费(进修费、车旅费、住宿费等)及当年医院所发给个人的工资、过年过节费等(含利息及增长指数)并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六、所有进修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
第三章学术活动规定
一、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与参会者专业对口,否则不予以批准。
二、同一会议除本市外原则上派一名代表参加,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科
可派两名代表参加。
三、科主任每年可有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所参加学习班应为本学科的年会或国内顶级学术会议。副高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中级职称(晋升中级三年以上)的医技人员才能参加省外学术会议,低年资中级职称以下者原则上只能参加省内学术会议。除中层干部人员外,原则上每人每年限外出学习一次。中层干部原则上每人每年外出学习最多不能超过2次,重点、特色专科科室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外出学习最多不能超过2次。
四、院部确认为重要的学术会议或本院短缺的确需要解决的单项技术培训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派人参加的学术会、培训班,经院办会研究可指派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参加。
五、参加学术活动的论文,须交医教科审阅登记,推荐参加有关学术会进行交流。未提交医教科审阅、推荐的论文,不享受参加年会的有关优惠政策。凡较低水平文章或采用外院临床资料撰写的论文一般不推荐。
六、论文发出接到邀请书后,要求参加学术会议人员,必须将论文交至医教科审核存档,医教科在审核后,报经院办会批准。
七、凡经批准参加本省的学术会议会务费按通知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旅差费按标准给予报销。
八、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逾期不回或绕道参观,违者费用自理,并按违反医院纪律处理。
九、所有外出人员学习归来后,都应由科主任组织其在科室汇报学习的主要内容,其中内容具先进性、值得推广者,由科主任推荐到院部,由科教科再组织全院学习。做到一人学习,大家受益。发票报销待组织院内业务讲课后再予报销,未传达和组织讲课,医教科不予审核报销(讲课稿留至医教科存档)。
十、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返院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理好报销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程序为:会前到科教科填写外出参会/培训(进修)审核表→财务科领取差旅表填写报销单据→医教科科长核准(费用开支情况)→分管医教院长审批→财务科科长核实→分管财务科院长签字→院长审批→财务科报销。
第四章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属医教科。
二、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原2008年第31、32号文同时废止。
三、附表:东乡县人民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