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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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评析在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中,公私合作(PPP)项目成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的重要模式。

然而,尽管PPP模式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PPP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 金融风险难以承受由于PPP项目通常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需要吸引私人投资者参与,因此金融风险是一个主要问题。

经济周期波动、融资成本上升、合作方信用不足等因素可能使得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或提前终止。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该提供稳定可靠的财务支持和风险分担机制。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PPP合作方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足够实力和信誉度参与项目。

2. 悬而未决的土地纠纷在很多PPP项目中,土地纠纷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由于土地被拆迁、征用或租用等操作所涉及到复杂的产权关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引发矛盾和争议。

这些纠纷不仅耗费时间和金钱,也增加了项目的不确定性。

为避免土地纠纷,政府应强化土地管理的规范和透明度,并确保所有相关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同时,建立一个快速、公平、高效解决纠纷的机制是必要的,以便及时化解潜在的矛盾。

3. 信息不对称和透明度不足PPP项目中常常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导致私人投资者难以准确评估项目的风险与回报。

此外,一些PPP项目在决策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公众对项目进展了解有限,很少能参与讨论和审批。

在这方面,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充分且易于理解的数据和信息供私人投资者参考。

同时,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能够促进更多社会各界对PPP项目质量及效果的关注。

4. 合同管理与约束机制不完善良好的合同管理是确保PPP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在现实中还存在合同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合同可能存在模糊、不清晰的条款,甚至有漏洞,可导致项目运营中出现纠纷。

为加强合同管理与约束机制,政府应建立专业化的团队进行监管,并且对关键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规定和审查,确保各方权益能得到充分保障。

PPP模式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问题分析

PPP模式下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问题分析

PPPPPP 模式(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公共项目推进模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随着PPP 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PPP 项目管理的相关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围绕PPP 模式下的项目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

一、PPP 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问题PPP 项目中,政府和私人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涉及的领域也不尽相同。

这就导致了在信息提供方面的不对称,在项目交付之前,政府部门需要准确向私人企业提供项目的具体需求、情况,而私人企业往往根据过去的经验和市场情况判断商业可行性。

基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政府和企业在谈判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抵触,这也就妨碍了项目正常进行。

2.政策风险问题PPP 项目的特点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因此,PPP 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政府的政策变化和风险因素。

例如,公共透明度的要求、反腐败等政策都会对PPP 项目的开展提出要求。

此外,政府的经济、政治稳定性也会对PPP 项目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3.合同执行问题PPP 项目的合同执行通常涉及政府、投资者和开发商等多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但是,由于PPP 项目通常属于长期的、复杂的项目,因此,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权利的明确性和操作的透明度。

但是,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争议,尤其是在风险分摊、收益的分配和监管方面。

二、PPP 项目管理的完善方案1.规范信息披露。

政府部门在PPP 项目招标阶段就必须清楚的向潜在的投资者介绍项目的情况、市场需求、投资预期收益等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公开自身在PPP 项目中扮演的角色和政策保障,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市场提供更多的支持力度,也更有利于吸引投资者。

2.制定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政策。

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确保在PPP 项目中信息公开透明度和信息安全两者不冲突。

提高PPP 项目信息公开的质量,以确保项目信息的公开和及时性。

减少信息泄露和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PPP 投资的稳定性和良性发展。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和管理,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本文将对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风险分担不均: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工程项目的风险,但往往存在风险分担不均衡的情况。

一些私营部门在项目经营过程中难以承受突发的风险,最终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2. 项目周期长:由于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涉及土地征用、环保审批、政府批文等手续,因此项目周期相对较长,这给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信息不对称: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营部门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政府往往对整个项目的情况了解不够充分,容易导致沟通不畅、决策不准。

4. 运营管理不规范:一些PPP项目在建设完成后,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导致项目的运营管理不规范,最终无法实现预期的效益。

二、对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1. 加强风险管理:政府和私营部门应该在项目合作的初期就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风险能够得到合理的分担和处理。

2. 简化审批程序:政府应该加快土地征用、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

3. 加强信息披露:政府和私营部门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最新情况,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4. 强化运营管理:政府和私营部门应该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加强对项目的运营管理,建立起一套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能够稳步、高效地运转。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与民间合作伙伴关系)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旨在通过政府和民间的合作,实现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在实践中,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PPP项目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政府和民间合作伙伴在知识、经验和资源方面存在差异,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往往对项目的信息掌握更多,而民间合作伙伴则可能缺乏必要的信息,这将导致决策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增加。

为此,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建立信息平台,确保各方对项目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PPP项目中的风险分担问题。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民间合作伙伴都会承担项目风险,但由于各方利益的不一致,风险的分担往往存在争议。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明确各方的权责,建立明确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各方应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收益,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风险的最大化和共担。

PPP项目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PPP项目通常涉及复杂的合同关系,而且项目周期较长,因此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规定项目实施的具体细节和条款,并加强合同执行和监督,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还应加强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PPP项目中的社会参与问题。

PPP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源,社会参与是必要的。

在项目设计和决策阶段,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项目实施阶段,应通过公开信息和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问责。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项目争议,增强公众对项目的认同和支持。

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担、合同管理和社会参与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合同管理和社会参与,才能实现PPP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

政府和民间合作伙伴应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共同推进PPP项目的成功实施。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PPP模式是一种重要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但在实际应用中常常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发现,在PPP模式下,政府与企业合作难度大、项目风险管理不完善是主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和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作为对策。

有效沟通机制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降低合作难度;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可以帮助项目方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提高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成功率。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PPP模式下的问题与对策是关键,只有有效应对才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关键词】PPP模式,工程项目管理,问题与对策,政府合作,沟通机制,项目风险管理,风险管理计划,结论。

1. 引言1.1 PPP模式介绍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企业)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共同运营和管理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PPP项目通常由政府出资建设项目并委托给私营部门进行运营和管理,私营部门则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在一定期限内收取一定回报。

PPP模式的出现,旨在提高项目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PPP模式的特点包括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承担风险;注重长期建设和管理,以实现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强调公共利益和市场效益的平衡,确保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采用PPP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有效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政府的财政风险,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PPP模式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2. 正文2.1 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分析在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政府与企业合作难度大以及项目风险管理不完善。

政府与企业合作难度大是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PPP模式可以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将从PPP模式的几个关键环节出发,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一、项目前期准备1.问题:PPP项目的前期准备周期长、投入大,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顾问支持,但很多项目招标实施过程中,由于缺少足够的认真的前期准备,往往会导致工程项目在实施中出现各种问题。

2.对策:扎实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风险评估、商业模式设计等,确保项目获得正式批准前充分研究和讨论,做到最小化的技术风险和商业风险。

同时,要加强PPP项目的信息披露,使市场各方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减少后期争议。

二、合同签订1.问题:PPP项目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复杂多样,需要各方在合同签订前详细协商。

但有时由于谈判双方力量不平衡、合同文本不明确等问题,可能导致合同签订后出现潜在问题。

2.对策:由于PPP项目的运营周期较长,涉及到多方合作和共同承担风险,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该提前完善所有标准条款和规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充分预防潜在的矛盾和纠纷。

同时,要加强合同监管,为之后的项目运营提供保障。

三、项目实施1.问题:再次,由于PPP项目本身风险较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也十分关键。

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PPP项目在实施阶段出现了投资方、运营方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项目乃至整个PPP模式遭受了严峻考验。

2.对策:确保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条约和合约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和管理,降低项目风险,维护运营稳定和安全。

如发现项目存在问题,应该加强各方沟通,及时调整方案,协调分歧,降低损失并保证项目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PPP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如果提前充分进行前期准备、合同签订和项目运营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PPP模式可能带来的优势,遵守所约定合同条款,强调合同监管,主动应对项目实施中的风险,加强沟通协调,相信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可逐步得到解决。

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 一、引言:近年来,环保行业PPP项目引起业内关注。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促进经济转型、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供给侧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在地方政府持续的债务压力,由于PPP项目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追捧。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0.6万亿元,全部入库项目落地率23.8%。

财政部共组织过三批PPP项目示范申报工作,2014年和2015年申报数量分别为120个和782个,而2016年申报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分别高达1070个和2.2万亿元,前两批示范项目落地率达48.4%。

随着各地PPP项目不断推出和落地,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地方政府在PPP项目中的监管职能,对真正实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物有所值,保障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显得愈发重要。

二、PPP项目中地方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纵观PPP项目监管现状,尚存在一些共性问题:1、重前期轻后期。

目前地方政府普遍比较重视PPP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阶段,而对项目建设、运营以及移交的监管没有周全的考虑;也有些地方政府受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建设轻运营”思路的影响,忽视对项目运营的监管。

2、监管部门分散,职责不清。

由于PPP项目和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在监管上是并行交叉的,PPP项目监管分散在财政、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住建、审计、监察等多个行政部门,当对某一事项监管适用不同的监管依据时,就可能导致多头管理。

另外,很多地方政府倾向性认为进入项目执行阶段之后,项目监管完全是项目实施机构的责任,就可能导致政府监管角色缺失。

3、监管能力不足。

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说,PPP项目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缺乏专业的人才及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前期往往可以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实现有效监管,但是项目运营维护期的监管,往往是有监管之心,而无监管之力。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它解决了政府项目建设的财政难题,同时也提高了社会资本的利润水平。

然而,在PPP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PPP项目管理中寻求解决方案。

问题一:合同签约后,信息流和资金流缺乏透明度在PPP合作中,合同主要依赖于机构间签署,因此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透明度不足。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必须建立有效的合同制度,明确工程和服务承包商的义务,确保资金和信息流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另外,政府和合作伙伴也应及时发布有关PPP项目的公开信息,尽量提高信息公开度。

问题二:PPP模式下,灵活性不足PPP模式在面对变化的市场和管理模式时,可能会显得较为僵硬。

与传统的建筑行业不同,PPP模式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和社会影响力。

因此在PPP项目计划和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制定项目的鲁棒性管理计划,以应对不可预测的问题和变化的情况。

问题三:PPP模式中难以控制风险在PPP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风险控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由于PPP模式需要不同的合作伙伴和融资来源,不同的风险会涌现出来。

为了控制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方案。

同时需要制定合适的合同条款和附加规则,将各种方式的风险分配给相关合作伙伴。

问题四:PPP项目整合难度大PPP项目需要协调多个合作伙伴,例如政府部门,投资机构和服务承包商等。

而这些合作伙伴之间往往具有不同的管理结构和利益。

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可操作的PPP协调机构,达成项目目标。

问题五:PPP模式中利润分配问题在PPP模式下,利润分配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根据不同的合作伙伴,利润的分配往往也不同。

因此,在PPP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制定公平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则,以平衡各方的利益,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PPP模式的项目管理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分析,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在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带来获益的同时,还需要建立合适的制度,以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我国当前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发展目标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改革,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随着PPP项目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究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之一是风险分配不均。

在PPP项目中,合作方通常会承担建设和运营中的风险,而政府则承担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在一些项目中,政府通过给予合作方特许权来补偿其风险,在合理范围内可以理解。

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可能过度转移风险,导致合作方承担过多的风险。

这可能会对项目的可持续性和运作产生负面影响。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

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具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合作方相对较少。

这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使得合作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难以完全了解和控制风险。

对于政府而言,他们可能面临着缺乏透明度和坦诚度的问题,从而使合作方难以获取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缺乏信息对称可能导致项目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增加。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合同约束机制不完善。

尽管PPP项目通常与政府签订长期合同,但这些合同的约束力还不够强大。

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可能因为政策或实施中的问题而违约或变更合同条款。

这可能会导致合作方的权益受损,影响其对项目的信心和积极性。

缺乏有效的合同约束机制也可能导致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下降。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监管不到位。

PPP项目牵涉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因此需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合作方的权益。

目前我国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责任不清晰。

这可能导致监管行为的不规范和滥用职权的问题,从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风险分配不均、信息不对称、合同约束机制不完善和监管不到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加强信息共享和透明度,完善合同约束机制,并加强监管机制的建设和实施。

PPP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

PPP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

区域治理MARKETPPP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杨红波摘要:PPP项目运营模式凭借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的独特优势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尤其是在地方政府负债越来越重的背景下,PPP项目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

本文对PPP项目的管理进行了初步研究,通过分析目前PPP模式下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从而为提升PPP项目管理的效率及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PPP项目;主要问题;应对措施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7-0246-0002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为解决公共设施的建设增长速度无法满足人民需求的问题,探索和改革了公共设施的供应方式,首次提出了引入私人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运营,产生了最初的PPP模式[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猛增,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成本回收的周期长,使得地方政府财政负债率越来越大。

因此PPP模式作为减轻财政压力的良策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

目前,PPP项目在我国处于推广阶段,需要对PPP项目管理进一步的探索。

本文分析了PPP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应用措施,以期实现PPP项目高质量管理。

一、PPP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管理角色混乱PPP模式主要由政府与社会资本两者参与,但政府部门关于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

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的考量标准存在较大地差异,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极易出现权责交叉现象[2]。

而且很多PPP项目是交予第三方运营机构管理,也为参与方的增多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

除此之外,根据统计,PPP模式的社会资金中国有企业约占55%,其中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但国有企业本质上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政府实际上扮演着双方主体的角色。

这使得政府与社会资本在PPP项目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变得混乱,而且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引进社会私营资本的PPP模式。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1. 信息不对称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营部门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

政府通常对项目的需求、预算和监管等方面拥有较为详细的信息,而私营部门对于项目的投资回报、利润预期和竞争态势等方面掌握的信息相对较少。

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合作方在协商和决策过程中存在误解和分歧,从而影响项目的有效推进和管理。

2. 风险分担不清在PPP模式下,风险的分担是一个关键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存在各种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如果在合作方没有明确约定风险的分担责任和方式,很容易导致一旦出现风险事件时,各方之间产生纠纷和争议,从而影响项目的进展和成果。

3. 成本控制困难在PPP模式下,项目的资金来源较为多样化,一般包括政府的拨款、私营部门的投资和融资等。

这种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和投入方式,使得项目的成本控制变得更加困难。

特别是在项目的运营阶段,如何有效地控制运营成本、维护成本和风险成本,成为了一个较为严峻的挑战。

1. 完善信息披露和交流机制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和私营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交流机制来解决。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要求项目承办方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公开项目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各方可以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协商机制,及时交流项目进展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和纠纷。

2.明确风险分担责任针对风险分担不清的问题,政府和私营部门可以在合作协议中明确风险的分担责任和方式。

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风险,划分责任范围和方式,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

这样可以在项目发生风险事件时,及时、有序地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能够高效地推进和实施。

3. 强化成本管理和监控针对成本控制困难的问题,政府和私营部门可以加强对项目成本的管理和监控。

在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机制,包括成本预算、成本分析、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管理体系。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PPP项目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国内尚缺乏完善的PPP法规体系,相关法规的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合同解决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空白。

特别是在涉及到政府支持政策、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现有法律法规难以给予明确的指导,给PPP项目的落地和推进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由于PPP项目牵涉到多方利益关系,法律风险、合同风险等问题也是投资者和参与者较为关注的焦点。

二、监管不到位PPP项目的监管机制相对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

在PPP项目的过程中,政府作为监管方的角色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政府并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一些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违法行为的情况。

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一些PPP项目存在着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低效的运营模式等问题,对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隐患。

三、项目风险不可忽视PPP项目牵涉到政府、资本方、技术方等多方利益相关方,因此项目风险不可忽视。

政府作为PPP项目的一方参与者,其政策风险、合规风险等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社会资本以及技术方在投资、落地、运营等方面也面临着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不小的挑战。

而当前我国PPP项目中存在一些项目风险未能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这给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长期稳定运行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社会资本参与度有限尽管我国PPP项目吸引了一定的社会资本投入,但其参与度仍然有限。

相比于其他国家,在我国,很多社会资本并不愿意参与到PPP项目中来,主要是由于政策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风险较大等原因。

一些地方政府在PPP项目的过程中未能有效地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导致部分项目的资金链不够稳固、运营模式不合理等问题。

我国当前PPP项目在法律法规、监管机制、项目风险和社会资本参与度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PPP项目的法规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健全风险预防和控制机制,优化社会资本参与环境,从而推动PPP项目的稳健发展。

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文档

PPP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文档

当前PPP项目推进中面临的问题和建议为了同时满足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的双重需求,国务院于2014年9月21日颁布国发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首次提出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PPP模式的诞生承载了各方殷切的期望,力求达到多方合作、优势互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一个共赢局面。

但PPP在我国的发展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上PPP本身环节比较多,涉及专业领域比较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凸显出来,亟待破解。

一、市场化、规范化相对不足,政企双方契约精神待加强对PPP合作双方来说,项目的全过程都是通过合约对项目进行约束,因此PPP 项目的顺利完成需要在整个建设周期注重契约精神。

但目前PPP项目政策随意性风险大、政府方通过行政审批权干涉合同的履行、政府换届和失信、“朝令夕改”频繁改变项目运作的外部环境时(如批准存在商业竞争的其他项目),在确定了社会资本并签约后,政府单方对设计方案、建设方案升职合作模式进行反复调整,上述乱象均严重影响PPP项目的顺利快速推进,直接损害了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

建议:监管发力时仍然要注意区分市场和政府的界限,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思路,培养市场的辨别判断能力和风险责任意识。

PPP项目实施应严格遵守契约精神,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均以民事主体身份参与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PPP项目合同执行。

对于确实影响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事宜,政府应该果断补位、精准发力。

完善政府信用的监督体系。

建议同时建立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制度、地方政府的履约考核制度,将政府信用问题做为对政府官员业绩考察时的重要因素,成为对其政绩评价、官职升降的重要依据,并且切实加以落实,严格约束政府和企业尤其是政府方面不守信行为,保障PPP项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目前,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进行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项目已经达到了万亿级的规模,中央政府大力推动这种模式在公共服务与产品领域展开与落地,是希望力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运营效率。

在这样的一个互动的模式下,如果缺乏落地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来自政府一方对项目的监管,可能会使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而进行的项目发生因其本身的结构缺陷所引致的负面效果,进而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并造成不公平、垄断以及资源的浪费。

鉴于PPP项目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PPP项目的一方的政府如何依法行使对项目和社会投资人的监管权,成为保障PPP项目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如何打造与PPP项目配套的监管体系,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认真对待和考虑的问题。

除了一些已经实施的城市污水项目外,三年多来,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比较多的关注都投向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和实施的前期。

由于项目落地数量不多,真正开始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PPP项目还不多。

一、监管缺位的主客观因素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政府行使行政权对PPP项目监管的手段和程序应严格依法进行。

监管缺位首先是监管的法定依据方面的缺位。

按照目前所规划的属于PPP(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在内的19个领域的公共项目,虽然都不属于全新的投资领域,国家均有在各个领域与之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但由于缺乏一部统一规范PPP项目的上位法,使得现行的管理规范与PPP项目本身特性之间存在着法律适用角度的不协调与冲突。

PPP项目通常周期非常长,牵涉环节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较多,缺乏清晰、明确、统一的法律依据可能造成部门之间权责界限不清和审批流程混乱,从而难以实现对PPP项目的有效监管。

未来仍需要推进PPP立法以明确地解决和其他法律包括预算法、土地法、税法、规划法、采购法等接轨的问题,同时减少地方政府规定与中央政策以及中央各部委之间的冲突。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

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第一篇: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目前,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进行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项目已经达到了万亿级的规模,中央政府大力推动这种模式在公共服务与产品领域展开与落地,是希望力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运营效率。

在这样的一个互动的模式下,如果缺乏落地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来自政府一方对项目的监管,可能会使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而进行的项目发生因其本身的结构缺陷所引致的负面效果,进而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并造成不公平、垄断以及资源的浪费。

鉴于PPP项目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PPP项目的一方的政府如何依法行使对项目和社会投资人的监管权,成为保障PPP项目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如何打造与PPP项目配套的监管体系,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认真对待和考虑的问题。

除了一些已经实施的城市污水项目外,三年多来,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比较多的关注都投向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和实施的前期。

由于项目落地数量不多,真正开始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PPP项目还不多。

一、监管缺位的主客观因素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政府行使行政权对PPP项目监管的手段和程序应严格依法进行。

监管缺位首先是监管的法定依据方面的缺位。

按照目前所规划的属于PPP(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在内的19个领域的公共项目,虽然都不属于全新的投资领域,国家均有在各个领域与之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但由于缺乏一部统一规范PPP项目的上位法,使得现行的管理规范与PPP项目本身特性之间存在着法律适用角度的不协调与冲突。

PPP项目通常周期非常长,牵涉环节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较多,缺乏清晰、明确、统一的法律依据可能造成部门之间权责界限不清和审批流程混乱,从而难以实现对PPP项目的有效监管。

未来仍需要推进PPP立法以明确地解决和其他法律包括预算法、土地法、税法、规划法、采购法等接轨的问题,同时减少地方政府规定与中央政策以及中央各部委之间的冲突。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

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探究【摘要】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审批流程复杂、资金来源不明确、项目风险管理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合同履约问题。

这些问题令PPP项目运行困难,监管不到位,导致效果不佳。

需要加强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和规范,完善PPP项目管理机制,在提高项目效益的同时确保项目顺利运行。

【关键词】关键词:PPP项目、政府审批、资金来源、项目风险、监管机制、合同履约、监管加强、政府引导、管理机制1. 引言1.1 背景介绍自2015年以来,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强PPP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PPP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PPP项目管理制度,推动了PPP项目的快速发展。

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大力推进PPP项目,涉及领域广泛,如交通基础设施、环保治理、教育医疗等多个行业。

随着PPP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数量的增加,一些问题和隐患也逐渐显现出来。

政府审批流程复杂、资金来源不明确、项目风险管理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合同履约问题等,成为当前我国PPP项目亟待解决的难题。

对当前我国PPP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对于推动PPP项目向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结束。

1.2 研究意义当前,我国PPP项目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政府审批流程复杂、资金来源不明确、项目风险管理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合同履约问题等方面进行探究,可以发现问题的根源所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深入研究我国PPP项目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更好地推动我国PPP项目的发展。

对于存在问题需加强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和规范、完善PPP项目管理机制等结论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有利于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改进工作,提升PPP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对我国当前PPP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将对我国PPP模式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PPP模式作为一种较新的投融资模式,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广泛。

本文主要就PPP模式下的项目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进行论述分析,为PPP模式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推广和发展提供参考。

标签:PPP模式;项目管理;问题;对策1、PPP模式的概念及特点分析1.1 PPP模式的概念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适当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的一种方式,是公共基础设施领域较为常见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PPP较为典型的模式为:政府方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组成的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然后由SPV公司负责项目具体的实施[1]。

在此过程中,政府方一般会与金融机构达成一定的费用支付担保协议,从而保证了SPV公司顺利和便捷的融资。

1.2 PPP模式的特点分析(1)PPP模式充分调动了社会资本方的积极性,拓宽了社会资本方进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渠道和路径,政府方管理职能发生转变。

PPP模式既可以缓解政府暂时性财政压力的,也能够提高后期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2)在实践中,应用PPP模式时会涉及包括政府实施机构、PPP咨询机构、项目公司及运营商等多方主体,参与各方涉及的利益关系和风险关系非常复杂,使得应用PPP模式时合同关系管理变的尤为重要。

(3)PPP项目一般情况下没有具体的报价清单,项目实体质量难以把控,导致项目造价较难控制。

SPV公司融资较难一次性完成,易出现“断供”情况。

另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短,政府方会有明确的投用时间要求,因此,工期滞后将给政府方造成较为不良的影响[2]。

2、PPP模式下项目管理工作与传统项目管理工作的区别分析2.1 项目预期目标的区别传统的工程项目,各参与单位均以自身获得最大利益为主要预期目标。

关于PPP项目中投资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PPP项目中投资管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PPP项目中投资管理问题的探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私合作(PPP)项目已经成为了政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投资的重要方式。

通过政府和私人资本的共同参与,PPP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尽管PPP项目具有诸多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利益的不同、投资管理方面的不足等原因,PPP项目中的投资管理问题却时常成为制约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旨在探讨在PPP项目中投资管理问题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期为PPP项目的投资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1.政府监管不到位在PPP项目中,政府通常负责监管和规范项目的投资管理。

由于政府在监管方面的不足,导致了一些私人投资者在项目中随意支配资金,以及违规行为的发生。

这不仅增加了项目的风险,还可能对政府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2.私人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清晰在PPP项目中,私人投资者往往将投资理念过于简单化,只注重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忽略了项目的长期发展和社会效益。

这种投资理念往往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项目的长期可持续性问题。

3.信息不对称由于PPP项目的复杂性,私人投资者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导致在投资决策上缺乏全面的考虑,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性。

二、PPP项目中投资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1.利益分配不公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往往对于项目的利益分配存在不同意见。

政府希望通过PPP项目来降低财政压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并通过项目回报为社会服务。

而私人投资者则更加注重项目的盈利性和投资回报率。

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公往往成为了投资管理问题的重要原因。

2.投资管理体制不完善在PPP项目中,由于政府部门和私人投资者之间的不同管理体制,导致了投资管理的不完善。

政府部门往往在项目的监管和决策上出现不足,私人投资者则往往在资金使用上出现缺乏有效的约束,这就容易导致资金的滥用和忽视项目的长期效益。

1.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政府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明确履行监管责任的部门,并且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和规范。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PPP模式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PPP(政府和私人合作)模式是一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私人公司合作承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政府通过收取私人公司运营收益的一定比例来回报私人公司的投资,并确保项目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效益。

在PPP模式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信息不对称。

由于政府与私人公司各自拥有一部分项目信息,导致信息流通不畅,影响了项目决策的准确性和决策制定的效率。

对策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政府和私人公司应该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共享项目信息,确保信息的对称性。

对策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培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沟通能力,以便更好地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

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政府与私人公司利益不一致。

由于双方在项目中承担了不同的责任和风险,其利益也不完全一致。

这可能会导致政府和私人公司在项目决策、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分歧,进而影响项目的进展和效益。

对策一是明确各方的权责,通过合理分配责任和风险,促使双方利益的协调。

对策二是加强合作沟通,通过经常性的会议和讨论,及时发现和解决利益冲突,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政府采购流程繁琐。

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与私人公司进行招标、评审等采购流程,这些流程往往冗长而繁琐,容易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延误工期。

对策一是简化采购程序,政府可以减少环节,简化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

对策二是加强监管机制,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私人公司采购行为的监督,确保公平竞争和项目顺利进行。

PPP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是风险分担不均。

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私人公司都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但由于双方能力和资源的不同,导致风险分配存在不均的情况。

对策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和私人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并建立补偿机制,以确保风险能够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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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监管的主要问题浅议目前,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进行投资建设的各类公共项目已经达到了万亿级的规模,中央政府大力推动这种模式在公共服务与产品领域展开与落地,是希望力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运营效率。

在这样的一个互动的模式下,如果缺乏落地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来自政府一方对项目的监管,可能会使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而进行的项目发生因其本身的结构缺陷所引致的负面效果,进而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并造成不公平、垄断以及资源的浪费。

鉴于PPP项目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作为PPP项目的一方的政府如何依法行使对项目和社会投资人的监管权,成为保障PPP项目成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如何打造与PPP项目配套的监管体系,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认真对待和考虑的问题。

除了一些已经实施的城市污水项目外,三年多来,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社会资本,比较多的关注都投向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和实施的前期。

由于项目落地数量不多,真正开始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PPP项目还不多。

一、监管缺位的主客观因素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政府行使行政权对PPP项目监管的手段和程序应严格依法进行。

监管缺位首先是监管的法定依据方面的缺位。

按照目前所规划的属于PPP(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在内的19个领域的公共项目,虽然都不属于全新的投资领域,国家均有在各个领域与之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但由于缺乏一部统一规范PPP项目的上位法,使得现行的管理规范与PPP项目本身特性之间存在着法律适用角度的不协调与冲突。

PPP项目通常周期非常长,牵涉环节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较多,缺乏清晰、明确、统一的法律依据可能造成部门之间权责界限不清和审批流程混乱,从而难以实现对PPP项目的有效监管。

未来仍需要推进PPP立法以明确地解决和其他法律包括预算法、土地法、税法、规划法、采购法等接轨的问题,同时减少地方政府规定与中央政策以及中央各部委之间的冲突。

立法的法律形式应采用单行法和特别法立法,而不是行政规章,可通过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解决PPP面临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立法程序上不需要人大而是常委会就能修订。

其次,在无明确法定依据的前提下,我们一般寄希望于在政府与社会资本签署的PPP协议(包括特许经营协议)中,在不排除法定监管的前提下能有明确约定双方对监管,特别是对项目本身特别适用的监管的依据、标准、程序、方式以及最终的监管效果。

但遗憾的是,我们从实践中,包括几批示范项目评审过程中,均很难看到这种有明确指向和适用的监管约定和方式。

此外,由于PPP项目从识别到最终实施和移交,在目前我们国家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下,与项目各种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繁多,没有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完全覆盖项目的监管责任,于是就出现了两极现象,即在决定项目成立与否的初期,哪个部门都想管;到了项目开始产出需要进行监督管理时,找不到可以全方位管理和监督的政府部门,责任在此时产生了严重的分化和推诿。

统一的监管机构更有利于统一PPP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在项目的审批、咨询以及后期等过程中统一把握监管标准,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等进行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对不同的社会资本方更为公平;而且相比多个监管机构,统一的监管机构权责清晰,效率可能更高。

例如,英国是由财政部及财政部专设的一系列协助机构共同促进PPP项目的执行和监管。

但是,各行业部门对自身所在的行业领域有独到而深刻的见解,他们参与对PPP项目的监管可能会有利于加深监管深度和更有针对性地提高具体项目的监管水平。

目前,我国许多部委都对PPP项目有监管的权限,但是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也带来了监管中低效率的问题。

未来应在实践中应随PPP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总结监管经验,探索由统一的监管机构监管所有的PPP项目还是实行条块分割的监管方式更能实现有效监管,保障PPP项目的有序规范发展。

主观方面也正是由于这种法定职责分工不清的体制结构问题,在“宁可无功,不能有过”的思维模式下,对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缺位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这种“事不关已”的监管态度最终可能导致的是公众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究其原因,重投入、轻监管的传统思维模式依然顽固的存在。

二、监管的范围除了当前适用的法律与法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监管范围(工商、税务、建设管理等等)以外,针对PPP项目的监管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事前在项目识别与项目准备期间,对于项目投资与融资结构、项目回报机制、调价机制、项目产出、绩效与回报机制联动等与本地区公众利益的终极目标是否相符要有独立的机构(机制)进行评价与判断。

在项目的前期识别和准备项阶段,在准入方面政府应做好把关。

财政部门(或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并积极与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合作,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政府应该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进行监管,只有通过评价和论证的项目才适合采用PPP 模式,防止这两项论证流于形式。

在PPP项目正式签订合同时,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当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尤其是项目的融资,确保合同内容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持一致,且无财政兜底等影响财政支出责任可能导致PPP项目出现的运营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回购、明股实债等不符合PPP模式性质的条款,以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并剔除伪PPP项目。

(二)事中至为重要,对于项目实施过程当中与运行管理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环境保护、公司治理),结合PPP项目本身的特性,股权转让限制、绩效考核、产出是否与要求相符,最后落脚在付费机制和调价机制上。

而是否完全付费以及是否可以调整价格完全是取决于绩效考核的结果以及对所有法律法规的遵守。

这些均是需要由政府进行监管所得出的结论后才能决定是否支付或调价的。

(三)事后对于移交前后资产的状况情况以及资产在移交后能否持续运行进行监管,是对公共设施移交后的性能保证重要的手段。

政府在项目移交前应审查确保项目设施、土地等不存在权利瑕疵,同时对项目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和测试以确定项目设施是否符合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运营状况良好。

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应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PPP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

三、监管的方法与手段(一)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政府部门对PPP项目的监管主要包括定性监管和定量监管两方面。

定性监管要反映在普遍适用的法规和政策当中,定量监管要具体体现在每个PPP项目的监管标准或考核标准文件中(PPP协议当中)。

定性监管在于监管PPP项目的性质,防止由于约定或其他变更导致项目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再是PPP项目或不符合PPP项目的公益性。

定性监管重点在于关注项目的性质,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保持公共属性(而非商业性)PPP项目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服务服务项目和非公共产品、服务项目提的价格机制、审批机制、取费机制、补偿机制等也应项目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机制应当透明和规范。

如果把定价权和收费权完全交由项目公司,而政府不予监管收费机制和回报机制,则相当于PPP 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与私人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一致,完全交由市场调整。

考虑到资本的逐利性,这样很可能会让PPP项目失去公益性而完全商业化并追求高额利润。

而为了保护公众利益,PPP项目应当是微利而不暴利。

对于使用者付费模式的PPP项目,应慎重考虑将项目公司上市或者证券化,否则公众不仅要支付项目的贷款成本,还可能要支付股票收益。

2.保持投资人的实际控制的一致性和社会资本属性(否定当地政府控制)政府方在选择社会资本方时,应确保剔除未按国办发42号文要求剥离政府性债务、并承诺不再承担融资平台职能的本地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并且,政府方应注意对自身的约束,不应交由当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或者国企签署PPP项目合同。

从主体方面,PPP项目公司应由投资人实际控制而非当地政府控制,否则当地政府容易与融资平台公司或者当地国企串通,借PPP名义行传统地方政府平台融资之实,长期看容易形成新的地方债问题,无法达到通过PPP模式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初衷。

3.PPP项目的投融资结构不能出现或导致伪PPP项目,表现为固定回报、回购安排、变相“代建”等方式。

今年在上海举办的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特别指出目前PPP项目规范实施难,“一些地方为尽快上项目,通过‘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基础设施融资,或者通过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借PPP之名,行地方政府变相融资之实。

这种现象既会影响PPP 规范推广,也可能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PPP模式核心之一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风险。

原则上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政府承担法律、政策调整和最低需求风险,双方共同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而伪PPP不但无法实现政府风险的转移,最大限度的运营市场资源配置实现公共产品的供应,而且潜在的违约风险(特别是近期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收回所谓“承诺函”,突显了这一项目风险)会成为一种系统性的风险。

同时,由于这些风险因素的不可控,会进一步增加社会资本准入的风险成本,导致PPP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会进一步增强。

所以,通过定性方面的监管,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结构性的清理和防范,以利PPP项目的健康推进。

定量监管侧重于考察PPP项目的绩效,重点在于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是否符合要求,而且由于PPP项目的公益性质,还要监管社会资本方是否做到盈利而不暴利,避免公共财政资金因项目外界条件变化而产生确定项目之初所不能预见的损失和流失。

定量监管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两个,一个是项目产出是否达到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要求,以及根据产出的情况确定付费和补贴及调价;另一个是确保公共设施专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适用的情况下)公共设施的公共属性不发生改变。

目前,国内尚未建立PPP项目运营阶段的绩效评价或监管机制。

PPP项目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为保证公众利益,不仅应在立项阶段证实PPP项目物有所值,也应保证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后真正做到物有所值。

在项目运营一段时间后,可以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对比,考察差距是否悬殊,是否真正实现物有所值,以及项目的性质是否仍然是PPP而并未发生重大变更。

这种针对某个具体PPP项目运营的监管不仅仅会有利于该项目在后期继续规范进行,所总结的经验也可供其他PPP项目发展借鉴,从而进一步推动PPP 项目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监管手段在监管措施方面,除日常的监管方式外,对于如何探索特别适用于PPP项目的监管手段,可以借鉴“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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