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队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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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队的规章制度
篇一: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国旗护卫队
总
章
程
时间:20XX年4月
《国旗护卫队总则》
一、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介绍: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原名东华理工大学国旗护卫队,伴随着学校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从东华理工大学的分立更名为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其成立于1997年,是由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唯一一支半军事化组织,也是学校五大社团之一。十多年来,国旗护卫队共
完成元旦、五一、七一、一二·九、港澳回归纪念日、国庆节等重要日子的升旗任务100多次,日常升旗不计其数,大型迎宾任务出勤近千人次,爱国主题教育活动30多次。
“团结的气氛,过硬的本领,向上的思想,严谨的作风”是其始终牢记的队训,“纪律、民主、不放弃,不抛弃、心系国旗、勇当尖兵”是其始终坚守的原则,“捍卫国旗尊严,宣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其十几年来不变得宗旨,“壮我国旗,耀我国威”是其行动的号角。十几年来,队员们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与此同时,不断的改进,吸取优秀的元素,秉承“回归,壮大,走出去”的全面改革方针,努力进取,争做宣扬爱国主义伟大事业上一只当之无愧的奇军。
二、全面改革方针:回归,壮大,走出去
三、国护队训、原则、宗旨:
队训:团结的气氛,过硬的本领,向上的思想,严谨的作风原则:纪律、民主、不放弃,不抛弃、心系国旗、勇当尖兵宗旨:捍卫国旗尊严,宣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一切有利于国旗护卫队发展的建议、作为都应受到全体队员的重视、尊敬并给予奖励,一切阻碍、不利于国旗护卫队发展的错误、行为都要接受国旗护卫队章程的有关惩处
《国护八大铁律》
一、严格遵守国旗护卫队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下达的命令与任务,无论何事,不迟到,不早退,不拖欠
三、训练期间,不准穿牛仔裤,不准带手套与手饰,不准留长指甲,成为正式队员后,男生不准留长发,胡须,女生不准染发、烫发、涂口红。
四、因故不参加训练的队员,应写请假条,并提前向班长、队长请假,。
五、训练中勇于承认,敢于承担,打报告声音洪亮、有力,严格执行动作标准,继承国旗护卫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
六、应以“促进国队发展”为行事准则,对国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坦诚贡献,任何队内干部都应虚心接受。
七、国旗护卫队员,无论何事何地,必须抬头挺胸,杜绝弯腰驼背。
八、我们的队训是:团结的气氛,过硬的本领,向上的思想,严谨的作风。
我们的原则是:纪律、民主、不放弃,不抛弃、心系国旗、勇当尖兵
我们的宗旨是:捍卫国旗尊严,宣扬爱国主义精神
注:预备队员训练时必背
《国旗护卫队章程》
为规范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在日常活动、日程训练及重大礼仪活动中的行为,为确保给国旗护卫队的继承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了实现国旗护卫队发展的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是校团领导下的特殊学生组织。
第二条职能。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在重大节日、重大庆典及重要活动之中肩负着升旗及护卫的任务以及在校园内外宣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条队训。团结的气氛,过硬的本领,向上的思想,严谨的作风
第四条原则。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的原则是纪律、民主、不放弃、不抛弃、心系国旗、勇当尖兵。
第五条宗旨。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的宗旨是捍卫国旗尊严、宣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二章制度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一般设有领导集体。一般设队长一名,团支书一名,队长助理一名,班长三名,宣传委员一名,组织委员一名。领导集体整体负责本班事物的决定和策划,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定期召开例会做
出前段工作总结和后段工作安排。宣传委员与组织委员下设宣传组与组织组,负责活动的策划、开展与宣传。
第七条领导机制及任期。
领导机制: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国旗护卫队一般实行上下级领导体制(班级制与部门制的集合)。
任期:普通队员任期一年,任期至来年的3月31日;除队
长、团支书、队长助理外所有队内干部任期一年,在来年3月份选举新任干部;队长、团支书、队长助理任期三个学期,至来年的5月份,并在5月份,并在5月份选举新任干部。
第八条监督。分同级监督和下级对上级的监督。
监督范围包括:对任务执行是否到位、及时;是否全面、认真履行了职务;是否以个人的权利谋取为他人的利益或者便利。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有履行监督权的义务和权利,有提醒其纠正和改正的义务。同时不得滥用监督权诋毁他人,做到监督有理有据。
第九条建议。
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有履行建议的义务和权利,建议者应该使用恰当的途径提出建议或者正确方法以供参考,接受建议者应该慎重考虑或者共同讨论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接受建议者不应对建议置之不理,建议恰当与否,都应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