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遂府办发[2010]45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0.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遂府办发〔201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遂宁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遂宁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

〈关于遂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发〔2010〕11号),设立遂宁市水务局(简称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遂宁市水利局承担的全部行政职能划入市水务局。

(二)将原市规划与建设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防洪、中水回用等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审查全市供水企业资质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能划入市水务局。

(三)将承担的2006年9月1日前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职责划给市移民办。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遂宁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