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强化宗旨意识,清政廉洁,改进工作作风。
2、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3、副院长按照分工范围或院长的委托,抓好相关工作,可按分管的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卫生工作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长汇报。
第五条工作规则1、院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班子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支持。
定其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本院的重大事项。
2、班子成员要互相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副院长要及时向院长报告,院长也要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3、院长出差期间,由院长指定的一位副院长主持工作。
医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医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生效日期:2023年5月17日修订日期:2023年5月21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政策,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XX医学院行政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XX省卫生厅工作规则》,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措施。
2.组织实施由医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医院行政事务的重大决策,研究审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3.研究医院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教学工作安排。
4.研究审定医疗、教学改革、科技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研究审定医疗、教学、科研和医疗卫生及社会服务计划;研究审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评估医疗、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
5.研究落实以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职业道德、“三育人”、卫生行风建设工作。
6.讨论拟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的议题,审议向上级行政部门报送的重要材料和其他重要事项。
7.协调部署全院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各职能部门(科室)的重要工作汇报,部署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8.研究决定医院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交流信息、协调工作。
9.讨论决定医院一般行政工作人员(党群部门除外)的内部工作调整、进修学习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的行政奖惩。
10.讨论决定医院职工(含院内聘用人员)的调动、招聘、辞聘等工作,讨论决定推荐晋升和聘任初级职称人员,医院副科级、副高职称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问题,审定行政决定的奖惩。
IL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
讨论决定预算外资金(5万元至20万元)的使用,5万元至20万元的经费开支及集体福利等事项。
12.讨论审定由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行政发布的规章制度。
13.研究院长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院务会制度1.院务会一般每2周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一、总则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是医院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负责医院的整体规划、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机制1. 定期会议:行政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为每月一次。
会议时间、地点事先确定,并通知各成员。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及时通知并尽量协调各成员的时间安排。
2. 预备会议材料: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提交会议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决策建议等,以便成员提前了解和研究。
3. 会议议程:每次会议前,由主持人确定会议议程,并及时通知各成员。
议程应包括会议开始时间、主要议题、发言顺序、讨论和决策等环节。
4. 议事程序:会议由主持人主持,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讲究规范的发言、听取各方意见、对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5. 决策标准: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的决策,应本着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以保证整个团队的利益为出发点,做出符合医院整体发展和利益的决策。
6. 决策执行:会议结束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将会议纪要及决策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并亲自监督、配合执行,确保决策的顺利落实。
三、议事纪律1. 尊重与公平: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上,成员应相互尊重、平等对待,不得人身攻击和互相诋毁。
各成员对各种不同观点和意见应给予公平的评价和正面的回应。
2. 机密性: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是高度机密的工作,成员应严守对外保密,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3. 发言秩序:在会议期间,成员应按照发言顺序进行发言,不得互相打断和扰乱议事秩序。
发言应简明扼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得偏离主题,确保参会人员能够理解和接受。
4. 议决程序:会议讨论决策时,应由主持人掌控节奏,确保发言充分、辩论清晰,并最终形成有效的决策结果。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1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
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取消以非会议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第六条党委会议的内容、程序和方式(一)议事内容:1.研究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
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分工,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奖惩。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问题。
医院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
医院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生效日期:2023年5月17日修订日期:2023年5月21日为有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履行好党委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及省卫生厅的领导下,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医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院,走群众路线,为广大职工服务。
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决策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
2.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决定、颁发的文件,部署上级党政下达的重要任务。
3.讨论决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职业道德工作,统战、老干工作,稳定工作、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武装工作等重要事项。
4.按照学校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考察、任免及调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报学校党委或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后,决定其聘任。
5.讨论、决定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调动或招录、招聘、辞聘(退)、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晋职晋升等工作,医院管理的副科级、副高职务以上干部(职工)的退休,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批等问题。
6.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党委工作计划、总结。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
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会决议,研究处理临床、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院领导应当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措施。
(二)研究党委会关于医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议、决定的落实措施。
(三)对医院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和部署落实。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基本建设方案。
(七)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经费预算,审批 3 万元以上(含 3 万元)10 万元以内的预算项目的执行。
(八)组织拟订和实施医院发展的资源配置方案,研究资产使用和处置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惩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十)研究专科建设、学科发展的重要事项。
(十一)组织开展临床医疗和科教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和实施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后勤等改革方案。
(十三)组织拟订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处理事关医院安全稳定的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
(十五)研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十六)其他需由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四条会议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院长商党委书记确定,副院长、分管医院办公室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可以向院长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的建议;凡分管院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提交院长办公会。
医院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医院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制订本规则。
2.标准2.1参加会议人员。
2.1.1 XX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1.2 中心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列席记录,视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2 议事范围。
2.2.1 研究贯彻上级有关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意见。
2.2.2 研究、审定中心发展规划、专项业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专项计划。
2.2.3 审定以中心名义上报市卫生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涉及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
2.2.4 审定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涉及全中心卫生工作的行政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2.5 审议中心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审定专项用款计划及临时安排50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
2.2.6 审定中心(包括两个院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单位招投标方案及购置100000元/台(套)以上的大型设备计划。
2.2.7 研究重大外事活动,审议公派出国人选和组织出境考察计划。
2.2.8 研究职能科室呈报的需要中心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原则。
2.2.9 研究决定一般干部的调入(出)问题以及中心员工的招聘问题。
2.2.10 研究决定对职工的重要奖惩以及福利分配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2.2.11 研究其他涉及面广且影响较大的问题以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为需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2.3 议事程序和规则。
2.3.1 凡需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各位领导成员提出,于会议上一周的最后一天前,交中心办公室安排,由中心主任审定议题。
办公室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呈送各位领导成员做好会议准备。
2.3.2 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应事先由分管的中心领导牵头,进行协调、沟通,在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后,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讨论。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规则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坚持坚持民主集体制的贯彻执行,发扬民主,集思广义,使决策不发生失误和减少失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工作;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措施;
二、适时分析研究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在党风党纪,民族团结、医德医风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现状,讨论通过党支部组织发展、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定解决党风主要问题的措施以及对违纪党员的处罚;
四、研究制定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中、短期计划以及涉及医院整体利益的决策决定;
五、对医院行政业务、中层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院内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晋职晋级、调进、调出及外出进修、学习、考察人员的审定;
七、医院重要业务项目的开发、投入、贵重医疗设备、机械、物品的购置、大型基建项目、药品招投标等重大事项;
八、医院账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九、对于不经集体讨论而个人专断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混乱产生不良影响者,要严明纪律,追究责任;
十、议事办法,根据医院党政班子工作制度、职责对上述议题由院委会或支部分别进行,也可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联席讨论决策;
十一、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其它有关问题
凡属集体讨论决定的事宜,由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二条议事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医院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凡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要严格执行。
(四)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议事决策的范围第五条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第六条部署医院行政工作。
第七条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九条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决策的组织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2 至3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
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第四章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五条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第十六条酝酿准备。
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应提前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一)总则1.为保证行政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院行政领导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院长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2.医院的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发挥院行政集体领导作用,经院长办公会充分讨论决定。
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问题,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策。
(二)议事范围1.院行政会议由院长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并主持。
2.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党政部门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
3.研究制定医院发展方向、五年规划、分阶段实施计划、等级医院评定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5.研究确定医院年度预算、决算、计划。
6.研究部署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以及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医院行政机构的定员、定编,并对中层干部的任免提出具体意见。
8.研究确定医院全年设备购置、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
9.研究决定给予违法、违纪的在职人员行政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议题的确定1.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院长收集相关议题,交院办公室主任过滤、汇总,经院长审定后提交讨论。
2.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在院行政会议讨论前,可事先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职代会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讨论,进行充分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议题,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1.院行政会议议事采取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必要时可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作简要的汇报,同时提岀部门意见。
2.行政会议议事时提倡充分发扬民主,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院长根据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决定意见。
如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需院长立即决定外,TS应暂缓做岀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再行讨论。
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组织裁决。
2023医院卫生院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方案(最新版)
2023医院卫生院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方案(最新版)目录2023医院卫生院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方案(最新版)1一、加强班子建设 (1)二、重大问题讨论决策 (2)三、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3)四、领导班子职责权限 (3)五、重要文件审批制度 (4)六、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4)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院领导班子成为一个坚持原则、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集体,带领全院党员和职工努力奋斗,完成医疗工作与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中医院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一、加强班子建设1.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在工作中增强原则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个人意见未被采纳时应做到个人服从组织。
3.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理解、讲风格。
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保证政令畅通。
4.坚持清正廉洁,落实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以权谋私。
5.坚持勤政为民,务实创新,真抓实干。
党政一把手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的建设、改革创新、业务发展上,把主要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落到实处。
二、重大问题讨论决策1.研究医院体制改革、制度规章、发展规划、经费收支预算安排等问题,研究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与问题;2.研究本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业务发展和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3.研究本院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4.研究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5.研究其它重大问题。
三、领导班子议事规则1.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和科主任会,科主任会由院领导与全院的科室负责人参加。
班子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二条议事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医院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发扬民主,充分酝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凡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要严格执行。
(四)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议事决策的范围(一)具体部署落实医院党委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通过拟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第三章议事决策的组织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至3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
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第四章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五条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第十六条酝酿准备。
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应提前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篇)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制度。
以下是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般内容:1. 会议召集:院长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召集会议,并提前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 出席人员:会议应邀出席的人员一般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如遇特定议题,可邀请特定人员参会。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院长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制定,应列明各项议题、讨论内容和决策事项等。
4. 会议时间:会议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开始,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结束。
针对重要议题,可酌情延长会议时间,但需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5.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决策内容和与会人员的发言等,以备后续查阅和参考。
6. 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制作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决策事项和分工等,并抄送给与会人员。
7. 决策执行:会议上所做的决策应由相关责任人按要求执行,并及时向院长办公会会报反馈。
8. 会议机密性:会议讨论的内容具有机密性时,应明确告知与会人员,保证会议内容的保密。
9. 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达会议室,认真听取发言并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互相中断或扰乱会议秩序。
以上是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议事、决策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项工作,保障医院发展和运行。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的任务是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部署医院工作,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成员由医院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等组成,由医院院长召集并主持。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为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部队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一、医院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医院决策的措施办法.(三)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实施办法.(五)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等问题.(六)对科室、个人的物质奖惩,奖金分配方案。
(七)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八)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
(九)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十)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十一)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
(十二)其他需要行政工作集体研究的工作.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医院院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职能后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会议议事规则(一)医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召集和主持。
(二)需提交院长行政工作讨论的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呈交院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三)列入行政工作会议的议题,需经应参会人员传阅酝酿后方可上会。
(四)参加会议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XX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高会议效率,保证医院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院长办公会在讨论问题、制定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局的原则。
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局部服从全局。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医院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提倡讲实话、讲真话,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要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勇于负责。
二、议事内容根据上级以及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分析研究医院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院长办公会讨论的主要事项是:(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讨论审议院行政向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汇报。
(二)研究落实上级及院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临时性重大事项。
(三)研究决定医院阶段性工作安排、医疗质量管理、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学生管理等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事项;研究决定行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及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决定职工工资、奖金分配、职工奖惩、职工福利、职工调入、调出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由行政提名的干部任免事项和职称评聘工作;听取财务工作及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医院安全保卫、外事活动等重要事项。
(四)研究审定全院性的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审定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人事分配、行政后勤管理等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审定教学计划、接收毕业生工作计划、新职工入院教育方案等工作方案;审定院庆、运动会等院内大型活动实施方案;审定外事活动实施方案等。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医院管理、建设、发展和改革中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风险事项、需全面协调(确认)的工作、重要行政决策事项,以及需以院长办公会形式组织传达、贯彻、通知、讨论的事项。
具体包括:(一)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事项通报。
(二)讨论通过报请区卫生健康局或上级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审批及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中,如:医疗护理管理、学科建设、科研、后勤保障、基建、人事、财务、安全保卫、外事等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工作事项。
(四)协调(确认)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事项。
(五)讨论通过有关表扬(表彰)奖励、政纪处罚处分等事项。
(六)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院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或通过其他会议能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组成,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及副科长、人事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常规列席。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与议题直接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分段列席(二)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原则上2-3周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三)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
(四)议题汇报由提出议题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选取重点进行汇报,原则上不原文照读,只讲重点。
参会人员应全面了解熟悉议题涉及的内容事项,认真展开讨论并对每个议题发表明确意见。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综合各方意见,对议题作出结论。
暂不能作出决定的,应有明确说明。
院办负责对会议内容作记录。
(五)院长办公会按审批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三、议题确定和准备(一)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应经提请科室充分酝酿成熟,报请分管领导形成成熟的意见或方案。
若有多个方案需进行研究讨论,应以书面形式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说明。
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行政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我院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行政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是:一研究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及报请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上级批示的重大问题;二研究医院体制改革、制度规章、发展规划、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等问题;三研究本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业务发展和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四研究本院规模较大、金额万元以上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五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六研究涉及医院整体利益和全体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与问题;七研究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八研究其它重大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委托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医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根据议题需要,院长或主持人可以确定列席人员。
列席人员可以参与议事,但没有表决权。
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第六条研究重大问题的行政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该项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实到会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七条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会前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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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
为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部队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医院决策的措施办法。
(三)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实施办法。
(五)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等问题。
(六)对科室、个人的物质奖惩,奖金分配方案。
(七)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八)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
(九)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
(十)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十一)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
(十二)其他需要行政工作集体研究的工作。
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医院院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职能后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会议议事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召集和主持。
(二)需提交院长行政工作讨论的议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呈交院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三)列入行政工作会议的议题,需经应参会人员传阅酝酿后方可上会。
(四)参加会议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五)医院行政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
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六)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责任人。
医院办公室随时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六、其他事项
(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凡涉及全院性重大问题的讨论意见或工作部署,由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科室贯彻落实,并做好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对院长行政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在行动和言论上要坚决按会议决议行事,不得自由散布个人意见,更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时的不同意见。
(三)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