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2]3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14

【实施日期】2012.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37号)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促进涉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高校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涉外办学规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涉外办学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有关涉外办学管理工作,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学校要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领

导,并建立由教务、外事、财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